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千机变-第8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人有千般算,天有一归档。 
  “大人,你看,不如把天仪姑娘和他,就葬在一起吧?”月芽提出建议。 
  她的话也代表了大家的意思。尽管吴仕林罪不容恕,可他毕竟已经死了,何况他还透露了一个重要的情报。 
  安若素抹了抹额,司马天仪的热血有一滴喷溅在她额上,此时那血已干涸,凝成褐色。她揩着那块血渍,缓缓地说:“好吧!” 
  黑妞听到安若素的许可令,忙将司马天仪的尸身抱过来,元宝月芽在大岩石后找到一注泉水,将手帕沾湿,给司马天仪和吴仕林分别擦拭干净脸,为他俩梳好发髻,将盔甲去掉,整理好衣衫,最后用一幅行军的帐篷布将两人裹了。 
  “安大人,他们这……”元宝请安若素的示下。 
  “就地掩埋吧,这里有一千多将士的英魂相伴,想必他们也不会寂寞。这里山石奇清,桃花绚烂,风光怡人,若没了战事,定是一清修之地。就这里吧!” 
  小方拿起一柄长枪,权做铁锹,和元宝她们三个一起在一个向阳的地方挖了个大坑,将司马天仪和吴仕林两人并肩放进去,入土为安。 
  死者已矣,活着的人又怎么能安! 
  谋逆大军马上就要赶到,他们这次是势在必得,先灭了反贪司的人,剪了皇帝的羽翼,太子就岌岌可危,废太子则会宝祚登极,改天换地。元贞她们10年反贪的结果就将付之东流,朝廷上下又将是墨吏横行,虎狼屯陛。 
  怎么办? 
  安若素清点了一下剩下的兵士,只有七八个尚属体魄健全,另十来个折腿断臂,已经不能再战。想一想两千貔貅骁勇善战,还未到边关就几近覆没,安若素心里不知如何想,脸上却已是杀气沛然。 
  “元康,你过来!” 
  不知为什么,元贞她们都叫小方“康儿”,听起来颇为亲切,只有安若素,口口声声呼“元康”,很有些生分的意思。亏得元康复姓东方,若是单姓,她是不是也要连名带姓一起叫?──她到底喜欢元康吗?小方不知道,但有一点他知道,那就是安若素一定知道元康喜欢她。但她为什么总是没有任何表示?哪怕是拒绝。 
  拒绝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信息,可从安若素那里,小方摸不到一丝的消息,他茫无头绪,他不知道风,向哪个方向吹…… 
  我难道真的就这么在乎她?这感觉是不是来得太快了?小方疑惑。追根溯源,他对她的感情是在看到她的那幅画时莫明其妙地油然而生,不可抑制。后来在见到她本人后那份感觉更加显明──喜欢!是的,我喜欢! 
  噢,天哪!小方终于明白了杨小玉曾经跟他说过的那句话──“爱一个人不需要7 年,只需要一秒。” 
  是的,只需要一秒,就在你看到对方的那一瞬间,爱便如火山爆发,烈焰于心底喷泻,一发而不可收拾。 
  那,陆薇呢?我跟她可有婚约的。 
  一想到陆薇,小方的头就大了,可转念一想,陆薇在20世纪啊!他这样安慰自己。那她要是也来了呢? 
  ──如果她来了,就让北靖王妃认她作女儿,骗她说她得了失忆症,我是她亲哥哥不是男朋友,反正她稀里糊涂也不会知道。 
  我们的小方队长在情急之中居然想出这么一个馊主意。 
  可是,这会不会太过分?他心思突然一转──我怎么会突然变得这么坏呢?我好歹作过几年警察,平常马马虎虎也能算是个正人君子,怎么可以动这份歪念──喜新厌旧? 
  再转念一想,警察有什么,警察不就是那身衣服吗?我现在已经不是警察了,我是北靖王府的小王爷。小王爷总该有点儿特权坏一次吧?自古刑不上大夫,再说这个主意也不算太坏,我已经喜欢上了别人,勉强跟陆薇在一起只能是害了她。我又不会亏待她,让她作我妹妹,作大唐郡主,我和王妃会好好照顾她,再给她找个绝好的人家嫁出去,多给点儿陪嫁,日后我们各生了儿女还能作亲家呢,亲上加亲,这有什么不好嘛,就算是神仙也挑不出什么毛病,何况我又不是花心,我只喜欢安若素一个,我是痴心,谁让月老当初点错鸳鸯谱来着,根本就不怪我嘛! 
  可是……心里难免还是有些小小的不安,我这种行为是不是有点对不住曾经那警界英雄的光辉形象?小方拨拉着小算盘。 
  然而再细思量,也难怪,这世上有几个人是圣人,如果有太多,又怎么会让孔夫子几千年来一枝独秀? 
  说到底,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男人,就不要太高标准严要求了吧!再往深里说,不喜欢一个人假装喜欢算不算欺骗?喜欢一个人硬是装着不喜欢,这算不算懦弱?敢于面对自己真正的感觉,是不是也算是一个俗世英雄? 
  这么一来,我也算是在追求真理啊,因为这世上有一种东西是最不能作假的,那就是爱情。你可以强娶强嫁甚至强占,但你永远也无法强爱。强迫别人爱你。 
  爱情既然如此可贵,那敢于追求真爱的人是不是多少也有些可爱? 
  那我现在是不是很可爱?我这么可爱,我那位师傅大人总该对我青眼有加吧? 
  小方竭力地为自己找着借口,而且是一处理掉旧爱,马上就想着如何讨好新欢,而且是卑躬屈膝。 
  那个安若素长得真是好看,又有个性,听黑妞说,精明能干,当断则断,心狠手辣,冷血无情,杀人无数……不,等等,怎么越听越听越像个超级悍妇,纯然一个野蛮女友加黑帮老婆。这样的女子娶到家里,那跟养一只东北虎有什么区别? 
  而且是一只智慧型的母老虎。 
  可是,她真的很吸引人呐!也怪,我还偏偏就是喜欢这种款式的,陆薇对我温柔体贴,我就是没感觉,安若素对我大眼一瞪,我的感觉全来了,连心跳都快了几倍──这多半是吓的。不过也难怪,这世间万物本来就是一物降一物,她是卤水,我是豆腐;她是老虎,我是绵羊。唉,我怎么变得这么没出息!不过话说回来,也许我本来就没出息,只是一直没有遇到那个让我发现自己没出息的女人!这就是命。 
  认命吧!我就是喜欢安若素,陆薇对我怎么好我都不快乐,安若素就算打我骂我拿皮鞭抽我我都开心。──男人是不是都有点儿贱呢?小方也觉得自己有点儿赶着不走打着倒退的意思,严重缺乏自尊,但我这一生若是没有了她,该是多么无味,我要自尊还有什么用? 
  在这个尸横遍野,血腥淋漓的山谷中,而且叛军马上就要杀来,危机四伏的尖锋时刻,我们的小方队长心里想的不是如何御敌而是怎样得到他的浪漫爱情。 
  这奇怪吗? 
  唉,就让我动一动心眼儿吧!小方想。 
  反正未来已经一眼看到底了──鱼死网破! 
  死,恐怕是惟一的结局。都要死了,如果再不动一下私心杂念,那就永远也不会有机会了。所以藏在心底的话,一定要趁机说个痛快,否则作了鬼都要后悔。 
  总之,安若素死,我就一定死。我要跟着她,生死相随。小方想。 
  我并不是想死,但没有了她,我一个人活着会很痛苦,所谓生不如死。连吴仕林都说,做不成人杰,做不成英雄,做个情种,也一样超凡入圣。梁祝不就是因化蝶而长存吗? 
  那让我也作个情圣吧。 
  这世上英雄豪杰已经太多了。 
  可是,如果把安若素换作是陆薇,我还会拚命吗?小方问自己。 
  答案是肯定的──我会。不管换了是谁,我都会。我并不是无情,也不是花心,如果要怪,只能怪爱情这个东西太纯了。你可以欺骗别人,但始终骗不了自己。 
  我又何必欺哄瞒骗呢?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小方终于捋清了自己的感情,然后又问自己,如果我还在21世纪,如果没有遇上这种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我还会这么面对自己的真心吗? 
  不,也许不会。 
  ──是不是一个人只有到了这种时候,才肯面对自己的真心呢? 
  是的,对于一个在俗世中讨生活的普通人,说一句真话有时比砍头还难。这不是懦弱,只是因为活着远比死更艰难。 
  “元康!”安若素见小方呆呆地站着,只好又招呼了他一声,“过来!” 
  小方走过去,安若素携着他的手坐在一块平滑的大石头上。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小方想不到安若素问的竟然是这个,这他当然不记得了,可是他的脑海中却浮现出另外一次相遇──某年某月某日某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