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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机变-第1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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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她的爱已经在她心里,但这是个秘密。 
  陆薇!小方的心向十八层地狱急速下坠。 
  这衣服是陆薇的,是他上次去上海出差买给她的,也是他买给她的惟一的一套衣服,因而她珍爱无比,有次吃葡萄衣领上溅了两滴果汁她都难过了好几天,所以尽管如今有点秋凉,她依然把它穿在身上。 
  天哪,怎么会? 
  难道那天带走陆薇的就是文室?可是……以陆薇的个性,她怎么会心甘情愿跟他走呢? 
  对,致幻剂,这个该死的东西一定给她吃了迷惑心智的致幻剂,把她带到这里,他又怕她跑了,于是把她的衣服给锁进保险箱。后来龙琪无意中回来,文室去追龙琪,陆薇清醒后穿了文室的衣服……文室的内衣整整齐齐地码在床头……想到这里,小方的心都快要炸裂了,他好恨哪,他死也想不到,事情会演变到这个地步! 
  这个卑鄙的文室,就算他不死,他小方也一定要杀死他。 
  这个王八蛋太该死了,简直有一百条必死的理由,他还一直在找凶手谋取杀他的动机,这还用找吗?小方突然觉得自己比谁都有理由杀文室。 
  可是现在最重要的找到陆薇,出了这么大的事,她会去哪里? 
  龙琪刚走进办公室,电话就响了,她拿起话筒,“喂?哪位?龙欢?什么?你在哪儿?你也不知道?” 
  那边龙欢的声音被另一个人代替,“龙女士,你的儿子在我的手里,别,不用准备钱,知道你有钱,我们不是叫花子,不缺钱,那点钱你留着和你儿子一起慢慢花吧,如果他还能回去的话。当然,这一切取决于你。你知道我要什么──” 
  龙琪拿着话筒僵住了。 
  “你是谁?你想要什么?” 
  “跟我装傻?你难道不知道我想要谁?那听好了,我要──乔烟眉!” 
  对方挂了电话,龙琪依然保持着握电话的姿势……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好几分钟后,她才醒悟过来──龙欢被人绑架了!致命的危险终于以如此一种面貌来了。 
  可是怎么会? 
  她也曾经设想过,但她以为这个可能性不大。龙欢是个孩子,他没有理由掺合到一群成年人的致命游戏中。当然,为了以防万一,这个周末她特意让龙欢住到酒店,住到她的身边,她会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可还是出事了,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他不是跟小方在一起吗?难道…… 
  小方想到一个地方,陆薇一定在那里。 
  他要见她,他想见她,自他们认识7年来,这是第一次她让他如此痛彻心肺病地想着、念着、记挂着。 
  他从来也不觉得陆薇会出事,因为她有个高高在上的爹,更有个威风凛凛的哥哥,作为一个女人,她受着太多的世俗保护。她周围的人对她除了奉承就是巴结,那份能拧出水来的阿谀,有时不免让小方隐隐有些反感。特别是陆薇与陆星一起出现的时候,这种感觉不知不觉地就会涌上心头。 
  ──他们兄妹有的,他没有,而且永远也不会有。 
  人生在世,有种东西是上天给的。不服气也没有用。比如李泽楷,一生下来就是阔佬;比如查尔斯,一生下来就是皇储。在起人生的起跑点上已经赢了。 
  ──有什么了不起,不就运气好吗?我们有时都不免这么想。 
  所以在这一点上,小方与陆薇始终有层隔膜。记得前年,他们抓住一个据说是著名诗人的杀人嫌疑犯,他本是一个农村来的穷大学生,妻子是一位市领导的女儿,两人有一个看上去很美满的家,可是他却把她杀了。当时令很多人不解,小方在审问时问他的作案动机,他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感情,是有阶级性的。” 
  小方听得一愣…… 
  那人又说:“有人天生就是收礼的,有人天生就是送礼的。也许,收礼的对送礼的毫无感觉,但送礼的对收礼的绝对没有好感觉……” 
  小方看着对方,在那一刹那,他心里的某个敏感部位被那句话给打穿了。 
  ──曹雪芹出身贵族,所以他写了《红楼梦》;老舍是北京平民,所以他写了《骆驼祥子》;路遥是农民子弟,所以他写了《平凡的世界》。 
  人的感情,与自己所处的那个阶层,息息相关。不管是爱的,或是恨的。 
  为什么古时候的人结婚讲门当户对?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接受一个人,首先要从心理上认同。 
  小方有时候就对陆薇很难认同。比如她的牙颐指气使、她的花钱如流水……当然,这些她都不是故意的。也正因为不是故意的,所以更有一种骄人与逼人的优越气焰。尤其是陆星,那份文温儒雅之下的跋扈与骄矜,实在叫人反感。虽然龙琪有时也很跋扈,但小方觉得这两者是不同的,龙琪靠的是自己的能耐,陆星却多半是依仗自己的出身。 
  有些能耐是让人服气的,有些能耐是让人不服气的。 
  但这些,现在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找到陆薇。对她,他是有责任的。 
  小方快步走下楼梯,冲出房门,脚踩过龙欢落在院中的帽子一—一刹那间他也有一种不详之感掠过心头,可此时他的心已被陆薇占据,他不知道她现在是否还活着,如果活着,她又该多痛苦! 
  龙欢的帽子被小方踩过,又被风吹的打了个滚,落叶在其上盘旋不去,二楼房间内,他的手机正在狂响…… 
  杨小玉吃完饭走进办公室,见龙琪呆呆地僵着,像一尊冰雕,眼中弥漫着彻头彻尾的绝望! 
  “怎么了?” 
  “龙欢!” 
  好一会儿,龙琪才吐出两个字。 
  “他怎么了?”杨小玉倒抽了口冷气。一种不祥马上袭击到她。 
  “他回不来了。”龙琪说。 
  “他不是跟小方走了吗?” 
  龙琪摇头。 
  “你别急,咱们现在只有找到方队长才能弄清事情的前因后果。我这就给他打电话。” 
  小方的手机没人接,电话打到单位,他还没去。 
  杨小玉心里那种恐惧鬼影一样蓦然间膨胀直至无穷大── 
  小方推开卧室的门,陆薇果然在。在床上,躺着。 
  这套房子是局里分给他的,也是他准备结婚用的,但他很少回来,平常工作忙,为图方便就一直住在单位宿舍,倒是陆薇一有空就来,像燕子衔泥一样一点一滴地打扮和修饰着这个小家。这里的沙发、床、电视、窗帘等等都是她亲手挑选的,她在这里投注了她最大的热情,这种热情甚至比给生她养她的那个娘家还多。所以小方一想到她出事后可能去的地方,就想到了这里。──陆薇她已经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物质的、灵魂的。 
  小方轻柔地坐在她身边,把她抱在怀里,可即使是再温暖的怀抱,又怎么能弥合曾经的伤害。可此时此刻他又能说什么,他只能喃喃道:“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不好。” 
  小方的心里这时除了歉疚和痛楚和对陆薇的怜惜,还有对自己的恨,他快恨死了自己了,他怎么可以让她出这种事! 
  所谓“白龙鱼服”,就算是龙,披上鱼鳞就是鱼,很容易给钓钩伤着。这一点,他没想到。恐怕陆薇自己也想不到。她身边的笑脸太多了。 
  “对不起!” 
  是啊,他太对不起她了。 
  陆薇除了有点娇气外,应该说是个很可爱的姑娘,7年前还是高中生的她暑假去北京旅游,认识了正在警官大学上学的小方,于此便开始了她甜蜜的爱情之旅。她追着他,可以说是缠着他,叫他陪她逛街,陪她看电影,陪她去郊外旅游,起初,小方有点烦,后来慢慢地,觉得这姑娘蛮不错的,心肠好,热心,尤其是她对他的那份关心,就像一个……小母亲,虽然她的年龄没有他大。而且跟她在一起特别轻松、特别快乐。毕业分配时,他就顺着她的要求来到这个市,他们的关系似乎也就“定型”了。小方是刑警,工作很忙,有时十天半个月见不上一面,陆薇对此从无怨言。 
  陆薇对他的这种深情,让刑警队的小伙子们羡慕,他们的女朋友可没陆薇这么通情达理。 
  就这样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出这种事?而他,还是一个堂堂的刑警队长。 
  他对她说:“我们结婚吧,我们现在就去登记,等我的这个案子结束了,咱们就举行婚礼,你不是喜欢热闹吗?咱们就请好多客人,把你以前所有的同事统统请来,还有你爸爸的同事,你哥哥的同事,我的同事,咱们找一家很大的酒店,摆上一百桌酒席。你不是喜欢婚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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