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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际似鹄础�
封面上被我踩出的那个黑脚印不见了!
轰隆——
窗外的雷声在此刻听来异常的恐怖,豆大的雨点砸在玻璃上犹如千万个小人在外捶击。我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伸出手颤颤巍巍地打开门廊的灯,当帆布鞋的鞋底映入我的眼帘时头皮一阵发麻,鞋底干干净净的什么也没有……
这是要坑死爹啊!这么多年了,又遇上了,妖魔鬼怪啊你怎么就爱找我的茬捏?我觉得我现在的表情绝对配得上苦逼二字。恶狠狠的冲着那本古书咒骂了半天,基本上用语言将它的祖坟里的诸位圈圈又叉叉了好几遍,但是,一点反应都没有。作为一个有着多年见鬼经验的人来说,一般情况下,书里的小鬼该被骂出来了,但此时,我的眼前神马都木有!
我壮大胆一手举着从门后摘下的桃木剑,一手拎起那本古书,此时的心情足够让我到论坛上发十篇咆哮体,“你丫有种就给老子出来!我莫七爷可不怕你!”几年下来,莫七爷这个网名早已取代了莫夕这个名字在我心目中的地位。
谁知这一咆哮,我口水都溅到书封上了,还是没有动静。难道是我看错了?那个脚印其实是我的影子?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将古书往桌上一丢,将桃木剑压在书上,刚摆好,一道闪电劈来将整个房间照得如同白昼。四周的墙壁惨白的吓人声,轰隆一声惊雷响,我吓的直接跳到了窗边,扯住一角窗帘就赶紧拉上,但是,就在那一瞬间,我的心在狂跳之余颤了一颤。
透过半透明的窗帘,什么也看不见。但就是因为看不见才恐怖,因为一雷劈下来,停电了,整个城市一片漆黑。
可我的房间里却是一片大亮,这光可不是我那四十瓦的日光灯管发得出的。莹莹蓝光,若有若无的闪烁跳动。
我握紧双拳,强压下那颗已跳至我嗓门的心脏,腿有些发软,浑身渐渐麻痹起来。鬼虽以前常见,但此时这只鬼分明更以前那些都不是一个等级。高等级的鬼,检验我心肌强度的时候到了。
身后的光渐渐黯下,我一直在等待,瞪着那帘半透的窗帘,我看见对面的必胜客已经用发电机发起了电,周围发电机嘈杂的声音让我的身体渐渐缓和下来。有些疑惑,鬼兄,既然你要吓我,为何还不来拍我的肩?难道说,您的耐心足够等到我自己转过头去贴着你的鬼脸放声尖叫咩?
头皮酸麻得发痛,连着太阳穴一起阵阵胀晕之感,我实在忍不下去了,绷紧每一块肌肉缓缓扭过头去,噗通,噗通,我的心跳声竟是快而有节奏,我想,若是能发展一下说不定七爷我的音乐细胞也很发达。我尽量转移着自己的注意力,结果一不注意,本想慢慢扭过的头一下就转了九十多度。
“啊——”我喉咙中迸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
我什么也没看见,因为脖子扭到了……
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我揉着脖子,再缓缓睁开眼时,什么也没有,蹭掉阻碍我视线的泪水再看,还是没有。
我勒个擦擦擦擦擦,鬼兄,你是没等到我转头就心灰意冷的走了咩?
嗡——
头顶的日光灯管闪了几下,亮了。
咔嚓——
一低头,我颈间挂的那颗狼牙裂了。
大凶啊,大凶!
这狼牙是我自那次被小鬼吸了精气后就戴在身上的,这么多年一直陪着我,当年这颗带血的狼牙上面还总是泛着一股浓烈的腥味,现在也不只是我习惯了还是与我自身的气味融在一起已经闻不出了。不过自从戴上这个,就算看见些小鬼,他们也在也不敢近我的身了。
此刻狼牙正中裂开一道大口子,我紧紧攥住狼牙,用我的小虎牙紧紧咬住下唇,仔细观察着四周的情况,一伸手,将桌上的桃木剑从剑穗那头扯了过来。
轰隆——
又是一声响雷,直觉告诉我,那本书此刻绝对有古怪。
不知为何,我有些生气,我觉得这只古代的鬼兄在戏弄我,或者说,调戏我,无论如何,此时我都处在弱势,我在明敌在暗。拖着沉重的步子,伸着脖子往前一看,擦,这是要坑死爹吧!
书上不知从何时开始,多出一个署名来。
红果果的三个大字——莫七爷。
顾不了那么多,我凑上去,捡起书仔仔细细地看了看,那几个字好像有些年头,一点都不像是刚写上去的,难道是七爷我刚才眼拙没有看见?魂淡啊魂淡,连自己都骗不过去。
再次翻开里面的内容,似乎还是原来那些,只不过现在读起来好像有意思多了……难道是署了自己名字的缘故?
莫七爷……
这年头起个网名想不重名简直就是无稽之谈,不过跟古人重名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此刻一个莫名的思路在我脑海展开,这莫七爷该不会就是我的祖先吧,原来我祖上也是码字度日的,那摆书摊的很与可能是个仙人,我的祖先看我扑街都看不下去了,于是特意派人给我从古代捎了本书来。
最近好像玄幻灵异类慢慢热了,如果将这书中的故事加以润色,嘿嘿嘿,成神之路一道光明。再说这古书上署的又是我自己的名字,应该不存在侵权的问题,天不亡我啊!我的脑补开始泛滥。
越想越有道理,此乃命中注定,七爷我岂有逆天的道理?思及此处,我想我已经笑的开始抽搐了,祖先啊!你的节操此刻落在我的肩上,我绝不会让它铺地!
我收起古书欢乐地向卧室走去,关上客厅的灯,也不顾刚才铺了一地的恐惧。看看颈间裂开的狼牙,我也只能可惜一下怪就怪它不能承受我祖先灌输给我的灵气。用手扯了扯,好像掉不下来,就先这样吧。打开放在床垫一头的台灯,我扑到在床垫上认认真真地瞻仰起祖先送来的这本旷世奇书。
没一会儿,我便掉进这书中的故事里难以自拔。好像有一种莫名的力量在我脑海中上演着书中的情景,清清楚楚,真真切切。
蓦然惊醒,我的才思如姨妈般汹涌而来。我打开小红,特意跟度娘确定了一下这本书的版权问题,莫七爷,连个传说都不是,那么,我现在要将他变成传说。
正在奋指敲键盘之际,我的目光就那么莫名其妙的往后一扫,一个激灵,浑身的汗毛绝对全都竖了起来,头皮险些开炸。
台灯光几乎全部被我挡住,但我分明在身后的那片黑暗里看见了一双眼睛,一双黄色的发着光的眼睛。
但我确定,那绝不是人类的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回头修一修……
☆、3。美骚男正式出场
感官的存在,成就了我们的记忆我们的人生,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触到的一切的一切都被我们存入脑海成为了自己的一部分,而我常常想,什么叫做非礼勿视。这里的非礼到底是个动词还是形容词?这个问题并不重要,但却关系到我此刻的生命。
那双眼睛将我生生地骇得不能动弹,但就在我一眨眼只见,那双眼睛又消失不见。我扑到另一面墙那里按开日光灯,还是神马都木有!我从被窝里拿出桃木剑,呵呵,对,我喜欢说呵呵,呵呵二字表达了太多太多,我始终坚信史上骂人不带脏字的最高境界就是一直呵呵。
于是乎,我就一边呵呵,一边握着剑在我这一室一厅的房子里转了个遍,不知该是庆幸还是遗憾,毫无收获。
我回到卧室依然不敢关灯,坐在小红面前,捧着那本古书,一时间,惆怅万千。祖先啊祖先,你这是要闹哪样?
突然想起一件事来,那张照片……
祖先啊祖先,那古装兄弟也不只是何许人物,手机从刚才就一直开不了机,难道是那兄台面目可憎杀伤力直接危及到了系统?怪哉,只有明天去客服中心看看了。也不知传上去没有,我点开微博,有新的@。点开一看,是那张图,只不过,图上别说那位古装兄台根本连那个书摊也看不见……
——七爷,您闲的蛋疼吧……
我去去去去去,我的残粉们又排着整齐的队伍来了,为何中国人这么喜欢排队捏?
我又细细地看了看那张照片,没有任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