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以血为证 作者:慕云心(晋江12-08-02完结)-第2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雷诺,快来,救我。
  
  这只鬼抬起了头,高深莫测地笑着:“果然香甜。不如先带你回去,改日再来拜访雷诺。哦,放心,我没想撕碎你,你不用害怕。”
  
  叶默吃惊地看着他,他怎么敢带走她,她属于雷诺,是什么人敢挑战亲王的尊严?
  
  他看透了她,高傲地笑了:“你属于雷诺不假,但你很快就会属于我,凭我和雷诺数万年的交情,向他要个东西不要紧的。”
  
  “我是人。”叶默大喊。
  
  “哦,地球人,不错。真不知道兰特为什么会把你们这种如此孱弱的物种划为高等智慧生命。你们给我们做做宠物也就够了。”
  
  他说的兰特,应该是指兰特?梵?莱森蒙德亲王,上个千纪霍曼帝国的统治者。叶默呆呆地看着他,他是谁?然后她又恨恨地想,无论他是什么身份,他都是一只极其讨厌的吸血鬼。
  
  “不要在心中骂我,否则我会惩罚你。”这只鬼说完扬了扬皮鞭,手柄上的红宝石闪烁着异彩,一匹异常雄伟的金甲龙落在他们身边,风狂动,将叶默的黑发扬在空中。
  
  “真香,有些忍不住呢。”
  
  他抱她上了龙背,瞬间冲上高空。叶默这才真正见识了龙的速度,气浪直直地压迫过来,她不能呼吸,胸骨似乎都要断了。原来平时雷诺带她骑龙兜风,都将飞行速度压到了最低。
  
  “这么弱。”这只鬼感到了叶默的瑟缩颤抖,把她拢进斗篷里,她这才好过了一点点。
  
  “你是谁?”她挣扎着钻出头来费力地问。
  
  “雷诺没教过你对贵族要用敬语么?”
  
  唉,这种时候不低头是不行的:“对不起,请问您是谁?”
  
  可这只鬼不再理她,凝神看着前方。叶默气结,也扭头看去,他们竟然在红海上,向着北岸飞去。红海是内海,三面环绕着陆地,但站在沙滩上眺望,海天无边无际。而现在,她竟望到了北岸的礁石。
  
  叶默怕极了,冲着他喊:“你要带我去哪?”
  
  “这么快就忘了我的话?我不喜欢重复。”
  
  “您,您要带我去哪?”
  
  “我的城堡。”
  
  “我是雷诺的。”
  
  “别忘了我救了你,忘恩负义的小家伙。”
  
  现在,叶默宁愿他没有救她。她宁愿被吸血兰花拖走,等着雷诺来救她。
  
  “你这软软的身子,用不了一刻钟就会被血兰消化掉的。”这只鬼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嘲讽地说道,“吸血兰花是极品香料,这种东西很独特,讨厌干旱却生在紫漠中。它们的枝干矮小,根茎却极其发达,在地下能延伸几十米,紫漠中的动物杀手都是它的食物。那些猛兽潜伏在沙子中等待猎物,却没想到自己会被吸血兰花猎杀。根茎从沙子下面钻出来一卷,什么巨蜥、沙蟒、三足兽都挣不脱。雷诺家的这株是改良品种,它被移植到肥沃土壤里,环境改变根茎很快退化了,但枝干变得粗壮高大,枝条在风中摇曳,能伸得很长很长。昨天的一场雨,更让它加倍精神起来。它竟然穿过了半径五十米的草坪,就为了捕食你这个香甜的小家伙。知道它会怎么做么?那些枝条会直接从你的眼耳口鼻钻进体内,没人能救你,等有人找到你时,你早就干了。”
  
  叶默不再说话了,无力地缩在这个冷酷的怀里。
  
  “乖,我喜欢听话的宠物。”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们降落在一座山间古堡前。一个英俊的卫官迎上来:“殿下,恕我失职,不查您外出没有派护卫跟随。”
  
  “只是临时起意,不用责怪自己,史东。看,我捕获的猎物。”这只被尊为殿下的男鬼跳下龙背,极不温柔地把叶默扔在地上。
  
  “天,这就是地球人么?闻起来真香啊。我向罗杰勋爵为您定购了两只,他答复说货还没有到。”史东兴奋地打量着叶默,“殿下从哪得来的?”
  
  这只鬼不再开口,拉着叶默向石堡中走去。来到阴森森的大厅里,他放开了她舒适地坐在木椅上,饶有兴致地重新打量起猎物来。叶默惊恐地缩成了一团。
  
  “脱了衣服转个圈给我看看。”冷酷的声音下了命令。
  
  叶默震惊地瞪着他,一动不动。
  
  “你是记性差还是装傻,告诉你,那些不听话的宠物没有不被我驯服的,何况你,还不如一只沙漠野鼠强。”
  
  叶默蜷在地上,绝望抓住了她的心,雷诺会来吗?
  
  这只鬼冷冷地注视着她,片刻,优雅地笑了,只是优雅背后隐藏着残忍和冷酷。他向后一靠,端起方几上的水晶杯呷了一口血酒。
  
  叶默一直警惕地望着他,却没想到始终跟随着的史东轻轻一击掌,不知从哪里钻出了两个侍从,扑过来干净利落地剥光了她。
  




☆、十八、劫持〔下〕

  石棺中,雷诺睁开了眼睛,心头有些莫名的烦躁,这种感觉很奇怪。即使在黑暗中,他也能精确地判断出现在的时间,人类的正午、血族的子夜时分。怀着希望,手臂伸向一边,真可惜,小东西不在这里。她坚持要搬回去,他同意了。
  
  不是因为她的顽固态度,而是因为他也需要独处的空间。目前,他对她有一种狂热的痴迷,是因为血么?日子久了,这些情感会不会变淡?就像数万年来,他阅人无数,但最终的结局都是厌倦。不是他厌倦了那些女人,就是那些女人厌倦了他。
  
  血族是一个没有家庭概念的种族,孤独的生活对每个血族成员来说,早就习以为常了。当然,他们不是不能在一起过日子,血族社会的男女也有自己的伴侣,他们自由选择喜欢的对象,然后上床做*爱。不过,血族男女不大可能长时期地居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不用多久他们就会分手,再去寻找新的玩伴,几万年来都是这样。是啊,伴侣这种关系没有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没有任何维系的纽带,很容易就结束了。不像地球人,男女结婚需要注册登记才会被承认,法律、某些宗教以及道德都要求夫妻之间相互忠诚。当然,他们也会厌倦,或者出于种种原因,家庭解体。不过,还是有很多夫妻维持了长久的伴侣关系,彼此忠诚,直到他们死亡。就像小东西的父母,那么恩爱,至死不渝,并把这种爱传给了孩子。另外,地球人还有一种感情,叫做亲情。亲情,本来很好理解。地球人能繁育后代,父母对子女的爱、兄弟姐妹间的爱自然就是亲情。可是,夫妻之间似乎也存在这种感情。爱情随着时间的流逝可能变淡,而另一种感情却滋生了,那就是亲情。夫妻关系维系的时间越长久,亲情越深厚,越难以割舍。有了这种感情,家庭变得更加稳固。神奇的地球人啊。其实,西萨星人和地球人的社会风俗很接近,但血族并不热衷于研究他们。原因很简单,西萨星人是马人族,身体特征和他们相去太远,自视高贵的血族懒得去深入研究他们。
  
  而地球人就不同了。他们可以成为血族的后裔,就如同血族都是霍曼天神的后裔一般。自霍曼帝国建立以来,血族社会管理体系越来越完善,人口统计精确到毫无疏漏的地步,所有血族成员都登记在案,无论醒着的还是休眠的、活着的还是死了的,无一例外。血族的人口在下降啊。下降的原因包括天灾和人祸。血族内部从来没有发生过战争,他们只对不肯臣服的毛人族和雪人族发起过镇压,血族获得了全面的胜利,但也付出了血的代价。除此之外,血族的意外死亡占据大多数,谋杀这样不可饶恕的罪行也是存在的,只是案例非常少,在血族数万年的文明史上可以忽略不计。而地球人就不同了,野蛮和文明并存发展至今。他们是个复杂的物种,血族比起他们单纯多了。
  
  地球人能够成为血族的后裔,到底是不是天神的恩赐呢?
  
  哦,想得太远了,都是因为小东西让他心烦了,仅此而已。那个小东西本不该来到这里,他第一次品尝了她的鲜血就知道了。这就是独属于光之族的异能。卡帕特里希一族的读心术让人无法隐藏自己的思想,莱森蒙德一族的意念控制术能够驱动意志薄弱者做任何事情,而沃恩弗里特一族能够从血液中追寻记忆。你做过什么、你想做什么、你将做什么,也就是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掌控在光之族手中。
  
  所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