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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恋物语-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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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理期稍稍迟了一点,妈妈就马上发现了我的异样。她问我是否有数,我只得回答“知道”。那是在厕所受到惩罚刚好两个月后,暑假快结束的时候。

你能想到妈妈听完我的回答后,接下来对我做了什么吗?

这可不是打巴掌这么简单的事情。她顺手抓起旁边的花瓶,用力砸到了我脑袋上。花瓶粉身碎骨,我的额头——正好是发际线那里——裂了好大一道口子,血迅速喷涌而出。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给我解释清楚!”

我倒在地上,她抓起我的头发把我拖了起来,表情狰狞得像一只发狂的野兽。但无论她如何追问,我都无法坦白说出自己的恶癖。

当然我也知道,即便在普通的家庭里,这样的事也会引起一场风波。但这事在我家的严重程度,和普通家庭相比,却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在我们的教义中,夫妻以外的性生活是极大的罪恶。如果有孩子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就会毁灭整个家庭(这仅只是我们教会的教义,与一般常识差之甚远,请不要介意)。

除此之外,堕胎也是一项大罪。堕胎的人、认可堕胎的人、帮助堕胎的人,无论有什么理由,死后都会下地狱。

这样的教义,多少也能起点预防作用吧。诚然,如果事前警告,会这样做的人一定会减少。不过,如果真发生了这种事,教义中就没有任何拯救那母子的条款了。

妈妈对头上血流不止,精神萎靡的我说:“我不能再把你留在这个家里……你要是留下来,全家都会跟着你下地狱的。”

把孩子生下就会给全家带来灭门之祸;但要是劝我堕胎的话,自那刻起妈妈她自己又会堕入地狱;为堕胎出钱更是同罪。

遗憾的是,我并没有那样的家人,可以牺牲自己去地狱拯救我。

“R,你离开这个家吧!在我们一家落入地狱之前,离开这个家。”父亲对倒在地上的我说,“你虽然可怜,但我们不能给你钱,也不能帮助你。因为不管我们给你什么,都会被视为不义。”

总而言之,正如爸爸所说的,从怀孕那一刻起,对父母和哥哥而言,我的存在就只是一个祸害。

我只得听爸爸的话,别无选择地离开那个家。

“R,事到如今,我真的很遗憾……你是一个好妹妹,”我正想拿一块毛巾敷在额头上止血时,哥哥说,“但这个家的任何一样东西,你都不能带走。现在帮助你的行为,都是不义……如果你拿走毛巾,会让我们很为难的呢。”

听他这么说,我也只能把毛巾放回到柜子里。这就意味着,我不能带走家里任何一样物品,只能穿着身上的衣服净身出户。

“还有一件事要交代你……你不要自杀,自杀的话会堕入永劫无法转生的。”

哥哥对着正要走出玄关的我又补了这么一句。如此冷酷的话,让我不禁泪如雨下。

我所说的这一切,你一定觉得难以理解吧。

无法想象普通家庭的父母会与孩子就此断绝关系再不相见。虽然会费些时间,但一般总会有重修旧好的机会吧。

然而,我家的情况并非如此。比起亲子的缘分,教会的教义更为重要。当违背信仰的人是家人,更是无法饶恕。

以前曾发生过这么一件事。某宗教信徒家的孩子因为交通事故受了重伤,父母因为受到教义的影响,顽固地拒绝给孩子输血。如果接受正常的治疗,孩子是能得救的。然而在那个家庭信奉的教义中,是绝对禁止他人的血进入自己体内的。为此,那个孩子最终不治身亡。

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是怎样也无法理解那对父母的心情的吧,然而我却十分清楚。就算那个孩子因为输血而得救,只因为违反了教义,他对父母来说也形同死人了(不过以我现在的想法,好死不如赖活——应该输血救人才对。)。

我家也是如此。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种家庭的。





05


之后五年中所发生的事,都是一些不堪入耳的经历。

年仅十六岁的女孩,只穿着一身的衣服被赶出家门,又能做些什么呢?没人依靠,也没有钱,更不用说还怀有身孕。

被赶出家门的那天,我在海堤边过了一夜,随后搭上与学校方向相反的车去了东京。正巧口袋里还有前几天拿到的零花钱,实在是不幸中之大幸。

选择东京的理由很简单。

我自己不想再待在这个小城里了,而且觉得如果去都市会更有出路。东京人口比我住的小城多得多,其中也许会有好心人。

我来到以前在电视里看到过的涩谷,因为当时那身衣服腹部的地方有前日夜里流的血,便偷了套服装店陈列在街上的衣服,到百货公司的洗手间换上。

那以后我整整两天滴水未进,在第三天便开始接客。

我别无选择。饥饿、困倦与被赶出家门带来的打击使我神志不清,接二连三的不幸遭遇是逼我做出这个决定的最大原因。

啊,其实我真不想让你知道这些——现在,就这样说着这些事,都让我脸如火烧。对自己曾经的堕落,我还是有羞耻之心的。或许世上会有人骄傲地谈论这些事,但我绝不在这之列。

因此,这五年中的详细经历,我就不叙述了。

唯一要和你交代的是,在频繁地接客过程中,我流产了。此后,我两次被警察抓住,在少教所蹲了一年两个月。再之后,我便遇见了M先生。

人常说上帝如果关上了一扇门,一定会你另开一扇窗。但如果我再早一点遇见M先生的话,也许就不用过那些悲惨的日子了吧。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不过那种生活,我也不会遇见他,这个世界总不会让你什么都称心如意的。

M先生,原本是我的客人。

然而现在回想起来,他并不是惯于此道的那种人。我猜想他当时一定是压抑太久了吧。

那时我在某个业者手下工作。仔细想来,这些管我们的人到底该怎么称呼呢?要说是组织的话,不够分量;要说是公司吧,又有点奇怪。

对于过着寻常生活的你来说,一定很难想象一个身无分文的女孩独自从事那种工作有多辛苦。客人很难找,时不时还会遇到各种危险。

我刚来涩谷的前两个月,是自己独立接客的。这种事在电视和杂志上经常报道,你也应该有所耳闻,那个街区会有很多成年人来找年轻女孩。虽然我初来乍道,但好歹也能过活了。

然而,一旦那里的人能认出你,日子就不好过了。你会被同行的女孩视为眼中钉,而且遇到恶劣的客人陷入险境的话,也无法保护自己(我流产也是因为某个中年男人的粗暴对待)。因此,为了安全有效地工作,最好还是依附在别人手下。收入经过别人的手,虽然会变少,但这样我就不用费工夫找客人了。

刚开始,我跟着一个叫U的业者。不是我自己投奔他的,而是我逛街的时候被他发现的。

我身材不好,胸部平平像个男孩子,唯一的商品价值就是未成年了。也因此,我在短时间里攒了不少钱,而且业者还借公寓给我住,我总算过上了像样的生活。

一年后U因为让未成年人工作而被举报。警察前来盘查,所有的经营者都被逮捕了。我就是那个时候被送去少教所的。毫无悬念地,我的家人拒绝与我有任何往来。不要说是见我了,连保护官提出的会面也被断然拒绝,这使少教所的教官都异常同情我。

出少教所后不久,我二十岁了。仔细算来,被父母逐出家门以来,已经过了三年半。

我自己租了公寓,开始在附近的超市打工,但也没能坚持多久。因为没有任何征兆的,我的恶癖又再次出现了。

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在涩谷业者手下工作的时候,我的恶癖还曾很彻底的潜行藏身。是因为离开了那个家?还是因为我开始接客?不管怎样,那段时间无论有什么样的机会在眼前,我一次都没有偷过东西。或许,那样的生活方式才是适合我的吧。

所以,一旦恢复正常的生活,我的恶癖就又卷土重来。这已经可以说是不治之症了。因为我自己也不能解释清楚为什么要做那样的事。

我一点点偷起店里的东西,事发之后就被开除了。店长并没有把我送去警察局,但我却深感自己的无可救药而无地自容地哭了。我一定是那种不能好好过日的人——怀着这样的感悟,我走上了回归涩谷的老路。





06


我再次依附业者开始接客。

客人一般是从旅馆打来电话,然后我们再应招过去。在电话里,他们会对需求对象提出要求。业者也会在自己能力所及的范围内满足对方的要求。那些要求一般都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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