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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征战记-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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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枪械慢慢走,把位置让出来给实在走不动的家伙倒口气。就这样挣扎着前行,到了傍晚,他们终于来到了最接近战线的城市——阿克苏姆。
跟这些村民们的家乡比绍那里不同,两地虽然中间不过只有三十里,可是这里的形势跟铁匠那就完全不一样了。这里是战场,是兵营,是血与火的熔炉。灰头土脑的民兵们给指派了一块营地,然后他们见到的就全是更加肮脏的人们。在阿克苏姆城外的这块营地,不但有战士、伤兵、目光呆滞的汉子,还有大量的妇女和孩子。而所有这些人,身上全都脏的要命,每个人身上都能找到血迹,只是不知道是他们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这还算好的了。现在的形势已经平静了许多。就在前几天,整个城市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战场。原本的邻居互相残杀,贵族带领军队屠杀贫民,平民拿着火枪轰掉老爷。从一条大街这边走到另一边,得通过四五个街垒,经过两三个势力统领的范围。所有支持革命的,追随共和国政府的,那些士兵、群众,甚至于普通的平民,现在都带着他们的家人来到这里,扎下了营地。城里实在是太不安全了,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友人给你一刀,或者热情的将一块铅送给你,直接放到脑子里面热乎一下。后来就连老爷们也撤出了城,带着服从他们的军队,带着金银珠宝家私细软,带着情妇,带着美酒——他们也被冷枪打怕了,不得不离开温暖的庄园在寒风中简陋的帐篷煎熬日子……现在,这曾经繁华过的城市,除了仇恨之外,什么都没有留下。
5整编
伊萨亚斯卷了一根烟,深深的把美味的薄雾吞进心肺,舒缓一下疲劳。老兵很累,虽然是队长,有权利呆在马车上,可是,毕竟不是那帮蠢老爷,直到需要跟手下同甘共苦的道理。嗯,所以,就得让腿脚遭罪了。三十里地,再怎么也投了能有十里啊,老胳膊老腿的也够受罪的。虽然很累很乏,不过伊萨亚斯心里面还是挺美的。干了二十多年的大头兵,天南地北哪里没去过?就连新大陆都差一点去上,都是那帮凯尔特人软蛋,没等让他拿到开拔费就降了。可是就是再干上十年二十年,还得是长官们念在勤于职守不踢飞的情况下,不也还是个兵?谁想革命一来,带着“德”字号的军官们不是给吊起来就是跑了,要么就是带着死硬分子和共和国干仗,咱这平民军士也给提成军官了。虽说是带国民军,不过这国民军打好了不也能转正不是。
升了官的老兵干劲很足,这次带的兵先不说战斗素质,起码体力都不错。谁也不是出娘胎就是战士不是?这个展现还算稳定,先把这几十个小子训练好,再打上几场胜仗,没准就是一个团长。我的团,我是团长!到时候巴结一下京城里面的代表、委员,将军也不会只是梦想……
美滋滋的伊萨亚斯就差在帐篷之间喊卢瓦尔万岁了。不过,未来的将军大人现在只有五十个新丁。指挥体系没有,战斗经验没有,就连对于国民军最重要的对于贵族们的仇恨,跟阿克苏姆人比起来也可以说没有。算了,这帮兔崽子也跑了一天,赶紧歇歇,明后天开始好好操练他们。
这帮小子体力真好,老伊萨亚斯从军这许多年,根本就没见过素质这么好的新兵。单论体格,都可以跟凯尔特步兵较量了。说来那个倒霉侯爵大约没有十分混帐吧,领民才能吃的不像个稻草人。行军时的四个排已经在心中编成小队,本来就是乡亲,不必打乱了。剩下的那几个就连部直辖,叫那个最壮实的铁匠归拢一下,反正都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哪怕是个白痴也不怕,到时候冲锋作战有这么个大个子真壮心气啊。卢瑟福那胖子管后勤,给他个副职。等到再补充人员,组第二排,搁里头再挑两个人,连部就组建好了。不过哪怕再补充的也是来自一个村,也得打乱了排。算比绍人走运,以后,你们就是伊萨亚斯老爷的嫡系了。
跟官员的战斗是很令人头痛的。可是小胡子是谁啊,这二十年露营舍营的经验,给军官跑腿的经历……几个新官员还不戏耍的轻轻松松?到底还是抠出来足够的帐篷。两个新的一个塞进去一个小队,剩下三个旧的两个小队分。连部指挥必须要一个吧?咱不要新的,但是不能漏雨。直属小队有个小的就成,受累,得分兵轮流休息看着马车,那帮所谓的友军啊,不拿刺刀逼着能把车子带马都偷走。
唉,你说这当军官也没什么好处啊,费劲操心的。去,你们这些小兔崽子,记好了营地的所在,玩去吧。不过,千万别叫别人忽悠走了,出了伊萨亚斯老爹,谁会对你们这么好?
“明天十点开始训练,有种你们就给我玩到半夜!准十点!”
6寻找
夕阳将小城所有的建筑都抹上一缕金红的颜色。隆美尔站在城边的山上,看着下面那即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比绍连今天走了三十里赶到这里,算是行军的奇迹了,是棒小伙加老军人和足够后勤大车的缘故。可是,在革命之前,铁匠是经常来这个城市的。那时候,早上天刚有一丝亮光就出发,到了阿克苏姆办事完了还能混上午饭,磨蹭一下再往家里走还能搭车回家,到家的时候天还没黑透。不过那是一个人,来回都有车。
而且,那时候,还没有革命啊。
城里已经没有人住了,平日喧嚣的集市一片静寂。那个广场,市中心的市长官邸前面的广场,跟坟场一样安静。市长大人安详的守护着他的官邸,穿的整整齐齐,悠然的看着广场,就好像还在舞会间歇透一口气一样。市政府的大部分官员,连带市长大人的舞会常客,此时也正在陪伴着他,用傲然的眼神俯视着暴民们的阵线。一阵风吹过,他们飘飘荡荡,颈上的绳索是其唯一的依靠。
带领人民搞革命的阿克苏姆军事人民委员和一些革命分子也给吊起来,当然,他们不屑去看那些被自己吊起来的死贵族,高傲的将后背展示给尊贵的老爷们,却冲着保皇党的兵士们做着鬼脸。他们是市政厅大街的拥有者,除了死人,无论是王军还是共和军,都无法在这给打得千疮百孔的街道立足。
跟隆美尔那里不一样啊,虽然两个地方之间不过只有三十里的距离。在铁匠那,贵族老爷们在革命之后全跑了。其中大部分是去了凯尔特,可也有一部分据说就躲在山上。但大家都嫌费劲没有去找他们,好像只有上面来的公安人民委员一直在惦记这人家。满山的果子也够他们吃的,如果原来的乡亲不接济他们的话。隆美尔那最大贵族就是侯爵了,现在这一家子都在他家地窖里藏着呢。
隆美尔是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尽管他并不是被压榨的最惨的那部分人。但这个坚定的革命者也是一个窝藏青梅竹马的贵族小姐一家的革命的背叛者。他不知道这样作对不对,但他知道不这样作一定会后悔。就隆美尔我参加支援前线的队伍一样,不来,不为共和国政府做点什么,铁匠一样会后悔死的,哪怕来了有很大的可能为他的信仰战死。而他参加这队伍,是不是有几分动机是为了让侯爵一家藏的更好,隆美尔自己也不知道。
阳光就要完全消逝了。铁匠的目光搜寻着城市。除了被烧毁的残垣断壁一定没有人,匆忙搭建的街垒也没有几个还有人驻守。城市现在更是一条战线,一条分割线,将拥护两个政府的分割开来。一边高喊国王万岁,这边大叫革命必胜。然后没心思没力气喊叫的人,就躲在城市外面,搭起帐篷,继续生活。生活,无论如何都得继续,不是吗?
隆美尔可以找到集市,可以找到旅店,可以找到饭馆,可以找到铁匠铺。但是这对他并没有什么意义。他没法找到那些他熟悉的人。
7竹马
隆美尔在找一个人。这个城市里,他还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玩伴。这个城市里最好的枪手,斯通纳老伯,同时也是一个很好的工匠,跟隆美尔的父亲小艾尔文·隆美尔是老朋友了。论开枪的本事射击的技术,老铁匠,隆美尔老爹是差一点,讲到造枪、冶炼,斯通纳跟小艾尔文·隆美尔比起来他可就不是个了。但是有一点,隆美尔二世是没法跟斯通纳相比的。斯通纳现在还活着,至少革命之前还活着,一家四口挺美满的。小隆美尔却已经带着艾尔文·隆美尔三世的母亲搬到天国居住了。现在,铁匠家第三个叫艾尔文·隆美尔的人全家都在这里了。只有他一个人。但从另一方面看,隆美尔却可以很自豪:他已经继承了家业,是城里公认的造枪第一高手,造出来的枪质量甚至比他父亲造的还好。而那斯通纳伯伯,他的儿子还小,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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