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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睡了不到两个小时。刚到黎明时分他便醒了。他裹着一条毯子,睡在稀疏下陷的地板上,废弃的旧马厩里洞穴般晦暗,往日的草料上积了一层薄薄的尘埃,隐约地散发出令人窒息的霉腐气味;他透过东边墙头没装窗板的窗户,看见渐渐泛黄的天空、盛夏天穹上苍白的晨星。
他感到休息得很好,像是连续睡了八个小时似的。这是一场意料之外的睡眠,因为他根本没期望能够入睡。他穿上没有系鞋带的鞋子,腋下夹着折叠起来的毯子,他用脚试探着看不见的腐朽楼梯,一级一级地沿着垂直的单扶手旋转式的梯子走下地。他走进灰白发黄的晨曦里,空气冷冽洁净,他深深地吸气。
小木屋正对着渐亮的东方,大楼房却仍然隐在树丛里,只露出一根烟囱。茂盛的野草沾着沉甸甸的露珠,他的鞋很快湿了,皮革冷冷地沾在脚上,湿漉漉的草叶像柔软的冰条刺着他赤裸的双腿。布朗的鼾声停了。迎着东面窗口溢进的晨光,克里斯默斯能够看见布朗。现在他的呼吸平和了。“清醒了,”克里斯默斯心想,“清醒了一些,但他自己还不知道,可怜的家伙。”他瞧着布朗。“可怜的人,醒来后发现自己清醒了他会恼怒的。也许他又得花费一个钟头的时间再回到醉迷的状态。”他放下毯子,穿好哔叽裤子和略微弄脏的白衬衣,结上领结。他抽起香烟来。墙上钉着一块破镜片,他打领结时从破镜里注视着自己模糊的面孔。硬边草帽挂在一颗钉上。他没有取下来。他从另一颗钉上取下一顶布帽,从床下地板上拾起一本杂志,这种杂志的封面上要不是身穿内衣的年轻女郎,便是手执短枪相互射击的男人。他从枕头下拿出剃刀,一把牙刷和一块刮胡香皂,一齐揣进衣兜里。
他离开小屋时天色已经大亮了。鸟雀在尽情地欢唱。这一次他背对着那幢房屋向反方向走去,经过马厩进入那边的牧场。他的鞋子和裤腿很快被灰色的露水湿透了。他停住脚,小心翼翼地把裤管卷上膝头再走。走完牧场便到了树林的地界。这儿露水不那么重了,他放下裤管。又走了一会儿,他来到一处小山谷,那儿涌出一泓泉水。他放下杂志,拾来树枝和干柴,生起一堆火,然后背靠一棵树坐下,双脚朝向火堆。很快,打湿的鞋开始冒热气,接着他感到热力升到腿部;等他突然睁眼一看,太阳已经升得老高,火堆早已完全熄灭。他知道自己睡着了。“他妈的,我要没睡着才怪呢,”他想,“我准是又睡了一觉。”
这次他睡了不止两个小时,因为太阳已经照在泉水上面,映得源源涌出的泉水闪闪发亮。他站起身,伸了伸蜷曲僵硬的腰背,唤醒发痛的肌肉。他从口袋里掏出剃刀、牙刷和香皂,蹲在泉边刮脸,把水面当镜子,在皮鞋上磨了磨长而发亮的剃刀。
他把刮胡用具和杂志隐藏在一丛灌木里,重新打好领结。他离开泉边时,这地方离楼房已经相当远了,待他走上大路便足有半英里之遥。再往前走一段,他到了一家小杂货店,门前立着一个汽车加油泵。他走进店里,女店主卖给他一包饼干和一听罐头肉。他重又回到泉边和熄灭的火堆旁。
他背靠着树干用早餐,边吃边阅读杂志。在此之前只读完一篇故事,现在开始读第二篇,像读小说那样从头到尾读这本杂志。他会不时抬起眼睛,一面咀嚼,一面观看映照着阳光、荫蔽着沟渠的树叶。“也许我已经那样做了,”他想,“也许那事现在不必急着去做。”他仿佛看见炎黄的天日宁谧地展现在他眼前,像一条长廊,一张挂毯,渐渐成为一幅明暗对照的素描画面。他坐在那儿,仿佛炎黄天日像一只四脚伸展、困倦欲睡的黄猫在懒洋洋地端详研究他。然后他继续阅读,不快不慢地翻动着书页,但有时却仿佛又停在一页,一行,甚至一个字上,陷入沉思。这时他并不抬头,他会一动不动,显然深深地被吸引住了,也许被一个还吃不透的单词困住了,他的整个身心在静静的阳光下被几个字母的组合悬挂了起来,而这样轻飘飘悬着的时刻,他仿佛看见时光在面前缓慢地流动,心里想着我所向往的只是宁静想着“她不应当开始为我祈祷”。
他读到最后一个故事,停下来数了数还剩多少页,然后望了望太阳,又继续往下读。现在,他像一个人沿着街道,边走边数铺路石上有多少裂缝那样读着,一直读到最后一页,最末一个字。然后他起身划根火柴点燃杂志,耐心地戳着它,直到它烧成灰烬。他把刮胡用具装入口袋后沿着沟壑往下走。
不一会儿,沟壑变宽了:底部是一片平坦的干沙地,夹在陡峭的岩壁之间,岩壁上长着茂密的荆棘和灌木丛。草丛上边还耸立着枝叶交织如盖的树木;在一侧岩壁上有个洞穴,堆满了干枯的树枝。他开始把灌木树枝掀向一旁,从洞穴里找出一把短柄铁锹,然后用它刨起刚才被灌木枝遮掩的泥土,一连掘出六个带螺旋盖的金属罐子。他不拧开盖子,只把几只罐子侧放在地上,然后用铁锹的锋利边缘戳开它们,罐下的泥土随着威士忌喷射四溢而变得暗黑,阳光照耀下的这个僻静处,空气里顿时弥漫了酒的芳香。他把罐子一一倒光,有条不紊,面色冷峻得差不多像一副面具。他倒光之后又把罐子扔回洞里,胡乱地用泥土埋起来,盖上灌木树枝,再藏好铁锹。干树枝掩得住酒的痕迹却盖不住酒的气味。他抬头看看太阳,这时已经是下午时分了。
当晚七点他到了城里,在一条小街的餐馆里吃晚饭;坐在一只没有靠背的独凳上,在摩擦得十分光滑的木制柜台边用餐。
九点的时候,他站在理发店外面,透过窗户张望那个他视为伙伴的人。他不动声色地站在那儿,两手插在裤兜里,烟卷的雾气掠过他沉静的面孔,头上的布帽像顶硬边帽般歪戴着,那姿态既傲慢又邪恶。他站在店外,神情冷漠恶狠;店内身穿弄脏的红条裤子和彩色衬衣的布朗,正在粗声粗气地比比划划地讲话,刚说到一半,忽然抬起一双醉眼,看见了玻璃窗外他的目光,尽管店内灯光辉照,空气里浓密地布着香波皂沫。他的神情那般冷酷邪恶,一个打着口哨慢吞吞地沿街走来的黑人青年,看见他的侧影连忙停住哨声,绕着道儿从他背后溜了过去,走远之后才侧回头瞧他一眼。可是这时克里斯默斯也开始走动了,仿佛他停在那儿完全是为了让布朗能瞧见他。
他离开广场继续前进,走得不快,他来到一条终日静寂的街道,此刻更是空荡无人。从这儿往下走,穿过黑人居住的弗雷曼区可以抵达车站。要是在七点钟,他会撞见不少人——白人和黑人,往广场去或者上电影院;而到了九点半,这些人又会纷纷往家转。但是这时候电影还未散场,他独自走在街上。他继续往前走,穿过白人的住宅区,从一盏街灯到另一盏街灯,橡树和枫树枝叶的浓密阴影像零碎的黑天鹅绒布的布块掠过他的白衬衣。再没有什么比一个走在空荡荡的街上的大个子更显得孤零零的了。虽然他块头不大,个儿不高,不知怎么回事,他却显得孤苦伶仃,比荒野上独立的电杆更孤凄。在宽阔空寂、阴影浓重的街头,他像一个幽灵,一个幻影,从自己的天地游离出来,不知到了何处。
过了一会儿他知道自己到什么地方了。不知不觉间,街道开始倾斜,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来到弗雷曼区,这儿看不见黑人,却弥漫着黑人在夏天的气息和他们在夏夜聚在一起的声音。他似乎被这些无形的声音包围了,到处咕咕哝哝,嘁嘁喳喳,有说有笑,使用一种他不熟悉的语言。他仿佛看见自己置身于无底的黑沉沉的深渊,被点着煤油灯的模模糊糊的黑人小屋团团围住,街灯反而显得更加遥远;好像是黑人的生活、黑人的气息跟呼吸的气体搅混到了一起,使种种声音、游动的人体和光线,都彼此消溶,慢慢地连成了一片,与此刻重浊的黑夜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现在他站立不动了,呼吸十分困难,瞪着眼睛东张西望。他四周都是小木屋,昏暗发黄的煤油灯光使小屋在漆黑的夜里呈现出模糊的轮廓。从四面八方,甚至在他体内,都咕咕哝哝地响着黑人妇女发出的没有形体的芳醇甘美、生殖力旺盛的声音,仿佛他和四周所有的男性生命都被推回到了暗黑无光、潮湿炎热的原始状态。他开始逃跑,眼里射出愤怒的目光,龇牙咧嘴地倒抽着冷气,直往下一盏街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