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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弗斯出生于威斯康辛,大学足足念了九年,先念了化学工程后来又转念心理学,最后才以英国文学学士毕业。但在他广泛选修哲学、中世纪史、东方戏剧学、人类学、社会学等课程之中,《风之名》的雏形已逐渐形成。
但《风之名》最初想要出版时却处处碰壁,直到他将作品的部分改编成短篇参赛并获奖,让罗斯弗斯有机会可以参加一个在洛杉矶举办的写作班。在写作班中他认识了著名科幻作家凯文·安德森,安德森则将自己的经纪人介绍给罗斯弗斯认识;而善于挖掘新锐作家的经纪人麦特·拜勒在读过《风之名》初稿后,便立即将他网罗旗下;他惊叹于罗斯弗斯将奇幻与文学元素巧妙融合的功力,罗斯弗斯也不负众望顺利挤身于畅销奇幻新锐作家之列。
这位笑容可掬、留着一大圈灰色落腮胡,宛如奇幻故事中矮人般的作家更展现出惊人的实力,甫一推出作品便好评不断,获得二〇〇七年鹅毛笔奖「奇幻与科幻」类,并在该年荣登独立书商协会畅销榜第十名、美国亚马逊网络书店编辑特别推荐、《出版人周刊》年度选书「科幻/奇幻/恐怖类」等等,也是美国亚马逊网络书店畅销奇幻小说。
或许有人会觉得,国外很畅销国内读者未必喜欢,那些得奖或入选似乎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但如果换一些大家更熟悉的人物呢?《风之名》也获得众位奇幻大师的联名推荐:包括娥苏拉·勒瑰恩(《地海传奇》作者)、罗苹·荷布(《刺客正传》系列作者)、凯文·安德森(《沙丘魔堡》前传作者)、欧森·史考特·卡德(雨果、星云奖得主,《战争游戏》作者)等前辈大师的一致好评。
在这些推崇与纪录之后,我想来讲点比较不一样的东西:像我这样的奇幻老读者会怎么看《风之名》。精彩有趣的故事是一本好小说的必要条件,但一本好奇幻有时候不仅止于此。
当你翻开这本故事的前几十页,你会看到一个非常古典的开场,隐姓埋名的英雄隐居在小镇的旅店中,化身为一个平凡无奇的旅店主人,过着平静无波的生活。但总是会有一场意外、一名不速之客打破了他的平静。
故事随之开始诉说英雄童年的故事,他的过去、他的危难与转机,以及他如何一步步成长。
古典没有什么不好,甚至在都会奇幻当红的现代,这类宛如《时光之轮》与《魔戒》的古典奇幻简直是稀有产物,更遑论是讲得出一个好故事的古典奇幻。初看《风之名》时,有点让我想起在看《天观双侠》时的感觉,那种怀念又带了些许熟悉,令人想到古典奇幻的美。
而《风之名》不单只是怀旧,它有着繁复翔实到令编辑头疼的世界,精彩有趣的巡回马戏团,与世界相合独树一格的共感魔法,别具风味的大学院;当然,还有我们永远不会忘记的,一个好故事与鲜活的人物。
共感术的设定也非常新鲜有趣,他结合了萨满信仰中的共感巫术,与科学计算的能量传导。你可以透过共感术将手中的稻草与桌上的蜡烛连结,然后将自己的热能传导给稻草,再藉由共感连结让蜡烛自己点燃。一场主角在学院中与同学进行的共感术对决,更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一段,最特别的是,你会觉得这是一种真实可能存在的术法,只是早被世人所遗忘。
《风之名》不是紧张刺激的好莱坞动作大片,也不是什么新颖前卫的艺术电影,但它用心营造每个细节、刻画每个桥段,于是自有其扎实细腻、匠心独运的一面。
身为一部古典的作品,也永远存在着远古的敌人,黑暗宛如山雨欲来,更有无数的谜团等待着后续的故事来解答。(拜托作者大人请快推出下一部吧~)
最后,我想邀请你一同来探寻这首史诗的原点,这个藏在风中、关于名字的故事。
序幕 万籁俱寂
夜幕再次降临,道石旅店的周遭一片寂静,这股寂静源自三处。
最显而易见的寂静,是一种万物皆空的空荡感。如果有风,风会在林间叹息,让挂钩上的旅店招牌嘎吱作响,像秋风扫落叶般把那股寂静吹上街去;如果有人群,即使只是旅店里的三两人影,他们也会以谈笑声打破宁静,传出夜晚酒吧里该有的嘈杂喧闹声;如果有音乐……这里当然不会有音乐。事实上,上述一切都不存在,四下寂静依旧。
道石旅店里,两名男子窝在吧台一角,闷着头喝酒,以免正经地谈起恼人的消息。偌大的空荡之中,他俩刻意沉默的举动又为周遭添了一抹阴郁的寂静,两者相互杂揉,形成对比。
第三股寂静并不容易察觉。仔细聆听个一小时,你可能渐渐在脚下的木质地板,以及吧台后方粗制龟裂的酒桶上感觉到它。这股寂静同时存在于柴火熄灭许久、但余温犹存的漆黑石砌壁炉里;在以白色亚麻布沿着吧台纹理来回缓慢擦拭的动作里;也在立于那头、为灯下光可鉴人的桃花心木上蜡的男人手里。
这男人有一头火红的头发,眼眸乌黑深邃,动作熟悉灵巧,带有一种沉稳的笃定感。
他是道石旅店的老板,是第三股寂静的根源。这么说很贴切,因为三股寂静中以他为最,把其他的寂静感都笼罩于内,如秋末般深广,如河水打磨光滑的巨石般沉重,那是等候死亡的男人耐心沉潜的声音。
第一章 恶魔之地
伐日①夜,道石旅店的常客又齐聚一堂。五个人虽称不上是一大群,但如今道石能凑到五位就算多了,那年代就是那幅光景。
『注①:故事中没有「周」,只有旬。一旬共十一天,分别是旬一到旬七,接着是伐日(Felling)、夺日(Reaving)、燃日(Cendling)、悼日(Mourning)。一个月有四旬,一年有八个月加上最后七天的大悼日(High…Mourning)。』
老马还是一如往常,负责讲古、给建议,吧台边的男人啜饮着啤酒聆听。年轻的旅店老板站在门后方的暗处,微笑地听着熟悉的故事细节。
「至尊塔柏林醒来时,发现自己困在高塔中,他们没收了他的宝剑,剥夺了他的工具:钥匙、硬币、蜡烛都不见了,但那还不是最糟的……」老马刻意停顿,制造气氛:「……因为墙上的灯火竟然闪着蓝焰!」
葛拉罕、杰克、谢普自顾自地点头,这三个一起长大的朋友,向来都是听着老马讲古,也不把他的建议当回事。
老马凝视着这三名听众中最晚加入、也最专注的那位,他是铁匠的学徒。「孩子,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大家都把铁匠的学徒唤作「孩子」,尽管他比那里的每个人都高出一个手掌宽。小镇就是这样,在他长满胡子或因故把人打得鼻青脸肿以前,他可能一直都是大家眼中的「孩子」。
那男孩慢慢地点头说:「是祁德林人。」
「没错,」老马语带赞许地说:「是祁德林人。大家都知道蓝焰是他们的标志,现在塔柏林……」
「但他们是怎么找到他的?」男孩打断老马的话:「他们有机会杀了他,为什么不下手?」
「别急着打岔,故事结束前,你就会知道一切答案。」杰克说:「就让他来说吧。」
「杰克,没必要这样。」葛拉罕说:「孩子只是好奇,你只管喝你的酒。」
「我早就喝光我的酒了!」杰克抱怨:「我需要再来一杯,但老板还窝在后头忙着剥老鼠皮。」他拉大嗓门,用空杯敲着桃花心木吧台。「喂,我们渴死了!」
旅店老板端着五碗炖肉与两条温热的圆面包走了出来,为杰克、谢普、老马添满啤酒,利落地张罗着。
这些人享用晚餐时,故事也就先搁着。老马以老光棍惯有的狼吞虎咽方式,一下就把炖肉扫得一干二净,他吃完面包,正要回头讲古时,其他人还在吹凉热腾腾的炖肉。
「现在塔柏林需要逃离这里,他环顾四周,却发现牢房没有牢门,也没有窗户,四周都是平滑的硬石,那是没人挣脱过的牢房。」
「但塔柏林知道万物之名,所以万物都听命于他。他对石头说:『碎裂!』石头就应声而碎,石墙如纸张一般撕裂。塔柏林从洞口可以看到蓝天,呼吸芬芳的春日气息。他站到墙边,往下看,毫不犹豫地踩进半空中……」
男孩瞪大双眼:「不会吧!」
老马一本正经地点点头:「所以塔柏林就这样坠落了,但他没有绝望,因为他知道风的名字,所以风也听命于他。他对风发号施令,风就托起他的身子,如吹起的蓟子冠毛般,让他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