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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当权》
作者: 长风
卧底十年,铁血军人孟岩重新活了过来,成为一名锦衣卫。
一把绣春刀,一身霹雳胆,男儿血,尤未冷,美人随,斗权阉,收漠北,定安南,下西洋,权倾天下!
小风唯一读者群,入群需验证,谢谢!
归来
两个月,整整六十天。
小风携新作《锦衣当权》热血归来,再战起点!
04年出道,快十年了,一直在扑街的道路上前行着,但我一直有梦想,一直坚信,努力和坚持就会成功。
小风从一个风华正茂的热血小青年,变成了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大叔,一个人最黄金的十年就这样悄然溜走了,小风不后悔,因为我爱我自己现在从事的这份工作。
不怨天,不怨地,也不怨人,这是小风自己做出的选择。
《军魂》让我重拾信心,但是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风**及,小风只能忍痛搁笔,也许将来有机会还会重拾军文写作,但是现在是不行了,在这里我向订阅和关心我的读者表示深深的歉意。
对不住了,希望你们可以包容,继续支持小风!
十年风雨相伴,小风希望下一个十年还能有你们一路相随,这样在前进的道路上,小风也不会感到孤单,寂寞!
敬礼
下一个十年
长风
十年,我们再出发!
写书十年了,一点儿心里话梗在心里,不吐不快,大家就当我吐槽吧。
在起点,我不算是最扑街的一个,但茫茫数万扑街大军中肯定有我的名字,大家也许不相信,说一个四级写手怎么扑街呢?
其实只要明白起点这个四级算法,就知道,我其实是熬资历才混到这个四级的,所以我依旧是个扑街。
这个过程中,我迷茫过,困惑过,甚至退缩过,但最终还是坚持下来了。
难以说清为什么,总之,这一路走的很艰难。
每一次开新书,整个人都变得很焦虑,每天不停的刷新网页,找相熟的作者要推荐票,直通,甚至是章推。
后台每增加一个收藏都能高兴很长一段时间。
当写手的,出了以此谋生之外,最在乎的还是别人的认同,什么成名,这都是以后的事情。
写作是一件很枯燥,甚至是无聊寂寞的事情,不被家人、朋友理解,精神上承受很大的压力,更加没有太高的社会地位。
在这个金钱至上的功利性的社会里,能不能赚钱,能不能给父母妻儿一个富裕稳定的生活,这已经成为衡量一个男人是否成功的标志。
做写手真的很苦,并不像传说中很轻松的一件事,大浪淘沙,最后能够坚持下来,并且获得一份可宽收入的万不存一。
没有保障,没有理解,孤独中前行,为了别人的欢笑,收获的确实自己满身的伤痕。
如何走的更远,小风一直都在思考,答案至今还没有找到。
也许努力和勤勉会是很多人选择的答案,是的,一个有天分的写手,他如果勤勉的话,肯定能收获成功,成为大神,被人追捧。
可如果一个没有天分,却又不勤勉的写手,那他肯定会成为传说中的悲剧。
小风自认是一个天分不高的人,但勤勉还是有的,码字十年,两千万字的写作量,在起点也算是中等水平了,但依旧扑街。
原因有很多,天分不高,机遇没把握,或者还有传说中的运气。
小风内心是渴望成功的,成为那种大神级别的写手,这一点丝毫不避讳,人总是往高处走的,我并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当然,我是个男人,呵呵。
下一个十年如何,小风自己也不清楚,不过既然选择了这条路,不走下去,我是不会死心的,为了梦想,为了坚持,也为了自己将来不后悔。
十年后,小风再出发,你们会支持我吗?
第一章:归来
大明正统十年,农历十月初六。
京城第一场雪就像少女的眼泪,羞羞答答的,酝酿了三日之后,终于舍得落了下来,漫天飞舞,宛若千万朵白色的梨花,唯美而又凄冷。
通向京城官道尽头,一个瘦弱的身影,裹着破棉絮,拄着一根木棍,步履蹒跚的在风雪中艰难的前进着。
不一会儿功夫,他眉毛和鬓发上都沾满了雪花。
一个多月的艰难跋涉,还要躲避身后如影随形的追杀,终于可以回家了,却没想到,这一场大雪生生的将他挡在了家门口。
身无分文,饥肠辘辘,就连这一身的破棉絮,那还是可怜的他路过紫荆关时,一个老猎户送与他的。
随身的水壶里就剩下最后一口残酒了,他必须的挺下去!
京城在望,可自己能撑到吗?孟岩不停的给自己打气,鼓劲,但双腿越来越沉重,眼皮子在打架,体内的热量迅速的流逝……
我会被冻死,然后被野狗分尸吗?
孟岩终于支撑不住倒下了,他甚至都没有力气喝下最后的一口残酒,也许,这会能让他支撑更远的路。
有些东西必须先藏起来,一旦被追杀自己的人得到,那后果会不堪设想。
他锦衣卫密探,身负特殊使命,奉命去瓦剌(北元)卧底十年,却不想一次意外,身份暴露,不得不提前返回大明。
瓦剌铁骑的一路追杀,一直追到了大明境内,要不是怕激怒大明,才不得不放弃,本以为就此安全了,谁知道,又有一伙儿人接力,一路追杀如同跗骨之蛆一般。
他知道,这些人要的是他从瓦剌带回来的东西,所以他必须回到京城,恢复锦衣卫的身份。
这是他唯一活命的办法!
藏好随身物品,做好标记,孟岩耗尽了最后一丝气力,心道,大雪覆盖,恐怕没有人能够发现他藏得东西了。
那些人当中有追踪高手,他知道自己骗不了他们多久,要不了一个时辰,他们就会追上来。
如果自己还能活着……
张开干瘪的嘴唇,承接从天而降的雪花,入口融化,滋润。
一个哆嗦,渐渐的,孟岩失去了意识,灵魂陷入冷寂之中。
孟岩身上的积雪越来越厚,即使有人路过,也只会将他当成是路边耸起的一个小土坡。
陆续有人经过,但是没有人发现路边的雪堆里有一个快要被冻死的人。
“嘀铃铃……驾……”
“福伯,慢点儿赶车,小姐身体吃不消!”一道清脆如黄莺般的声音从车厢中飞出。
“知道了,红姑娘,我这就放慢一些!”赶车的福伯忙答应一声,“吁……”将马车的速度放慢下来。
“福伯,快停下来,小姐晕车厉害,要吐!”
“停!”福伯闻言,连忙收紧缰绳,勒令马车停了下来。
车停稳后,车厢软帘被掀开,一对少女,小姐脸色苍白,丫鬟一脸焦急,虽为主仆,看上去却如姐们一般,服侍亦如寻常人家。
“福伯,快来,搭把手,扶小姐下车!”那刚才说话的红姑娘对福伯道。
“红姑娘,外面冷,把披风披上,大小姐身子本来就弱,这万一受了风,可就麻烦了!”福伯忙道。
“先别管那么多,小姐晕车,要吐了……”
“噢噢!”福伯忙领会,赶紧转过身去,摆放好下车的凳子,然后与那红姑娘一起将脸色苍白,抚着胸口,难受一场的小姐扶了下来。
“好大的雪呀!”轻抬臻首,看见满天飞雪而下,小姐紧蹙的眉毛似乎舒展了一下。
“小姐!”红姑娘赶紧从车厢里拿了一件黑色的大氅给她披上,苍白的脸上突然泛起一丝潮红。
“小红,快扶我过去……”
不等走到路边,她就张嘴往外吐了起来!
可能是连日赶路,身心俱疲,加上吃的不是很多,所以吐出来的东西不是很多,吐出来之后,就感觉好多了。
“大小姐,喝口水漱一下口!”福伯递过来一个水袋。
“谢谢,福伯!”
“大小姐,您跟我还客气!”
就在主仆三人重新准备上路的时候,忽然,那身着月白百褶纱裙的小姐不经意的回头一瞥,看到了自己呕吐物的下面露出一只手来!
定是自己吐出的赃物将冰雪融化,这才将下面的东西显露出来。
“小红,福伯,你们看,那是什么?”
福伯是见过世面的,看到这样的情况,虽然说也是吓了一跳,但很快就明白了,一个冻死在路边的乞丐被大雪掩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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