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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列侯-第2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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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大,你们也见识过长安的繁华鼎盛。长安城外几十万汉兵的严整,你们拿什么挡住汉兵?五岭的瘴气?”

    赵婴齐不屑一顾,南越国并不怎么担心被打,原因就是五岭的瘴气,听起来很扯淡的理由的确很靠谱,80年前秦军征讨南越国,前后打了十年损失十几万秦军精锐,就连秦军主将屠睢都横死于此,直到任嚣的增兵赶到才打下来。

    其后十二年,岭南秦军陆陆续续又死掉十余万人,秦军第二任主将任嚣在当地土人的精心调养也病死了,第三任主将就是赵婴齐的曾祖父,到现在快100岁的老寿星越王赵佗。

    这个老人经历了大秦帝国从一统天下到灭亡的全过程,论资历可称得上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人。

    南越之所以难打总结原因无非是水土不服,毒瘴杀人,南越人的丛林游击战术以及毒针。

    原始人的战术不可能杀死十几万秦军,真正杀人的是前两者,水土不服和毒瘴杀人,互相叠加几乎无法抵挡。

    驺家兄弟却听的入神,闽越和东瓯可不比南越,这两国濒临沿海连瘴气都没,只要汉兵一到顷刻之间就要完蛋,所以两国从来是提心吊胆过日子。

    驺丑劝道:“赵兄,我觉得丁公说的在理,我们去长安不就是要见识下汉人的手段,汉人比我们厉害是应当的,可是厉害那么多太出乎意料了,以我们的力量挡不住汉兵,五岭的瘴气不一定是天险,我们东瓯和闽越一丢,汉兵可以沿着海边一路向西南直插番禹。”

    “啊?真的可以?”

    驺丑神色认真:“不骗你!当初你曾祖父赵佗灭了我们驺家在南越的王族支系,几百年前是从闽越迁徙过去的驺家分支,我们驺家人都知道有这条路,我父亲还打算从这条路直接攻下南越国,光复南越呢。”

    赵婴齐傻了,他只当了几年储君,还不太了解南越的军政要务,他父亲也从不告诉他南越有几个方向的防区,他只知道五岭是抵挡汉兵的天险,闽越国是南越国的盟友,顺风时坐船只要两天的近邻。

    “你好好考虑一下吧!”丁公摸出酒壶喝了口酒嚼着槟榔闭着眼睡觉。

    毒瘴折腾七天七夜几乎没有睡过一个踏实觉,即使铁打的身体也扛不住,更何况他是个年过七旬的老人。

    这一觉每个人都睡的很香,当人们醒来时发现另一辆马车空荡荡的。

    曹时、刘陵还有王孟不见了!

    丁公暴跳如雷:“人呢?叫你们看好人,怎么给看丢了?把曹时给放跑掉,我们岂不是白死那么多人!还愣着干什么,都给我追啊!”

    刺客们一脸蜡黄,望着白茫茫的毒瘴踌躇不定,有些树林完全枯死的焦黑颜色,还有不知名的虫子成群结队的趴在上面,有时会劈哩啪啦的掉下来非常恐怖,刺客们不敢追。

    “丁公!卫右渠病的厉害,必须尽快走出五岭接受更好的治疗,你们体内的毒瘴之气也绝非几口槟榔能完全祛除的,在这儿多待一刻钟就多一分死兆,跟着我走出毒瘴区再找机会追他们也不迟,能走出五岭的就那几条路,只需要打听附近的村庄很快就能知道。”

    赵婴齐的态度变了,从被迫合作转为了主动合作。

    丁公面露喜色:“可是他们跑远了该怎么追?”

    “两条腿跑不快,带着淮南王女刘陵也不会快,何况无论他们跑多远,终归要到村庄旁露面,五岭附近的村庄都属于南越国,您就放心好了。”赵婴齐信誓旦旦地说道。(未完待续。。)



第201章 越人与占人

    青山不改水长流,明月依旧星渐稀。

    他只记得几句诗词,大概是一首离别的诗词,放眼望去绿水青山一片青碧,碧空如洗空气湿润。

    身后的云山雾罩早已远去,嘴角品尝着咸腥的湿气,轻柔的风吹动发髻,仿佛五岭间的恶梦从未出现过。

    山脚下密林间,曹时坐在青石上磨刀,赤着胸膛被海风吹的黧黑,在山间走了一个月皮肤就变黑不少,身后挎着属于自己的一石二斗战弓,箭袋里只有十几支自制的箭矢。

    刘陵挎着竹篮子在竹林旁挖竹笋,手里攥着一根匕首做铲子,那是逃跑的当夜从死去的刺客手中摸来的防身武器,平时还作为挖野菜和吃饭的工具。

    她的皮肤还是那样白皙,头发简单的挽起个椎髻,秀眉微蹙似乎在烦恼着竹笋头好难挖。

    倘若身在长安城,周围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刘陵素面朝天秀眉皱起的惆怅表情望着长安勋贵,一定会引起巨大的轰动。

    只可惜身在青山下,竹林旁溪水潺潺,只一个不解风情的青年低头磨着雪亮的快刀,仿佛那是世间最美的事物。

    嗷嗷!

    一头野猪从竹林里钻出来,腹部留下一道深深的伤口,猩红的眼睛充满了疯狂。

    刘陵吓坏了,双手握着匕首不由自主的往后缩。

    野猪似乎发现眼前的人类女子,刨着猪蹄发出哼哼的嚎叫声。油光发亮的猪脑袋上两根獠牙冲着目标。

    树林里窜出来的是头刚成年的野猪,个头硕大看起来得三百多斤,奔跑起来就像个狂奔的卡车,被獠牙一扎保准死翘翘,暴躁的脾气和强大的攻击性成为丛林中最可怕的杀手,成年野猪的威慑力甚至在老虎丛林豹以及黑熊之上。

    “救命!”

    刘陵的双腿酸软,挣扎的爬了半天没站起来,尺余长的锋利的匕首对于野猪来说就是个玩具。

    油光发亮的野猪皮上覆盖着树胶和泥巴的混合物,那是野猪们蹭掉寄生虫得到的自然馈赠,北方野猪喜欢蹭松脂。南方野猪喜欢蹭树胶。更有趣的是这种畜生很擅长寻找树胶,大树的分泌物是杀虫的最佳手段,烂泥塘里打滚是野猪洗澡的习惯。

    一头成年大野猪皮糙肉厚堪比犀牛,冲击力和杀伤力也不逊于犀牛。脾气暴躁程度也可以媲美犀牛。除了个头吨位略有不如。简直是个缩水版的犀牛。

    野猪冲过了来。

    刘陵吓的闭上眼睛,举起挖竹笋的匕首递过去。

    噗哧!

    噗通!

    烟尘四起,冲来的劲风把她吹的东倒西歪。钗横发乱。

    野猪距他只有几步之遥,头部的中箭奄奄一息了。

    刘陵面色通红,气的丢下匕首直跺脚:“曹时,你又戏弄我!”

    青石上,磨刀的青年头也没抬,背在身后的战弓解了下来,箭袋里少了一根羽箭。

    “顽固的臭石头,不敢说话就装木头人,哼!”

    刘陵气呼呼的把打翻的笋子一个个捡起来,今日三餐的蔬菜就落在这些不起眼的笋子上,瞥了眼即将死去的野猪,蹲下来继续挖竹笋:“吃死你,噎死你,让你吓唬我。”

    曹时没抬头心里悄悄松口气。

    一行三人逃亡西南,历时一个月辗转千余里,不敢在村庄附近出现,偷过土民的粮食也吃过野果,风餐露宿躲避追兵很辛苦。

    王孟拎着染血的长剑跑出林子,看见野猪倒毙在树林外松了口气:“刚才在树林里碰到这畜生一照面就要顶我,幸好我反应快给了他一剑,未曾想这畜生从我来的路一路飞奔,我追之不及险些误了大事,万幸,君侯没有受伤。”

    “这畜生我每年都要杀死十几头,一点小麻烦不用担心,找到盐巴了没?”

    “没有,附近没有盐矿,我们只有向海边走了。”

    曹时喟然长叹。

    出逃前只来及带走两包食盐,这一个月省吃俭用也已所剩无几,没有盐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迫使他们改变路线走出相对安全的深山密林,向开阔海边行进了数百里。

    刘陵挎着竹篮走过来:“我们向北走去长沙国吧!长沙王刘发会救我们的。”

    “没用的,岭北的通道被南越人阶段了,我们几次靠近村庄碰到南越士兵的影子,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四个被挟持的王太子和丁公沆瀣一气了。”

    刘陵心里一紧道:“他们难道疯了吗?找上丁公是与虎谋皮,痴人说梦。”

    曹时说道:“别管这些,我们要尽快弄到盐巴,往西走再往北翻越大山就是巴蜀,从那儿返回长安是一条捷径。”

    “你走过这路?”

    “我有地图,你就别操心了。”

    几天后。

    南越国西南临尘县(广西崇左)海边。

    海边的集市正值十五日一次集市盛会,来自几百里外的西南越人架着船来此贩卖特产,小小的集市突然涌入几千人,宁静的小镇顿时热闹起来。

    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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