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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尘虽然风流,但他做的事情可以算得上是大善之事,收留无家可归的百姓,为他们提供住房衣食,抢劫富人的财富救济贫民,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劫富济贫。只是他表现得太过风流放荡,以至于第一次见他的人都会对他有所误会。
南风尘是一个很有远见的人,他很早便开始训练凌云寨的土匪兵,并且有了一定成效,不过还没有达到夏晴所说的那种,可以直接媲美正规军队的程度。
在确定南风尘的为人之后,夏晴派人下山,去把黎清白芷以及十三个孩子全部接入寨中,考虑到制作兵器的长期性,夏晴特意让黎清回一趟京城,去把林铁山接来。
众人暂时在寨中安顿下来。
在南风尘配合下,夏晴亲自挑选第一支土匪兵的人选。她轻轻一搭脉,便可以对那人的身体状况了解透彻,对她而言,选出身体强壮,适合习武之人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不过因为是第一支队伍,所以她要求很高,一轮下来,仅仅选了三十人。这三十人都比较年轻,年龄最大的不过二十五岁,最小的十六岁。
选好人后,夏晴制作出一套训练方法,让白芸负责监督,让南风尘派人负责日常训练。
这支队伍名为“天鹰”,这是夏晴将要倾心培养的第一支队伍。
天鹰队成立的当晚,山寨内举行篝火晚会庆祝。众人一群群聚集在篝火旁边,谈笑风生,喝酒吃肉,更有兴致者跳舞唱歌,场面极为热闹。
白芷喜欢热闹,擅长交际,进入山寨后很快便和里面的居民打成一片,现在更是在和民众们一起跳舞。
白芸喜欢安静,沉默坐在夏晴身边,一言不发。
古皓然一杯杯喝着酒,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
南风尘走到夏晴身边,故意装作醉酒的样子,露出一丝邪邪的笑容,“夏神医,在下敬你一杯!”
夏晴没有拒绝,一杯烈酒下肚,只觉得口中苦涩,心中燥热。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两人已经极为熟悉,南风尘邀请夏晴前去阁楼赏月,夏晴没有拒绝。
这样众人狂欢的夜晚,的确更容易让人产生孤寂之感。
两人在夜色中施展轻功,一前一后,前往山谷阁楼。
阁楼内,燃烧着一根根红烛,摇曳的烛火与星光辉映,如梦似幻。
“如此良辰美景,你这阁楼内,居然没有美女抚琴弄乐,真是无趣。”夏晴取笑道。
“有你一人,足矣。”南风尘深情说道。
“你敢再肉麻点吗?”夏晴鄙夷道,“我可不吃你这套。”
“我听说宁梓凡追过你?”南风尘笑吟吟道,“都说他温文尔雅,乃是天下女子们的梦中情郎,我很好奇,他的温柔可及得上我?”
“你俩都不是什么好货色!”夏晴回忆起与宁梓凡曾经的点点滴滴,心中颇为感慨。
“那闲王呢?”
“他?”夏晴翻了个白眼,“他可是你哥,你应该更了解。”
南风尘直接举起酒壶,仰起头,酒水顺着壶嘴流下,一滴不落,全部流入他的口中。
他说:“我十二岁离开皇宫,游历天下,那时候,他还是个残废,窝在闲王府里,一年到头从不出府,说实话,我从未见过他一面。”
“从未见过?”夏晴想到他们见面次数可能极少,但没想到他们从未见过。
南风尘点点头,“作为弟弟,我的确应该前去探望他,可惜,我这个皇子不过是宫女所生,娘亲无名无份,我自然也处于可有可无的地位。父皇亲自对我说过,让我不要去打扰他养病,所以我直到离开皇宫,都没有见过他一面。想想真是可笑,亲兄弟竟然从未蒙面,甚至到现在,对彼此的印象不过是一个名字而已。”
南风尘转而笑道:“不过,我虽没见过他,倒是有幸见到了皇嫂,还能和皇嫂一起喝酒赏月,真是人生一大幸事。”
夏晴毫不客气,径直将杯中的酒泼向他。
南风尘没有躲闪,被冰凉透明的酒水洒了一脸。他没有生气,继续笑道:“忽然想起来了,我小时候在一次宴会上见过你,那时你五岁吧,还没有变傻,随你父亲入宫参加宴会,当时我就坐在你旁边,你趁人不注意,偷偷喝了口酒,结果又全部吐了出来,还吐到了我的身上……”
夏晴尴尬的摸摸鼻子,“有这回事?”
她当然不记得了。
南风尘点点头,“我记得,从那以后,我就很讨厌你,因为你把我的新衣服弄得脏兮兮的,害我在大家面前出丑。后来你突然变得傻乎乎了,每天都把自己弄得脏兮兮了,我看到你都会绕道走。”
夏晴尴尬的轻咳两声,“好汉不提当年勇。”
“哈哈!”南风尘放声大笑,“没想到啊没想到,当初被整个京城人笑话的小傻子今日会变成这般摸样。”
夏晴撇嘴,“跟我比起来,你这个皇子放着好好的荣华富贵不享,跑到深山里当土匪头子,才更惊世骇俗吧?这件事情若是被天下人知道了,还不知道要怎么取笑庆国皇室呢!”
南风尘继续饮酒,“还有谁会记得我这个皇子呢?”
他虽然在笑,夏晴却隐隐听出一丝苦涩之意。
“没有人希望我回去。”南风尘继续说,“废太子不希望,南宫旭不希望,南宫瑾不希望,其他人更不希望……父皇或许会想我回去,但也只是想让我成为其他皇子的磨刀石而已。何况,我自己更不愿回去。”
夏晴明白他的意思,想了想,说道:“南宫瑾和你一样,没有母族支持。”
“不一样。”南风尘说道,“他母妃虽死,却是父皇今生挚爱之人,父皇会护着他。而我的母亲只是一个小宫女,因为一次偶然被父皇临幸,但父皇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其实我也不知道……因为听说我出生时,她便死了……我只是一次意外产物,因为体内流着皇家的血,所以被父皇怜悯,供吃供喝……”
☆、第130章 女大当家
南风尘肆意一笑,“不过也仅仅是供吃供喝罢了,我一年到头根本见不到他几次,他不知道我在宫中过着怎样的生活,他其实可以知道,但他不想知道。”
南风尘继续往口中倒酒,酒水顺着他嘴角流下。
夏晴叹了口气,“皇宫的确不是什么好地方,所以我今生不愿嫁入皇家。”
“这就是你诈死逃走的理由?”南风尘问。
“一方面吧。”夏晴仰头,望着高悬的明月说道,“主要是,我和南宫瑾之间没有爱。”
南风尘笑望着她的背影,“听说他容貌俊美,飘飘若仙,你竟然没动心?”
“每次见到他,都会惊艳。”夏晴承认道,“但我不可能真正动心,因为看不透。”
“看不透?”南风尘想了想,说道,“残废了二十年,忽然横空出世,惊艳世人,这样的人的确不容易看透。”
南风尘继续往口中倒酒,却发现酒没了。他笑道:“罢了,今夜不谈这些,如此良辰美景,我便为你弹奏一曲。”
南风尘说完,整个人飘起,白衣舞动,顷刻间,便已坐于琴边。
琴声如水,在夜色中潺潺而流,淹没夏晴的身和心。
她躺到摇椅上,闭上眼睛,聆听这美妙琴音。
月华弥漫,烛火摇曳。
南风尘还在抚琴。
夏晴却已进入梦乡。
第二日醒来,夏晴发现她睡在自己床上。不用说,是南风尘送她回来的。
南风尘这人,第一面给人的印象极差,但接触下来,便会发现,他其实是一个极好的人。风流放纵,或许只是一个掩饰真实自己的幌子。
这一天,寨中人异常开心,因为大当家回来了。
夏晴早就听说凌云寨的大当家是个女人,这让她感觉很吃惊。当夏晴见到她时,就更吃惊了,因为她比夏晴还小一岁。
陆寻霜,年方十七,凌云寨大当家。
陆寻霜每隔一段时间便会下山采购东西,途中遇到无家可归的平民总会带回山寨。寨子里现在居住的很多人都是被陆寻霜救来的,所以对她心存感激。
夏晴看到陆寻霜的时候,她穿着一身黑色短装,稍微有点胖,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身后跟着被她带回来的平民,热情的给他们介绍寨子里的情况。
她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脸蛋圆圆的,笑起来还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
她一路走一路跟周围人打招呼。
“梁婶,好想你啊!”
“小胖,你怎么又胖了?”
“大熊,你更黑了。”
……
目光落在夏晴身上时,陆寻霜停顿了下,惊道:“这是哪里来的小美男?比我还瘦,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