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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不胜思-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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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很快就成了市里的知名律师之一。那么优秀的一个人,以至于他毕业都好几年了,还被学校请回来做“学长论坛”的讲座。胜凌就是在那次的讲座上和他认识的,那时候,胜凌对他讲的东西十分感兴趣,特地在讲座结束后找到了他,两人聊了很久,越聊越投机,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大四的时候,胜凌经傅成引荐,来到博成实习,因为他表现不错,毕业后也就顺理成章地留在了博成工作。

早上九点,胜凌准时出现在博成的办公室门口。

“胜凌哥早!”可可一脸笑容地出现在他的面前。

“可可,似乎是你更早哦!”叶可可是博成今年新请的办公室助理,才刚刚大学毕业青春可人,十分讨人喜欢。

“胜凌哥,给!早餐。”可可把早已准备好的袋子递给他,自从她知道胜凌早上总是匆匆忙忙不记得吃早餐后,可可揽下了买早餐的活,“三明治和鲜奶。”

“怎么不是咖啡?”胜凌已经习惯了每天早上喝一杯咖啡提神。

“昨天听你说胃不太舒服,我就换成鲜奶了,咖啡喝多了伤胃,鲜奶好,暖胃的,我已经帮你热好了。”

“哦,好,那我就换换口味,谢谢啦!”胜凌转身进了办公室,桌子上还有一大堆案子等着他处理呢!

“胜凌哥,你十点钟约了客户见面,别忘了。”可可在后面追着喊。

“可可,你每天帮胜凌买早饭,什么时候也帮我买一份?”有人打趣道。

“如果你愿意,我不介意的。反正买一份也是买,买两份也是买。”可可吐了吐舌头说。

“还是算了吧,免得我女朋友吃醋。你对胜凌这么好,人家不知道还以为你是他女朋友呢!”

“你们可别瞎说啊,根本没有的事。”可可有些急了,脸也微微泛红,“胜凌哥平时也挺帮我的,大家都是同事,帮个忙不都挺平常的么。”

这话还得从可可刚入职的时候说起,律师是个庄重的职业,事务所规定上班的时候必须要穿正装,可可毕竟年轻,对千篇一律的灰黑色正装很是抗拒,所以,她总是喜欢穿着亮色的套装来上班。主管批评她不守规矩,还是胜凌给解的围:“可可这么年轻,穿得鲜艳点才好看么,整天黑的,灰的,看上去老气横秋的多难受啊,再说,让她给咱们增加点亮色,活跃活跃气氛,让大伙儿轻松下也不错么!”这件事之后,可可对胜凌便是异常得客气,简直是把他当成了偶像。

约见的客户是来谈争抚养权的案子的。这个客户胜凌记得,两年前丈夫和她协议离婚也是博成办的,那时候他也在场,当时她先生嫌带着孩子麻烦又碍事,就把儿子的抚养权让给了她。可最近,前夫又找到她,想要回儿子的抚养权,原因很简单:他现任的妻子不能生育,而他需要个孩子。这个女人真的很可怜,离婚后,儿子几乎成了她唯一的依靠,为了教育好儿子,她甚至拒绝了一位又一位优秀的男士,如今依旧孑然一身。

“纪律师,你一定要帮帮我啊,我不能没有孩子啊,我这么辛苦,为的就是他有出息啊!”她抓着胜凌的手,苦苦哀求着。

“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力帮你的。”胜凌安慰着她,他真的很同情面前这个女人,单身一人,为了儿子几乎付出了一切,却还躲不过前夫无理的骚扰,“我打算先把他约出来,我们双方面对面好好谈谈,能谈得拢就最好,这样也不会伤害到孩子。要是谈不拢,就真的只能对簿公堂了。虽然你前夫在经济实力上比你更有优势,但你毕竟抚养了这么久,在亲情上的优势是无可比拟的,必要的时候,我们还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我认为,我们的赢面还是很大的。”

“好,那就有劳纪律师了。”那女子感激地说。

“没事,这是我应该做的。你先回去吧,等我跟对方律师约好和谈的时间再通知你。可可,替我送送她。”

“是。”

“现在的人啊,一点都不珍惜婚姻,想结就结,想离就离。好的时候,爱得要死要活的,不好的时候,就跟仇人似的。往往离婚的时候都嫌孩子麻烦,谁都不肯不要,可过不了多久,又可能争得死去活来。”送走客户,胜凌无奈地摇摇头,他虽然还没结婚,但在事务所这几年也处理了不少离婚、争抚养权的案子,多少也看透了些。

“胜凌哥,我们现在叫外卖,你要吃什么?”可可推门进来说。

“帮我叫份炒饭吧!”

“恩,好的。”

“等一下,可可,我想问你点事。”胜凌突然叫住了可可。

“什么事啊?”

“你说年轻的女孩子都喜欢什么礼物?”

“恩,可爱一点的,讨人喜欢的。”

“如果是送生日礼物呢?”胜凌问。

“难道,他是要送我吗?”可可暗暗想道,过几天就是她的生日,虽然她没怎么跟别人提起,但真有心的人也不会不知道,“要是我的话,我会想要手工巧克力,又好看,又好吃,最关键的啊,是送这份礼的那个人的心思。你想啊,做这个巧克力可是要花不少时间的,只有真正有心的人才愿意花这个心思。”

“这个主意听上去倒是不错,可可啊,你知不知道哪儿有店能做手工巧克力的?”

“我待会去找找,找到后帮你把地址打印出来吧!”

“那好,谢谢你!”

“不客气。”可可笑笑,心里甜蜜得要命,看来,胜凌他对自己还真是挺上心的。
8。八.
今天的课上要讲《红楼梦》。思悯自己很喜欢《红楼梦》,上小学的时候就看了改写过的少年儿童版,上初中的时候就把厚厚的原版读了个遍,到大学读了中文系,更是把《红楼梦》当做必读的经典,反复看了好几遍,她手机的铃声是古琴版的《枉凝眉》,一直没都变过。

“哪位同学能说下自己对《红楼梦》的看法。”思悯问。

下面沉寂一片,似乎没人愿意主动回答这个问题,也难怪他们,这个年龄的孩子都是看着动画片,听着流行音乐长大的,又有多少人肯花时间读名著呢?

“沈芸,你起来回答下这个问题。”这是思悯第一次在课堂上叫她回答问题。沈芸是胜凌的表妹,是个很乖巧、很文静的女孩,她很少说话,以至于思悯常常忘记了她的存在,若不是胜凌的缘故,思悯也未必会想到叫她回答问题。

“我觉得,《红楼梦》是部很伟大的小说,是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缩影。我很喜欢。”她低着头,声音小小的,很害羞的样子。

“说的不错,坐下吧!”她的回答并没有给思悯太大的惊喜,这样的答案,任何一个学生都能说得出来。

放学了,办公室里的老师陆陆续续地走了,思悯也在收拾东西打算回家,这时候,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请进!”

“刘老师,我能不能跟你聊会儿?”是沈芸,思悯没想到她会主动来找自己。

“好啊,坐下说!”思悯指了指边上的椅子。

“今天我上课时候说的不是实话,其实我并不喜欢《红楼梦》。”说这话的时候,她依旧是低着头,红着脸,似乎不怎么自信。

“哦?是吗?”思悯有些奇怪,“《红楼梦》可是名著啊!”

“我知道,但我真的不喜欢。”

“那你说说为什么不喜欢?”思悯很想知道她不喜欢的原因。

“首先,它是个悲剧,我不太喜欢悲剧,当然这是我个人的原因。其次,《红楼梦》讲述的封建时期的故事,跟我们相距太远了,而且,整部书说得差不多都是儿女情长,一点也不大气。高鹗续的后40回跟前面相比,完全是虎头蛇尾……”沈芸一口气说出了一大段话。

思悯也觉得,沈芸说得其实也很有道理,至少是很有自己的想法。“那你上课的时候怎么不说?”

“我不敢说。我知道大家都是喜欢《红楼梦》的,我说不喜欢,别人一定会笑我的。”

“你不说怎么知道别人的想法呢?其实你说得很好啊,以后有什么想法就要大胆地说出来,不然,别人才会笑话你呢!”

“恩,我知道了。”沈芸点点头。

“对了,纪胜凌是你的哥哥?”忍不住,思悯还是问了她。

“对啊,刘老师,你认识我哥哥?”

“我们是高中同学。”

“真巧啊。刘老师,你知道吗,我哥哥人很好的,我爸妈工作忙,没什么时间管我,哥哥就常来帮我辅导作业,还买好东西给我呢……”沈芸越说越兴奋。

“是吗,有这样的哥哥真的很幸福啊。不早了,咱们走吧。”

“芸芸!”胜凌已经在学校门口等了好久了,今天是沈芸的生日,他打算接了她去庆祝。

“刘老师,我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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