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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业风云-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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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护儿、周法尚领左翊卫班师,升新城寨为“宁远镇”,黄海郡城置“镇远镇”,三镇皆归黄海郡太守节制。至于左翊卫众将士,少不得也要各加奖励。黄海郡有镇兵一万五千,郡兵两千,还有堡寨屯垦的屯军和民兵,以及归顺了的当地武装,而百济新败,又失了高句丽的奥援,也不敢再主动出击了。

    也在三月,废齐王杨暕妃产下一子,我给他起名“杨正道”,希望他将来不要像他的父亲,继承齐王(已经降为郡王)爵位。

    刚到五月,沈莺就又给我生下了一个女儿,算来已经是我的第四个女儿了(高妃之女早夭,实际还有三个),我给孩子起名杨巧儿………老实说,我不是很擅长给孩子起名,依着和沈莺的约定,没有封什么公主。因为沈莺一再请求,我在沈光府邸旁置了个小院,沈莺领着杏儿为首的几个贴身宫女,带了巧儿出宫居住,她早已经厌了宫中的是非。正好我也很快准备去嵩高山避暑,而她也不便随行。

    彩云却由沈莺和我做主,嫁给了了千牛左卫副统领,总兵将军宇文成都。当日隔离“海棠别院”,宇文成都是护卫首领,沈莺是皇妃身份,自然不便直接和他直接接触,彩云在宫女中资历最深,自然承担起联络职责,彩云在宫女中,颇是大方得体,出落得也算标致,宇文成都少年英雄,也是一表人才,几个月下来,两人竟暗生情愫。

    宇文成都的新府第,也在沈光府旁,和沈莺的小院相邻,彩云时时可以和沈莺做伴。有沈光和宇文成都的宅子在旁,沈莺和巧儿的安全倒也无虞。

    我在东都的日子,过个三五日便会去看看沈莺和巧儿。

    去嵩阳宫之前,却发生了另外一件事情。

    起因,是新任南京留守王世充进京觐见。

    五月初七,我在御书房接见了王世充,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王世充本人。

    王世充的长相,应该说还是比较凶的。说起来,王世充并不是汉人,他本姓支,是西域胡人,亲爹死后,他娘拖着他这个“油瓶”嫁到了王家,他便姓了王。

    不过此时的王世充,满脸都是笑容,很好地遮盖了他的凶相。

    而和王世充谈话,应该说还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

    首先,不得不承认,王世充说话很有见地,讲起来头头是道。

    其次,他很会在适当的时候拍马屁,不露痕迹,又实实在在,老实说,世界上有几个人不喜欢别人拍自己马屁呢?

    第三,王世充的话,让人听着有道理又不难听。朝中不少大臣,虽然很有才干,可是讲的话,有时的确刺耳,都说“忠言逆耳”,我是因为知道他们是大大的忠臣,才刻意隐忍。而王世充的话,听着句句忠言,却又毫不逆耳。

    “臣听说莺妃娘娘是余杭人氏,此次臣进京,特地从余杭备了些特产,进献莺妃娘娘。”

    “爱卿不可扰民啊。”

    “皇上,这些都是臣自坊间购得,绝无扰民。”

    “如此,倒是使爱卿破费了。”

    “皇上仁德,海内皆知,识拔臣于青萍之末,臣肝脑涂地,不能报万一。且所购不过余杭民间土产,龙井、笋干之类,并非贵重之物,只为为娘娘聊解思乡之情。”

    “爱卿有心,朕便替莺妃谢过爱卿了。”

    “臣自淮扬、建康尚备了些许礼物,本欲进献皇上,又恐江淮俗物,不能入皇上法眼,故而今日未敢遽献,暂措馆驿之中。”

    我倒起了几分好奇之心:“既是爱卿有心,明日便带来御书房吧。”

第九十一章 王世充的礼物
    王世充的礼物的确出乎了我的预料。

    他次日带入宫的,却是六个二八佳龄的美女。

    这些个美女,都是王世充从扬州、南京挑选的。扬州、南京自古就是有名的脂粉之地,馆阁众多,这些馆阁,会挑选一些漂亮的女孩子,教授琴棋书画,精心培养,出来的女子,既不同于大家闺秀,也不同于小家碧玉,别有一种风情。

    我呵斥道:“王世充,此是何意?”眼睛却不由自主的暗中打量几位美女,就算不能个个说是国色天香,却也当得上花容月貌,千里挑一。

    王世充连忙跪地道:“臣久在淮扬,素闻当地女子美艳,又听得皇上龙潜之日,久居江都,故而从江都、丹阳挑的几位通琴棋书画者,只是望君王日理万机之余,略解小乏。是臣眼光拙劣,此等蒲柳之姿,何能入宫?臣惶恐。”

    其实我倒不是说他挑的这几个女子不漂亮,老实说,我虽然危襟正坐,其实已经暗中瞟了不下数十眼,尤其当中两名女子,一着红衫,一着绿衣,其他几个本已很美,可是她两较之其他几个,却如鹤立鸡群,我的眼睛,几乎快要拔不出来了。

    萧妃当日说我仍然不脱好色,其实真的不假。

    不过我的面上依然是正人君子的模样:“朕数年来,屡诏不征民间女色,就是宫女,也是独女不征,到期放还,尔今日方镇南京,就行此扰民之举,欲置朕何地?”

    王世充慌忙叩首:“皇上,此间女子,皆是臣重金求购于馆肆,并非强征于民间。”

    “大胆,花柳女子,尔也敢带到御前?”

    “皇上,这些女子虽然购得于馆肆,尚是清白之身,未曾出阁,臣岂敢亵渎于君前?”王世充匍匐在地,偷眼瞧我,恰看到我偷眼去看那几个女子,“这些女子,均可称绝色,更怀佳艺,若是沦落馆阁,实是可惜,故而臣斗胆,为其赎身,献与君前。”其实隋时,伦理道德尚不似后世,就是到了百年之后,尚有子娶庶母(唐高宗和武则天),父夺子妻(唐玄宗和杨贵妃),所以王世充之举,倒并非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

    我的魂儿其实已经丢了一半。这几年,一直有意回避女色,临幸的,不过几个后妃,第一自然是沈莺,不过她怀孕、生产,自然相处少了许多。其次是元妃、高妃,不过元妃而今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比起过去,自然有些色衰,而高妃自丧女之后,郁郁寡欢,更是憔悴。至于皇后,其实一直是敬重对于爱意。

    所以,此时对着几个美女,自然心有旁骛。

    我于是决定借坡下驴,六个美女全部留下,似是不妥,不过以天子至尊,留下红衫绿衣,应该不算过分吧。

    “既是爱卿有心,朕也不便拂了爱卿美意,就将着红衫和着绿衣的两个留在宫中,其他几个,爱卿还是领出宫吧。”

    “臣领旨。”王世充跪谢道,脸上露出几分得色,我见他如此,不由想到些别的。

    “不知这四位女子,爱卿意欲如何处置?”

    “这……臣意送归南京,再做处置。”

    “既是绝色,也别委屈了她们,送回馆阁,实在可惜,给人做侍姬,只怕也是不妥……”我停顿了一下,看看王世充,心中想,只怕这老小子要自己留着,偏不能让你如意,“朕意,就在朕的千牛卫、骁果卫中,择几个平民出身(贵族出身的名堂太多,少不了什么门当户对的规矩),尚未娶妻的年青军官,朕与爱卿一起做媒,岂非是美事?也好让她们从良。”

    “皇上圣明。”

    “她们既出身馆阁,自是无娘家人了,朕就与爱卿各给她们四人每人赐银百两,以为陪嫁。”我又小敲王世充一个竹杠,心中不禁几分得意。以王世充的权势,想来他当日破费,并不会太多。

    我在宫中找人选了处僻静的院子,整理妥当,先安顿下两个美女。

    两个美女经过馆阁多年的培养,色艺俱佳,比起出身大户人家的后妃和出身良家的沈莺,自然是别有风情。

    红衣女子出身南京秦淮河畔,琴棋书画,无所不通。

    “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本姓早已忘了,在丹阳(即南京)时,妈妈给奴婢起了个名字,叫做红拂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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