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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你没商量-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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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朗:“什么!”

阿犯道:“我这个失败的,也不会衰老,但停止了生长,和活死人没什么两样了,但你会成长到一个最合适的状态,停止,没有不能见阳光和心脏停止跳动的副作用,能够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长生不老。”

厉朗一下接受不了这么多的信息,思绪混乱不已。

他艰难地开口:“所以,你说了这么多,包括让我知道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

阿犯静了一会,全身松弛下来坐在转椅上,叹了口气看向厉朗:“李杰,我现在不是一个正常人了,但我不想永远这样,你会帮我的,对么?”

厉朗心情一时也复杂地不行:“怎么帮?”

阿犯道:“现在军方也在研究一种一劳永逸的方法,你的成功太偶然,不可靠,但让他们看到了希望,如今他们已经找到了那种药品,如果我得到了就会变得和正常人一样。”

厉朗心里有点打突,他踌躇着用词,努力措辞道:“你让我帮你,和,和我的身体状况,有没有关系?”

阿犯无所谓地笑了起来:“你已经变成惊弓之鸟了,但我不会害你的,阿杰。”

他突然叫了厉朗的小名,厉朗心里一酸,没有说话。

阿犯坐在转椅上,抬头看着他,眼神微微带着悲戚和勉强:“和你永生的事没有关系,现在除了小强,我只有你,阿杰,只有你。”

墙上的挂表,指针轻缓地走着,一声一声,却如同炸雷,让人心绪不宁。

过了很久,厉朗点点头。

把电脑关了,两人小心地从总监室出来,阿犯显然比厉朗更游刃有余一些,两条黑影悄无声息地又回到停车场。

阿犯叫厉朗上车,厉朗往后座走,被叫住,阿犯拿了钥匙开车道:“你坐旁边。”

厉朗无故觉得忐忑,但还是坐了上去道:“去哪儿?”

阿犯发动汽车,没有开大灯。车缓缓地驶出停车场,融入夜色里。

两人先去了一个宾馆,把睡得熟的小强带上车。

厉朗犹豫道:“带小强是不是不太好,毕竟我们去的地方不是特别安全。”

阿犯把余小强放在后座,盖了小毛毯上去道:“他不在我身边我不放心。”

厉朗想到阿犯和小强分开了这么久,也不再多说,安静地缩在副驾驶上,靠着车窗,刚才接受的所有信息骤然铺天盖地地涌来……

陆繁是为了白菜才找到自己的?是不是,还是只是巧合?

那在美国的那个晚上,他说的“不再留恋前任”的话也是假的了?

长生不老,有什么用,哦,可以等到姓陆的俩人垂垂老矣时炫耀一番。

……

……

渐渐头痛得睡了过去。

车中途停了几次,买了大堆的罐头和药品上来,厉朗意识模模糊糊的,也没下去帮忙。

小半夜这样过去了,迷糊醒来时,外面已是破晓。

余小强扒着真皮座椅像看大熊猫一样盯着厉朗。

厉朗头痛地哼了一声,爬到后座去,枕着小孩软软的肚继续睡。

车驶过不平的路面,几次被颠醒,终于睡不下去了,浑浑噩噩地半睁着眼睛。

车窗外的景色由繁华变得荒芜,厉朗无意识地看着。

阿犯从后视镜里看到他,道:“阿杰。”

厉朗没有动作,懒懒地一声:“嗯?”

阿犯也没有回头,打着方向盘道:“你是谁?还记得么?”

太阳渐渐升起,从山的那边露出微红,四周一片静谧,轮胎颠簸在碎石块上。

厉朗一怔,唇边蔓延开无奈的笑:“当然,我是李杰。”

黄毛说:
这一卷完结,下卷开始进入——“寻找海东青”的部分~估计好多GN被雷到了,其实这文最开始是有个楔子的,在编辑大大的建议下去掉了,将会加在第三卷的开头,希望GN们看起来不要觉得太突兀~
  
楔子+第二十七章,熊出,没注意 

这是一个关于长生不老的故事。

你有没有听说过猫的九条尾巴的故事?关于动物的报恩,报仇之类的传说数不胜数,大概是因为不懂动物语言的缘故,动物的一切动作在人类看来都如此神秘。

动物如果做出任何类似于有思想,有感情的动作,人们就会认为它是有灵性的,比如猴子。

而我今天说的故事,也不能脱俗。

很小的时候,班里有个同学有一天忽然没来,过了好几天他才出现,我问他去哪儿了?

他说,几天前是他爷爷的忌日。

我表示了沉痛的哀悼。

于是放学回家的路上,背着大书包的两个小人儿凑在一起,一个讲故事,一个听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久到同学的爷爷还是青壮年的时候。

他家住在山里,很偏的地方,没有希望小学,没有水电不通的困扰,山里只有几户人家,男耕女织,日子还算快活。

而到了他爷爷这一辈,日寇侵华,战火纷飞,山里虽然躲过一劫,他爷爷却道听途说了什么,嚷嚷着要去参军,家里人无奈,只好放他走了。

他如愿参了军,当了兵,没打几仗,在一次山野伏击中,受了伤,在山林里迷路了。

失血过多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一只白色的大鸟蹲在他身边,歪着头啄了一下他的手臂,他靠着大鸟的指引找到水源,找回部队。

受了伤的人总会变得有些胆小的,更何况他爷爷伤了腿,只能勉强行走,于是发了个本本,退伍了。

那只大鸟一直跟着他,他们回到山里,住了很久。

他爷爷听说解放了,又有些心痒痒,将近三十五的人,拄着拐杖从大山里出来,搬进城市,大鸟太引人注目,他只好买了个鸟笼,罩着黑布,像纨绔子弟一样,成天提着个鸟笼到处晃悠。

他找了个憨傻的女人,结了婚,生了娃,等娃娃长大上中学的时候,文/革也到了。

娃娃袖子上系了个红袖标,成天跟着一帮小娃儿抄家,他和娃儿他妈也说不成,只能由着他去。

终于有一天,娃儿带着同学到家里,一指他的鸟笼,一群小孩儿就拥上来掀了黑布,把大鸟揪出来踩,大鸟的白羽毛上沾上血迹,凶狠地挣扎,他着急地双手乱挥,终于让大鸟有逃生的机会,于是大鸟带着一身血迹狼狈地张开翅膀,飞了。

他爷爷夜里哭得要死,以后的一个多月都浑浑噩噩,无助地很。

此后时间也就抹平了这一切。

直到1997年的时候,老人走得安详,头七那天,家属着黑衣站在山上,坟墓前,寒风凛冽,一只大鸟清啸着展翅飞来,停在老人的墓碑上。

大家惊慌失措地去用衣服拍打它,想把它轰走,只有一个人站在原地,眼眶红了,那是老人的儿子,他认出了这只大鸟。

大鸟一直在老人的坟头待了三天,从此消失不见。

正当我为这个故事感伤时,同学转过头来说:“那时候我爸才发现,那不是什么大鸟,而是一只老鹰。”

白色的老鹰?怎么可能,我半信半疑,故事的真假在心里也打了折扣。

多年后,我才蓦地想起,白色的鹰莫不是海东青?

一想到那种神圣名贵的品种,不禁打了个寒颤,应该不会吧,可能只是得了白化病的大鸟?算了,没人能够证实的事情,想它做什么呢。



第二十七章,熊出,没注意

车驶过的路越发颠簸,最终弃了车,把药品食物,和一些必须的工具打包装好,阿犯给余小强穿上雨鞋,三人从泥泞中朝更加荒芜的地方进发。

离李杰离开家已经有九个小时,手机再没有响起过,电量还是满格的。

他们都没有说话,不知道阿犯是怎么想的,但李杰一直在反应着昨夜听到的一切。

他的思维在滞涩而缓慢地思考,线索像数个线团一样缠在一起,混乱不堪,而仍然能够辨别,缠绕得最紧密的那一团——陆繁对他实施了那个手术,阻断了他的记忆,把他带到美国去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思绪混乱,李杰皱着眉深一脚浅一脚地行进在泥水和石块中,一个不留意,脚踝就呈九十度崴了一下。

阿犯牵着余小强道:“在想什么?专心点,我可不会背着一个瘸子上山。”

“没事。”李杰跺跺脚,脚踝虽然疼,但没有扭到,不影响走路。

阿犯道:“别一个人想事,容易往死胡同里走,说出来听听。”

李杰挣扎片刻,还是说了出来:“陆繁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

阿犯看着他笑笑,好像在奇怪李杰怎么还在想这个问题。

李杰不自在道:“就是没想通,你说得太复杂,我也没听懂。”

阿犯不再看李杰,眼神落在前方,声音很冷:“阿杰,他只把你当做容器,一个把他想要的陆一柏带回来的容器,懂么?”

李杰僵硬地扯扯嘴角:“这次明白了。”

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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