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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推开门,里面没有变化,一张床,一张梳妆台,一个窗。窗被报纸包得严严实实的,但是报纸上破了几个洞,光透过那几个洞照射进来,郑哲希看见了漂浮在空中的尘,似乎是因为他的开门而造成的四处飞舞。
“要你一起搞卫生,真不好意思。”余蝶珍说,拿了一把扫把进来,把拖把递给了他让他去弄湿,她闯进房间,撕下窗上的报纸,阳光全部都跑了进来,晒在她的身上,窗其实是没有玻璃的,只有个形状在,平日只不过是将塑料薄膜贴在一条一条当作防盗网的铁棍上,现在没有了薄膜,只留下锈迹斑斑的铁棍。
余蝶珍也把包在梳妆台镜子上的报纸撕去,镜子比较干净,她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衣角沾了一点灰,她给梳妆台擦去灰尘,在梳妆台下的空隙拿出里面的一张椅子,擦了擦,就坐了上去,她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头发因为要搞卫生而绑起来,她想起了那时候笨手笨脚地给自己绑头发的情景,她出了神,坐在这的感觉仿佛外婆还在身后给她梳着头。
“你很喜欢这里吧。”郑哲希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她的身后,在她看着自己的时候也同样看着她,“真想看看那时候的你,可惜呀你真的不太喜欢照相。”郑哲希没有见过小时候的余蝶珍,她也从来没有拿照片出来分享,以前初中的时候班主任让大家都拿一张自己的小时候的照片回来,郑哲希有一张骑马的照片,被全班女生笑了一个遍,当他想去看余蝶珍的照片的时候,余蝶珍告诉他她只拿了一张小学毕业照。
“所以现在我记不清外婆的长相了。”余蝶珍说,苦笑着,满满的懊悔,“我连可悲的拿着照片哭的权利都没有,如今再怎么睹物思人,也思不出她的模样了。”
“更好不是吗,至少思念的时候不用太痛。”
余蝶珍鼻子酸酸的,郑哲希叹了一口气,把拖把放在一边,拿起余蝶珍的扫把开始扫掉地上的灰尘。
等到中午的时候他们才基本上搞完了整个旧居的卫生,虽然并没有焕然一新的感觉,但是这又能让房子保存得久一些,余蝶珍洗了个脸,出门把准备好的背包拿了进来,一脸早有准备地看着郑哲希,想着他肯定是没有准备的,所以他一定会回去。
“原来你有准备的呀,”郑哲希假装惊讶,“我还为你没有准备,所以收拾衣服的时候多拿了几件衣服,本来你提出要来的时候我就打算在这里睡两天的了。”
余蝶珍惊得合不拢嘴,看着郑哲希从车厢后面拿出一个旅行包,里面都应该装有了衣服。
的确,郑哲希又看穿了她。
余蝶珍从床底拿出竹席,摊到厅里,擦干净之后抢过郑哲希的旅行包扔到上面,说:“你就在这里睡。”
郑哲希一脸的不愿意,那个时候他睡觉长度就勉勉强强,现在可是要大半只腿要再竹席的外面,“一起睡会死?”
“会死!”余蝶珍瞪他一眼,可是郑哲希的眼神很是奇怪,对视过不多久,她就想起了在上海的那个夜晚,她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给面前的男人过。
“有时候我真的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其实我还是不能了解你啊。”他苦笑道,“为什么你和我那样之后,你还要回去找凌少杰结婚?”
余蝶珍看着他,他很高,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逼近她,她别过脸,不愿告诉他原因。
“不说吗?不说也好。”郑哲希笑了起来,“我也害怕听到原因啊。”
余蝶珍蹲下身拿起他的旅行包,走进房里扔到床上,然后折回身抬头对郑哲希说:“那就你睡里面,我在外面。”
郑哲希看到她的眼眶红红的,泪水在里面打转,可她还要假装什么事情也什么,她就是那么擅长假装什么事也没有,他想那件事恐怕她都没有告诉过凌少杰。
“我也是那句话,你随便吧。”郑哲希坐在凳子上,用手背遮住眼,他不想看见那双眼睛,他心疼。
“我想一个人出去转转。”余蝶珍在手提袋里翻了一翻,拿出手机,然后就把手提袋放在桌上,郑哲希侧头看她,余蝶珍没有再继续说话就匆匆离开了,她是大步地走,就像是逃走一般。
“早点回来……”他不知道她是否听到了,因为她的离开,就像是当年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的时候,之后他就见到跌跌撞撞躲凌少杰的乔爱雯,之后就和凌少杰打起来了。
想到这里,他立刻起身走出门去。
他跑出去立即寻余蝶珍的身影,这里的村道变了很多,他也不记得当时自己是怎样走了那么多路,最后他在一间没有人住的房子前停了下来,余蝶珍就站在那里,看了好一会儿,郑哲希认出来那个地方是他曾经躲雨的地方,那时候真不争气啊,吹吹风淋淋雨就发了个高烧,可是也因为那个高烧他才有勇气吻她。
余蝶珍离开了,他尾随她,一路上都看着她走走停停地,她好像也不太认得地方了,只顾着找路认路。
十年生死 若只如初见 3
她终于找到了进去的路口,狗尾巴草还是很高,比她还高,她低着头似乎在寻找什么,郑哲希躲在一间平房后面,看着她找到什么后欣喜地拍掌,他见到她走进去了。
余蝶珍早乱草丛之间看到了被踩踏过的痕迹,她就知道那里是安全的,那些被踩踏出来的地方是一些孩子做的,因为杂草太多又很少人走,痕迹很快就不会不见,孩子们会一到周末就来踩踏,这条路就总是在杂草中若隐若现,她以前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摸索到草坡上的路,就是跟着这些痕迹走。
她走了进去,草丛埋没了她,有一些锐利的叶子顺势割伤她的手臂,还有一些草上布满小虫,她加快了脚步,耳边除了鸟鸣声就是拨开草丛的沙沙声,鼻翼边徘徊的是泥土香味和草叶的香味,这里的味道,比凌少杰身上的,浓郁多了。
“他以前就是在这些地方出出入入,才会沾上这些味道吧。”余蝶珍自言自语,深吸一口气,味道充斥了她的鼻子,她还记得,他白色Tshirt上的淡绿色的青草汁。
余蝶珍的衣服被树枝勾住了,她扯了好一会儿,又被伸出地面的树根办了好几次,所幸都是有惊无险,她感觉到离出口很近了,伸出手拨开最后一丛杂草,她看到了她的草坡。
草坡的草比那些杂草低很多,也柔软很多,好像外面那层杂草就是给这个天堂做的保卫圈,余蝶珍找了一个舒适的地方坐下这才听到有不属于她的踩踏干树叶树枝的声音,并且伴随着被锐利杂草叶子割伤手臂而发出的低声骂音。
“你怎么跟过来了?”余蝶珍坐在树荫下,托腮,看着郑哲希被树根一绊,然后摔到她面前,她笑了起来,郑哲希别过脸,但是她看到他的耳根都红了。
“我只是……担心你一个人来这里会有狼吃你。”郑哲希爬起来,然后背对着余蝶珍坐了下来。
“这里没有狼。”余蝶珍笑得更大声了,“这里真的不是原始森林,虽然少人来,但是不会有狼的。”她从来没有在这里见过小动物,连兔子都没有一只。
郑哲希没有说话了,连他自己也觉得自己说得太可笑。
他也听说过,不久之后,这个草坡就要被铲平,最后变成四处通的高速公路,村也将消失,村民迁到前面那个县的政aa府给他们搭建的新房子。
可能过多几年,这里就会彻底地被人遗忘吧。
余蝶珍坐到他身边,转头看着他,郑哲希瞥了她一样,只留了后脑给她。“你一路跟着来吧,不然怎么知道我来这里,而且,你又不认识路。”
“说得好像你认得路一样。”郑哲希说。风吹过来,凉凉的,很热的天,他出了汗,白色衬衫里若隐若现的他的肌肤,余蝶珍听到他说,然后就沉默了,连她也忘了路,这个地方真的是要变成回忆了。
“如果这里消失了,我就没有牵挂了。”余蝶珍站起来,向后走,郑哲希转过头看她越走越远,也站起身跟着她走,“以前凌少杰一直都不让我去草坡的后面,为此我们还吵过架,但是最后是我妥协了,所以我就没有来过这后面,一步也没有。”她一步一步地走,变成下坡路了,但是很明显有人来过这里,而且是不久以前,她看到一边的杂草有被砍掉的痕迹,一路都是,还有用锄头开的路。
“郑哲希!”她转过头,对郑哲希挥挥手,示意她要下去了,郑哲希喊道让她等等他,然后他就慢慢地挪到她的身边,好像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山一样,但是这附近都是比较平坦的山路,余蝶珍站的地方是下坡路的开头。
余蝶珍对他说:“这里有人走过的痕迹,是安全的。”然后就开始一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