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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鼓起勇气的说:“爸,我换工作了。”
迟兆海猛地抬起头,惊讶的问:“不是干的好好的吗?为什么突然换了?”
迟颜抿着嘴笑了笑,云淡风轻的答道:“觉得没意思了,而且还得天天跟着林慕青到处跑,专业不对口,又学不到什么东西。”
“换了什么?”
“我现在在一家公司做美术编辑。”
“你是不是又怕老是要出差去外地,我会没人照顾?”迟兆海颤颤巍巍的站起来,语速难得飞快,一张苍老的脸顿时涨的通红。
“你想到哪儿去了!”
“我没你想得那么没用!我自己能照顾好我自己!”迟兆海执拗的说。
看着父亲形销骨立的额头上有一根根的青筋隐约的爆出来,迟颜急忙站起身,安抚的捂住父亲的手背,温言宽慰道:“真的是你想多了,更何况,我从来没有觉得你没用,半分这样的想法都没有。我们俩相依为命过了十几年,你在我心里是一直是最坚强的人。我一直没跟你说过,当时我出车祸之后站不起来了,好几次想要自杀,可是一想到你的坚强,就觉得有了勇气。因为我是你迟兆海的女儿,所以我必须要像你一样直面和解决困难,而不是以死来逃避。所以你看,我哪里会觉得你没用?你可是我心中的偶像!”
这一番情深意切的话语让迟兆海的心又是感动又是酸楚。他摸了摸女儿的脸,粗糙结茧的掌心和光滑白嫩的脸颊紧紧相贴。
命运对他的确很不公平,但是能拥有这样一个坚强懂事的女儿,何尝不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迟颜去上班之后,迟兆海踱着步子去自己的修鞋摊开工,位置是迟颜替他选的,就在G市的大学城附近,来往人流如炽,生意自然红火,难得的是距离家又不太远,不用辛苦奔波。
去年深秋时,气温骤降,迟颜用休息的时间跑建材市场,买来透明挡风的塑料布,搭了个简易的棚子,里面摆上三五个马扎子和拖鞋,让父亲可以在一个温暖的环境下给人修鞋修拉锁。这活计的确挣得不多,一笔小生意有时候就是块儿八毛的净利,但凭借着迟兆海的憨厚朴实和勤劳善良,渐渐在大学城里有了一点儿小名气。但凡是这里的学生,一提起修鞋之类的,十之□都会想到大学城西南角胡同口儿的那个塑料棚子里那一瘸一拐的瘦削身影。渐渐的,迟兆海一个月也总能有两三千块的收入了,钱多钱少倒是其次,关键是能让他自食其力,渐渐找回遗失的自尊和自信。
迟兆海一直干到晌午,脖子有点酸疼,去市场的小摊儿上买了个盒饭,回到棚子里,刚刚吃了一半,便看到眼前的塑料门吱嘎一声向里打开,一双价格不菲的小皮靴出现在视线里面。
迟兆海抬起头,看到逆光中的凌素素就这样突兀的站在他的面前,貂皮大衣华美而不可方物,优雅的发髻盘的很高,修长白皙的脖子依然紧绷而毫无皱褶,时间仿佛在这个美丽的女人身上完全失去了作用。她正淡漠的俯瞰着他,目光平静,没有一丝情绪的温度。
凌素素曾经是这个世界上迟兆海最熟悉,了解,以及信任的人,却在一夜之间变得陌生而可怕。
12年前,凌素素离开时,迟兆海已经决定把这个女人在他心中留下的伤痛统统抹去,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本也以为自己早已忘记,可当她复又出现在他面前,像是天上下凡的神仙,而自己则卑微如蝼蚁,捧着三块五一盒的盒饭时,那些本应早已愈合的伤口,又再一次尖锐的刺痛了起来。
“你先吃,没事,我可以等。”凌素素说。
迟兆海把吃了一半的盒饭随手堆放在一边,并没站起身,而是坐得很稳,表面的淡定是维护摇摇欲坠的自尊心的最后一道屏障。他问:“你好,你要修鞋还是修拉锁?”
凌素素愣了一下,随即笑出来,“怎么,十几年不见,倒是不认识我了?”
“一直都不认识。”迟兆海抬起头,与前妻决绝逼视,目光深邃如幽潭,话语间却一语双关。
凌素素讪讪一笑:“我算是知道女儿的牙尖嘴利是随谁了,你看着温吞懦弱,却还懂得绵里藏针。”
“你找她做什么!你离她远一点!”迟兆海强装出的冷漠坚强终于因为迟颜而出现了破冰松动的迹象。
“十月怀胎生下她的,是我不是你,你凭什么让我离她远一点。”凌素素冷笑一声。
“你现在想起来你十月怀胎把她生下来了?那12年前你都做了什么?这12年中你可曾给过她半□为一个母亲的关怀?凌素素,你没心!”
“没心的是你,想要拖着个残疾的身子拴住我,这难道不是属于你的自私?”
“你给我滚!”迟兆海抓起手边满是黑黢黢油腻腻的机油的抹布,冲着凌素素的脸直接丢了上去。
结发夫妻,哪怕是过了气的,也能在彼此面前展露出最真实,最丑陋,也最狼狈的自己。迟兆海不需要再温柔软弱,凌素素不需要再高贵冷艳,他们恶语相向,甚至动手撕扯,毫无风度,不加掩饰,却又都觉得没必要掩饰。
凌素素本就不是来自上流社会,攀上隋光华,于她而言无异于飞上枝头变凤凰,雍荣华丽的气质,是她为自己精心准备的面具,十几年的伪装下,她费尽心力的掩饰着自己内心的市侩庸俗,让那面具如同自己真正的脸皮完完全全的与身体契合,天衣无缝,融为一体。久而久之,她甚至开始遗忘了过去的自己以及过去的生活是什么样子。那只是梦,噩梦醒来,现在才是真实。
可眼前这个残破佝偻的无能男人,却提醒着她——那些过去永远没有办法真正的过去。
这让她怎么能够容忍?
凌素素抓破了迟兆海的脸,而她的脸上,也残留下了机油的点点污秽。两人气喘吁吁,怒目而视着。
凌素素说:“我今天来找你,是希望你能够劝迟颜一件事。”
“……”
“隋凌云生病了,需要做骨髓移植,但一直找不到配型,迟颜是他姐姐,或许有一线希望。”凌素素把散乱的头发拢至耳后,抿了抿嘴唇,“迟颜把我当仇人,说不上三句保准要掐起来,你劝劝她,她会听的。”
“我劝她?”迟兆海干涸开裂的嘴唇忍不住颤抖着,“凌素素,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我告诉你!我不仅不会劝她,我还会命令她不准去!如果她去,她就永远不是我的女儿!”
这是十几年强压着的痛苦和仇恨,如今一朝喷发,再也难以控制。
凌素素脸色一白,“你……你不会的。”
“你怎么知道我不会?这么好的报复机会,我为什么要放过?隋太太,除了女儿对我的爱,我的确已经一无所有,可我也同样把我所有的爱都给了她。你说,她是会听我这个相依为命的爸爸的,还是会听你这个十几年对她不管不问的‘妈’的?就算配型成功了又怎么样?牺牲自己的健康,去救那个夺走自己全部母爱的孩子的命?你当迟颜和我都是傻瓜吗?任你们隋家搓圆捏扁?我的腿为什么会变成今天这样!我永远都不会忘!我等这一天等了太久了!你们隋家就是在作孽!现在这些报应终于来了,终于都落在隋凌云的身上了!他的确无辜,他什么都没做,唯一的错处就是他姓‘隋’!”
作者有话要说:面对仇恨,能够放弃报复的人寥寥。
迟兆海和林慕青,都属于戴上面具生活,把痛苦压抑在心底,然后逮到机会,就突然爆发的类型。
迟颜以为,父亲不曾怨怪过她母亲凌素素分毫,其实,只是他从不曾表现出来而已……
之前曾经提过的那场车祸,肇事者二次碾压迟兆海,家属在事故后仗势欺人影响判决压下舆论,嗯,那家人就姓“隋”
如果这家人又拐跑了自己的老婆,让迟兆海怎么能咽得下这口气,还让女儿去捐骨髓。
没人能这么伟大,不亲手杀了他们算是客气了吧
希望大家不要霸王我了……T T
、第二十九章:
迟颜和时经纬正儿八经的突破了那层界限之后,感情更加蜜里调油如胶似漆了起来。
时经纬搁公司里是一身西装笔挺,看上去人模人样儿,可进了家门儿把衣服一拖,原形毕露的顿时就成了个禽‘兽,狗皮膏药似的贴着迟颜直起腻,整天又搂又抱又亲又啃的。
迟颜渐渐开了窍,因为时经纬经验丰富,落在她身上,往往是霸道又不失温柔,小心翼翼的哄着,含在嘴里都怕化了,自然伺候得她极爽,倒也真真在这事儿上尝到了甜头。原先迟颜是有点儿排斥异性的,往往对方一近身,她大面儿上虽说不动声色,其实暗地里头鸡皮疙瘩早掉了一地,所以在两人刚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