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要叮嘱她小心的话被电话那段嘟的长声打断。算了,或许不过就是一个可笑的恶作剧。我边安慰自己边飞快的穿上衣服,发了疯似的骑着破破烂烂的自行车冲去老房子,没有什么比一把手枪更让我感到安全的了。或许是心理作用,我莫名其妙的感觉到有人在某个地方盯着我看,那是动物世界里捕猎者才拥有的眼神,而我似乎只不过是可怜的猎物,妈的,一定是幻觉,我开始恨自己这颗联想丰富的脑袋起来。
上帝好象一直都很不爽我这个用到他才用念叨他名字的可怜虫,在我急匆匆的穿过村里最宽阔的小广场时,笼罩心灵的不安情绪骤然间升到了极点。感谢那段暗无天日的下水道生活,要饭老头不但给了我满身的伤痕,更练就了我野兽般敏锐的直觉,觉察到杀伤力十足锐器飞速袭来的同时,我已经本能的从自行车上平弹出去,这样可以减少在空中多受袭击的机会。
抬手摸出蝴蝶刀,随手挡住了迎面而来的暗器,但手腕却被震的有点麻木。顺势落在地上,还没有站稳,又有暗器源源不断的射向我的全身上下,不得已我只有连蹦带跳、拿出和老头过招时的劲头来闪避被射穿的危险。
好不容易等到对方偃旗息鼓,我才得以站定身子调理略有些散乱的气息,摸摸袖子上被射穿的小洞心里就很有点冒火。
周围的村民被我这种怪异的举动唬的一愣一愣的,充满迷惑的目光从径直冲向远出电线杆的自行车上收回来,投向我。估计这是我第一次在垒头村受到这么多人注视,假如不是那个人的杀气紧紧的包裹着我,我必定给他们个无比灿烂的笑容。我终于明白盟哥那回说到的杀气是种什么玩意了,绝对是看不到,但处于其中的感觉就象脱光了衣服站在寒风凛冽的南极,爽的不得了,可我真的不喜欢,但却不怕。
或许是被要饭老头疯狂蹂躏的黑色七天,磨练了我的意志,使我的感觉神经强悍到变态,明明知道这个貌美如花却心如蛇蝎的女人随时随地会要了我的小命,却无所畏惧的仔细端详她那张冷艳动人的脸,忍不住狂咽口水。
她惹火的魔鬼身材紧紧裹进乌黑的皮装里,性感中带着某种矫健而肃杀的气息,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了徜徉于热带森林里雌性黑豹,宁静的外表下蕴藏着恐怖的杀伤力。说真的,我已经有点喜欢上她了,哪怕没本事消受,多看两眼也算捞个够本。
记得哪本小说里说过:危险的女人和凶猛的野兽一样,都能够勾起每个男人内心里最强烈的征服欲望。
毫无疑问我是个正宗的爷们,虽然其貌不扬,但个头还不算很丢人;尽管学问不够渊博,但天文地理的都能说上一点半点,最重要的是拥有了一颗见色起意的勇敢心灵,请不要问我它是什么颜色的,你管不着。爷们就是天生好色,幻想一下难道都不行呀?!
“我好象并不认识你呀!”我咪着高度近视的眼睛端详着她美丽的面孔,贼兮兮的道,目光却有意无意的瞥了瞥她射向我的武器,天呀,插在水泥地面上的居然是几根铅笔,操,看来我有重新考虑一下是否征服她的必要了。
“你用不着认识我,臭虫。”她轻启朱唇,面无表情的冷声道:“从你回复我血帖的那一刻起,就应该想到会有今天的下场。”听她当着广大村民的面称呼我臭虫,爷们我心里那叫一个不爽,要不是怕打不过她,早就跟她翻脸了。
“咱是不是换个地方说话。”见她点头同意后,我们俩一左一右的离开了小广场,就算难逃一死我也不能让村里的人们看见,丢不起那人。本来我想带她回老房子的,但是想到那些部件零零碎碎的散落在各个地方,她又不傻绝对不会让我找出来组装成手枪和她单挑的。况且瞧她一副吃定我的意思,多半手里也有家伙,哥们我可别班门弄斧,回头死的更惨。考虑再三我领着她去了我姥姥和姥爷的坟地。
“为什么会找上我,咱们有什么恩怨吗?”去的路上我忍不住对身边的她问道:“我不想死的不明不白。”
“原因很简单,你的手里有那四分之一的‘信条’,所以你我一战再所难免。”她淡淡的说道,可我怎么听都有点磨刀霍霍的意味。除了她的冷傲而眉宇间凌厉的杀机之外,我真看不出她怎么会是随时能够取我性命的杀手。
“什么是‘信条’?我不明白。”这我倒是没有装傻,这俩字在我长达九年的写作生涯中从来没有使用过,听起来都感到突兀。
“你总该记得在网络上发布过一条征求帮助的帖子吧,那张照片里的半片钥匙就是‘信条’,你怎么会不知道呢?”一缕疑惑刹那间闪过她冷艳动人的脸庞,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已经没有先前的兴致了,心里考虑该怎么脱身。回想起刚才她轻轻松松就把铅笔射进水泥地面里,我仍旧心有余悸,这也太强了吧。
“啊,你说那钥匙呀!其实它……”我随口答了一声,正要告诉她所谓的“信条”其实就挂在我脖子里,话没出口就想起来她千里迢迢跑来找我多半就是为了它,假如知道我的身上有这把该死的烂钥匙必定毫不犹豫的把我剁了,小说里常说:“只要你对她有作用,才能得到她的保护。”关键时刻我绝对不能犯傻。
“信条怎么了?……”尽管她的脸色仍旧非常平静,但是急切的声音却出卖了她。不可否认信条对她来说很重要。或许这点新发现可以救我的命。卷四:蒸发人间信条 第五章 本能
“其实它已经被我送了人!”我乜斜了她一眼,不动声色的说道,一边尽量装出若无其事的模样令她相信这个弥天大谎。据我所想假如她的目标只是那把钥匙的话,多半就再不会和我为难。
“送人了!?你居然会把‘信条’送给别人。”尽管她可以的掩饰,仍旧遮挡不住惊诧和不可思议的神色:“你把它送给谁了?他叫什么名字?住哪?”瞧她这意思没去当警察还真浪费了,就她那连珠炮似的问题跟查户口没什么两样。
“赵可风。”我当然不能把这样烫手的山药扔给亲戚朋友,那显的咱忒不仗义。既然这妞如此疯狂,动不动就要打要杀的,干脆就去帮爷们宰了乌龟风,也算是为辛集人民除了一害,功德无量。想起乌龟风来我恨不得拿铁锹掘了他们家的祖坟去,全都是姓赵,怎么做人的差距就这么大呢?
“你好象非常恨他,怎么会把信条送给他呢?”也不知道她怎么就那么会察言观色,爷们我一个不注意居然没有骗过她,可我是什么人?网络小说写手,最擅长的就是胡编乱造,还能自圆其说。
“废话,我当然得恨他,这王八蛋抢了我的钥匙去。”我恶狠狠的骂道:“他说什么那钥匙能够开启瑞士银行的金库呀什么的,为了这我们还去轰炸找过他,结果人没有找到却差点因殴打武警被抓进监狱里去。”从我看完《鹿鼎记》的那天,就领会了骗人时三分假话七分真话的精髓,经过多年的运用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有时候我就怀疑金庸老大是不是也曾经满嘴的瞎话,四处懵人玩。
“是吗?”她好象有点不很相信,深邃的眸子一动不动的和我对视,问道:“我怎么听说你们去那里是为了一女的,那女孩叫什么来着,秦宝,我说的没错吧?!”然后很有点得意的看着我,一副我吃定你的神色。
“操!你……”我一着急差点把和盟哥说话的操行拿出来,但看见她淡蓝色虹膜包绕的瞳孔骤然收紧,连忙把后面的半句“他妈的傻呀”咽回肚里。其实我心里并不是非常的怵(害怕)她,只是不愿意动手,我从来都不是个喜欢打架斗殴的人,除非被逼上绝路。况且开始了一谎话就要义无返顾的把它圆下去,这是我的原则,就象写小说时决不太监一样。
“这种事谁会满大街的喊去?!”我很不屑的冷哼一声,金庸讲过要她相信你的话就要先把她忽悠懵,而最直接的手段就是令她对自己的判断产生怀疑,我瞥了她一眼根本无法从她波澜不惊的冷艳面孔上窥探出她的想法,于是缓缓的道:“就这么捂着盖着还把你打老远的从台湾招来了,要是大张旗鼓的找他要钥匙去,你还让不让我活了??”其实从头到尾我都没有遮着掩着,要不然也她也不会找上我。当初给我邮包的时候老头压根就什么都没有提,谁知道会惹来这么多的麻烦。早知道这样,打死我也不会要那玩意的!老头这不是想坑死我吗??
“我不会让你活的。”她冷森森的回答。那模样于地府里钻上来的幽灵没什么两样。
“为什么?我招你了还是惹你了?做人要有良心别跟一疯狗似的见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