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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归何处-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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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放弃了如此深情的感情,让自己的后半生都活在悔恨与痛苦之中呢?
我对着他笑了起来,双手交叉在他颈后搂进了他的脖子,将自己的身体彻底的投进了他的怀抱。我紧紧的搂着他,下巴枕在他的肩头,在他耳边低声道:
“你知道,我的头脑从来都不怎么灵光,想问题要想很久才能想出点头绪来。但是,我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心意,我可以不用多考虑一分钟,就可以很认真、很负责任的告诉你,我是真心的要嫁给你做何太太。
这个很笨很自私的坏女人要对你说的是,她不是因为你救了她让她心生内疚,也不是因为你没有看不起一个连生父都不知道的野丫头,更不是因为她觉得亏欠了你许多而要向你报恩,只是因为,她清清楚楚的明白自己的心,她爱你!
因为她爱你,所以她根本不在意你在医院里的折腾,无怨无悔的照顾你,关心你,根本不觉得那是一种累赘与负累。
因为她爱你,所以不会在乎你是一个完整无缺的,还是一个负伤累累的,她只会因此而心疼你,怜惜你,但却绝不是怜悯你。
因为她爱你,所以她愿意和你生活在一起,一辈子,绝对不会背叛你、忽略你和厌恶你。
因为她爱你,所以她才会努力的学习一切将要嫁作人妇的经验,为的就是将来可以更好的照顾你,更好的做到一个贤妻良母应尽的职责。
笨蛋阿群,我爱你,我不管你是怎样的,完整的也好,有残缺的也好,我都一样爱你。就好像无论我是谁的女儿,无论我的脑袋是不是聪明,脸蛋是不是漂亮你都一样爱我那样,我是真心的爱着你。我才不会让你再有机会看到其他女人的裸。体,也不会再有机会让所有觊觎着你的女人把你从我身边抢走!你是我周望晴的,而我,也是你何绍群的。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是,永远都是!”
我轻轻的把自己的心里话说了出来,就在他的耳边。我说的时候轻言软语,心却在一阵阵的颤抖。眼泪早已在我的眼眶里打转,不为我自己的心声,而是为他在我的拥抱下,身体正在轻轻的颤栗。
我感觉到他的双臂箍紧了我的腰肢,那样使劲用力的将我压向他的身体,仿佛要将我的身体全部塞进他的躯体中去,与他的身体合二为一,融成一个,就好像管道升的那阙流芳百世的你侬我侬词里所说的那样。
我感觉到他的吻就落在了我的耳边,鬓边,与腮边,我听见了他在我耳边低低的喃喃自语,他一遍遍的在喊着我的名字,那样的渴望与真切,听得我禁不住更紧的搂紧了他的肩膀,将满含着泪水的双眸埋在他的肩窝之中,任其放肆的奔涌。
突然,他用力的拉开我,眼神幽深而漆黑的看着我,不等我反应过来,就将我打横一把抱起,走向身后的大床。我立刻意识到了接下来可能会发生什么,脸上顿时如火烧一般火烫,头脑被身体里迅速涌上的热血冲得有些发昏,整个人也开始微微的发抖起来。
他异常轻柔的将我平放在柔软的大床上,然后他坚硬的身体就覆了上来,密实的将我压在他的身下。他的身体释放出来的热量与信息明明白白的告诉我,他要我,无比渴望我。
我想念着他的身体,他贪恋着我的身躯。我们互相眷恋着对方,渴慕着对方,享受着从对方身体里得到的一切欢愉,那死一般的快感与无上的乐趣。当我被那一波波几乎要将我溺毙的激情快感逼得无法发出任何声音,只能像一条被扔在沙滩上、快要渴死的鱼一般在他强健的身躯下拼命的扭动着身体,舒展着肢体,张着嘴巴,无助的大口呼吸时,我听到了他低头抵住我额头时对我喊出的嘶吼声:
“周望晴!你说了爱我,那就必须是永远,永远不能反悔!永远!”
那一刻,我仿佛是那条被解除了魔法的小鱼,我一下子挣开了一直紧闭着的眼睛,深深的望着何绍群隐隐发红的眼睛,望着他满头汗水的样子,不由得攀住了他汗湿而发烫的身体,终于从喉间溢出了一连串难耐辗转的呻吟声。那一刻,听着身上的男人在我耳边粗喘低咆着的声音,我的心又软又甜。我听见自己用颤颤巍巍的呻吟声,断断续续的对他说:
“笨蛋,阿群,我爱你,永不后悔……”





、第 68 章

除夕夜,天朗气清,夜空中满是璀璨的小星星。虽然天气寒冷,却没有多少风,让人感觉一点都不觉得冷,所以,趁着何绍群正在书房里打电话,我索性就只穿着单薄的家居服,跑到屋子外,兴致颇高的坐在花园的吊椅上,晃啊晃着的仰头观星。
我的国文水平并不好,从小念过的古诗大多都还给了老师,但就在这一刻,看着泛着白光的夜色与满天的星辰,我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一句古诗:天阶夜色凉如水。这么没头没脑的古诗句,我不知道出自哪里,隐隐的觉得好象是首唐诗。虽然这句古诗与现在所处的环境不甚相合,但还是让我觉得有几分极美的诗情画意感。
我向着夜空伸出手,甜蜜不已的看着在夜色下泛着清亮光芒的东西,左看右看,越看越欢喜,脸上都已藏不住深深的笑意,对着那个小东西抿嘴甜笑不已。因为,我左手修长的手指上,已是多了一样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东西——戒指,结婚戒指。
这是一枚花色极素的白金婚戒,表面并没有多少复杂的花纹,只有一些绞丝一般的水纹。在细细的戒圈内侧,刻着极复杂的德式花纹字母:Q&Q。婚戒的式样是何绍群选的,就连这个有趣的刻字内容,也是他设计的。他的左手上,与我戴着同一款戒指,只是比我的稍微宽些,大气些。
当他今天上午将一个非常漂亮的粉蓝色小盒子递到我眼前的时候,看着那个方方正正的小盒子,里面会装着一个什么东西,我自然是心知肚明。他笑而不语的看着我,等着我从他手里接过那个小盒子,那一刻,我的心顿时飞快的跳了起来,脸上也开始发烫。我知道,我期盼了多年的婚姻生活,从这一刻就要正式开始了。
一个女人一生中感到最幸福的时刻,不就是从爱人的手中接过代表婚姻与爱情的求婚戒指,并且在爱人温柔的笑容相伴下,由最爱的人为自己亲手戴上么?我等到了这一天的来临,我戴上了那枚代表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最隆重承诺的结婚戒指。
蒂凡妮的做工,代表着无上的精致与优雅。也许全天下的女人都希望能在结婚的时候,收到一只粉蓝色的小盒子。但是,我在接过这只粉蓝色小盒子的时候,更多的却是被何绍群的那份细心所感动。我竟不知道,他在英国留学的时候,就已经设计好了这款婚戒的花样,一直藏在他的心里。
直到我回国后与他情定,他在出车祸前不久,才特意在蒂凡妮的店中定做了这么一对戒指。我想,如果没有那起车祸,也许,我在一年前,就已经戴上了它,就已经成为了何太太。好事,多磨啊!
我问过何绍群,为什么会选这样一款水波纹样的戒指。他微笑着握着我的手,摩挲着被我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看着我,意味深长的解释着他的用意。
他说,水,是生命之泉,汤汤而不止,没有人能离开水的滋养,一个人没有水的滋润,就会逐渐失去生命力,干枯、衰败,直至死亡。就好象人的生命中,除了亲情、友情之外,最不能缺少的就是爱情的滋润。没有爱情的人生,是孤单而寂寞的,是不完整的。
而我和他,用深厚而绵延不绝的爱意,浸润着对方,让各自的生命中不能缺少对方的存在;古语有云: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与我们两个人而言,犹如是在这汤汤不止的水中,各自取到了最甘甜的一瓢。饮在口中,甜在心中。
他的缜密心思与独特的看法,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他学商业管理出身,对于数字的敏感程度远高于普通人,我一直都以为他的头脑只是精于算计,却不知道,原来,他对文学的修养也如此精进。
我又问他,这内侧的字母为什么要刻成德文的花式字体。他又是那样轻声的笑了起来,得意中带着些悠然的自得。他捏着我的手指,调侃着说,谁让你是移民到德语区国家了,若是你移民到拉丁语区国家,他就会刻成拉丁语字母。他说,之所以要在婚戒上刻了德文字母,就是为了警告那些看得懂德文的老外,少打你的主意,因为这个来自中国的华裔女人已经名花有主了。
我被他的解释逗得大笑,天底下哪里有这样自大的男人嘛!两个Q型字母的意思,我当然是明白的。一个Q代表着我,周望晴的晴字,第一个拼音字母。另一个Q代表着他,何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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