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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通法案》中,曾华授权大理寺的正卿、少卿及其下属各级法司的法官有“被动立法权”。意思也就是法官能够利用遵循先例原则来判案。而判定的案件可以做为后来法官判案的依据。当然法官的例案依据也要依照上下级的关系,就是上级法官的例案可以被下级法官做为判案地依据,而下级法官的例案却不能被上级判案援用。
在《普通法案》中,曾华还强调了世俗和习惯的作用,设定陪审团制度。法庭必须在百姓中随意抽取一定数量的“合法”陪审员。他们可以没有任何的限制,如学识、对该项法律地认识。他们要做地就是听完被告和原告。再依据自己的好恶再少数服从多数地原则判定案件的基本事实,也就是被告是不是有罪,法官再依据陪审团的判定进行量刑。
除此之外,《普通法案》制定了一整套的法律诉讼程序,确定了包括原告、被告、双方代理律师、陪审员、法官在内所有人员的作用和地位,如法官只是做为双方的“仲裁者”和量刑者等等。
但是为了补充《普通法案》的不足之处,曾华还颂布了《特例法》。当被告对法官依据普通法进行判案不服时,可以向平级法司另一位法官和上级法司法官提起申诉,要求进行特例法审判。
特例法审判由法官依照律法条款,符合条件的就会组成特例法庭,由法官单独审理(即没有陪审团),他依据已有的法律和案例,依靠公平、正义和自己的良心进行判案。而在《特例法案》中,曾华将大量罗马法系引进来,与以华夏传统法律、习俗为基础的《普通法》互相补充。曾华也确定了特例法案适用的范围,比普通法要少很多,而且大部分《特例法》更注重禁止和阻止某项事件的发展,它的权限也比普通法要高,也就是特例法庭的判决要高于普通法庭。
曾华不知不觉将华夏法律体系带向了海洋法系,而且也奠定了千余年后英国才完成的普通法、均衡法、制定法这海洋法系的三大基础。
在会议上,曾华对着众人说道:“法律是规范人们的行为,但是总有聪明人走在法律的前面,所以我们必须在法律之外补充新的法理标准,人们对善恶的评定就是这个标准,因为法律的准则和目的就是扬善惩恶。”
说到这里,曾华扫了一眼在座的众人,扬声道:“很多饱学之士学得满腹经纶,总是认为一般的百姓民智未开,是愚民,他们的想法不足为道。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正是你们这样想这么做,所以才使得我们的百姓更加愚昧。每一个百姓都有自己最朴素的认识,他也许不知道什么是商法细则,但是他知道骗人是不好,知道诚信是好,正是这上千万个简单的认识就形成了我们华夏民族和国家的意识。”
曾华指着中书省继续说道:“你们有制定律法的权力,但是如果你们制定的法律细则被陪审团一次又一次的否定,那意味着什么,你们制定的律法根本没有考虑百姓的利益和想法。可以试想一下,一个没有尊重百姓意识,一个没有保护百姓利益的律法你能指望百姓们去遵守和捍卫它吗?”
曾华顿了一下最后说道:“在这里,我只想宣布三点:一,法律至上,法律是组成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的基础,捍卫法律就是捍卫华夏,上至国王,下至平民百姓,都要遵守法律。圣主是我们精神上的信仰,法律却是我们世俗中信仰。”
华夏三年十月初九,中书省、门下省通过《普通法》和《特例法》,曾华随即签字生效,这两个法律和《大宪章》构成了华夏的三大基本法,一直流传了下去。
而在通过《普通法》和《特例法》的同时,中书省也通过了《宗教事务法》,只是这个法律在前两个轰动一时的法律掩盖下显得有些静悄悄。
在《宗教事务法》中,曾华保证了圣教国教地位,却进一步限制了圣教。在法律规定中,一旦担任过圣教神职人员,就终身不得从事政治、法律等职位;教会基金在《商法》、《民法》、《审计法》等世俗法律的管辖之内;教会神职人员没有法律赦免权,与普通百姓一样受检察院、理判署等法司的司法管辖;教宗是圣教世袭的精神领袖,但是他只能依据大主教会议和各州主教会议的选举才能任命枢机大主教和大主教;教宗、枢机大主教团、大主教会议以教会任何机构都不能制定和颂布有法律效力的规章;教会的权力限制在教堂等等。
看完《民报》上全文刊登的三个律法,曾华对身边的曾纬说道:“你知道我为什么急着要为华夏制定基本法?”
曾纬笑着摇摇头道:“孩儿不知。”
“我是圣教最后一个先知,如果我死后,我亲手颂布的这些法律将和圣典一样,成为信奉圣教的华夏百姓信仰的典籍。”
曾纬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肃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而曾华过了一会才悠悠地说道:“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三章 南海攻略(一)
更新时间:2009…1…7 0:15:07 本章字数:4175
华夏三年冬天,林邑国都城…因陀罗补罗(今越南广南省茶荞)腾起冲天的大火,伴随着大火的是劈里啪啦的的燃烧声,还有混在其中随风飘来的哭喊声和喊杀声。
看着已经被熊熊大火吞噬的因陀罗补罗城,范佛用所知道的最恶毒的词句咒骂着,这些天杀的华夏人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穷凶极恶?从前年华夏人兴兵开始,占婆人(林邑人的自称)就一直疲于应付。开始的时候占婆人还能凭借海上船队占据一些优势,因为占婆地处海路要道,海上贸易在占婆国占据重要的位置,所以占婆的船队海运也相当发达,也多出彪悍的“海上人家”,几次北上侵扰也都是水陆并进。
但是随着华夏舰队蜂拥南下,占婆国的海上优势被逐渐打破。虽然占婆人咬着牙坚持着,捍卫着占婆国的每一寸海疆。但是强悍的精神无法抗拒成百上千连诀而来的海船,无法抗拒同样彪悍的华夏海军,更无法抗拒华夏海军背后代表的庞大生产力。
几场海战下来,双方打得是十分惨烈,占婆国在船只、人数上略占劣势,但是人家毕竟是上百年的南海海洋强国,经验丰富,勉强也能支撑着;华夏海军船众兵多,而且一直走的都是“正规化”、“系统化”的路子,跟占婆水师截然不同,但是华夏海军毕竟组建不过二十余年,虽然海军多经过朝鲜、长州等战事和捕鲸船的锻炼,可参与的毕竟是一部分人员,华夏海军迅速扩张。兵员的训练还是跟不上来。如此两下,占婆水师和华夏海军打得不分上下。
但是时间一拖到华夏二年下半年,占婆水师就吃不消了。华夏海军地大浆战船(近海战艇)打沉了一艘第二日反而会多上十艘,加上挂满帆的大海船(远海战舰)一天比一天多,小小的占婆国招架不住了。
占婆国原本只有这么大。就是咬着牙拼命造船也没有损失地快,每一次拼死作战也只能捞个平局,根本没有什么缴获补充,而华夏海军却极其“歹毒”。就是偶尔抛锚一、两艘海船也宁愿烧了也不愿意留给占婆。打到华夏三年,占婆国已经是国穷民竭,疲惫不堪。
顶不住压力的范佛几次向华夏军求降,但是华夏军却一口拒绝。而且不依不饶,继续猛攻。华夏军的战术很简单,水陆并进。陆路以龙编为中心,在华夏元年就汇集了超过两万长州兵,而水路却以象林港为中心,集中大量地船只舰船,袭扰占婆各港口,顺便拦截占婆水师北上。
想到象林港范佛心里就窝火。都怪自己一时财迷心窍,利令智昏。在宁康年间,与占婆诸国通商的华夏商人(当时还是北府商人)当时与占婆国关系非常“友好”,他们买通占婆国内大贵族和诸多大臣,以重金“租借”了土伦湾(今岘港湾)一大片“荒地”,然后开始修筑港
土伦港开始只是商业港口,做为华夏商人在南海的一个中转站,由于这里地处要冲,一时众商云集,万船齐聚。林雷为占婆国带来了不少税收。华夏商人很快借口扩张泊位,利用土伦湾天然深水良港的优势,将土伦港一下子扩大了数倍,而范佛和贵族大臣们还洋洋得意,以为港口扩大了。税收也会增加不菲。
华夏商人接着说为了保卫港口里贵重地货品。必须修建一座简易的城寨。范佛在一堆华夏贵重货品的面前犹豫了好几日,终于经不住诱惑和左右的劝告。同意修建一座简单地木栅栏的营寨。
但是华夏商人贿赂了监督的占婆官员,然后沿着险要的山势开始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