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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杨丽,我们邻村人,个子不高,相貌平平,唯一惹人注目的,是她右下颌长着一颗和毛主席一样的肉痣。她家里人说,这是大富贵相,注定要一生有吃有喝衣食无忧。她家世代务农,家境一般,她分明无法辨清我送给她的金首饰应戴到身体的那个部位。但她直爽,勤快,能够恪守妇道。
随着环境的改变,人都是会变的,尤其象她这种女人。果然,我儿子出生后,她先是身体气球一样胖得让人怎么看怎么象个旧式水桶,继而人也变得懒散、不讲卫生、满嘴脏话、吃起饭来总要弄出不小的动静,可以说,所有没有教养的恶习都能从她的身上找到影子。还有,因为我儿子,渐渐地,她开始以功臣自居,稍不如意就会晴转多云、雷雨交加、指桑骂槐。
我当然不会让她插手生意上的事,关于这些,只要她能照料好我们家的根儿,一家人都还能容忍她。最令人不堪忍受的,要数她的醋劲儿:或许因了我的经历,只要我和女人稍有接触,她就会持久不衰地狂风大作,最长的一次居然达三个月之久。
为了儿子,我必须妥协,每次都是,而且每次妥协都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她总是在你退一步我赶一步地追着你。最长的那次之后,她按照她经常念叨的“男左女右”的顺序,在我办公室的右侧特地安排了房间与我比邻而居,凡有女人参加的洽谈必全程陪同。自作聪明其实往往最愚蠢的女人!
关于这些,日后的话题可能还要提及,而且与主题关系不大,不再细说。只说或许这便是命,命中注定的东西任你如何强梁也没法改变,除非在梦中。梦易碎,而现实不碎。
这一天,淅淅沥沥的小雨总下个不停。我忙中偷闲地斜躺到办公室的床上理着日趋纷乱的思绪,不觉睡了过去:
分明是表妹,牵着我的手竭力地向烟雾缭绕的险峰攀登,好不容易登至峰顶,腿已发软,四周却突然陷了下去……风,冷嗖嗖地刮了起来,我怕得要命,而她却疯狂地大笑起来,那笑声竟震得我耳鼓嗡嗡直响。笑毕,她变得柔情似水,仿佛从天外传来的声音,明,太好了,我们有自己的家了,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没有烦恼,没有忧愁,只有你,只有我。待我急切间去看她时,她的脸已穷凶极恶起来,两只梅超风才有的利爪正向我双眼抓来……
一个愣怔,我醒了过来,但意识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见一个人正静静地立于我的床前,只听她幽幽地说道,难道你一点儿也不想我吗?除了,找我算账。说着,轻轻地扯下了头上的黑丝巾。表妹,百寻不见的表妹!——已剥葱似的把自己剥了个精光,缓缓地向我靠过来。
一切都这样猝不及防,然而,未及我少有反应,门被踢开了,杨丽一阵风地冲进来,哭喊着与之打斗起来,嘴咬、手抓、脚踢、顺带着揪头发,凡身上可用之功能无所不用其极。
我任谁也不会去帮,悄悄地溜走似乎才是上策。待人们赶过来把她们分开时,据说表妹的周身已布满了血槽子,杨丽也是鼻肿脸青。
事端算是平息了,可我的麻烦没断——最先动手的杨丽显然因没有讨到便宜,回到家里便跟我又耗上了:想我死啊,正趁了你的愿,做不到,我告诉你。
对付女人发泼最好的办法,就是要迅速地遏制她的想象——女人的想象最丰富,发泼的时候,又最容易胡乱联系从而让自己贫乏的智慧极具创造力。
当然,这只是治本之策,还要因女人而异。对杨丽来说,自然只有我无原则地退步赔不是,退步赔不是总比无休止地吵闹要强许多。果然,当我把她的零花钱由六百提高到一千之后,她的气才肯开始下泄,仍恨恨地说,下次,决饶不了那只骚狐狸。说完,仿佛已解了气。
这便是女人——我原以为,女性即孩性,女人就象孩子一样好哄,譬如杨丽。可不敢这样认为,女人的花招看起来或许微不足道,但只要有目标的花招即使再小也不可轻视而大意。女人花招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征服征服自己心爱的人。能够征服自己心爱的人,是女人的荣耀,或者如杨丽后来所说,我也不缺那俩钱,就是要让人把咱当人看。表述或许不一样,目标却都是一样的,若非要说不一样,还有便是实现目标的方式和途径。
尽管目标是一样的,而且都实现了目标,或许杨丽的方式会让人看清了些,而表妹则更隐蔽些,越隐蔽的越可怕。——她开始向我父亲讨要那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赶在父亲因种种原因最困难的时候。
她是开“大奔”来的,根本没有要下车的意思。收到我们父子东拼西凑来的现金后,她只潇洒地冲我吹了个口哨,汽车屁股扬了我一脸的灰尘。我不仅没有愤怒,反而长吁了一口气,我的家庭生活总算可以平静下来了吧?
说到这里,经营家无奈地摇了摇头,又说道,人需要平静,但不可能平静,再说回来,若是长期的平静,或许会让人觉得乏味。
(四)
更新时间2009829 21:34:30 字数:5049
乡丁说,初恋不等于婚姻,据权威人士讲,初恋最终成就婚姻的不足百分之一。竟如此低?太不思议了。我猜想,他大概把具有了那种刻骨铭心感觉的都算成了初恋吧。范围显然过大,但还是有人因为这个结论开始假设:若是所有的初恋都如愿结成了夫妻,社会会是什么样子呢?既有人假设,就有人断言:或许会少几个痴男怨女,生活却必为之黯然失色,而且必高于现在十几、几十倍的离婚率恐怕要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了。
乡丁必是未及讲完,自由从业者已在催促,别尽说些空洞的理论,快说自己吧。
乡丁顿了顿,才又说道,我的初恋是甜蜜必然酸涩的那种,而家庭却是大众化的“凑合”那种。“凑合”也没什么不好,天下谁人不凑合?凑凑合合真夫妻。倒是初恋,近来竟模糊了:我那能算是初恋吗?该不是单恋吧?想想又不是。我试图找到答案,便竭力地去想关于初恋的一些词:盲目的、冲动的、不顾一切的、美好的、纯洁的、不含功利色彩的……都对,却实在太多,只是独少了“相互的”。不管它,只要有了刻骨铭心的感觉,单是这感觉,不少人一生都不会有,不是没有机会,而是因为这人太功利,或者一出手就钻进了功利色彩过浓的婚姻。
政治家最讲现实,不耐烦地打断了他,别卖弄了,我们最想听的是情节。
乡丁旁若无人地陷入了沉思,自语着,情节?我的初恋怕是连情节也没有。
教授说,无论如何,总要讲下去吧。
无奈,乡丁便开始了自己的讲述,竟是一脸的迷茫、期待、幸福与落魄不停地交替。
我的初恋是从一首诗开始的,那是读大二的时候,我们系某人的一首诗被选编到一本书里,不知因为疏忽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诗没有署名,选编通知直接寄到了我们系学生会,寻找匿名诗人的结果把我的目光引向了她:扎着两只小羊角辫,黑色长裤配着一件显已过时的浅蓝手工毛衣,脚穿平底白球鞋,典型的村姑!村姑竟有如此才华?!内心的敬佩不觉让我对她的好感大增——村姑又怎样?凸现于“短发短裙短身材,露背露腿露脚趾”的短露时代,竟是超凡脱俗!
那时候的我,还不足十八岁,是班里最邋遢的男生之一,由于写了一些似诗非诗的幼稚东西就不知天高地厚起来,一门心思要做中国的列夫托尔斯泰,狂傲!狂傲,让我对她的印象仅仅局限于好感的层次。
好感比不过崇拜,甚至连敬佩也不如,因为我能够冷静地找出她不少的诸如穿着不得体之类的缺点,渐渐地,连她被收编入书的那首诗也不在话下了。好感或许就如过眼云烟,一会儿便淡了。
这么说,并非在贬低好感的作用,好感起码让我关注过她,虽然淡淡的,而且初恋往往就是从好感开始的,因为好感能够不断地叠加至敬佩至崇拜,暑假后的政治学习无疑就起到了好感叠加的作用——我和她同分在一个小组,那天的集体讨论,她迟到了。
索然无趣的讨论显然让我能够有充分的时间和不至于引起嘲笑的机会去端量她:因为迟到,她甚羞怯,悄无声息地便闪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有所掩饰地理着头上急欲倾泻而下的乌丝。
她居然换成了披肩发!我惊奇地发现。那一阶段,我认为披肩发最能展示女生风采,所以便忍不住多瞟了她几眼:可能由于忙赶路,她精巧的鼻尖上渗着一层细密密的小汗珠儿,略显扁平的胸脯也在轻微地起伏着。她说话的声调偏轻,但绝不是软绵绵无处着力的那种。讨论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