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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命天子-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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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樵夫又觉不对,这样的天气,这樵夫如何还要上山砍柴?疑窦顿生,转过头去看那樵夫,此时那樵夫正举着柴刀从他背后劈过来,简旭想搭弓射箭已是来不及,顺手举起弓挡过去,那柴刀甚是锋利,咔的把弓劈断,简旭吓的大叫,把弓丢掉,那樵夫又举刀劈来,简旭往旁边一窜,扑倒在山路边的灌木丛里,手上被荆棘刺破,灌木丛里绊绊磕嗑的竟然爬不起来,那樵夫也几步窜到,举刀再来砍,却突然间手起、刀落,人,倒在简旭身边。
简旭听那樵夫噗通一声,重重的摔在自己身边,急忙侧过脸去看,他的太阳穴被什么打中,汩汩的往外冒着血,眼睛瞪的溜圆,简旭惊吓非常,一骨碌爬起,也顾不得手上的痛,往山下跑去。心里还一面喊着:“谢了,哥们!”
回到山下伊风的家,桌子上摆着酒饭,证明伊风已然回来,炉子上炖着牛肉,整个屋子里弥漫着香气。
伊风却不在屋里,简旭出去找,离此不远处,伊风坐在一块大石上,手里拿着一个椭圆形的东西放在嘴边吹奏,声音浑厚,旋律舒慢、悠长,听起来如诉如泣,时而低旋,时而高起,简旭听的有些沉醉,也不打扰,在一边享受。
一曲吹毕,伊风现了简旭,两个人均已是满身白雪,相视一笑,也不多言,回到屋里喝酒。
等端起酒碗,伊风才现了简旭手上的血迹,忙问缘由,简旭隐去了自己被樵夫劫杀,只道是自己闲来无事,去山上练习射箭,下山时不小心摔倒,弓也摔碎了。
伊风一笑而过,只是给简旭敬酒。
一碗下去,简旭面上微红,两碗下去,肚子里热了,热血跟着沸腾,三碗下去,开始兴奋,言语也就大胆了。
“伊风,你吹那个像石头块的东西叫什么?”
伊风道:“埙,简兄难道没有见过吗?简兄应该见过的。”他想说的是,埙是宫廷礼乐的必备乐器。
简旭摆摆手,“全部都糊涂了,不过是一场戏,突然的就成了这个样子,一切都乱了。”他想说的是,因为那场夜戏,自己才得以穿越到此,伊风并没有听懂,只以为他现在已忘了前尘旧事。
“简兄可喜欢吃百果酥?”百果酥是宫廷里的一种秘制小点心。
简旭摇摇头,“谁吃那些娘们的东西,我只爱吃肉爱喝酒,来,再干!”
伊风端着酒碗与简旭对碰。
俗话说,酒壮英雄胆,酒多了,也壮狗熊胆,简旭指着伊风说道:“你那个弟弟,哦,什么少主,是怎么回事?他为何要去做那种事情,看伊风你仪表不凡,相貌堂堂,为人豪爽,我非常欣赏,那个伊云就不及你的脚后跟。”
伊风朝天抱拳,“伊云是我主人的遗孤,我受主人临危托孤,无论他怎样,我都有责任来保护他。”
“主人?”简旭看着伊风,“伊风你这样的人物,谁能是你的主人。”
伊风道:“凤翱翔于千仞,非梧不栖,士伏处于一方,非主不依,主人的胸襟韬略、气度才智,让伊风甘愿伏拜于脚下。”
简旭吱溜一口酒,吧嗒一口菜,然后开始感慨:“可别当主人,太累,所谓高处不胜寒啊!有那么多的人把我当主人,你看我,活的多累。”
简旭此言一出,伊风拿着酒碗的手抖了一下,道:“简兄对江湖上传言的赏杀令怎么看?”
简旭抓起一块牛肉塞到嘴里,“屁话,都是屁话,谁家的老子会杀儿子。”
伊风笑笑:“那李世民不也是杀兄篡父吗。”
简旭道:“宫廷之事很吊诡,也说不准,不过,这赏杀令绝不是皇上下的。”
伊风喝了一口酒,“何以见得?”
简旭指着他,“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那皇上若是想杀太子,还不早就改立储君,干嘛还给他留着那个位置,显而易见,这赏杀令是被奸人搞的鬼把戏,你记着,无论何时何地,都会有些小人,他们喜欢躲在暗处,整天的琢磨人,然后冷不丁的给谁放一暗箭,看到别人倒霉,他们欢喜。”
伊风道:“若简兄是太子,会做如何应对?”
简旭一愣,酒在胃里燃烧,大脑里却清醒了一些,说道:“若我是太子,就把这些人逐个揪出来,都来个凌迟处死。”
伊风叫道:“痛快,若简兄是太子,对秦王又怎么看?”
简旭一听,这家伙今天一反常态,谈起了这些,知道的挺多,到底是什么来路?真搞不清了,不过,应该不是刁球、高驰那种人,索性就搏一搏,“若我是太子,就为秦王昭雪。”
伊风听了简旭的话,突然的眼里泪光莹莹,一口把整碗酒干了,喝的有些急,溢出的酒顺着嘴角流下,他用手抹了一把,说道:“简兄,请记住你今日说过的话,若你是太子,就为秦王昭雪。”
简旭看他表情有些激动,一拍胸脯道:“大丈夫岂能翻手云覆手雨,说到做到,绝不出尔反尔,那个什么来着,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伊风啪的把酒碗摔在地上,忽地站起,“好,此后我伊风也尊简兄为主人,保护你。”
简旭刚被他摔碗的举动吓的一抖,心道:这家伙,够豪爽,纯爷们。听他的言语之后,简旭也把酒碗啪的也摔碎在地上,“好,我们有难同当,当然,若是以后有福,我也会与你同享,只是暂时,难多,没福。”
伊风噗通跪在简旭面前,“请受伊风一拜!”
简旭一面嘟囔着:“怎么都爱跪啊。”也跪了下去,握住伊风的手说:“我们是朋友,是知己,是哥们。”
两个人又是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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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落仙镇风雪(5)
半夜,杯盏歪斜,简旭伏在桌子上嘟嘟囔囔,酒喝多了,舌头有些长,吐字不清。
“伊风,有件事问你,谁是,谁是你的主人?再有件事告诉你,白天我上山时,碰到一个……”还没说完,呼噜声作响。
伊风把脑袋靠在椅背上,也是睡的正酣。
灯油耗尽,屋子里顿时漆黑一片,好一会儿,能依稀视物,原来是从窗户里透进一些雪映的光。
简旭睡的正香,突然嘴巴被人堵住,他刚想挣扎,只听那人轻轻说道:“是我,伊风,嘘!”经历多了,简旭反应也快,只要对方给一点提示,就已经明白,他立时懂得此时有危险,点点头,伊风把手松开,扯着简旭进到里屋,然后指指里屋后面的一个狭小的窗户,两个人从那里钻了出去,后边只听咚的一声,房门被踹开,然后就是一阵扑哧扑哧的乱砍。
简旭捂着胸口,心有余悸,幸好伊风耳朵灵敏,不然,怕是被剁成肉馅了。
砍了一阵,屋里的人觉出不对,点亮了火把,现人早已跑了,急忙追出来,伊风嫌简旭跑的慢,索性拖起他,简旭就觉自己脚下生风,像踩着空气行走一般,耳边风声飕飕,有些眩晕。
甩开后边的追兵,伊风放开简旭。简旭还有些迷糊,自己在地上不停的转圈,又围着伊风转了一圈又一圈,“哇哇哇!你不应该叫伊风,你该叫御风,神仙是不是就这样御风而飞,爽!”
伊风笑笑,“雕虫小技而已。”
家是回不去了,客栈即使不关门也不敢去住,那些人说不定会去搜,简旭愁,伊风把食指放进口里,唿哨声起,得得得得,一匹马跑来,伊风请简旭先上,简旭拍拍这匹马,感叹:人是神人,马是宝马!
两个人策马奔驰一阵,来到另一处宅子,进了屋子,和先前的那个差不多,简陋寒酸,简旭看着伊风,“人说狡兔三窟,伊风难道和我一样,都是亡命于江湖。”
伊风笑笑:“人在江湖,都不知何时得罪人了,还是未雨绸缪的好。”
简旭道:“是啊是啊,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这都是我给你带来的麻烦。”
伊风道:“也许是我也未必不可。”
翌日,雪停天晴,太阳高照,气息温暖,雪开始融化,到处湿漉漉的,屋檐上滴着雪水。
伊风要去原来的那间屋子查查线索,这么多年隐居,除了眼前的这个简旭,自己在落仙镇的住址即使是伊云也不知道,可是,他真的不愿意怀疑简旭,就像简旭不愿意往坏处去想他一样,哥们闺蜜,与情人是一样的,需要的不是一见钟情便是心意相通,彼此间的默契、共鸣,还有那乎一般的好感,就像俞伯牙感叹钟子期一样:满面春风皆朋友,欲觅知音难上难!
简旭同行,路过市集,人流涌动,想是天气好的因由,做生意的逛街的会友的,热闹非凡。即使人多,简旭却蓦然现了沧州的那个白衣女子,仅仅是一个背影,而且她此时换了装束,一件紫色的紧身小袄,下面是一条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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