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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走了半小时的路程,到了那个最大的海滩,看见远处星星点点的火光,和随着风隐隐飘来的食物香味,我不禁笑了。
幸好没猜错。
顺着海滩走了一圈,我很快就发现了林春竹他们的身影,当下我就一股脑地冲了过去,给正在烤鱼的林春竹来了狠狠的一个爆栗。“啊!大坏蛋,你干嘛!”她抱着脑袋,一脸气愤。我没好气地说道:“你说干嘛!没叫我也就算了,连具体位置都没告诉我,害我被绕得团团转!”
这时,帮忙烤羊的罗雅忽然说话了,“吴珪先生,你误会了,林春竹小姐她帮你的那一份烧烤也一起做了,就是怕你麻烦。”
不会吧,那个一身蛮横的林春竹会帮我做烧烤?
满脸狐疑地看向她,她却“哼”地一声转过了身去,这时我才知道自己错了。我立刻摆出一副讨好的模样,特意放低姿态,低声说道:“嘿嘿……春竹大姐,我……我知道错了。”见她还是没拿正脸看我,显然还是正在气头上,我不禁一咬牙,“你怎么打我骂我都行,我绝不还手。你就把我小太监使唤,娘娘,您就消消气吧!”听到这儿,原来板着一张脸的林春竹顿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而旁边的人也被我逗乐了。萧清秀捂着嘴巴狂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哎呦,娘娘,奴才这就为您提鞋……什么?要我扇自己耳光?喳,奴才这就去办……哈哈,吴珪,像,实在像!”
“靠!”我愤然地瞪着萧清秀,“一边玩泥巴去!”看见我大为光火的样子,她调皮地吐了吐舌头,也没敢再提。我见大伙儿的烧烤都做得差不多了,就大大咧咧地坐在了林春竹身旁,一把抢过了她手里的肉串,向大家挥了挥,“来来来,大家都吃起来!”“你!”见了林春竹气得跳脚的模样,大家也都哈哈笑了起来,一个个都说道:“哈哈,吃起来!”
篝火晚会,就这样开始了。
没想到,平时一副冷冰冰模样的黄子实,酒过三巡,竟然变成了一个豪爽的大老爷们,和郑远航玩对酒令玩得不亦乐乎。萧清秀不胜酒力,才喝了没几杯,脸就变得涨红,结结巴巴地说道:“再……再……再来!我还能喝一箱!”自动忽视了他的话,我们的气氛变得越来越高涨。
今天郑远航的运气特别背,和黄子实玩对酒令竟然完败,当下就豪爽地“哈哈”笑一声,拿起了一罐啤酒,一饮而尽。看他一连喝了十几罐下去,我不禁劝他悠着点,谁知他竟然摆了摆手说没事,又喝了起来。
这家伙,今天怎么会那么喜欢喝酒?
林春竹平时大大咧咧的,吃饭的时候却显得特别淑女,看她小口小口地咬着肉串,我不禁笑着调侃道:“怎么,平时的那股辣劲儿哪去啦?”她瞪了我一眼,又低头解释道:“在家里我妈都对我很严格,吃饭都要端端正正,小口小口地吃,走路说话,如果稍微大声了点,她就会喝斥我。”我一愣,“你不会是因为在家里压抑太久,所以才变成现在这副变态小魔女的模样吧?”“你才变态!你上辈子都是变态!”被她这么怒吼了一句,我不禁悻悻一笑。
这家伙,这些年来想必也吃了不少苦吧。
这时,已经把烤全羊烤好的罗雅和罗勤树也加入了队伍。只见罗雅忽然提议道:“不如我们来玩真心话大冒险吧?”“哈哈,我喜欢!”“来啊来啊!”……众人也跟着起哄道。
“你干过最糗的事是什么?”“和吴珪去偷窥女厕所被抓,那惨烈的场面,啧啧……”“你最自豪的事是什么?”“认识了你们这一群二货,大爷我不孤单呐!”“你觉得在场最漂亮的是哪位?”“哈哈,吴珪啊!首当其冲的好基友!”“最让你后悔的一件事是什么?”“爱上你,痛不欲生啊!”妈蛋,我就不该问郑远航问题,这个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家伙!
“哈哈,抽到萧清秀了,赶紧问!你最感兴趣的东西是什么?”“真好玩!”“靠,那你最喜欢谁?”“真好玩!”一脸黑线地看着萧清秀不住地傻笑,嘴里一直重复着这句话,看来这家伙是没有能力再玩了。
“吴珪,哈哈,总算到你这衰小子了!”“哈,嘴下留情。”“你的理想是什么?”“当作家啊!”“你觉得最好的生活是什么?”“妹子,钱和梦想都有了,那日子,啧啧!”“猥琐三!你干过最缺德的事是什么?”“唉,小时候把邻居家小红给甩了,到现在还愧疚呢。”“哈哈……”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哄笑声。
我不知道喝了多久,只记得最后昏昏沉沉地倒了下去,而他们还在兴奋地玩着游戏。迷迷糊糊间,好像额头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接着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这次,好像玩得疯了点儿。
第三十章:有梦,就有未来
腥咸的海风吹进了我的鼻子,让我猛地打了个喷嚏,从深眠中转醒过来。
摸了摸自己隐隐胀痛的脑袋,我使劲摇了摇头,看向周围。
唔……原来自己还躺在沙滩上吗?
郑远航和林春竹几个正横七竖八地躺在我身旁,看来已经是醉得不省人事。使劲拉了一把软倒在地上的林春竹,我才发现自己竟然使不上一点力气,这才泄气地坐回了原地,再拿了几片宽大的树叶为他们盖上,我托着腮帮,望着他们醉后的糗态。
这晚上的海风真大,他们不会感冒吧?
郑远航睡觉还不安分,一边抱着那片叶子,一边嘴里还在不住嘟囔:“知道了,我走,我走……”果然是奇葩,说梦话都说这么奇怪的话。
看着看着,我的头也开始昏昏沉沉起来,最后脑袋一歪,也不省人事了。
再醒过来,我才发现,自己竟然已经躺在了旅馆的床上,想必是郑远航他们扶我回来的吧。挣扎着坐了起来,我的头竟然一阵眩晕,正想摸摸自己的额头,就突然打了个大喷嚏。
“阿嚏!靠,不会是感冒了吧?”我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挣扎地下了床,往外面走去。
郑远航他们早就待在了餐桌旁,见我一身邋遢地走了出来,郑远航不禁调笑道:“怎么,小子要去演恐怖片?眼睛弄得这么红。”靠,风水轮流转,我认了!
晃了晃自己昏沉的脑袋,我不禁抱怨道:“切,帮你们盖被子,我自己都忘了,这次估计是感……阿嚏!”“吴珪你恶不恶心啊?我们都还在吃饭呐!”林春竹嫌弃地擦了擦落在自己手臂上的口水,没好气地骂了句。
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脑袋,我看向坐在一旁的罗雅和罗勤树姐弟俩。
这也许是最后一次见面了吧。
没有什么执手相看泪眼,也没有煽情的道别,我们吃完了早餐,和他们俩打了声招呼,就踏上了归程。唯一的插曲,就是走到一半时,勤树忽然从后面追了上来,塞给我一样东西,然后头也不回地跑了。
望着手上的这个包裹,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拆开了它。
里面只有一张照片,一封信,和一串木头雕成的念珠。
我拿起了照片,上面是我们所有人的合照,是在郑远航念念不忘的风车底下。还记得那时候,勤树听说了我们寻找那个地方无果,就自告奋勇地要带我们去,连罗雅也放下了店里的活,跟着我们一路跋山涉水,最后到了那个美丽的地方。
那一瞬间,我有一种到了荷兰的错觉,因为总是在电视上看到荷兰的风车多少大多少美,直到现在亲眼所见,我才感到一股深深的震撼。
那时,刚好起了一阵大风,风车随着风的方向飞速地转动着自己的几块叶片,而像是跟从风车的节奏般,四周的树林也都一起发出了有规律的“沙沙”声。相机设置了自动定时,我们所有人就站在风车底下来了一张合照。
画面定格在那一瞬间,我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灿烂的微笑。
林春竹接过那张照片看了看,而我拿起了那封信,看了起来。
亲爱的大家:
谢谢你们,让我感受到了家一般的温暖。十几年了,除了那个人和我弟,我就从未体会过那种温暖的感觉,直到你们的出现。
开始,我还以为你们是作风不正的富二代,可后来我才发现,原来你们都是好人。只有心地善良的人,才能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还能原谅那罪魁祸首,甚至帮他求情,后来我弟跟我说了一句话,他再也不会起那种歪念了。
你们的善良,改变了一个人,也治好了我长久以来的病根。我弟跟我说,吴珪你已经知道了我们的事,那你应该也能猜得出来,为什么我还一直留在这里。我要等他,如果我走了,他就找不到我了。所以,请原谅我的任性,我可能不会去医院,我要一直在这里等下去,我相信他,他一定会回来的。
这串木头念珠,是勤树放在身上多年的,他现在将它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