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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不少,五两银子。”
“五两!?”史朗心下一惊,这五两,换了平时,几乎够他吃一个月的了,现在荷包里所有的碎银子,加起来怕也就七两,怎么能拿五两去买一对耳饰?
老妇见史朗惊呼,心下也有些不愉快,想着什么时候大家公子居然变得如此小气,放下了手中的铜镜,继续感叹道:“哎,公子唷,不贵了。看看这样式,怕是放在整个东江,再也找不到第二对。花钱,总要买个精,买个独,您说可是?”
史朗的确动了要买之意,可一想到那价格,便又犹豫起来。
是不是自己最近过得太滋润,所以把从前困苦日子全忘光了?
得意忘形,居然还惦记花钱买些没用的首饰,史朗心下暗暗责怪自己,只想着若这样继续下去,哪一日…哪一日,要是那女子突地离去,自己又回到一个人生活,那时,又该,又该怎么办……
胸中顿时酸楚难忍,史朗当下取下耳坠,面色难堪地谢绝了老妇的好意,强迫自己不再去想,径直走进巷内。
直到史朗走了很远,摊主还在唠叨。
她悻悻地收回耳坠,捏在指间,眯起眼对着光比了比,啧了几声,又摊在手心,看了看,不住唾弃地摇头道:“公子哥儿家要是都这么吝啬,老妇这点小本买卖,以后都不用做了啊!”
“你说谁吝啬?”
“啊?”听人质问,老妇抬头,发现摊前不知何时来了位年轻貌俊的小娘子,当下老脸立马换上标准笑容,客客气气的问道,“小娘子是否来给心上人买首饰啊?那可真是来对了地方,老妇我这里啊,有许些…”
“你为什么不卖给他?”不理会老妇的絮叨,常笙又凶巴巴地问道。
被问得一愣,摊主便也就知道了,来人啊,分明是为刚才在她这里吃瘪的小公子出头的。
不知这位华衣小娘子的来路,老妇人不敢乱说话,只陪笑脸道:“哪里是我不肯卖给他唷,是那个小公子他…”
不等她解释完,常笙蛮横地一把夺过老妇还拿在手里的耳饰,斜了她一眼,将玉坠子捏在指间摸上一摸,左右细细端倪了一番,冷哼道,“这根本不值五两,三两最多了,这破石子儿又不是什么好料,给的无非是个巧手工艺钱,道是无奸不成商,真真不假,就是丁晋,怕也不敢这样宰人!”
丁晋?“小娘子…说的,说的可是地榆东街脚的货娘…丁晋?!”老妇一听,眼放金光,像是爱腥的老猫见着了肉耗子。
时下很多人都想和丁晋合伙,只为分一杯美羹,她几日之内方可暴富,众人又未尝不想去做那丁晋第二。
自从名震东江的第一笔买卖成功后,丁晋竟然又不知从哪处儿,源源不绝地弄来许些鹿茸、参王、熊胆一类,件件都是价值不菲的珍品,只怕就算拿到苓化大都,也不是普通官宦人家能够消受得起的,羡得东江买卖人的眼睛,全都红出了血。
旁人都知丁晋出名,却不知,她究竟是在何人手下出的名。
常笙不打算多跟这不厚道的老妇罗嗦,随手拿出一锭分量十足的二十两白银,在她面前晃上一晃,“耳坠你收好了,日沉之时他还会到这里,到时候不管你用什么办法,都必须说服那公子高高兴兴地买下这对耳饰。他说多少钱,便是多少钱,与市价相差的部分,你便从这银子里扣。日后也要这么办,价格不管高低,只管他看中便好,这二十两要是用尽,你只管上丁晋铺里取,我自会给她打声招呼。”
这小娘子年纪轻轻,说话却无端霸道,虽不是刻意上门闹事,也让人闻言胆颤上几分。
想来那小公子怕是她心尖上的人,而她又极是护犊子才会如此吧?当下老妇只敢点头,哪里还敢摇头,半点意见也无,干脆地一口应了下来,常笙见状,这才调皮地眨眨眼,翘起嘴角,笑眯眯地将银子放到老妇手中,又帮她包住手掌握住,口气一转,欢快道:“那老板你收好了噢~”
这亲热劲直叫老妇冷汗涔涔,面皮上陪着笑脸,心中却苦不堪言,怕是自己再一个不小心,又无端惹得面前这人阎王俯身。
果然美丽的东西都是毒物啊,老妇人在心中垂泪,别看小娘子生得美如冠玉,柳眉入鬓,那双凤眸则真真是不怒而威,眼下那颗媚人的红迹,哪是什么惹人怜惜的泪痣,根本就是活生生的催命符啊,催命符……
摊主老妇悲凉地摇头,见常笙蹦蹦跳跳,欢乐地寻着小公子远走后,这才将憋在胸口半天的闷气,哎的一声,叹了出来。
※※
久不来“史铺”,形同虚设的少东家走到自家布庄门口时,竟添了些迟疑。
史朗自小在这儿长大,血里肉里流淌着的,都是“史铺”特有的味道。
是娘亲偶尔冒充账房先生玩算盘的磕哒声,是爹爹为她泡的那些又浓又淳的茗香,是贾掌柜满面笑容地和客人讨价还价,是日落西山后,伙计小厮们掩不住的满足和疲惫,这些感情,全印进了他骨子里,纵是想忘,也不能忘掉。
脚在门前站定,史朗缓缓抬头,直到视线触及匾额,那双琥珀色的瞳仁,紧紧一缩。
红木匾耐腐防蚀,随这布庄徒过百年岁月,涂字的金漆,东缺一块,西缺一块,掉了不少,“史铺”两个大字黯淡无光,像是为了见证,往日的辉煌也随之逝去一般……
史朗深深吸入一口气,心下认定自己再没有多余的时间去伤冬悲秋,愈发坚定起日后要认真跟着陈叔,好好学做生意的想法。
与娘亲,与爹爹,与史家祖祖辈辈,作为史家的独子,他史朗有责任,务必要让“史铺”在这繁华盛世中重振兴荣,再流转百年不可,所以,当初为了保住布庄的正常运转,他连家中的老宅,都义无反顾地卖了出去。
是,他史朗可以去过乡野生活,但史家,却单单不能失去这布庄。
“史铺”布庄经营长达百年,到史朗娘亲那代,已经花了整整四代人的心血。
老店店面不小,集市街道来往客人又是极多,除了掌柜坐在台内,店中往往足要三人,才能够勉强应付。
客人一旦入店,伙计娘子便会以专业眼光审时度势。
喜欢直来直往,看中就买,买了就走的客人,伙计娘子会直接推荐给她与其气质、肤色匹配的布料作为选择;
若是遇到话多的客人,就算连蒙带猜,为其讲解布料是如何先织后染,单独成缎的原理,也是家常便饭;
再有甚者,花上几柱香时间,大摇大摆绕着全店走上一整圈,红绿紫黄,薄厚软韧,匹匹看尽,样样摸到,却什么也不买的,也往往大有人在,直叫年纪尚轻的伙计娘子气得七窍生烟,若不是有一旁打下手的小厮给拼命拦着,恐怕就要作势将那小气客官一脚踢出布庄。
讨个生计便是如此之难,天天累得跟死狗一般不说,还得陪着笑脸上前迎合,刚来史铺当小厮的小荻,满肚子总有说不完的抱怨。
此刻,他看见在门前犹豫不决的锦衣公子,想到那些花白白的,成堆成堆的,极容易就可能会进兜儿的银子,小荻的心情像五月的阳光,顿时明媚了起来。
“这位小公子,是初次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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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小公子,是初次来吧?”小荻将掸布的鸡毛掸子背到身后,极是热情地站到门边,让出道来给史朗进门。
史朗初是一愣,视线落到小荻脸上,想了一想,硬是没记起他的名字,既然看着也面生,料想应该是店里新来的小厮罢。
可店中,不是已经接连好几个月入不敷出,盈少亏多么,生意如此萧条,怎还会多请一位小厮?
史朗随人流慢步踏进店里,向四周稳稳环视了一圈,既没有开口询问,看着也不像对什么布匹有兴趣的样子,小荻当下心就凉了半截。
千等万等才迎来了个貌美的,怎么还是个难对付的主儿?
再没有本事好好接待客人,让他们开开心心地掏银子买布,自己肯定会被贾掌柜的软蛇鞭给抽死的……
“公子…不如,小的给您介绍介绍?”小荻咽了口水,壮着胆子提议道,生怕话说得一个不顺意,财神爷就消失不见。
见史朗虽不言语,但好在表情温和,小荻坦坦舒口气,眼珠子一转,目光挪到史朗身上,沉默观察了半晌,灵光一现,竟夸张地称赞了起来:“咦!小公子原来是行家啊!您这身‘虞裳’,也是这月初,才刚刚进东江镇呢。”
史朗闻言一怔,从不知道,自己这身手感特别的布料,原来还有个如此美名。
低头看了看自己,再抬起头时便见小荻匆匆转身,抓起柜台上最显眼的一小匹水蓝布样,一边抖落,眼含兴奋道:
“这匹水蓝是新到的颜色,公子您穿湖绿已是极好,料想这水蓝也定是一等一的美。”说罢瘦弱的胳膊一展,将缎料抖开,搭在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