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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写离声入旧弦-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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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懒得说他,装什么名人,真正的名人会衰到与一群可亲可敬的农民工大叔一起挤火车吗?而林子然被挤得靠我紧紧的,居然还一副心情很好的样子。
其实我也蛮奇怪的,他一副养尊处优的模样,居然摸火车站台检票占座位样样精通,实在不像从小被呵护起来吃细粮的公子哥儿。
林子然笑呵呵看着窗外的风景,氤氲着湿气的老房子上的绿叶和爬山虎,静静突然来了一句:“其实二十岁以前,我一直是一个人这样奔波的。”
我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他这是在自动解答我刚才的疑问。
“第一次出门的时候,是我来S城念书。那时候别的同学都有爸妈送呢,我爸爸却只能送我到站台,因为请半小时的假都会被扣工资的——多一秒也不行。”林子然依旧笑嘻嘻的,声音里却带着微微的无奈。
“那时候人比这多多了吧,我护得住行李便顾不了自己,整整十个小时没有座位——人最多的时候,甚至脚都沾不到地。有些女孩受不了哭了一路——我没哭,因为一哭就喘不上气来。”
我突然想起自己大一来时大大小小的行李箱,和我家老头打点地无微不至的一切。
林子然细皮嫩肉的一个人,居然还有如此无爱的过往?
“额……你妈妈呢?”明知也许不合适,我还是忍不住问了。
“去世了。我八岁的时候。”林子然面无表情。
然而我还是愣住了。

、第二十五章 心事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林子然,不要风流倜傥,不要风华正茂,不要指点所谓的江山,不要引领传说中的潮流,只是安静地坐在一节拥挤的火车车厢里,小声说:“我妈妈去世了。在我八岁的时候。
我不记得她的模样,只记得很美,笑起来很甜。那以后我爸爸就再也没看过别的女人了,他把所有的生命用来怀念她和抚养我。我不知道这是我的幸运还是他命里看上去很美的悲剧。”
我不认为这是一个适合倾吐心事的时间和场合,我同样不理解为什么林子然会突然跟我讲起往事,但是看着他难得变得忧伤的双眸,抿起的乖巧的嘴角,我还是认真听下去。
“老爸以前是个摄影师,我见过他在床底下压着的早年间的相册。多少年了,他还会用被化学药品腐蚀过的手躲在房间里翻那些相片——我在窗户里偷偷看见过。因为我要读书,而且他决心要给我念最好的学校,老爸亲手卖掉了陪了他好几年的相机,然后去了工厂做工——拿那份不丰厚却相对稳定的薪水。之后他就再也没有时间陪我出去踏青和写生了——因为每一分钟的假都意味着被扣掉的一份工资。”
他的气息挨着我的脸颊,我能感受到他呼吸中凉凉的悲伤。
这是个长得像工艺品的男子,根据遗传定律,他的父亲定然也有一副好相貌,一定也是极具诗人气息的艺术家,只不过被生活和责任逼到退无可退,于是埋没到流水线从事最平庸的工作——为以分钟计算的薪水而蹉跎人生。
“我很早就学会自己做饭,洗衣服——有时候放学还会步行十几里去给老爸送饭——因为他没空回家吃,而厂里的伙食很快就要工人自费了,一天六毛,省下来够我买纸笔的呢……”说到这里他无奈地笑了,大概自己都觉得话题有些沉重。
我突然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好把手里喝掉一半的酸奶递到他手里,看他哭笑不得的模样。我心里忽然就软了一块。
“直到我念大学吧——那时我一门心思想要学传媒,可是艺术与传媒专业的学费是整个学校最高的。我爸想都没有想,把家里的房子卖掉了,拿着有大笔钱的存折示意我,我们有钱,有底气,不用借,够你花的!可是之后我才知道,我爸骗我说有亲戚租给我们便宜的房子,实际上我离开后他带着奶奶住了两个星期桥洞……”
他握紧手里的酸奶,语音里明显的酸楚。我试着伸出手,像他安慰我一样,摸了摸他的头。
“所以若若,”他不自觉地如此亲昵地叫我,“我想说,其实,我并不是从小养尊处优的富二代,更不是高高在上的什么老板。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因为有梦要追逐所以坚持挣扎在城市的傻逼青年而已。我们很近,我们有着相同的梦和相同的眼睛。”
我的心漏跳了一拍,猛然抬眼看向他,原来,他只不过要表达——
“你喜欢把自己藏在人群里,那么我让你看,我也可以做尘埃。所以我们都是尘埃。”
岑若同学哑口无言。
“所以你一直怕我什么呢?一个同样渺小同样不起眼的人坐在你的身旁,希望的,不过是与你普普通通旅行一场,而已而已。”
我低头,搅着自己的毛衣,绞啊绞啊,终于自己撑不下去了。我小声说:“那林总,你为虾米一直让人家倒水买盒饭干苦力呢?这明明就是资本家压迫无产阶级的赤裸裸的阶级分化啊。你骗人的。”
林子然气结,瞪着我一句话说不出来,瞪着瞪着他就笑了。
我也笑了、
我知道他懂得我懂得就像我懂得他懂得我懂得一样。

、第二十六章 传说?

天意湖。是用来纪念一段有关天意的故事。很多很多年前。
那年的她十六岁,正是朱家的天下摇摇欲坠的离乱之际,然而这个躲在山沟沟里的小村庄依然保留着最后一分桃花源式的静谧。
她和他相识在这个安静的村镇。不知道是同很多年前的浣纱姑娘一样,是在水边的惊鸿一瞥;还是如昆曲里咿咿呀呀唱的一样,青墙白马,于家门口不期而遇,玉镯一枚,耳坠一对,就此交付终生。反正遇见了就是遇见了,遇见了以后就不想再分开。
那年的天意湖还不叫天意湖。
一切都很顺遂,提亲,下聘,寄情,相思,终于一顶火红的轿子抬着朱颜玉貌的她进了书生的家门。轿子是要路过那片湖水的,那年的一切都还很安静,绿水无波,倒映着他和她所有的念想。
然而战火从来没有厚待过有情人,不过堪堪三个月,她和他还没来得及互相说完曾经没有彼此的日子,猎猎的军旗就飘在了这个羞涩平静的村镇。
最后一笔诀别还未写完,他在她声嘶力竭的哭喊中被迫从军。
从此山长水远,离人天涯,在那个血流成河的年月里,再也没有对方的消息。
她曾经想过去找,随着逃难的人群关内关外转了不知多少来回,总之蹉跎了红颜,消磨了年华,几度差点病死在途中,只凭着单薄的信念活了下来,只求再见一面。
几十年后,当年门前绣花的娇嫩姑娘已经成了沧桑的妇人,昔年琦年玉貌的佳人随着离乱的人群,又回到这个地方。再没有昔日的红墙绿草,再没有静谧的潺潺流水,只有苍老的她和依旧碧绿的湖水。
再也见不到了吧……几十年,时光蹉跎了她的信念。就这样吧,最好看的时候有他看过,这就够了。她准备在这个故事开始的地方结束自己的生命,就在起身跳下湖的前一刹那,她忽然见到同样在湖边徘徊的另一个苍老的身影。
是他。
几十年离乱,他和她那么刚好在同一个晚上,来到同一个地方,怀念同一段感情,在结束的刹那,遇见彼此。
这是天意。
年老的他搂着她失声痛哭、
后来他们就不见了。听说上天感念他们的深情,特褪去二人老迈之躯,重赐他们青春菁华,朱颜玉貌。不过这不重要,哪怕白发苍苍,皱纹斑驳也好,在一起就足够了。
反正从此天意湖就叫天意湖了。不仅天意,因为最后那个番外,还蛮神秘的。
我和林子然耷拉着两条腿,坐在一个家庭旅社的门口,背后是一丛木制的干净的小房子,很是温暖世俗;我俩听着旅社的老板娘用好听的嗓音娓娓讲述一段狗血的传说,听到最后的时候,我忍不住接了一句:“我靠,还真有穿越这档子事啊。返老还童?”
林子然意犹未尽地瞪了我一眼:“你靠,你听故事都不会听重点,庸俗不庸俗?”
老板娘捂着嘴扑哧一声乐了,我略微不好意思地瞅了瞅她,再次感叹这小地方果然是出美女的。和林子然公司所有浓妆艳抹的女星都不一样,她长得细腰长腿,清瘦匀称,却把自己裹在清淡朴素的碎花长裙里,别有一番雅致的韵味。素面朝天,丹唇柳眉,脑后一个斜斜的发髻,口音是纯粹的吴侬软语,总之这种女子一出场,神马的化妆品都觉得赘余。
便宜的价钱,简单的摆设,出门是温软的阳光,回来有精致的小菜,来到这里的一刹那,就似乎全然忘记了S城的浮躁与繁华。
我恨恨地瞪了林子然一眼,咬牙切齿地说:“不知道是那个缺心眼,拖着行李去看神马的苦逼话剧,这很有重点吗?重点吗?重点吗?”
就是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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