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吗?这我倒是不知,那我下午再来好了,谢谢你告诉我这个。”说着收拾画架,往椰林外走去。
入思正想着,还真是莫名其妙的人呢。那“背影”突然折了回来,“请问,你是这个镇子的人吗?”
“嗯,是的。”入思虽不知他问这个的用意,但还是如实回答。
“那你知不知道几天前的傍晚这里发生了溺水事件,一个女孩救了一个年轻人?”
她闻言心里一个咯噔,想起他似曾相识的脸,想来他应该是那救人的少年没错了。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况且从小老师就教导她,做了好事不应留名,本着发扬雷锋的谦虚精神,于是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啊?是吗?这我倒没听说过嘞。”
他看着眼前的女孩,黑而瘦,说话有着当地浓重的口音,尾音习惯性带着“嘞、咯”。
“这样啊,”他眼里有着失望,“我还以为你是这个镇子上的人,应该听说的,我可以向你打听打听呢。”说完,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入思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也没多想,骑着车也离开了椰林。
她去渔港把三轮车交还给符伯,便骑着自己的车子,往镇中心去,想着中午随便在哪家小店填饱肚子,这时候母亲在沈林伯伯的铺子看店,一般不回家吃饭,她一个人也懒得张罗。
在经过沈福贵的海鲜酒楼时,沈珏正好从店里走出来,看到她,叫住了她,然后快步地走到她跟前,“阿思,才从渔港回来吧?我打电话到你家,没人接,正想去渔港找你过来吃饭。”
她往店里瞧了瞧,大堂里热闹无比,服务员忙碌地穿梭其中,看来,富贵伯家的生意真是越来越红火了,“不用啦,我随便去吃碗粉就打发了。”
“那怎么行呢?我爸今天早上进了些正宗的野生石斑,留着一条自家蒸着吃,你也尝尝鲜嘛。”
听到清蒸石斑,她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眼睛都放光了。
沈珏看到她这副馋样,脸上的笑意荡开了,“来吧,鱼大概已经蒸好咯。” 说着,手已经接过她的车把,把车停靠在店门口,落了锁,拉着她往里走。
到底还是嘴馋的小孩,在美食诱惑下,将母亲的禁令抛到九霄外,跟着沈珏进了酒楼。在经过大堂时,她扫了一眼闹哄哄的大堂,不经意间看到了刚刚在椰林里遇到的“背影”,此时正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正和他对面的一男一女聊着什么,因背对着她这边,看不清那对男女的正面。
“背影”此时也看到了她,表情淡淡地,继续聊着天。她收回目光,跟着沈珏穿过大堂,步入了大堂后面的院子。
“阿墨,你有打听到那天那女孩是谁吗?”问话的是坐在“背影”对面的谢之年。
“没有。”回答的正是那天入思下海相救的叫方池墨的少年。
他夹了块白切鸡放到嘴里,满嘴的白味,不禁皱了皱眉,这种当地的四大名菜之一,白水煮就,无盐无味,他实在是吃不惯。虽然从小在G市长大,G市的饮食和这里相差无几,其中菜肴当中也有这道菜,但是因为母亲是北方人的缘故,雇佣的保姆也是来自北方,做的饭菜偏北方口味,因此,他一直不习惯吃这道无盐无味的菜肴。
他将口里实在咽不下去的鸡肉,轻轻吐在装食物残渣的碟子里,动作优雅好看,“镇上的人似乎都不怎么知道那天有发生溺水事件,当时在场的大多数是游客,赶来救援的也是海滩边那家海鲜大排档的员工,他们都称不认识那女孩。”
“我那天倒是跟她有照面,但是当时天都黑了,还没容我看清她样子,她急匆匆的就走了。”谢之年把前面的酱料推到阿墨的跟前,提醒他,吃白切鸡应该要沾这种酱料。“对了,小梦,你不是把那女孩的什么桶给弄丢了么?你应该知道她的样子吧?”
方池墨听得他这么一说,停下筷子,看着对面的谢之梦。
“我,我,那天我看到墨哥哥跳到海里,我光顾着着急了,那女孩我倒真的没仔细瞧,好像是挺普通的一女孩,指不定见了她我能认出来。”谢之梦支吾着。
这边,入思跟着沈珏刚在后院的一颗杨桃树下的石桌前坐下,店里的服务员便把刚蒸好的鱼端了上来,顿时周遭香气四溢。她已经急不可待地拿起筷子,往她最喜欢的鱼尾巴上夹。沈珏则细心地把酱油、蒜末、香菜末、黄灯笼辣椒,倒到调料碟里,调好,滴入桔子汁,放到她跟前。
这张石桌是围着一颗杨桃树而打造,树干从石桌中间长,顶冠浓密。这个时节的杨桃已到开花的季节,满树的桃红色的小米粒似的花朵,长势奇怪,花朵居然是一捧一捧地从树的枝干冒出来的。风一过,便有零星的花朵掉落下来,落在桌上、俩人的头上,偶尔有落在餐盘里,他们也不以为意,用筷子夹出来,继续吃。
、第六章 她在阑珊处
他们正吃着,服务员又将一盘炒好的辣椒长锥螺端了上来,是她极爱吃的菜。青的葱,红的辣椒,混在墨色的螺之间,颜色煞是好看。
沈珏把新端上来的盘子推到入思跟前,“阿思,你听说了吗?前几天有人在海里溺水,有一女孩下海去救人了,后来被救的人在镇上到处打听那女孩的名字。”
“是吗?我怎么没听说嘞?” 入思用手拿起一个长锥螺,嘴将尾端吸一下,再将头放到嘴里用力吸,将吸出来的螺肉嚼完后,淡淡应道。心想,多大个事啊,用得着满镇子寻人吗?我怎么感觉我就成了“通缉犯”了一样?
“我那天看到你满身是水,被雨淋了也不至于那么狼狈… …”
“哎,我说阿珏,难道你怀疑那人是我?” 入思打断他,语调微高,瞪圆了一双杏眼,盯着沈珏,“你又不是不了解我,要真是我救的人,我早就当时留名或者事后邀功,领报酬了,我那么缺钱,怎么可能放过这么好的寻求回报的机会。”
“嗯,说得也对。”沈珏深以为然地点头。转而一想,又担忧道,“阿思,你还是要继续去挖沙虫吗?我跟我爸提了,你可以来我们家店打工,工钱是你送鱼的两倍,你不用风吹日晒地捡螺,也不必煞费苦心地瞒着云姨去挖沙虫。”
“阿珏,这是我的事。”
又来了,沈珏以手扶额,深感无奈。每次只要一给她提建议,让她接受他的照顾,她总是以“阿珏,这是我的事。”来回绝他。
“阿思,你来店里打工,并不是我帮你,你也是靠自己的劳动挣钱的啊。”
“我觉得打一份工就行了,上午送鱼,下午捡螺、落潮时挖沙虫,空余时间在海边画画,我觉得这样的生活挺好。” 入思无比认真地看着他说,“况且,我妈也不会同意我到店里打工的。”
“那我陪你一起去捡螺、挖沙虫。”
“不用的,阿珏,你不须为了我这么做,店里生意这么好,你应该留在店里帮富贵伯。况且,你们家不需要卖那点螺,那点沙虫来过日子,阿珏,我们还是不一样的。”
沈珏知道她说的“不一样”指的是什么,在事实面前,他深感无奈,他是那么想时刻陪在她身边,就像小时候那般。他与她一起长大,他知道她无奈时喜欢翻白眼,笑得得意时左边眉毛角习惯性上扬。他知道她喜欢杨桃,她吃杨桃时从不直接咬,而是将其横切成一片片五角星的摸样,然后总是举起最中间最大的那一片五角星,仔细端详片刻,然后眉眼弯弯地说:“阿珏,你知道吗?杨桃是这世间最浪漫的水果了,在国外,它有一个梦幻般的美称‘Star fruit’——星梨。”
这十几年她在他生命里无时不刻的存在,因为她,他从未觉得这世间有哪个词语如 “两小无猜,青梅竹马”般使他感觉愉悦而欣喜。然而,青梅竹马的情感,如逆水推舟,不进则退。而这种阻止前进,往后拉的无形力量似乎便是两人日益悬殊的家世以及那些捕风捉影般地谣言,有时候他甚至恼恨于家里一日比一日好的境况。他父亲店里的生意是越来越红火,暑假期间,他也常在店里帮忙,很多时候都是忙到很晚才回到家,见她的机会也比以前少了。
她母亲云姨,在镇上小学教学生画画,由于是非正式的公办老师,收入微薄,尤其是她在生阿思的时候,落下了病根,腰不好,不能干重活。母女俩的生活费、阿思的学费、颜料纸笔费光是靠那份工资是难以为继的,大伯虽然一直都有照顾,但是也是杯水车薪。所以,从小,阿思就一直在海边捡螺去卖,或者去渔港捡渔民扔掉的小鱼小虾。长大了些,除了去渔港送鱼,便是在落潮时,去挖沙虫,她的挖沙虫的功夫还是他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