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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某某女狂吼:“蓝茜,你这铁石心肠的女人!!!!”
尹楠终于看不下去了,拍拍正吼的某某女的肩膀:“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入思则狂笑不已,“哓哓,你什么时候成了沈公子的跑腿了?”
“就是,为了一顿两顿饭,将姐妹往火坑里推。”尹楠一脸的鄙视。
“什么嘛,人家沈公子挺好的,虽然之前花花公子了点,但最近为了我们蓝茜改邪归正了,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吴哓哓一脸的义正严词,为沈公子开脱的样。
“好啦,你们也别争论了,感情的东西不是说谁好就喜欢谁的,这要看个人的缘分,是吧,蓝茜?”入思打断了她俩的争论,转而问一直默不作声的蓝茜。
“嗯,入思讲的对,相信大家心里都会有个对未来另一半的标准,亦或者,现在我们每个人心里已经都有在意的人了,哓哓,尹楠,你们不也一样么?”蓝茜问道。
吴哓哓咂咂舌,“哪有——”
“还不承认?我都好几次撞见了啊,那男生应该是C大的吧?”入思一脸戏谑地看着吴哓哓的脸一下子变得绯红。
“我们只是普通朋友而已。”某某女仍然死鸭子嘴硬。
“嗯,原来A市的人与普通的男性朋友逛街都是手牵手的呀?还真是特别呢,哦?”蓝茜一脸坏笑。
“什么呀?什么牵手——”
“你就装吧,可劲地装吧。”尹楠一脸的鄙夷之态。
三人转身各自做各自的事情,也不理她。
过了好一会了,吴哓哓终于憋不住了,“说就说,也没啥好遮遮掩掩的。”
三人很有默契的转过身来,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原来,正如她们所猜测那般,她们几次撞见与吴哓哓携手逛街的男生是吴哓哓的男朋友,C大大二学生,两人从小在家属大院长大,青梅竹马般的情感促使两人在吴哓哓考上大学后在一起。从小知根知底的情感,单纯、简单,入思不知为何突然想到了沈珏,那个从小与她一起捡螺、挖沙虫、满小镇、满海港跑的男孩,如今已经长成剑眉星目、轮廓分明、身材高大的大男孩。
“入思不也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沈珏吗?什么时候也如我们这般修成正果?”入思的思绪被吴哓哓打断。
“是呀,沈珏长得好,各方面条件优异,心又细。”尹楠很赞同般地说道。
她抬头,发现三人都认真地看着她,蓝茜的眼里闪过一丝异样的情绪,似紧张又似期待。
她又想起了方池墨,沈珏和方池墨的音容在她脑中流转,她茫然地问:“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是每天都看到他,还是每天都想看到他?”
众人倒,期待许久的答案居然是这么一句比儿科还儿科的话,而且还把问题抛给她们。
作者有话要说:煞风景的PS:亲们,看文要留下脚印喔,提出建议才有助于作者进步哟,不过如果您真的实在懒得打字的话,也可以看霸王文,我不介意的,呵呵。。。。。。
、第二十三章 单恋积成殇
入思双手合掌,态度无比真诚地,“我是真心在咨询你们的呐。”
“从初中开始,我就一直默默地关注一个比我高一届的男生,一个长相俊秀、成绩优异、各项全能优越的男生。他是那么的耀眼,耀眼的如天上的太阳般,遥远得触不可及,夺目得使人不敢正视。”
尹楠看了看其他三人,都一脸认真地看着她,她继续说下去,“我只能默默地将这段情愫埋在心里,这六年来,我总是对自己说,尹楠,他是天上的太阳,你那么急切地想仰望他,会付出流泪的代价的。可是我不管,我仍然是紧随他的步伐,从初中、高中直至追随他来到A市,来到A大。我那么努力跟上他的步伐,这是这六年来我唯一的目标,可是,待最终我跟着他的步伐考进了A大,我仍然无法与他站在同一平行线上,我只能在背后望着他的背影,一如从前般,入思,你说这样的情感叫做喜欢吗?”
宿舍里很静,只有尹楠平静的声音在徐徐回荡,“感情这样的东西,并不是定律,很难用条条框框去界定它哪样是喜欢,哪样是爱,不同的人对待感情的态度不一样,感受也不一样。古人流行青梅竹马,两个从小一块长大的男女,就似亲人般的感情,到了婚嫁年龄自然而然就在一起,就比如哓哓他们。而像我这种暗恋了六年的情感,至今仍仅仅是我的单相思,不在一起的情感,谁又能否定这不是爱情呢?难道我没为此付出过吗?”
“哇,尹楠,真难怪你加入心理协会,原来你对待心理真的很有研究。”吴哓哓又是唏嘘又是赞叹道。
“我只是将所有学习之外的时间去关注一个人,力图去琢磨一个人的心思罢了。”尹楠的口气里尽是无奈。
入思走过去,握住她的手,安慰道:“你这么辛苦地追逐他的步伐,相信有一天定能与他并步齐趋的。”
蓝茜似有所遁,“也就是说,感情没有固定的模式,青梅竹马也好,一见钟情也好,亦或者日久生情也好,因人而异。比如入思你的问题,得看你自己的心,每天都能看到一个人,他一直在你身边,这种类似亲人般的情感普遍存在。一见钟情,渴望天天能够看到他,能够与他说上一句话,哪怕是相处那么一小片刻,也是开心的,这也是一种爱情。”
那天,四人关于这个话题聊了很久,很久。
11月下旬最后一个周末,A市的小雨如期而至,气温大幅下降,这里初冬的雨并不像东渔镇的冬天那般阴雨绵绵地持续三四天、甚至一周。相反,A市初冬的第一场雨,仅仅一天便歇了。
雨后的天气依旧灰蒙蒙,因为没课,在寝室里呆了一整天的几人决定出去逛街。入思是很懒逛街的人,以前在东渔镇,镇很小,她和同学所谓的逛街仅仅是从镇的这头跑到镇的那头,为的只是吃街尾陈叔家的葱油饼。从小到大,她的所有的衣服都是妈妈给她买的,她从未与同学去衣服店逛过,算得上逛街的是偶尔和沈珏去东渔镇所辖的Q城,但也仅仅是逛书店买书罢了。
来A市后,陪蓝茜她们几个逛过几次街,才知道女孩子逛街真是麻烦,什么都感兴趣,那也摸摸,这也看看,每家店都得进去逛逛,即使不买也得试试店里的衣服。她实在是害怕这种既无聊又耗体力的活动。
所以在蓝茜她们几个提议去逛街的时候,她佯装睡着,不作声。可是吴哓哓并不打算放过她:“云入思,起来,去逛街,休想脱离人民群众搞独立!”
“哎呀,我的大小姐,你就饶了我吧!”她继续赖床。
“不行,说好的,504的规矩,四人要一块行动,不能落单,不能搞独立主义。”
“什么时候立的规矩呀?我怎么不知道?”
“刚刚立的。”
“我反对!”
“反对无效,快起来!”
“入思,一块去吧,晚饭我们打算在外面吃了,难道你打算一个人去食堂吃饭?”尹楠道。
“你们逛好了再叫我,我出去与你们会合。”
“入思,去吧,天气越来越冷了,你都没有厚的外套,刚好可以去买一件。”正在扎头发的蓝茜开口道。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她只得不情不愿地起来,穿衣,梳头发。
吴哓哓心急,收拾好自己后,帮她将手机、钥匙什么的收进包包。
“入思,老实交代,这是谁的手帕?”吴哓哓手上拿着方池墨的手帕问她,“上次就见过晾在阳台上,问你你也没回答。
真是记忆超常,半个月前阳台有晾过一条手帕,她都记得,入思翻翻白眼:“我的不行吗?”
“不可能,这分明是条男性手帕。”
“手帕还分性别?这倒稀奇了。”她继续赖皮。
“怎么分?”尹楠也好奇。
“你看啊,这是条墨蓝色的格子手帕,哪个姑娘会用这种色调的手帕?”
“那姑娘应该用什么颜色的手帕呢?”
“不是粉色就是蓝色等可爱色调的啊。”
吴哓哓这人的缺点是爱刨根究底,打探别人私事,优点却是,只要你左右而言它,就会把她绕离原先的话题十万八千里,就好比此刻,她的注意力已经在如何区别男性、女性手帕上了。
经吴哓哓这一出,她才想起,自那次鼻血事件后,已经有半个月没见到方池墨了,期间去绘画社,也没见着他,不晓得他在忙些什么。
倒是沈珏,每个周末都会来A大,与她一起吃饭,有时候会去那条古玩街,他淘他的宝贝,她买文具店老板新进的新本子。倒是她从未去过B大,她一直想去看看他生活学习的地方,却总是被这这那那的事情给耽搁。想到这,她便打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