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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吗?小胡人很好的,你没发现而已!”
“我的判断绝对准确!”
“你认为我是因为钱才选择小胡的?”
“不是吗?”
“顾予捷你很过分!枉我把你当最好的朋友,你却这样侮辱我!”郑怡琳突然很生气。
“那是为什么?我太了解你了,陈潇比小胡先生帅,你最喜欢帅哥了!”
小胡先生的帅是靠还过得去的外表在服饰等外在行头堆彻上去的养眼,而陈潇的帅是由内到外的英俊潇洒。
“陈潇在广播台做主持人,虽然没有小胡赚得多但肯定饿不死。”郑怡琳表明她对陈潇的经济是满意的。
“那是为什么?”
“不想跟你说话!”郑怡琳翻了个身,背对着我。
郑怡琳超喜欢帅哥,别想不承认,我还不了解你!
过了许久,我仍睡不着,我以为郑怡琳早睡了,没想到她突然说:“我喜欢陈潇。”
在寂静的黑暗中说出她最真实的想法。
我怅然了许久,明明喜欢为什么拒绝呢?
“为什么不选择他呢?”我知道郑怡琳肯定没睡。
“不告诉你!”郑怡琳恨恨的说,她可能还在气我认定她是因为钱才不选择陈潇。
是为什么呢?原谅我一厢情愿的认定陈潇和郑怡琳是一对金童玉女。。
是我乱点鸳鸯谱了,郑怡琳的选择肯定有她自己充分的理由。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喜欢的话,收藏着哈!
、第四章
第二天早上,郑怡琳照样磨磨蹭蹭的精心打扮,陈潇又过来催,前不久狠下心买了一条漂亮的丝质睡裙,可能要在箱底压很长一段时间,每天早晨陈潇都要过来晃一晃,为安全着想只能穿裤子,睡裙是很容易暴露的!
为了证明那个早上我没有醒过来,我依旧严严实实的盖着被子。
合着眼睛,突然听陈潇说:“予捷你应该把被子拉开一点,真的都不热吗?”
“她是个变态!别理她!”
我不得不假装醒来,硬笑两声:“我习惯。”顾予捷你的习惯还真怪异,根本是只怪物,为了继续圆谎只得当一当怪物了。
我又尴尬笑了两声:“我也觉得这习惯不好,正打算改了。”
“嗯,我真怕你热坏了。”陈潇说。
“要死早死了!”郑怡琳诅咒的说。
我没有反击。
陈潇替我说话:“也只有予捷这么好脾气的人才愿意做你的好朋友。”
“去!顾予捷没你想的那么好!”
“我承认我是坏女人。”我说。
晚上郑怡琳一进门就骂:“那只鸡那只鸡早晚拔了她的鸡毛!”
郑怡琳不喜欢一个女人的时候会说那个女人那个女人,讨厌一个女人的时候会说那只狐狸那只狐狸,超讨厌一个女人的时候会说那只鸡那只鸡!
郑怡琳嘴里的那只鸡是她的直接上司名叫赵乔乔,郑怡琳恨透了她而她也恨透了郑怡琳,郑怡琳把辞职书一递,她微瞄了一眼,轻轻一挥就批了,郑怡琳高兴了半天,以为要解脱了,谁知辞职书到了老板那就卡住了。
郑怡琳骂完了那只鸡又骂那只真变态。
那只真变态是她的老板,名叫甄康泰,年纪三十出头,本事不小,拥有一家自己的公司。
“真变态又开始假惺惺了,哪次骂人不是把我当狗骂!一提辞职就又开始把我捧上天了,去!以为我还会吃他这一招,老子我明天就不去上班,看他们能把我怎么着!”
甄康泰据说有人格分裂症,一会把员工骂得狗血淋头,一会又把员工捧成上帝,来回转换时间常常不过一秒钟,搞得每个人见了他都心惊胆战,恨也不是爱也不是。
郑怡琳吵吵闹闹,耍了几天脾气后,被哄回去上班!可见其功力不可小觑。
很快的,我就在这里住了两个月。
平日里,郑怡琳和陈潇每天早上雷打不动的结伴上班,他们前脚一走,我后脚就起床锁门。
固定等郑怡琳走后才起床洗漱,我们就一间洗手间,一个水池,房间也不大,我不能和她抢地盘,影响她的速度害她上班迟到。
起床后,锁门,烧水、洗漱,然后开始吃早餐。
我的早餐经常是泡一杯豆浆或奶粉,吃一块面包或蛋糕或者饼干之类的东西。中午下楼在那三个可以觅食的地方打包回来吃,晚上一包泡面,一个水果或者继续以面包、蛋糕充饥。
我厌恶死了这些食物,但没有更方便快捷的方法了,我非常宝贵我的时间。
有时候干脆不吃,实在饿得不行了才吃,这样可以减轻一点对食物的恶心。
下午五点多我会到公园跑跑步,活动一下筋骨,郑怡琳他们一般是吃了晚饭才回来,大概七点半左右,
周末郑怡琳会约我出去逛商场,有时候她有约会就把我扔下,无所谓反正我也舍不得花时间陪她逛街。
陈潇周末的时候不一定在家,晚上有时也很晚回来,可能是去商场主持活动或去公司主持周年庆或者被邀请到学校当歌唱比赛、舞蹈比赛的评委。
听说他有很多忠实的粉丝。
妈妈偶尔会打电话过来,问问最近如何?要照顾好自己。
我跟她说一切都好,和郑怡琳同住,她很照顾我。
我目前手头上主要有两个工作,一个是帮一本杂志画笑话漫画,一个是画一本玄幻类的少女漫画,画得很辛苦,很多时候都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被退稿。
杂志社的编辑约我见面谈事,第一次出远门,原谅我是个路痴,去之前郑怡琳极具耐心的跟我说先走到哪里等几路的车到哪个站下车再走到哪里等几路车到了哪个站下车再往哪个方向走就是杂志社了。
见我一脸迷糊,她恨铁不成钢的在纸上画地图,“知道了吧!这个地方就是我们现在的地方,明天你从这里出发,几路车哪个站点我都写得清清楚楚的,不要走丢了!”
“嗯嗯。”我听得迷迷糊糊但还是急忙点头,以免显得自己太笨。
幸好顺利的找到杂志社,谈完事后,就到附近的购物广场买点储粮,小便利店的东西早吃烦了。
购物大楼对我来说就像一座巨大的精美迷宫,知道里面有个大型超市,以前常跟阿憨去,转了许久,走过色香味俱全的餐饮区,走过五彩缤纷的服装店,走过贴满帅哥美女海报的电影院,走过挂满半价、跳楼、放血等大降价广告牌的手机城,就是没找到超市的入口,这个时候我不知道是该感谢阿憨还是该埋怨阿憨,因为以前有他在所以我都是闭着眼睛走路的。
我又转了回来,回到餐饮区,见鬼,现在连出口在哪里都搞不清楚了?
明明、应该是这个方向,怎么就不对?
我不得不向附近的人求救。
磕磕碰碰才找到超市的入口,怎么是在这个地方?感觉怪怪的,是不是搬地方了?
买完了东西,好不容易看到收银台赶紧结账出来,以免等会找得辛苦。
出来的时候愣了一下,不知道该往左走还是该往右走,看到大家都往右走就跟着往右走。
我居然很巧合的碰上陈潇。
陈潇和一群美女在一起了,不应该惊讶,他应该桃花运很多。
“你是去杂志社顺便过来的吧?”
“嗯,顺便过来买点东西。”
“我也要回去了,等会一起回去吧。”
我跟着陈潇进入冷饮店,见到一群对我或充满好奇或充满敌视或充满兴趣的陌生的女孩,宛如又回到校园,回到了阿憨身边。
坐在沙发椅上如坐针毡。
自从第一堂课认识阿憨后,阿憨总是想尽办法的坐在我前面、后面、左边、右边,他是个开朗健谈又乐善好施的男孩,几天的时间就跟班上的同学混熟了。
潘小美是第一个进宿舍的人,我是第二个进宿舍的,在其他人进来前,我们先聊了一会天,等其他人进来后我们已经建立了感情,并在后来成为大学里最好的朋友,奇妙的是我们一直没有跟宿舍的其他人好过,如果潘小美不是第一个进宿舍的或者我不是第二个进宿舍的,我想我还是会和潘小美成为最好的朋友,投缘的缘故吧!我们都有平和的一面。
后来,我恋爱了,潘小美也恋爱了,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就少了。
不管到哪间教室,潘小美都是我的同桌。阿憨人缘好,总有办法出现在我的前面、后面、左边、右边。
潘小美说阿憨想追我,我说不像吧?他跟每个人都像老朋友一般,他只是想跟我做朋友,他对独生子女有很强的好奇心,阿憨家共有八个孩子,还全是男孩子,惊不惊人,在所有人都想要男孩子的时候唯独他爸妈想女孩子想疯了,还有更惊人的,他们家出了三对双胞胎。
也许是因为这样,阿憨很适应集体生活。
上完课阿憨会和我们一起去吃饭,我喜欢和他做朋友,他看着老实有安全感而且很健谈,能从远古猿人谈到电脑的保养,能从《三国演义》谈到日本漫画,我也不知道他怎么就能蹦出那么多话?永远都说不完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