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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官家替身-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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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旮旯晃晃,那个偏僻地瞧瞧,宋天一直没有解带方便。因为有两个可恶的跟屁虫老是掉在后面,他根本就没有逃跑的机会。
“金兵!金兵追来了!”忽然,不远传来了一阵急促的呐喊,只见一名哨探没命朝河边奔跑,一边声嘶力竭地呼喊着。骤然间,五十来个宋兵像一阵风般从地上爬起来,跃上战马,整队集合。
机会来了,宋天觉得老天终于眷顾了他一回。他利用人叫马嘶的混乱机会,偷偷往河沿坎子下溜去。见没有人注意自己,宋天疾如狡兔般冲向河堤,潜伏在河边。
只要这批宋兵赶着马车一跑,金兵狠命地追,自己这替身的任务就算完成了,这小命就保住了。嘿嘿嘿!正得意于自己的金蝉脱壳之计中,宋天忽然觉得背后有沉重的压迫感,寒意阵阵。
郑庆山,如冰山般矗立在宋天面前。高大魁梧的郑庆山只用一只手,像拎小鸡一样将宋天拎回马车。宋天讪笑着解释说,“刚刚找到个隐蔽的地方尿尿,你就来了!嘿嘿,郑校尉算得可真准时啊!”
郑庆山也不说话,将宋天丢进马车,打马狂奔起来。
不远处,金兵马队像旋风一样席卷而来。




003章  五十宋军死士

宋天爬回到马车里,已经不见那位娇艳可人的美娘子,只得一个人孤独地躺在锦床上,胡思乱想起来。
看来自己还是小看了大宋人的智慧,这个饵还得当下去。不过,做替身的好处咱得享受着。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既然强奸不可抗拒,就干脆学会享受!自己以身作饵,替九大王引开金兵,外面以郑庆山为首的死士们就得替自己挡刀卖命,尸山血海你们要替我闯过去!
虽然自己没有尽全替身的义务,有逃跑之嫌疑,但是这并不影响郑庆山他们忠于职守,极端地尽职尽责。
暂时放下逃走的心思,宋天窝在被子里享受着锦缎的丝滑。
孤独之旅果然难熬啊!宋天一会儿骂着赵构无耻,一会儿诅咒着郑庆山该死,一会儿替自己的性命担忧。百无聊奈中竟然思念起那位香味独特、秀色可餐的美娘子来。
宋天以一个“正人君子”的心思模拟测度着郑庆山押送美娘子尿尿的情节。他郑庆山居然是一个人押着美娘子去的!为什么要亲自去?为什么不是两个人同去?莫不是郑庆山这个冰人心思热乎了!郑庆山是盖世英雄,能像拎小鸡一样拎着堂堂男子汉宋天的人,能不是盖世英雄吗?那位美娘子呢?艳若桃花,柔弱似水,君子可餐,要想获得自由,她会拿什么来交换呢?交换!对!她必须拿出最珍贵的东西来换取自由……想象着,宋天竟然有些嫉妒了,或是有些吃醋了……也不知道那美女逃过这一劫没有!但愿自己临阵磨枪的胡乱指教能发挥作用,说不定自己活下来,有一日上临安城公干,嗨!还真的就遇上了……哎呀呀,现在是逃命的紧要关头,也不好意思再麻烦郑庆山停车问话,不然以宋天的好奇心一定得刨根问底。
他翻个身,准备调整了一个更舒适的睡姿,忽然腰间被某个硬物顶了一下。他嘿嘿一笑,掏出一把乌黑铮亮的手枪来。这把五四式手枪是宋天从后世带来的唯一的纪念品,还有十七发子弹。这东西虽然不能保证他玩转大宋,但是让他至少多了一件保命杀器。希望它能够在关键时刻保住自己一条小命。有些个现世报,痴心妄想带枪闯大宋,凭着一杆枪玩转天下。做他的白日梦吧!历史的车轮会将他碾碎风干,任其灰飞烟灭。
宋天前世是孤儿,警校毕业的他刚刚二十一岁,就做了安阳市青山区巡警大队的一名侦查员。说不上多么尽职尽责,但是绝对没有干什么伤天害理的大坏事。顶多就是给黑社会、毒品贩子漏点消息什么的,顺便混点啤酒香烟钱。因为迷恋单位一位三十岁的俏寡妇,也没有心思正儿八经找对象。
那天,局长单独交待他一个特殊任务,让他到西岭小区艳阳天夜总会和某一个毒贩子接头,然后伺机打入毒贩内部。宋天准时赶到接头地点,和毒品贩子才一接触,警察就摸过来了。双方发生激烈的枪战,重伤的毒贩告诉他,警察局长才是最大的贩毒头目,俏寡妇是局长的情人兼线人。宋天明白了,这一切都是局长导演的一场大戏,目的是让自己这个白痴年轻人成为他贩毒的替罪羊。宋天带着愤怒和屈辱走上逃亡之路。一天晚上,他偷偷摸进了俏寡妇的家,划伤了那张自己倾注了太多精血的嫩脸,在枪杀局长的过程中事情败露,宋天驾车逃跑,警察穷追不舍。由于车速过快,汽车一头扎进了滚滚漳河中。他在水中拼命划啊划,也不知道游了多久,仿佛一生一世都在水中游泳,直至精疲力竭,直至生命的尽头……
宋天没有死,他活过来了,不过是来到了约九百年前的宋朝。因为阳光帅气,还得到了康王格外的眷顾。离开了那个令人厌恶的、肮脏龌龊虚伪的后世,宋天甚至有些沾沾自喜。可是转眼之间,他又成了大宋的诱饵,康王的替身,再次陷入了没有尽头的大逃亡中。
宋天举枪瞄准一个目标,眼前幻想中交替出现了局长、赵构和郑庆山的形象。“噼!噼!噼!”总有一天,我会一枪一个打爆你们的头颅的。宋天恶狠狠地发泄道。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疾行的马车骤然停了下来。
宋天掀开车帘,只见郑庆山带着五十个精甲宋兵威风凛凛地矗立在一个土丘上,他们个个立马横刀,沉着冷静,气势如山。郑庆山一马当先,威猛如虎,确如壁立山崖,气焰逼人。宋天所坐的马车正在刀枪林立所形成的安全屏障之后。
宋天握着手枪,悄悄跳下马车,伏在一个山石后面,仔细观察形势。这个时刻,他是不敢逃跑的,因为任何一方只要派一个小兵,发一支强箭,就能结果了自己的小命。
金兵散在山丘脚下的大道边观望,可能是在犹豫到底准备接战还是反冲锋。宋天此时才看清,金兵不过百十个人。在刚才那条歇息的小河边,金兵的追击声势浩大,其实是凭着一种气势,因为金兵是一人双马,马匹能够得到足够的休息,所有奔跑的速度特别快,形成了那种席卷一切的狂澜之势。
郑庆山虎吼道:“兄弟们,我们是大宋最精锐的骑兵!我们全身都有精甲护佑,金兵不过区区百十葛衣之人,绝不是我们的对手。兄弟们,跟着我,杀金狗去!”说罢,郑庆山如猛虎觅食般朝尚在整队犹豫的金兵飞扑过去。
“杀金狗!冲啊!”五十精锐宋兵在郑庆山的带领下,个个如下山小老虎,冲入敌阵。因为一种所向无敌的信念,酝酿成一种气贯长虹的气势!明晃晃的钢刀带着太阳的反光切进了敌人的颈项、胳膊、胸腹间。
才一接触,英勇无畏的大宋骑兵便消灭了二三十个金兵,自己一方几乎才伤亡几个人。战士们异常兴奋,士气大振,刀锋格外锐利!
宋天惊喜不已,看来这宋军的战斗力还是很强大啊!后世历史说什么宋朝积贫积弱,说什么宋兵弱不禁风,都是胡说啊。乱世之中,如果能手握这样一支军队……
金兵阵营经历了一阵短暂混乱后,迅速稳住了阵脚。被动防守毕竟不是金兵的长处,策马冲锋,如飓风般扫荡冲击,这才是金兵进攻的一贯策略。可是今天却用反了,宋兵占驻主动,居然敢以少攻多,打了金兵一个措手不及。
接下来,双方陷入混战当中。你砍我一刀,我还你一枪。杀死一个敌人,往往伴随着自己一方的某个人彻底倒下。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搏杀。金兵胜在骑术精湛,马上功夫了得,激进速退,躲闪腾挪,颇有章法。宋兵骑术一般,但是胜在矛尖甲厚,团队精神尚可,领头的将领力可拔山,横扫千军。
郑庆山手握一柄长把镔铁暗花斩马刀,冲入敌阵如入无人之境。只见他一刀磕掉一金兵首领的长矛,像砍瓜切菜般地削掉了首领的脑袋,刀锋顺势还斩下了一个伺机靠近的金兵喽啰的手臂,瞬间就连杀两人。
吼声不绝,惨嚎连连。满地都是白花花的内脏、残破的尸体和滚动头颅,根本分不清哪些是宋兵的,哪些是金兵的。
血腥之气笼罩着整个官道。宋天开战初的那点欣喜、自信荡然无存,脑子里充斥着惊悚、战栗、害怕、绝望……直至木然,几乎不会思索了。“哇”的一声,一口酸水喷射出来。一天之内,这是他第二次见到这么血腥的厮杀,肠胃早已吐空了,连黄连般的胆汁都吐出来了。
“哈哈哈……”一种怪异的狂笑忽然从宋天的身后狂袭过来,伴随着哒哒的马蹄声,宋天觉得自己的身体飞了起来,四肢如同翻转的螃蟹一样,在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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