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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一共二十五匹快马,也就有二十五个人。其中二十四匹快马都是本地马,身高不过四尺,长度不到五尺。
但是领头的这匹烟云罩,很明显不是本地马,而且气势很足,分明就是传说中的塞外宝马。
这匹马身高超过五尺,身长超过六尺,是不是汗血宝马,是不是能够日行千夜走八百,熊储不知道。
但是他知道一点,这匹马必定速度奇快,而且力量很大,冲击力必定很强。
熊储没有马,连驴都没有。但是他经常走很远的路,比如说现在就要走出去几百里去杀人,所以很想有一匹属于自己的马。
其他的二十四匹马他都没看上,就看见了领头的这一匹烟云罩。
因为从他第一眼看见这匹马,就已经发现这匹马和自己真的太有缘分了,都接近心有灵犀了,所以熊储认为这匹马应该是自己的,而不是一个土匪坐在上面趾高气扬。
就这半个呼吸的时间,熊储不可能想很多事情,所以只做了一个决定。
干掉烟云罩背上的土匪,然后把自己的马牵回来。不对,这是两件事情。
欲除首恶,先剪羽翼。这个道理熊储很懂。
所以,要干掉烟云罩背上的土匪,首先就要干掉后面的二十四个家伙,这就变成了三件事。
心里做了一个决定,结果出来了三件事情,熊储感到很麻烦,也很棘手。因为感到很棘手,所以熊储才暂时没动。
熊储没动,不等于土匪也没动。
既然选择当土匪,那就说明耐性不好,十有七八脾气也不好。
按照一般常理,一个孤身远行的客商遇到一大群土匪,应该吓得屁滚尿流,然后趴在地上磕头求饶,而且眼泪鼻涕一大把才对。
可是今天情况很特殊,至少领头的这个土匪觉得很特殊。他怀疑眼前的这个人已经吓傻了,彻底变成了呆子,所以才不能动。
究竟怎么回事,这需要检查一下,所以土匪动了。
领头的这个土匪,不知道是艺高人胆大,还是自大成痴,反正他直接催马上前,手中的长枪一抬,就直奔熊储的胸口扎来。
这个领头的土匪,熊储从一开始就觉得他有趣。
当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杀手,发现另外一个男人很有趣的时候,那就只有两个结果。
一个结果就是砍掉对方的脑袋,然后转身就走。所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不外如是。
另外一个结果就是两个人一起走,然后找个路边小酒馆喝得酩町大醉,然后各奔东西。
能够指点自己,让自己获得更大的进步,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当然要珍惜。
但是你有事没事对我指指点点,而且是当面指指点点,这就不能忍受。
只要是年轻人,最不喜欢别人在自己面前高高在上,指手画脚。
熊储虽然是杀手,但也是年轻人,有着年轻人的傲骨和脾气。
现在,这个领头的土匪不仅高高在上,而且策马冲过来对自己动刀动枪,这就是藐视自己的存在。
熊储突然觉得这个家伙并不是一般的有趣,而是非常有趣,有趣极了。
作为杀手来说,对于一个非常有趣的男人,就不能不有所表示,所以在这一瞬间,熊储也动了。
身如幻影,剑如闪电。
熊储没有回避对方的长枪,而是直接奔着对方的枪尖过去了。
当然,熊储不会用自己的胸膛去迎接枪尖。
就在敌人的枪尖撞上自己胸口的万分之一个刹那,熊储把身体诡异的一侧一扭,已经顺着枪杆滑到了马匹身后。
后面二十四匹马背上的土匪,仿佛觉得一切都不真实。因为熊储还是最开始的那个模样,站在路中间一动不动,连姿势都没有变过。
烟云罩还在继续向前奔跑,但是马背上已经掉下一个人来,而且正在地上打滚,还大声嚎叫,声音非常凄惨。
后面的二十四个土匪这才发现,掉下马背的大当家,右腿竟然不见了。
不对,右腿还在,只不过不在大当家的身上,而是在旁边五尺开外。把四周搞得鲜血淋漓,让人恶心。
没有人看见这个人什么时候把剑拔出来,也没有人看见这个人什么时候削断了大当家的右腿,更没有人看见这个人什么时候有把剑插入剑鞘了。
大家分明看见大当家的长枪刺向对方的心口,结果被刺的人还好好的,似乎一动也没动过,不过是和烟云罩换了一个位置。
但是大当家的右腿和身体分家了,现在还在不住的喷血,这是不争的事实。
这一切实在是太诡异了,诡异得让人无法接受。
或许这个年代的人们都非常迷信,对于自己无法接受的诡异事情,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恐惧,所以他们选择逃走。
当然,二十四个土匪并不是觉得他们大当家丢了一条腿很诡异,而是觉得站在自己面前不言不动的这个人非常诡异。
江湖上很诡异的人,大都属于惹不起的人。
惹不起就躲着,躲不了就跑,这也是一条江湖规矩。所谓退避三舍,其实就有这个意思在内。
所以,那二十四个家伙没有半点儿义气,几乎在同一个瞬间,他们拨转马头就跑。
至于没有了右腿的大当家,最后是一个什么结局,现在已经没有人关心了。
不过,世界上的事情还是天公地道的,不讲义气的人绝对没有好下场。
熊储一剑削断了大当家的右腿,随即还剑入鞘,重新静立不动,自然有极大的缘故。
按照他最开始的设计,就是削断第一个土匪的右腿,免得他把自己的宝马骑跑了。
接着趁势杀进土匪群中,把所有的土匪有右腿都削断,让他们从骑士变成瘸子,然后一个个慢慢收拾。
没想到,等他削断了大当家的右腿,来到烟云罩的身后,却突然发现东面的道路上,已经出现两道红线,仿佛两支利箭飞射而来。
事出反常必有妖,所以熊储重新选择静观其变。
没想到土匪的神经并不坚强,竟然没有为大当家报仇的意思,而是选择拨转马头向后逃跑,刚好和身后的两条红线迎头撞上。
好厉害的两匹宝马!
好标致的两个美女!
好犀利的两支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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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彪悍红马双骄 '本章字数:2671 最新更新时间:2014…08…08 16:03:35。0'
两匹几乎一模一样的胭脂马,仿佛两道狂飙卷进土匪群中。
随即飞起两道匹练,所过之处,带起一股股的血箭,看得熊储倒抽凉气。
熊储能杀人,也敢杀人,而且杀起人来几乎不眨眼睛。
熊储看见过美女杀人,而且不止杀一个人,比如说夏芸。
但是像眼前这两位马背上的美女完全是战阵冲杀,而且出手如电,一剑刺出必杀一人的场景,熊储还是第一次看见。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这是逍遥子喝酒之后,经常念的几句诗。
以前体会不到这首诗的意境,熊储今天算是全都明白了。
因为两位美女根本不是十步杀一人,简直就是一步杀十人。
什么叫天外有天?什么叫人外有人?
能够把杀人的动作表现得如此优雅,而且杀得这么简单利索,看得熊储浑身冒冷汗。
二十四个土匪,手里都是六尺长的斩马刀。可是面对两匹胭脂马直冲过来,手提三尺宝剑的两位美女,几乎没有一个土匪使出完整的一招,就已经全部被斩于马下。
整个过程不到十个呼吸的时间,两匹胭脂马已经停在熊储身前两丈的地方。
左边一位,头上云鬓高叠,一根翠绿色玉簪斜挑,耳后两缕长发如瀑,直落腰际。上身为桃红色紧身劲装,下身外罩藏青色百褶裙,绛紫色紧口长裤,脚上一双高腰马靴。
刚才杀人最多的就是她,比夏芸厉害多了。看见熊储仿佛一根木桩站在路中间,这位姑娘顿时娇叱一声:“发生么愣,赶紧找一匹马逃命,不然就来不及了!”
“逃命?”熊储冷冷地反问了一句:“我为什么要逃命?”
啊——噗嗤!
桃红色装束的美女在说话的同时,另外一个年龄稍小,头上发式相同,上身为绛紫色短衫,下身为月华百褶裙的美女,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