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流云剑-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对面一共二十五匹快马,也就有二十五个人。其中二十四匹快马都是本地马,身高不过四尺,长度不到五尺。

  但是领头的这匹烟云罩,很明显不是本地马,而且气势很足,分明就是传说中的塞外宝马。

  这匹马身高超过五尺,身长超过六尺,是不是汗血宝马,是不是能够日行千夜走八百,熊储不知道。

  但是他知道一点,这匹马必定速度奇快,而且力量很大,冲击力必定很强。

  熊储没有马,连驴都没有。但是他经常走很远的路,比如说现在就要走出去几百里去杀人,所以很想有一匹属于自己的马。

  其他的二十四匹马他都没看上,就看见了领头的这一匹烟云罩。

  因为从他第一眼看见这匹马,就已经发现这匹马和自己真的太有缘分了,都接近心有灵犀了,所以熊储认为这匹马应该是自己的,而不是一个土匪坐在上面趾高气扬。

  就这半个呼吸的时间,熊储不可能想很多事情,所以只做了一个决定。

  干掉烟云罩背上的土匪,然后把自己的马牵回来。不对,这是两件事情。

  欲除首恶,先剪羽翼。这个道理熊储很懂。

  所以,要干掉烟云罩背上的土匪,首先就要干掉后面的二十四个家伙,这就变成了三件事。

  心里做了一个决定,结果出来了三件事情,熊储感到很麻烦,也很棘手。因为感到很棘手,所以熊储才暂时没动。

  熊储没动,不等于土匪也没动。

  既然选择当土匪,那就说明耐性不好,十有七八脾气也不好。

  按照一般常理,一个孤身远行的客商遇到一大群土匪,应该吓得屁滚尿流,然后趴在地上磕头求饶,而且眼泪鼻涕一大把才对。

  可是今天情况很特殊,至少领头的这个土匪觉得很特殊。他怀疑眼前的这个人已经吓傻了,彻底变成了呆子,所以才不能动。

  究竟怎么回事,这需要检查一下,所以土匪动了。

  领头的这个土匪,不知道是艺高人胆大,还是自大成痴,反正他直接催马上前,手中的长枪一抬,就直奔熊储的胸口扎来。

  这个领头的土匪,熊储从一开始就觉得他有趣。

  当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杀手,发现另外一个男人很有趣的时候,那就只有两个结果。

  一个结果就是砍掉对方的脑袋,然后转身就走。所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不外如是。

  另外一个结果就是两个人一起走,然后找个路边小酒馆喝得酩町大醉,然后各奔东西。

  能够指点自己,让自己获得更大的进步,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当然要珍惜。

  但是你有事没事对我指指点点,而且是当面指指点点,这就不能忍受。

  只要是年轻人,最不喜欢别人在自己面前高高在上,指手画脚。

  熊储虽然是杀手,但也是年轻人,有着年轻人的傲骨和脾气。

  现在,这个领头的土匪不仅高高在上,而且策马冲过来对自己动刀动枪,这就是藐视自己的存在。

  熊储突然觉得这个家伙并不是一般的有趣,而是非常有趣,有趣极了。

  作为杀手来说,对于一个非常有趣的男人,就不能不有所表示,所以在这一瞬间,熊储也动了。

  身如幻影,剑如闪电。

  熊储没有回避对方的长枪,而是直接奔着对方的枪尖过去了。

  当然,熊储不会用自己的胸膛去迎接枪尖。

  就在敌人的枪尖撞上自己胸口的万分之一个刹那,熊储把身体诡异的一侧一扭,已经顺着枪杆滑到了马匹身后。

  后面二十四匹马背上的土匪,仿佛觉得一切都不真实。因为熊储还是最开始的那个模样,站在路中间一动不动,连姿势都没有变过。

  烟云罩还在继续向前奔跑,但是马背上已经掉下一个人来,而且正在地上打滚,还大声嚎叫,声音非常凄惨。

  后面的二十四个土匪这才发现,掉下马背的大当家,右腿竟然不见了。

  不对,右腿还在,只不过不在大当家的身上,而是在旁边五尺开外。把四周搞得鲜血淋漓,让人恶心。

  没有人看见这个人什么时候把剑拔出来,也没有人看见这个人什么时候削断了大当家的右腿,更没有人看见这个人什么时候有把剑插入剑鞘了。

  大家分明看见大当家的长枪刺向对方的心口,结果被刺的人还好好的,似乎一动也没动过,不过是和烟云罩换了一个位置。

  但是大当家的右腿和身体分家了,现在还在不住的喷血,这是不争的事实。

  这一切实在是太诡异了,诡异得让人无法接受。

  或许这个年代的人们都非常迷信,对于自己无法接受的诡异事情,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恐惧,所以他们选择逃走。

  当然,二十四个土匪并不是觉得他们大当家丢了一条腿很诡异,而是觉得站在自己面前不言不动的这个人非常诡异。

  江湖上很诡异的人,大都属于惹不起的人。

  惹不起就躲着,躲不了就跑,这也是一条江湖规矩。所谓退避三舍,其实就有这个意思在内。

  所以,那二十四个家伙没有半点儿义气,几乎在同一个瞬间,他们拨转马头就跑。

  至于没有了右腿的大当家,最后是一个什么结局,现在已经没有人关心了。

  不过,世界上的事情还是天公地道的,不讲义气的人绝对没有好下场。

  熊储一剑削断了大当家的右腿,随即还剑入鞘,重新静立不动,自然有极大的缘故。

  按照他最开始的设计,就是削断第一个土匪的右腿,免得他把自己的宝马骑跑了。

  接着趁势杀进土匪群中,把所有的土匪有右腿都削断,让他们从骑士变成瘸子,然后一个个慢慢收拾。

  没想到,等他削断了大当家的右腿,来到烟云罩的身后,却突然发现东面的道路上,已经出现两道红线,仿佛两支利箭飞射而来。

  事出反常必有妖,所以熊储重新选择静观其变。

  没想到土匪的神经并不坚强,竟然没有为大当家报仇的意思,而是选择拨转马头向后逃跑,刚好和身后的两条红线迎头撞上。

  好厉害的两匹宝马!

  好标致的两个美女!

  好犀利的两支宝剑!

  本书首发17K小说网(。17k)
 0012、彪悍红马双骄 '本章字数:2671 最新更新时间:2014…08…08 16:03:35。0'
  两匹几乎一模一样的胭脂马,仿佛两道狂飙卷进土匪群中。

  随即飞起两道匹练,所过之处,带起一股股的血箭,看得熊储倒抽凉气。

  熊储能杀人,也敢杀人,而且杀起人来几乎不眨眼睛。

  熊储看见过美女杀人,而且不止杀一个人,比如说夏芸。

  但是像眼前这两位马背上的美女完全是战阵冲杀,而且出手如电,一剑刺出必杀一人的场景,熊储还是第一次看见。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这是逍遥子喝酒之后,经常念的几句诗。

  以前体会不到这首诗的意境,熊储今天算是全都明白了。

  因为两位美女根本不是十步杀一人,简直就是一步杀十人。

  什么叫天外有天?什么叫人外有人?

  能够把杀人的动作表现得如此优雅,而且杀得这么简单利索,看得熊储浑身冒冷汗。

  二十四个土匪,手里都是六尺长的斩马刀。可是面对两匹胭脂马直冲过来,手提三尺宝剑的两位美女,几乎没有一个土匪使出完整的一招,就已经全部被斩于马下。

  整个过程不到十个呼吸的时间,两匹胭脂马已经停在熊储身前两丈的地方。

  左边一位,头上云鬓高叠,一根翠绿色玉簪斜挑,耳后两缕长发如瀑,直落腰际。上身为桃红色紧身劲装,下身外罩藏青色百褶裙,绛紫色紧口长裤,脚上一双高腰马靴。

  刚才杀人最多的就是她,比夏芸厉害多了。看见熊储仿佛一根木桩站在路中间,这位姑娘顿时娇叱一声:“发生么愣,赶紧找一匹马逃命,不然就来不及了!”

  “逃命?”熊储冷冷地反问了一句:“我为什么要逃命?”

  啊——噗嗤!

  桃红色装束的美女在说话的同时,另外一个年龄稍小,头上发式相同,上身为绛紫色短衫,下身为月华百褶裙的美女,此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