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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没有冬耕,也没有积肥,六、七月间,遍地皆草。
这个万头猪场里的生猪大量死亡,仅今年1月份就死了150多头。现在只剩下生猪170头,还难以养活。
这篇报告中提供的在生产中强迫命令和瞎指挥的事例也是很典型的:
命令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产上有关播种面积、作物布局、播种规格、技术措施、种子选择等,统统由上级命令决定,生产小队和社员无权过问,不得因地制宜;二是干部任意打骂社员群众。
今年春天,市委召开了一次有公社书记、大队书记出席的春播现场会议,强调大面积连片种植,规定玉米行距六、七、八寸,株距四、五、六寸。市委书记刘如高在大会上大喊大叫地说:“你们就这么干,如果出了问题杀我刘某的头,如果你们不执行就杀你们的头!”五里公社第二生产队因没有执行上述规定,公社就召开辩论会把大队书记斗争了一番。第八大队按照上级指示,确定一、三、四小队是“山芋区”,六小队是“饲料区”,第一生产队共有土地470亩,硬要他们种250亩山芋,结果玉米和山芋大减产,每亩山芋只收90斤,连种子也不够。第三生产队有20多亩高梁已经长到1尺多高了,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连片种植棉花的面积,硬要他们拔掉高梁,改种棉花,造成了很大损失。相反,这个小队有一片80多亩地适合种棉花,上级却硬要他们种甜菜,结果没有出苗。第五生产队有30多亩适合种高梁的地,为了连片,硬要他们种玉米,结果每亩只收玉米30斤。
由于瞎指挥,产量大减。社员愤怒地说:“只要我们能当半个家,生产也不至于弄成这个样子!”
在丹阳县大泊公社,干部个人的决定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也得照办,达不到干部的要求就“训”人是“修正主义”、“右倾思想”、“不服从党的领导”。被公社领导人“训”过的小队干部不计其数。小队干部只能被动地听指挥,不能因地置宜地安排生产。社员说:“大队干部多头多脑,小队干部没头没脑,普通社员昏头昏脑”。在麦收时,公社第二书记提出“两天突击,一天扫尾”的要求,麦子还没割完、已割的还没脱粒,又决定70%的劳动力“只准插秧,不准割麦”。生产队提出不同意见,公社第二书记说“麦子烂了公社党委负责”,还一天五个电话会议、四次电话检查,强迫下面按他的意见办事。结果很多青麦被割掉了,7000多亩小麦霉烂。
常熟县莫城公社是共产风比较严重的一个公社。据中共苏州地委调查,这个公社“平调”的物资按最低价格计算,总值达57。5万元,平均每户损失82。5元。被“平调”的有耕牛、农船、农具、房屋、家禽、猪、粮食、家具、柴草、现金等。被平调的财产用于大钢铁、大兴水利、发展集体经济、盖礼堂、盖办公楼、修干部宿舍等,也有一部分被干部混水摸鱼据为已有。“一平二调”是在强迫命令下进行的。群众稍有不满就扣政治帽子“姓共还是姓资?”、“对党是什么态度?”、“促退派”、“老右倾”等。公社要东西时“一条线”(电话)、“一个印”(通知)、一声命令,要马上送到指定地点。如果生产队干部稍有抵制,还有“四个法宝”:辩论斗争,靠边休息、撤职查办、劳动改造(公社自办的劳改队)。公社要盖礼堂,一天开三次广播会,说:“北京盖人大会堂全国支援,公社盖大礼堂全社支援”,要下面按时送砖送瓦送木料。为了完成任务,闯将大队五小队三个自然村一昼夜拆得片瓦不留。有的社员还在床上睡觉,拆屋队就上房揭瓦。农民说:“共产风是龙卷风,是破产风,刮一阵,穷一次。
由于大量拆民房,使不少地方居住很困难。扬州地区1958年有房350万间,到1960年7月只有300万间。其中,因1958年到1959年水利民工要自带工棚,拆掉房屋12万多间,搞居民点和工具改革拆掉房屋53000间,办养猪场拆了5万多间,机关单位占用民房24万多间,办社队工业占了15000多间,大队办公室占了50000多间。食堂占用13万多间,粮库占用35000间,民办学校占用25000多间。江都县高徐公社1958年建大礼堂9座,都是拆民房盖的。民房拆得多盖得少,大批农民无房住。兴化县有14110户没房住。高邮县二沟公社合兴大队芦家小队21户65口人只有三间大房,四间小房。有的农民只好露天过夜。
建湖县天美公社郑南大队在1956年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曾经是一个富社。1958年10月,建湖县委书记陈豫华在南京开会时打来一个电话,要各地一定把粮食产量报上一千斤。当时早、中稻已登场,产量已成定局,许多人感到为难。支部书记孙喜来在郑南小队开了一次现场会,叫胡达成把五、六亩田的稻子堆在一个场上,说是一亩田产的,并且“验收”,结果产 量达到了1340斤,以此为样板,让各地向郑南大队看齐,这样,建湖就成了“千斤县”。 1958年陶明任工区书记时,汇报粮食产量只准多报,不准少报。结果有的报亩产1000斤,有的报2000斤,有的报1万斤,两万斤。最后,小队长沈文柏报了15万斤。陶明表扬沈文柏,说:“还是沈文柏气魄最大”。 1959年大队粮食核实产量为60万斤,但公社党委书记朱士凯一定要按73万斤算,结果全大队30多天没粮食吃,造成社员不正常死亡50多人。这个公社1956年粮食产量是127万斤,1959年降到60万斤,1960年预计53万斤。粮食减产,社员收入下降。社员编了顺口溜:“入社好几年,得了块半钱,打斤油,称斤盐,余下买包烟,回家和老婆吵了大半天。”
常熟县莫城公社1959年全社水稻平均单产实际是605斤,而公社偏要各大队按800斤的产量制定分配方案。结果征购多了,社员口粮少了。没有粮食,就在小队和社员中反瞒产私分,硬分配任务:强迫不同生产队的社员承认每人偷吃了200斤,300斤,400斤,甚至500斤。群众思想不通,干部带头承认。公社副书记陈根兴、副主任张甫生分别承认了自己偷吃了400斤和800斤。社员说:“浮夸风让人人都戴上了俚拿弊印!�
常熟县的浮夸是在“核实产量”的名义下进行的。1959年10月14日,常熟县委在《关于开展核实丰产运动的情况报告》中说:全县“出现了千斤以上的公社4个、大队53个、小队687个。”是怎样“核实”的呢?请看白茆公社。在这一年收割中稻的时候,常熟县委书记和白茆公社书记在白茆召开了“核高产、立标兵现场会”,用“加压力”的手段,弄虚作假,确定十一大队七小队是中稻千斤小队,然后让各队以此为“标杆”报产量,产量越报越高。县里又开全县大队、小队会计会议,让会计们“核实”产量,会计会上报的产量更高。县委认为会计“觉悟提高了”,让阿各公社书记到车站去欢迎会计“胜利归来”。产量报上去了,为了找到粮食,就大反“瞒产私分”。这样做的结果是,“死亡率上升,出生率下降,人口减少”。
六合县瓜埠公社保江大队1959年本来只产粮食96万斤,大队党支书马其银却上报产量为107万斤。上级就按107万斤下达征购任务。征购任务完不成,就到社员家挨户搜查,把自留地的粮食、口粮全都搜走了。社员只好吃野菜充饥,造成了浮肿、死亡、外流和弃婴。农民说:“干部浮夸,我们浮肿”、“干部说大话,我们送小命”。
三、干部横行乡里
在江苏省档案馆,我看到一份1960年7月间一份“整风整社”的会议简报。不少发言者一针见血。双圩公社团结大队社员代表唐汝贵说:我们真像小媳妇,一句话说不到,大队干部就批评“你破坏”,“你造谣”,“你是右派”,“你落后”,“你右倾”。这些帽子都吓死人。还动不动就说,“要辩论你!”兴西公社南沙大队社员代表史增祥说:田里忙得要死,秧栽下去还没醒棵,草长过秧头不让我们去除草,却让我们去熏土。我对干部说,要先除草,后追肥。他说:“你不听党的话!”吓得我再不敢讲话了。有的社队干部打人,骂人,绑人,扣饭,任意摧残社员。双圩公社曹杨大队代表说:我们那里的支书、队长狠得不得了,群众背后称他们为“活阎王”。安丰公社仇家大队社员仇正安身体不好没有参加劳动,干部不让他吃饭。一天早上仇正安已经把粥打回去,又被干部倒下来。仇正安回去就上吊死了。海南公社蔡新大队代表李洪德说:“干部浮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