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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11月29日,蚌埠市委第一书记程光华在发动群众采集代食品的报告中,列出了以下代食品的营养价值:
表43一些代食品的营养价值
品种(公斤) 蛋白质(克) 脂肪(克) 碳水化合物(克) 热量(卡)
玉米芯(粗粉) 66 25 68 812
红芋叶(粗粉) 185 58 128 1900
红芋藤(粗粉) 168 59 116 1785
红芋茆(粗粉) 90 70 113 2273
黄豆荚(粗粉) 100 47 113 1356
榆树叶(干粉) 185 47 101 1663
桑树叶(干粉) 163 92 40 1853
化生桔(粗粉) 122 32 91 1221
红芋叶(淀粉) 92 66 294 2260
红芋藤(淀粉) 101 49 470 2727
黄豆荚(淀粉) 103 27 394 2227
资料来源:程光华:《全民动手,大办代食品》,1960年11月29日。
上述的代食品是与庄稼有关的,或一般荒年吃的榆树叶、桑树叶之类。几个月之后,这些代食品吃光了,就把一般荒年不吃的野草当代食品了。1961年3月26日,中共蚌埠市委发出的《进一步发动组织群众采集野菜的指示》中,列出了这些代食品的营养。
表44 每1市斤各种代食品的营养成份
代食品名称 脂肪(克) 蛋白质(克) 糖分(克) 热量(卡)
地豆子 3。75 27。9 32。4 275
猪牙菜 1。5 17。9 2。5 95。5
荠菜 0。5 36 35 288。5
香荠菜 1。5 24。9 22。5 203
豆瓣菜 1。75 23。8 19。6 180
芙莉苗根 1。25 12。4 95。7 443。5
拉拉藤 1 21。9 24。6 195
野辣菜 4。25 18。6 17。9 157
蒿兰菜 1。75 18 27。3 197
草鞋底 1 20。6 16 155
双叶苗 2 23。2 35。5 253
剪子股 2。45 22。6 13。9 168
面条菜 1。15 25。7 19。5 191
羊蹄棵 0。2 31。1 20。7 209
资料来源:中共蚌埠市委:《进一步发动组织群众采集野菜的指示》,1961年3月26日。
蚌埠市留下来的上述两个文件中,都提到一个月有数十万人次上山、下田采集代食品。然而,野菜、树皮也是有限的。不出多久,树皮没有了,野菜也没有了,代食品也很难采集了,人们只好坐以待毙了。
我在凤阳看到一份文件:《中共凤阳县委通知(1960。10。1)》,粮菜混吃,是节约粮食、保证吃饱吃好的一个重要方法,在大抓蔬菜生产、大种萝卜的同时,还应大搞各种代食品,以弥补当前蔬菜之不足。每亩约计可采集豆叶100 ─150斤。采后用水煮八成熟,手揉、挤出绿水,变成豆叶块,煎、炒、熬菜或兑粮食做饭都可以。
4,“救命田”救了农民
挽救危局最有效的办法是从共产主义倒退回来。1958年各地搞“一大二公”,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是乐观其成的。“一大二公”引起的“五风”造成了很大破坏,中共中央才被迫退回来,强调“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三级是指公社、大队、生产队,即人民公社的财产由这三级共同所有,而生产队是基础。“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对遏制“共产风”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还没有改变“上工一条龙,干活大咚呼隆,出勤不出力,记的一样工”的状况。生产仍然上不去。
安徽的责任田酝酿于1960年秋,试点于1960年底,形成于1961年春,结束于1962年底。对于安徽的责任田,毛泽东态度暧昧,他前后四次表态值得玩味。
1960年8月28日,曾希圣提出了在生产队下划份三个组,分别包产:一组包口粮,一组包饲料,一组包商品粮。10月,他进一步提出:“生产队下面均设生产组,避免生产大呼隆。”这年10月,曾希圣接替舒同,兼任山东省委第一书记,11月,安徽省委贯彻中央《关于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批示信》,曾希圣从山东赶回安徽,在会上他强调:“我们是三级半所有制,小组是半级所有,以加强生产责任制。包产仍实行双包制,小队向大队包产,小组向小队包产。”此后,这个办法在安徽省得到全面推广。但以生产小组为单位还是没改变“干活大呼隆,分配大锅饭”的问题,只不过是“大锅”变得小了一点。
1961年元旦后不久,安徽省委派副省长张祚荫和郑锐到山东向曾希圣汇报情况。曾希圣听完汇报后向他们讲了几件事:第一,关于恢复农村经济问题,他说可以走包产到户的路子,并说已给黄岩同志打过电话,请他亲自去金寨县搞包产到户的试点。第二,已经向毛主席请示,农村食堂制度不成功,要取消,让社员一家一户自己做饭吃。第三,安徽也出了大问题,主要责任在他,他向毛主席请示,拟不再担任山东省委书记,回安徽纠正自己的错误,把安徽生产搞起来。
看来,曾希圣深知安徽问题的严重,他捂盖子的目的是想在外界知道安徽问题之前,自己把问题先解决掉,而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包产到户。
1961年2月,曾希圣从山东卸职回安徽,路经蚌埠时,在此地驻点的省委常委张祚荫向他谈了一件事:宿县褚兰公社苗光大队73岁的农民刘庆兰带着有肺病的儿子上山开荒,没有牛,没有犁,只靠一把锹,第二年收了粮食3300斤,除了口粮种子外,还卖给国家1800斤粮食,向公社交了60元钱。可见,包产到户不仅是农民的要求,而且的确能解决问题。
一回到合肥,他就提出“按劳动底分包耕地,按实产粮食记工分”的办法。“劳动底分”就是每个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如成年男子每天底分是10分,妇女为6分,少年为5分,是事先评出来的。按底分包地就是按劳动能力包地。这样,就把土地分包给劳动力了,只要上交承包的粮食就行了。曾希圣强调,这不是单干,因为土地和大型农具还是公有,包产得到的粮食还是统一分配(超产的归自己)。他强调“五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统一(超产部分归自己),大农活和技术统一,用水管水统一,抗灾统一。尽管开始推广,但干部还是有顾虑,怕说是分田。1961年3月15日和16日,在中央召开的广州会议上,曾希圣向毛泽东汇报了这个作法。毛泽东回答说:“你们试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如果搞好了,能增产10亿斤粮食,那就是一件大好事。”曾希圣立即叫秘书把毛主席的话电告诉省委,并说:已经通天了,可以搞。这样,安徽就全省搞起责任田来了。正在全面推广的时候,在广州会议上,毛泽东又让柯庆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华东局第一书记)转告曾希圣:责任田“可以在小范围内试验”。由于看到毛泽东态度和上次表态有所不同,3月20日,曾希圣又给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彭真、柯庆施写了一封信,比较详细地说明了责任田的作法和积极作用,也指出了这个办法的缺陷。信中说“我们的做法,并不是单纯接受部分群众的要求,而不顾可能发生的危险;而是吸取它的好处,又规定办法防止它的坏处。”毛泽东看信后没有表态。3月28日,曾希圣回到合肥,当晚召开省委常委会,简要传达广州会议,说:“这个办法(指责任田),现在看来能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能够增产,我们就今年试验一年,如果实践证明是好的就继续搞,如果证明不好,就不搞了。”为了减少搞包产到户的阻力和猜疑,1961年4月27日中共安徽省委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报送了《安徽省试行包工包产责任制情况的报告》中说:“我省试行包工包产责任制的办法是从3月6日开始的,到3月20日接到希圣同志由广州发来的电话后即行停止。总计个省试行这个办法的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39。2%。”这里说的广州来电后“即行停止”应当是一种谨慎的试探。因为毛泽东在广州说了“如果证明不好,就不搞了。”实际上此时并没有停止。为了消除中央的疑虑,这个报告对外面的批评作了解释:“在试行中,有些地方由于宣传工作做得不深不透,以致有少数群众把这个办法误解为包产到户,甚到误解为分田,也有的希望多吃超产粮,故意把它说成包产到户写信给工厂做工和给部队服役的亲属回家生产。实际上,这个办法不是包产到户,更不是分田,这和六十条中所说的’实行严格的田间管理责任制’,’有的责任到组,有的责任到人’,是完全一致的。”1961年7月,曾希圣又一次在蚌埠向毛泽东汇报了责任田的问题。毛泽东回答说:“你们认为没有毛病就可以普遍推广”。曾希圣立即向省委常委和地市委书记传达了毛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