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椒ò蚜礁龌窭畲蟮牟凳杖胍蚬猓一乖谟诜乐古┟裢牙肱┮当局昂脱翁倘朔⒄钩捎涤写罅恳栏脚┟竦氖谱澹佣鸷Φ本值睦妗�
这个新政策实际上并没有使得盐铁商人立即衰落,因为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人干脆被新的盐铁机构所任用,如专卖政策的主要推行者桑弘羊,他本人就出身于商人家庭。可是他们以前的利润现在大部分为国家所吸取,并且失去了他们的独立性。专卖政策继续执行到武帝以后,虽然有《盐铁论》所记录的那样反对意见,而且可能最终导致了像宛的孔氏、蜀的程氏那样的以前百万富商的衰落。专卖政策在公元前44至前41年曾暂时中止;到了后汉,很多的盐铁制造业又改由私人经营,但就我们所知,后汉没有产生可以与前汉早期富商相比的百万产业富商。
虽然实际上没有私人盐铁业以外的其他产业的资料,但可以推测,《史记·货殖列传》所列的行业的贸易很兴旺。其中酿酒业显然可以获取厚利,并且是大规模地经营。公元前98年,武帝颁令实行酒的专卖政策,但酿酒这个行业本身几乎不可能控制,所以这个政策在公元前81年国家专卖政策的论战之前就夭折了。另一个重要的私人制造业是纺织。宣帝时(公元前74—前49年在位)一个大官张安世的妻子据说雇有700个熟练的家务奴隶进行纺织,②而齐的丝织品为全国人所服用,如衣帽带鞋等。当武帝的均输制开始颁布时,结果首都收到了几百万匹帛,这大概表明有大量的私人生产的纺织品在各城市流通。
尽管有以上的事实,而且据李悝的示范预算表明,在战国时期衣服已成为购买的商品,但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手工纺织和农业已彼此完全脱离,所有的农民都买衣服穿而不自己制造。有力的反证是三国时代的税制(它要求农民交纳丝麻作为部分的税额)和初唐的称为“租庸调”的税制。这两种税制都以农业和纺织在本质上不可分割,而生产纺织品是农妇的天职这一前提为基础。①币制的变革②
城市、商业和制造业在很大程度上赖以发展的币制开始于战国时期,当时不同国家铸币的形式、大小和重量各不相同。有些货币是各国的统治者们铸造的,有些是各城市的商人们铸造的。由政府统一铸币是在秦统一天下之后,当时皇帝下令铸造所谓半两钱。它是一种圆形的青铜钱,中间有一个方孔,如它的名称所表示,每一个钱重12铢或半两(7。5克),半两二字铸在钱的表面。此后,典型的中国铜钱就是这种样式。
汉初,高祖废止政府独自铸钱而使私人铸钱合法化,这可能是由于秦末天下大乱,铜钱短缺,因此必须赶快铸钱以使货物流通。于是大规模的铸钱之风兴起,但这些钱大都小而轻,即众所周知的榆荚钱。虽然这种钱和半两钱形状相同并铸有半两的字样,但仅重约1。5克(或甚至轻到0。2克),和以前7。5克的铜钱相差悬殊。
吕后当朝时期的公元前186年,汉政府初次实行自己铸钱,同时明令禁止民间私铸。这种新钱虽然仍称半两,但实际上重八铢(5。7克)。四年后,废止半两的面额,而起用五分钱,该钱重二铢四累(1。5克),等于真正半两钱(7。5克)的1/5,少于以前八铢半两钱的1/3。这种五分钱几乎和榆荚钱一样的小,这表明民间仍在私铸榆荚钱,而政府不得不和它一致。这种轻钱的流通引起了通货膨胀,一直延续到文帝时期(公元前180—前157年)。
公元前175年,政府再次允许私铸,但附加一些限制。虽然仍称半两,而私铸币实重四铢或1/6两(2。6克),并且铜锡合铸。对用铅铁混铸或改变重量者在法律上予以严惩,以期遏止轻钱的流通。有几条史料记载了和政府同时铸钱的私铸:文帝和景帝时期(公元前157—前141年),上面提到的吴王刘濞以铸铜和铸钱的方法来增大他已有的可观的财富;文帝的宠臣邓通,也在赐给他的蜀的严道铜矿铸铜和铸钱。①四铢钱作为法定货币在以后通行了50年左右,直到武帝时期(公元前141—前87年)。同时在公元前144年间,政府再次专控铸钱,私铸成为处死的大罪。
在整个这一时期,伪钱大量增加,由于货币的表面价值和实际重量的不一致,更使事态恶化。普遍的作法是取钱的边缘制造假钱。公元前120年,废止四铢钱改用三铢钱(1。9克),并刻上实际重量而不用虚假的半两字样,这种假半两钱这时不再使用。②就在同时,又创制了一些新的高面值货币。一种是钞票,是用白鹿皮作的,边缘饰有花纹,面值40万铜钱,但实际上它只是一个货币象征,用来征集岁入。③其它三种是银锡合铸,面值分别为3000、500和300钱;但它们的重量都不到八两(120克)。伪造这些新货币中的任何一种都处以死刑。这个禁令虽然严厉执行,但却没有生效。
一年以后,又废止三铢钱改用五铢钱(3。25克),重量也和面价相符,这是中国的标准铜钱,沿用到唐初。汉代铸钱,起初由中央政府和郡同铸,使钱的周边隆起以防止取铜。不幸的是各郡铸的五铢钱质量不好而且分量轻,伪造五铢钱和银币的事连续发生。为了尽量控制这种局势,政府在首都铸造一种红边铜钱(赤仄钱),官定价值为五个五铢钱。①交纳赋税必须用这种钱,但在私人商业中滥用它的情况也很多。随着银钱的成色大幅度降低,因此这种钱不久就废止了。
由于以上的情况,公元前113年,由隶属于水衡都尉的上林三官专管铸币,水衡都尉和少府共同负责皇帝宫廷的财政。三官这时成为帝国的唯一铸币机构,并负责选矿、运铜石以及实际铸造。各郡铸造的所有铜钱都运往中央,以便进行溶化和重铸。新铸的铜钱质地良好,伪造困难,并因伪造者缺乏良好的设备而无利可图。
这样,铸钱和以此获利成为朝廷的独有特权。铸币制度从公元前113年到前汉末,一直保持稳定。从公元前118年到大约公元1至5年这一阶段,铸造的五铢钱总额超过280亿,假定年均铸量为2。2亿左右或22万贯(一贯1000钱)。总额只略少于盛唐时期(公元742—755年的天宝年间,一年是32。7万贯),但比宋代少很多(如1045年是300万贯,1080年是586万贯)。①看到公元前1世纪时铸造了这么多的铜钱是令人吃惊的,并且使人认识到,商业和手工业的巨大发展受它的影响有多大。
王莽在币制上也如在其他事情上一样,也打算表明他追随古代先例,恢复过去的一个理想模式,以引用意识形态的理由来支持他试图对前汉整个币制的大改革。②公元7年,他在五铢钱之外又通行三种新的货币,即大钱,重12铢(7。6克);刀钱(契刀);镶金刀(错刀);价值分别为50、500、5000——五铢钱。公元9年,即他作了皇帝后的一年,除了大钱之外废除了所有的面值,提出了一个新的远为复杂的货币系统。除去用金银、龟壳、贝壳作为流通货币之外,又添了两种形式不同的青铜货币,即钱和布。钱有五等,其次序是从重一铢的小钱到重九铢的壮钱,和以前的大钱一并通行。布是一种铲形的钱,③按其大小、轻重分为十等。
关于这种复杂的、名目繁多的28种单位的通货,都有历史的先例可查,而不论引得是否恰当;总的说来,一个共同的问题是面值和实际重量的不符。这种币制被证实完全行不通而逐渐废止,唯一留下来的是小钱和大钱(其值是小钱的50倍)。公元14年,这些货币又被两种新货币所代替,即货泉(一种圆形铜钱,有一个孔,重五铢即3。25克)和货布;后者只比前者重五倍,但它的官定价值却是前者的25倍。
对破坏新币制的惩罚是严厉的。伪造者处死刑,收藏非法定的货币或批评新币制者处流刑。但是犯者太多,最后法律规定犯者仅被判为官奴隶或罚作苦工。又据连坐的原则,犯者的邻居也受到与犯者相同的惩罚。由于这些匆促、激烈的改革而引起的混乱,烦恼和丧失信心,显然在相当的程度上导致了王莽的灭亡。
甚至到了王莽灭亡以后,币制还是相当紊乱,麻、丝、谷物与现行的货币一同使用。在四川建立短命王国的公孙述(公元24—26年),有一段时间曾铸造铁钱。①天下重新统一后不久,秩序恢复,后汉政府于公元40年决定再度使用前汉时期的5铢钱。首先提出这个建议的是光武帝的一个将军马援,但因大臣们的反对而被拖延。对铸币的社会效果显然仍存在着不安和感到无把握。但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