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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情,只可叫痴。更有那不必用情,不应用情,他却浪用其情的,那只可叫做魔……许多写情小说,竟然不是写情,是在那里写魔……①在这篇陈义崇高的声明中,吴沃尧希望给主观感情以广阔的社会与伦理基础。这和翻译家林纾想从伦理的观点来为感情辩护如出一辙。但是这篇宣言的儒家框架并没有定出晚清言情小说的真实内容。其实它们大多数都是描写男女“痴”情和“着了魔”似的伤感主义的。正如林纾逐渐认识到的那样,个人感情,如果真实地表达出来,不论它是否反映公认的伦理准则,都可能成为一个人的主导的人生观。②特别是通俗言情小说的作者们发现描写感情,尤其是以“痴”或“魔”的形式出现,会受到读者们热烈欢迎的时候,这种伦理的严肃性就更加被淡化了。所以这种言情小说一直被中国的文学史家们认为是晚清小说中低级的一类。③虽然它们的榜样显然是伟大的《红楼梦》,但大多数却更像19世纪的“才子佳人”小说如《六才子》和《花月痕》之类。实际上最受欢迎的是那些以色欲为中心兴趣的书,其中才子们迷恋的佳人又无例外地都是妓女,以至被称为“妓院指南”。胡适挑选其中的两本《海上繁华梦》和《九尾龟》来特别加以谴责,说它们缺乏理智的洞察力和文学价值。因此,“言情小说”中的下乘作品似乎只是亵渎感情——据文学史家阿英的看法,它们很快就为“鸳鸯蝴蝶派”打开了大门。④① 李欧梵:《中国现代作家中的浪漫一代》,第3—7页。
① 66这个数目是李宝嘉提出的。其中至少32种被阿英称为“小报”,它们政治性不强,供城市中产阶级消闲。参看阿英:《晚清文艺报刊述略》,第51页。239这个数字见于《清季重要报刊目录》一文,载张静庐编:《中国近代出版史料初编》,第77—92页。
① 此处和前面引文的译文见夏志清:《新小说的倡导者严复和梁启超》,载阿黛尔·A。里基特编:《从孔子到梁启超的中国文学观》,第230—232页。
① 梁启超仍用文言句法,但大量使用口语说法。他的许多追随者更进而大胆地试用方言口语——包括官话和各种地区方言(尤其是江苏浙江一带的方言)。最早完全用方言写作的报刊之一《演义白话报》于1897年创刊,其宗旨是使一般民众能阅读到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写成的新闻——尤其是有关外国列强的新闻,并且将各种有用的书报杂志译为口语,以求便于阅读(阿英:《晚清文艺报刊述略》,第64页)。文学报刊的影响使文言和白话的分界线逐渐模糊,并增强了白话的地位。到本世纪初,白话不只在报刊和文学作品中使用,并且已在历史、地理、教育、工业、科学著作中使用。参阅米列娜·多列扎洛娃费林捷洛娃:《中国现代文学的起源》,载默尔·戈德曼编:《五四时代的中国现代文学》,第13页。
① 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载《胡适文存》,2,第233—234页。
② 此书有刘师舜的英文缩译本。
① 这里的某些讨论是根据普鲁舍克教授1967年在哈佛大学讲学的笔记。米列娜·多列扎洛娃费林捷洛娃编的学术论文集《19、20世纪之交的中国小说》中对晚清小说作了综合性的分析。
① 但是胡适认为,吴沃尧的小说《九命奇冤》在倒叙技巧的运用和结构的统一方面,受了西方小说的影响。见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第239页。
② 阿英:《晚清小说史》,第97页。
① 阿英:《晚清小说史》,第173—174页。
② 参阅李欧梵:《中国现代作家中的浪漫一代》,第3章。林纾的翻译作品将在本章第2部分讨论。
③ 参阅阿英:《晚清小说史》,第13章。
④ 同上书,第169、176页。
鸳鸯蝴蝶派小说与五四前的过渡时期,1911—1917年“鸳鸯蝴蝶派”这一说法可以上溯到这类小说中的一本畅销书,徐枕亚的《玉梨魂》。这本情意缠绵的小说于1912年出版,书中的诗将情侣比作成对的蝴蝶和鸳鸯。①这一蔑称在1910至约1930年这一时期,被用来称呼大约2215部小说、113种杂志和49种报纸。这个称谓和这一派中最著名的杂志的刊名《礼拜六》可以互换,它公开宣称自己的目的是为了“消闲”。
鸳鸯蝴蝶派小说受到狂热的欢迎,实在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令人啼笑皆非的事。随着清王朝末日的到来,晚清小说的改革冲击力和严肃内容好像也消失了。正如言情小说堕落成“狭邪小说”和“蝴蝶小说”那样,社会小说的主流也从自觉地批判和揭露社会政治病态的基本方向转为专以耸人听闻为目的:少数值得尊重的“社会批判”杰作,被大量描写社会丑恶和犯罪的所谓“黑幕”小说所取代。在民国最初的十年里,这两种群众文学——庸俗的社会小说和言情小说——都达到了鼎盛时期。它们所拥有的读者和销售量都超过了此前此后时期的作品。②根据林培瑞对鸳鸯蝴蝶派小说的初步研究所得出的惊人结论,30年代以前真正的“通俗文学”——就其能迎合中下层阶级的口味和反映他们的价值观念而言——既不是梁启超所提倡的“新小说”,也不是五四时期的新文学,而是这些“消闲”作品。
根据林培瑞的分析,这一类通俗市民小说的兴起,反映了城市居民在“逐步现代化的环境”中经历迅速变革时的烦恼心理。当新城市生活——尤其在上海——变得沉重的时候,“读者要赶上世界的愿望就让位于想忘掉自己赶不上世界这一愿望了”。①除了想满足逃避变革中的城市世界这个现实的需要之外,林培瑞还暗示,蝴蝶派小说各次浪潮的热门主题可以与特定的社会政治的发展联系起来。当酝酿中的晚清维新运动对妇女解放和妇女教育给予极大注意的时候,本世纪头十年前半期第一批爱情小说的共同主题就是婚姻自由。此后20世纪头十年后期与20年代早期侦探小说、黑幕小说和武侠小说的各次浪潮,则与袁世凯和北洋军阀政府所造成的政治混乱同时。在这各次浪潮中,逃避现实的主调是复古主义和幻灭情绪。作者们对中国的维新、现代化和进步失去了信心,而这正是他们的前辈——晚清的报刊工作者——所拥护的。相反,他们“对中国流行的价值观念”表现出一种“保守的态度”。②他们认为西化的潮流搞得太过分了,因而对中国自身的问题不是以激进的反对态度主张建立另外一种社会制度,而是采取传统的“拾遗补缺”的态度——只反对儒家价值体系中某些弊端和过分之处。
林培瑞的发现用对比的方式阐明了紧接在鸳鸯蝴蝶派之前的通俗文学和其后的“文学革命”的性质。晚清文学显然经历了一个自相矛盾的大众化发展过程。它开始时是知识分子精英们的一种自觉的努力,要唤起中国社会下层阶级群众认识中国处境的危殆和维新的迫切性。因此,“新小说”更多地是因意识形态的必要而不仅是纯粹文学方面的关注而出现的。但是由于写小说后来成了一种有利可图的行当,这种意识形态的目的就被“争取读者”这一商业上的需要冲淡了。大众化向晚清作者提出了教育与娱乐读者的双重任务。当它从精英们的创作发展为流行作品的时候,“新小说”就逐渐失去了它曾经充满的那种启蒙特质,而在一些情况下,正是这一特质使它具有长久的文学价值。从商业的观点看,晚清通俗小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成功;从理智和艺术的角度看,它的发展却是以失败告终,尽管在开始的时候曾经有成功的希望。1900至1910年期间出版的小说中,那种改良的、进步的观点,在其后的十年中竟被保守主义和遁世主义所取代。当读者从1904至1907年间写成的《老残游记》中,读到孤独的主人公在面对封冻的黄河那壮丽的冬景而沉思国家和他自己生活的悲惨命运、突然发觉自己脸上的泪水也已经冻结了的时候,很可能被这种难忘的激越的纯洁感情与美丽的诗意所感动。而到了1913年,普通的读者却只会为徐枕亚的畅销小说《玉梨魂》中为爱情而烦恼的“鸳鸯”情侣,一洒同情之泪了。
鸳鸯蝴蝶派小说大受欢迎一事证明了新的更加激进的一代人所早已感到的迫切需要:重新创造一种完全不同类型的通俗文学以作为全面的精神革命的一部分。从五四作家们的“新”观点来看,晚清的“新小说”,连同它的庸俗化的鸳鸯蝴蝶派,已经“陈旧”了,应被归入腐朽的“传统”世界,尽管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