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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是春天,监狱外流行热症,用医生的话叫乙型脑炎,不知怎么也传进女监。这种病杀害无数儿童,吃奶的孩子却不容易得,因为有母乳帮助抵抗病菌,我的情况有所不同,母亲的奶水无法提供足够保护,我慨然以身相许,与病魔相携。由于体质孱弱,染病之后发展迅猛,仅仅一天人就不行了。狱卒找来一个懂点医道的女犯给我把脉,女犯把我的眼皮翻起来给母亲看:“过去了。”
母亲痛哭,伤心不已。
作为一个夭折的监狱女婴,我获得了自由,有资格离开牢房,脱离狱卒的管束。我母亲是犯人,不得随意走出牢房,哪怕再伤心,也无权料理我的后事,必须转交他人。我被包在一条破布里,由监狱伙房一个老火夫抱出女监,丢弃在外头荒山坡上,没有棺材,也没有掩埋。女犯人在监狱产下孩子时有所见,监狱婴儿死亡率很高。狱中死婴有如死猫死狗,无法与好人家夭折的孩子相提并论,没有太多讲究,只需丢在荒山坡上让太阳晒、雨水浇,风吹露打,终有野狗野猪蚂蚁和昆虫去拾掇干净。
女监的老火夫偷懒,没找个远点的地方丢弃我的遗体,随随便便弃之路边,那是老火夫从监狱回家来去必经的山路。老火夫扔我的时间为黄昏,通常当晚会有野狗过来光顾,把我拖走食用。以我的弱小程度,只能塞塞它们牙缝,很遗憾无法提供饱餐。不料当晚野狗们也偷懒了,第二天清晨,老火夫顺着那条山路从家里走回监狱,天刚蒙蒙发亮,四下里还黑糊糊一团,老火夫经过我的遗体丢弃处时,意外听到了一个异样声响,细细的,像蚊子一样哼哼,时断时续,那是我的哭声。
我饿了。也可能是蚂蚁咬我,让我醒了过来,从昏迷中,或者说是从死亡里。
老火夫大惊。他把我从荒坡抱回监狱,交还狱卒,送回母亲的牢房。
“小丫头命硬啊。”狱卒也非常惊讶,“她还活着。”
我们家的人死而复生不是稀罕事,因为我们有一个死而复生的父亲,我们是他的儿女,类似场景一再重演于我们家,应有其道理。
我逃过了凶险的热症,患过乙型脑炎的儿童通常会有后遗症,或者成为痴呆,或者胳膊腿不灵便。我也一样,不可能例外于后遗症,只是我的后遗症相对较轻,比较特别——那场病后我变得爱哭,从荒山坡开始,一直哭到监狱,再哭到出狱。
所以我之心软如果不是天生,就是这场恶病所后遗,要怪只能怪母亲自己,不能怪我。成人之后母亲骂我爱哭,我模仿大姐,以母亲有责自卫,母亲无言以对。
所有早年的故事都是母亲自己告诉我的,包括“我家兄弟好,乖女善又水”。我自己的记忆里没有监狱,也没有热症,因为当时我远未长到可以留下记忆的时候。
我为什么会出生在监狱?母亲当时为什么被关在女监?都是因为“那个死鬼”,也就是母亲嘴里的父亲。这些事说来话长,得从母亲的老家,漳州城大舅那边说起。
其实我们并没有大舅,我们的母亲并不是大舅的亲妹妹。我们与大舅间的瓜葛,起源于当年的一场水灾。漳州城地处平原,九龙江西溪北溪两大支流分别从两个方向流过,汇合于城外三十里地的江东一带。九龙江让漳州成为鱼米之乡,也酝酿了当年的一次次水患。晚清年间一个初秋,一场大台风袭击漳州,几日大雨造成江水暴涨,九龙江堤防崩溃,全城大水。洪水退后满街泥泞,遍地灾民乞讨求生,全城一片惨状。
有一天黄昏,我大舅家门外来了两个女乞丐,一老一小祖孙俩,老婆子嘴里已经不剩几颗牙,小姑娘只有两三岁。老婆子打大舅的家门,说祖孙俩已经饿了三天,恳求东家给两块地瓜。当年大舅的祖父母也就是我们的阿祖都还健在,大舅的父母年纪还轻,家有大片田园,在城里开有商铺,是那条街上有数的殷实人家。大舅的祖母平日里吃斋念佛,为人慈善。有灾民上门,听说是祖孙俩乞讨,老祖母觉得可怜,让佣人从饭缸里装两碗稀饭相送,吩咐夹几块咸菜,让人家可以下饭。一会儿工夫乞丐把饭吃完,两个大碗舔得干干净净,一粒饭渣不剩,整整齐齐叠放在门外石条上。老乞丐消失不见了,剩下小乞丐坐在门外放声大哭。
小乞丐被自己的亲人遗弃,其中应当有很多不得已。大灾之后,遍地流民,生活无着,乞讨不易,孩子养不活,与其饿死街头,不如找个好人家作归宿。这种时候谁愿意收养小乞丐?穷人家糊口艰难,多一个人多一张嘴,不会想要收养,富贵人家养得起孩子,却不一定喜欢小乞丐,否则早就世界大同了。无奈之下,老乞丐只有这种办法,看准一户合适人家,把孩子遗弃给他们,也许就给孩子谋了一条生路。如果大舅的老祖母不动可怜之心,不管乞丐讨要,或者随便给点剩菜剩饭打发,估计不一定会让人家赖来一个女童。恰是老祖母的善心让老乞丐感知,认定这家人心眼好,远胜他人,于是抓住机会,强行托付。
老祖母听说小乞丐被丢在自家门外,让佣人把孩子领来看看。小乞丐在老祖母面前抽抽啼啼,话都说不囫囵,老祖母叹口气说:“不是过不去,不会丢骨肉。”
她觉得小乞丐长得还精神,决定留下来,小乞丐因此成了大舅家的童养媳。这个小乞丐出身的童养媳就是我们的母亲,她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后来姓周,那是跟大舅一家的姓,她的名字菊花是老祖母取的。我母亲从无名小乞丐变成周菊花时,我大舅才三岁,懵懵懂懂间,母亲成了他的小媳妇。
当年闽南城乡人家多有童养媳,有男孩的人家,早早抱养一个小女孩进家门,给小男孩做伴,听小男孩使唤,让两个人一起长大。到了合适时候,如果长辈中意,小两口还凑合,让他们圆房,这就成了夫妻,免去了媒聘娶嫁许多烦琐。童养媳到这个时候才算熬出名分,在此之前,她在家里的地位比仆人好不到哪里去。闽南有一句俗话,叫“剩饭不吃童养媳的”,那意思是说,童养媳在家里是吃剩饭的,你不想吃,留下来了,最后还得你去吃。说的不只是吃饭,还有干活,家里无数的事情该童养媳做,不做不行,哪怕留着,最终你还得乖乖去做。
我母亲周菊花担任童养媳期间,情况比其它人家的童养媳要好,因为老祖母对她不错,她的小丈夫也就是我大舅对她也好。大舅人比较木讷,从小老实,不像其它人家的小丈夫会欺负童养媳,把小媳妇当牛马使唤。但是无论如何母亲毕竟只是童养媳,在家里地位很低,大舅的母亲也就是母亲的婆婆性情不好,对母亲比较苛刻,小时候母亲没做好家务,或者与大舅争吵,阿婆会拿细竹条教训她,打得她两个手掌肿得像馒头一般。后来母亲每提起阿婆,还会情不自禁生气。
“特别会骂人,活人会给她詈死。”母亲总说阿婆。
其实母亲跟阿婆有得一比,母亲一样能骂会詈,不把活人詈死,也把人家骂得心惊肉跳,恨不得立时逃之夭夭,不知道这是出自阿婆真传,还是潜移默化。
母亲在周家长到十六岁,阿婆准备让小两口圆房,结为夫妻,却不料家道突变。那段时间天下大乱,革命党在武昌起义,清朝政府被推翻,民国取而代之。其后风潮不断,政局多变,闽南一带沸沸扬扬,兵匪四起,各路豪杰轮番登台。大舅一家人自祖辈以来务农经商,未曾参与政治,与革命这种大事沾不上边,却在兵荒马乱时节遭逢大灾:大舅的父亲被土匪绑票,土匪派出巨额黑单,让家人拿钱换命。家人卖了大片良田,凑齐款项从土匪手里把人赎回,好好的大洋出去,换了个废人回来——大舅的父亲在土匪窝饱受惊吓,中了风,成了瘫子,让人用担架抬回家,话都不能说了。大舅的祖父已经过世,老祖母健在,看到儿子废了,伤心不已,转眼病倒,不多久也过世了。而后大舅的叔叔“吃阿片”欠下巨债,被逼迫自杀。家里出了这些坏事,母亲和大舅的婚事被耽搁下来,这一搁就没有了。
母亲十八岁那年,父亲钱以未住进了周家。
父亲与母亲娘家以往没有瓜葛。大舅家道中落,入不敷出,不得已划几间祖宅招租,收点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