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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现在可以站出来。”
无名高地上鸦鹊无声,安静得出奇。
“既然没有,那么,你们现在可以继续享用自己的午餐了,吃过饭,到当初的登陆地点宿营,抓紧时间恢复体力。”
喊话结束好几分钟了,无名高地上的队员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相互之间只是大眼瞪小眼。
尤其莫明其妙的是姜宇涵,他怎么就稀里糊涂的成了正规队员了呢?
过了好一阵子,才有一个队员颤颤巍巍的端起地上的饭盒,接下来,阵地上出现一阵激烈的勺子和饭盒碰撞的声音。那些饥饿难耐的军人们终于回过神来,开始狼吞虎咽的吃东西。这个时候,再没有人顾及能不能吃坏肚子,他们只想尽快脱离饥饿的痛苦。如果现在他们的母亲看到他们的样子,肯定会很难受,很心疼。因为,母亲的孩子,已经再没有半点儿人样了。
“宇涵老弟,这次,你真的时来运转了。”陆大伟嘴里塞满了大米饭和猪肉炖粉条,声音很含糊。
姜宇涵根本没有精力跟他搭茬,只是摆摆手示意他在听陆大伟讲话。
至于叶博,姜宇涵在百忙之中发现,他的眼神里充满一种信息,“他妈的,早知道当初我也参加敢死队了。”
当天晚上,这些参训队就住在了沙滩上。虽然有海浪声,但队员们睡下没多长时间,就都进入了梦乡。他们太累了。
姜宇涵只要一闭上眼睛,脑海里边充满了蓝色的海水和白色的浪花,耳朵里充斥着水声。还有,他的眼前反复映出无名高地上浓烈的硝烟和激烈的搏杀景象。极度的疲劳并不能促使他很快入睡,现在,他只能停留在似睡非睡的混沌之中。他身体的每一部分都不舒服,都成了阻挠他睡眠的因素。他在床上翻了个身,睁眼看了看睡在邻铺上的叶博。他睡得正香,嘴角微微上扬,好像在笑。
姜宇涵很少看见叶博笑,叶博是个严肃的军人,只有那次喝酒庆祝胜利,叶博才真正开怀大笑过。姜宇涵知道,叶博是陆军学院的高材生,有学历有能力,侦察连在他的带领下,由一支乙类部队下属的杂牌连队一跃成为令军区重视的王牌。这些成绩,突出了叶博的领袖才能。像他这样天生的职业军人,是最有资格成为獠牙的。可是今天上午,姜宇涵对叶博的感觉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叶博固然是优秀的侦察兵,但毕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特种兵,经历将近十小时的游水行军,他的体力根本不适合参加攀岩奇袭,可他还是硬着头皮参加了陆大伟领导的小队。姜宇涵不敢说叶博自私,但他为什么不敢为自己的战友牺牲呢?
质疑叶博的人品令姜宇涵感到不安。毕竟他现在跟叶博属于患难之交,是兄弟,他怎么能质疑自己兄弟的人品呢?不管叶博参加的是突击队还是敢死队,这都是他的自由。就连陆大伟都说,他所需要的不是被逼无奈的人,而是志愿者。参加突击队的人也好,参加敢死队的人也好,目的是相同的,那就是拿下无名高地。在战场上,这叫做密切配合,在地方,称为分工有序。
姜宇涵感觉自己的脑袋快要爆炸了,再这么想下去今晚甭想睡个好觉。
他重新闭上眼睛,强迫自己数数。倒是叶博,这个时候突然大叫道:“操你妈的!瞅你丫那操行!你再敢装逼当心老子捶死你!死磕你丫的!”
姜宇涵吓了一跳,心想这孙子大半夜的发什么飙?
叶博倒没什么反应了,翻了个身,继续打呼噜。
原来是说梦话,真不知道这家伙还有这个毛病。姜宇涵苦笑一声,想要继续数数。可刚才数到第几了?他怎么也想不起来。姜宇涵叹了口气,索性中止了这项任务,胡思乱想起来,不管是童年往事,还是陈年旧事,只要还储存在大脑里的,他都翻了出来。反正也睡不着觉,不妨劳累一下大脑,只要大脑劳累了,罢工了,自己也就睡着了。
姜宇涵这样想着,开始了回忆。
他突然想起昨天晚上的梦境,奇怪,那个高中女生是谁呢?我怎么就想不起来了呢?她那么漂亮,那么有气质,身材那么好,而且,眼睛还那么大。
女生的眼睛很美,非常清澈,看不到半点瑕疵。这双眼睛仿佛一潭神秘莫测的水,男人只要看上一眼,就会掉进去,再也爬不上来了。
可是,这个女生叫什么名字来着?
正文 第十三章
姜宇涵独自一人在森林里奔跑,没有目标,没有方向。四周的景物都一样,分不出东南西北。有人喊他的名字,可他看不到喊他名字的人在哪儿。这里怎么这么熟悉呢?好像是秦岭,可秦岭的植被怎么突然变得这么茂盛了?自己才离开多长时间啊?没想到生态环境已经这么好了。
姜宇涵停止毫无目的的奔跑,他背起八一杠,看着已经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秦岭,开心地笑了。可眼前的景物却突然变得模糊起来。仿佛被搅拌机搅合了一般,四周变得一片混沌。好像是画家的调色盘被打碎了,各种颜色混杂在一起,美轮美奂而又杂乱无章。
当景物终于再次被定格时,姜宇涵才发现,崇山峻岭和茂密的森林已经被高楼大厦和车水马龙所取代。此时他站在一座街心花园里,眼前是一座高高的纪念塔,塔上还有一颗红星。姜宇涵过了好半天才认出,这是他家乡的烈士纪念塔。当年,在他的家乡,爆发了四场激烈的血战,很多人民军队的战士长眠在这里,这里几乎每一寸土地,都洒下了子弟兵的热血。为了纪念他们,政府修建了这座塔,并且将塔西侧的大街命名为“英雄大路”。纪念塔四周的长凳上坐满了老人和孩子,正在喂聚集在这里的和平鸽。这些和平鸽都很胖,走起路来滑稽可爱。它们是被那些过客喂肥的,基本上已经飞不起来了。姜宇涵还看到许多可爱的儿童在英雄纪念塔旁边的广场上玩儿电瓶车。那里本是一座公园,姜宇涵小时候常常和父亲去那里玩儿。他的幼年时代很快乐,父亲在他出生那一刻起便给予了他无限的爱。可是,他却常常惹父亲生气,说一些伤害父亲的话。现在想想,真的很后悔,要是自己懂事早一些就好了,那样的话,他带给父亲的,将会是更多的快乐,而少一些伤感。
这里离姜宇涵的母校很近,再往南走不到二百米便是。姜宇涵的高中时代就是在那里度过的。那里曾经发生了太多让姜宇涵一生都难以释怀的事情,他把他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留在了那里。那里曾经承载过他的梦想和雄心壮志,曾经承载过他的憧憬和希望。这些年,浪迹天涯,他经历了太多的事情。多少次悲欢离合,多少次流血流汗,多少次出生入死。昔日的少年已经变了,在经历了这么多磨难后,少年不再是少年,在走过炼狱般的旅程后,少年永远失去了天真和遐想。今天,身为成熟男人的他,就要回去了。
冥冥之中,姜宇涵转身向母校走去。他仍然穿着迷彩服,脸上涂着油彩,身上还背着八一杠,腰间的虎牙军刀也没有去掉。可是,他没有打扮自己的意识,他只想去看看自己的母校,出于对母校的热爱,他甚至对那些不知姓名的学弟学妹们也充满了感情,他要看望一下他的老师。那个成天笑眯眯的女教师,给姜宇涵的关爱远远超过他人。可是,姜宇涵最后却令她失望了。他的成绩很烂,没考上大学,只能去从事危险的工作,干玩命的行当。他多想去看看他的老师,真诚的说声“谢谢”啊。
校园里满是穿着黑色校服的男生女生。看来,他们的校服样式还没变,跟姜宇涵离开时一样。姜宇涵看到这些身穿校服的男生女生,倍感亲切。
一个女生,抱着一摞书走向姜宇涵。女生的眼睛很大,很美……
“小玉。”姜宇涵在嘴里喃喃地说道。
叫小玉的女生停下来,微笑着看着他。
“你的样子真酷啊。”小玉说。
“小玉,好久不见了。”姜宇涵说。
“毕业后你去哪儿了?我一直在打听你的消息,他们只说你去了森警学校,可我不知道那学校在哪儿。”小玉说。
“你,打听我的去处?”姜宇涵有些不相信。
小玉点点头,有些怅然地望着姜宇涵。
“小玉,我真的,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当年太……怎么说呢?我只想说,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我是个混蛋,我也只能这样评价自己了。”姜宇涵说。
“对不起,我要走了。”小玉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