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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叔,您别光顾着描述,那人声说的到底是啥?”,我迫不及待地追问。
“是啊,老洪,你快说”,胡老三也有点迫不及待。
“那是一个娘们儿的声音,她那声音特阴柔,听着阴冷阴冷的,让人****起鸡皮疙瘩。声音绕着我的身子,就像她趴在我耳边似的,她跟我说:‘洪大壮,我告诉你,你闯入的,乃是不咸山坳里的神仙禁地。不咸老仙在这儿闭关修炼已有六百余年,这次就因为你俩的搅和,他一百五十多年的道行全都丢了’
闻听此言,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
那山灵仿佛能猜到我心里所想似的,阴笑的声音在我周围一圈圈环绕:‘你现在知道后悔了?晚啦,今儿个这必须得死人,哈哈哈哈……’,她那阴冷的阴笑混着一股透明的寒气,不停地环绕着我,让我****一片一片地起着鸡皮疙瘩。
‘那俺们两个都得死么?’,我攒了最后一点气力扯着脖子向那女人问道。说实话,我有点丧气,不是因为别的,而是我俩的命运,全都掌握在一个无形的鬼魅手中,这与之前的胡子缠斗不同,甚至连搏一搏的机会都没有。
‘你们俩不一定都要死’,那女人又格格地笑了几声,‘但其中一个必须得死’,她的语气变得很坚定,有一种斩钉截铁的味道。
‘老仙给了你们个机会,能活着的就只有一人,你俩自己决定谁死谁活吧……’,女人肆无忌惮地笑着,话音越来越悠远,渐渐地,耳边的声音完全消失掉,而眼前那团模糊的东西又清晰起来。四哥拿着那根削减了的树棍,两眼闪着血光一步步地向我逼近着。我以为自己是做梦,掐了自己大腿一把,哪想自己疼得差点儿叫出声来”
听到这儿,我和胡老三菜也不吃了,酒也不喝了,全像木雕泥塑一般呆呆地张大嘴盼着洪屠户往下讲。洪屠户说着说着,一把端起海碗,把剩下的半碗一饮而尽。
“再提起这事儿,我觉得挺愧疚的”,洪屠户喝完酒,一使劲儿,把海碗捏得粉碎,“娘的嘞!当初我就没反过磨○2来,瞅着四哥过来,我就以为他要过来杀我。我一着急,把四哥的左手一挡,右手翻起树枝子的尖尖儿,奔着他的小肚子就扎下去了。稠血唰的一声从四哥肚囊之中喷溅而出,我心中一阵狂喜,但随即,疼痛却从我自己的下身传来,我惊呼了一声,疼得一下就昏过去了”
我再次醒来时,绿色的漩涡早已经消失了,只有四哥还守在我的身旁。我抬头一看,头顶的七彩圆盘已然没有了,四周安静得出奇,只有风呜呜地吹着。我伸手摸了摸隐隐作痛的肚子,顶上麻麻嘟嘟○3嵌着一排红线。我认得,这红线是四哥栓棒槌用的。不出意外,我这肚子上的伤口是他亲手一道一道缝上的。
四哥见我醒来,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多言,我却完全懵了,不解地问四哥这到底是哪儿?
四哥仍旧不言,把手指微微向身外一指。我略微的往外探了探身,把脖子伸到外边瞅了一眼:底下一片连绵起伏的土坡,坡子上稀稀拉拉立有着十几棵红毛松树,满地都是嫩绿嫩绿的野草,而在野草之中,不时地泛起点点银光,我定睛仔细观瞧,原野中杂草之间飘荡的,是整堆整堆的棒槌芦头”
说到这儿,洪屠户的眼珠开始闪光,仿佛酒桌上的菜苗就是那一根根的人参须子。我和胡老三也被他把情绪带了起来,三人都异常激动,我忍不住问道:“洪叔,满山的棒槌芦头?那得有多少啊?”
“有多少?”,洪屠户燕叔往上翻了一翻,思考了一小会儿,“起码得有两三千根”,斩钉截铁地答道。
“两三千根???”,我和胡老三下巴子都快给惊掉了。两三千根是个什么概念?要是把这些棒槌全给抬出来卖了,虽不敢说富甲天下,最起码也能超越一方诸侯了。
“那你跟四哥到底有没有全抬出来?”,胡老三接着问道。
“咳!若是全抬出来我洪大壮还当什么屠户了?早自己拉起柳子当大寨主了”,洪屠户仿佛对二十年前的往事甚是介怀,不禁长叹了一声。
“你俩不知道当时的情况”,叹完气之后,洪屠户又接着和我们说:“四哥和我说话之时,眼睛里除了狂喜,更是隐隐透出一股无奈。我跟四哥从小就混在一块儿了,在战场上,我俩互相递过一个眼神,就能会意彼此的意图。从他的意思里,我知道,底下的棒槌肯定不是那么好挖的,其中必有隐情。还没等我开口发问,事情果然如我所料,从四哥身后出来 …… 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从四哥身后突然变出了一个锦衣男子。他旋转着,自土地中而出,就像一个鬼魅”
注:○1吓尿(cuī)了:东北土话,比喻害怕到小便失禁。东北管动物的膀胱叫尿(cuī)篷。
○2反过磨:东北土话,意为反应过来。
○3麻麻嘟嘟:东北土话,意为起伏,常用作活物上,比如:‘某人脸上的麻子麻麻嘟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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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参场(五)…第十六章
第十一章 参场(五)
“我眼瞅着那锦衣男子悄无声息地从四哥身后的土中钻腾而出,而他****的素衣竟没染上一丝的尘埃,周遭依然宁静如初,甚至连土坷垃破碎的声响都未发出一两声来。我心生疑意,抬头打量面前这个形如鬼魅的男子:他的面皮是如此地粉嫩白皙,柳叶眉,细长眼,玉坠鼻,薄唇嘴,五官细致的就跟个女人一般。他对着我笑了一下,嘴巴微微上翘,眉宇之间渗出一股英气,那股英气是无形的,但却极有威慑力,就像高手宝剑出鞘时迸出的剑气。
我又端详着他的轮廓,这人身材七尺有余,粗看身材虽说不上细瘦,但也绝论不上孔武。一袭白袍自他的颈子而下,直拖到脚面之上。在他身后,系着一张水蓝色的披风,那披风跟随山间的气流上下翻动着,却没发出一丁点的声响出来。他微笑地用眼珠俯视着我,有如君临天下睥睨众生一般。
四哥也仿佛感受到身后的那股锐气,径自转身过来与那男子搭话,在四哥的指引之下,我们三人签订了一则血盟。自此以后,我和四哥两人才得以从那仙境出来,回到不咸山麓继续生活。”
“洪哥,你先不要着急说之后的事,俺倒想听你讲讲那名白衣男子的底细”,胡老三听到这儿,忍不住插了一嘴。
“那名白衣男子叫做血参,是一个凌驾于五轮之上的灵族,不咸山内所有的野生棒槌都归他一人掌管,而我们无意闯入的这个所在,就是他闭关修炼的秘园 —— 一个天然的巨大参场,血参告诉我说,三百年前,努尔哈赤也和我们一样,误闯入这个大参场,太祖起兵所需的八八六十四根大棒槌就是从他的参园子里摘的,那时太祖羽翼尚薄,根本没有实力与明朝军队对抗,是血参窥破了天诀,给予太祖六十四根棒槌的恩赐。
还有之前那个绿色的漩涡,乃是血参为了考验我和四哥的人品所造的幻境。我头脑简单,自己中了陷阱还茫然不知,竟然操起削尖的树枝去戳四哥,结果我自己尝到了攻击反噬的滋味。这件丑事,我本打算隐藏到我入棺材那天,可今天提起参场子的事,不得不重翻此事,每每想起,我都臊得满脸发红”
“其实洪哥你也不必太过介怀,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听完你说的这段,事情的来龙去脉俺是大体摸清了:那血参肯定是有感于四哥的人品,没有加害你们,而是与你们定了那个血盟”
“对,那幻境四哥也经历过,但他始终没有伤我那个残像一根汗毛,血参当初就是有感于四哥的人品才决定放我俩下山。那血盟的内容也很简单:我与四哥出山之后,该抬棒槌还可以在参场接着抬,但不可再踏入参场一步,更不能与贪婪之人开口谈参场之事,从此人灵不犯,各自按自己的路子过活……”
“等等……”,胡老三伸手阻住洪屠户的话头,冲他施了一个眼色。旋即,他把手伸向牛皮腰带,将那把油黑油黑的盒子炮抽了出来,对着门外咳嗽一声说道:“门外的那位,你还打算再躲多久?倘若不出来,俺的壳子炮可要给你脑袋卯几个窟窿了”
“别别别……”,外面响起一个男声,随着声音落下,窗前黑影一闪,木门外蹭进了一个身高过丈的大汉,我抬眼一瞅,这男子金发碧眼,是一个十足的洋毛子相貌。这洋毛子双手举过头顶,向我们赔笑着,我注意到,他年岁大约有四十左右,头顶有一处斑秃。
“你们不要误会,我…… 我就是你们要找的华莱士”,洋毛子紧张得只用袖子擦额头上的汗。
“华莱士?”,我朝他瞟了一眼,“我怎么听老段说,要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