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恩!”杨达贵含糊地过去了。其实他已经就此事问过田夫子了,田夫子别有目的,多讲其它三镇的不是,说镇上不出兵平叛,也是借朝廷之力压不住其他三镇的。狄南堂又这么一说,反倒正加重了田夫子的话。
两人面色沉重,对视了一眼,有些不知道该不该顺着形势提出该提的东西。他们本就是试探而来,若关外真有十万人马树在屯牙之边,是谁都不会放心的。但来了却被套住,其他三镇蔑视朝廷,本着“犯我天威者,非远必诛”的朝廷天威,不发讨伐之命不行,发了反而真把几镇捏到一起来了。此时,他们都有送上门来的感觉。
“不知道朝廷在这里设郡如何?”好半天,方白才拿出一个不算合理而又是胡乱拈来的解决办法,“关外之地久不经治,其它之镇不伏王化也是教化不利呀!”
“不可!关外之地自治已久,猝然设郡,变数太多!”狄南堂诚恳地说,“若是朝廷形势稳定还好一些,现在不是时机!”
方杨两人不再就这件事往下,搪塞了几句又胡乱吃了些东西,接着就告辞。狄南堂有些摸不到头脑,更不知道狄南齐他们现在出发了没有,军部省兵文虽然拿到了,了入了关后又干什么?他慌忙追出去问,两大人却已经走了。
*********************************
飞鸟依然漫无目标地在草原上游荡,手,脚身上都生了冻疮,偏偏一张厚皮革一样的脸窝在狼皮里一点事情也没有。人人都称为肥马的“笨笨”也已经瘦了许多,脂肪全去。他们一路走来,也遇到过猛人的帐篷,但一家生猛贪图他的马匹,竟然去夺。飞鸟射了两人,夺路而逃,再不敢胡乱见人家就进。
他们一人一马都是路痴,经常性地迷路了。刮风下雪的时候就顺着风走,有星星的时候向东走。一开始让人奇怪的是,除了飞鸟偶尔逢到林地,山谷打点猎外,常常有意外的收获,比如牧羊,狍子什么的。几天后,飞鸟也明白这些猎物是谁送的了,他开始请夜晚出现的白狼吃自己烤的肉,白狼先是一个,后来是带着一个大肚子的母狼。
那时,它们会默默趴伏飞鸟旁边,听他自言自语地讲东讲西,听他用烂鸭一样的嗓子唱歌。有时候,白狼还会伴着他的歌声长啸,两人关系与日俱进。可一旦飞鸟和白狼亲热,“笨笨”都会赌气地扭头不看。
一天,在一处雪窝里。
飞鸟注意到白狼的脖子上有一块小小的骨饰,便凑过去看,竟然看到一些不认识的文字。
“你曾经被人养过?”飞鸟大吃一惊。
白狼不会回答,倒让飞鸟自由发挥,想起传说中的狼神。但他立刻否认了这种荒诞的想法,而是想到兽人。虎克曾经给他讲过一些关于兽人的事。他隐隐觉得这和虎克所讲的生命兽相符。
生命兽又被兽人叫配克兽。一个兽族人,至他生下来的那刻起,就要找一个与本族相符的配克兽。等幼兽被抱到跟前,他们就共吃饭,共睡觉。若是配克兽死了,那主人就重新以它的儿子为配克兽,若主人死掉,通常他的配克兽都会选择死亡,但也有例外,那些非常显贵的家族,配克兽要活下来,认可他的继承人。
对兽族人来说,他们的配克兽不是他们养的宠物,也不是打仗冲锋的替死鬼,更不是神物。所有的兽族人都相信,它们是自己的另一个化身。兽族这样的文明让他们在人类的眼中成为异类,更让自己带有一些配克身上才有的品格特征。比如虎克,他的配克兽是一只第一代做配克兽的老虎,他也就有了夜里乱跑的习惯,而且夜间视力好得可怕。他的配克兽被猎取他的人类杀掉了,他从此也就郁郁寡欢。有一次,他与一头和他的配克兽长得差不多的老虎亲近,差点被吃掉。
后来,他告诉飞鸟,配克兽都是可遇不可求的,非要有灵性不可。那些显赫的家族,他们的配克兽固定而灵性渐长,子孙自然不愁无配克。也正是这样,兽族人也不是人人都能有配克,尽管在这个神奇的过渡里,父母从孩子一生下来,就为他寻找本命配克,但这种比例依然很低。
在原则上,男子选取的配克兽都是肉食动物,以狼,虎,豹,熊,鹰,和马,牛为主;女子则选取温顺的动物;而奴隶则选取狗,野猪等看起来不雅的动物。一旦男孩子的配克兽在观察下和本人不合或者灵性不足,则就地取消两者的资格,否则必有危险;女子虽然没有危险,但带着一只没有灵性的配克也是非常耻辱的事情,它常常会让求婚的男子以此推知本命人的风采,所以女子也同样需要合适的配克。
飞鸟想不到自己真的见了一只配克兽,他只是奇怪它为什么不远万里来到了这里做了狼王。“他是什么人?”飞鸟看着骨饰问,“一个将军吗?那天我看你带狼群攻击我,隐隐有打仗的味道。”
白狼傲然而立,迎风而啸。
飞鸟听不懂,只好算它肯定地回答了。兽人的国度太神气了,他决定回去以后一定要学习兽人的文字风俗,免得弄错了白狼的身世,也好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白狼好像已经脱离了狼群,否则飞鸟越走越远,它已经不可能每晚都出现,可它依然每天出现。甚至渐渐的,他白天也带着一只怀孕母狼跟随飞鸟。
不知道多少天后,飞鸟见到了一个大牧地,出于雪原的煎熬和毫无目的的游逛,他还是很想去问一问自己到哪了。有了前车之鉴,他下马,留下“笨笨”和两只狼,一个人进去问路。
在暖热的帐篷里,他见到这里的主人。
“到下野草原?”一个没有牙齿的老牧人说,“这里已经是了。”
“可我没有翻过山脉呀!”飞鸟奇怪地说。
“是呀,有山相隔,可是不是每处都有山的,孩子!”老牧人热情地给他倒了一碗马奶酒,看着他让他喝下。
“那到防风镇怎么走?”飞鸟急切地问。
“向东南走,不太远了,骑着马顶多二三天的路。”老牧人指着奶酒,示意他再喝,“你一个孩子是怎么过来的,到处都是雪,没吃的,没喝的。”
“我有三个同伴?”飞鸟喝了一口奶酒,感觉到香甜了整个心底。
“老阿爹,你家的奶酒真好喝。”飞鸟夸奖说,“你们这是哪,您又是什么人?我会记住您老人家的。”
“孩子,嘴真甜!我们这里是纳兰部,我是牧羊人卡达达衣,别说什么记住不记住的话。这是我们党那人的待客之道,带点奶酒上路吧。”老人给他递了个酒囊,冲着自己的妻子笑了一下。
“纳兰部?天哪!我婶母就是纳兰部的。”飞鸟高兴地说,“她的靖康名字叫铮燕如,族名叫什么来着?坏了,好像除了飞孝的舅舅没有人喊过她的族名,可飞孝的舅舅叫什么?”
老牧人笑了,说:“想不起来就算了,我们和镇上的人通婚的人太多了,好多人都搬去住了。”
“啊?那我……”飞鸟认亲要好处的想法破灭了,只好说,“老阿爹,再见了,我还要赶路。”
“带你的伙伴来,在我家住上几天?”卡达达衣的老伴说。
“它们是两匹狼,一只吃肉的马!”飞鸟看着热炕,奶酒,油茶,想住都不行,只好希望老两口同时接受三个同伴说。
“这孩子,胡说八道,不住就算了,干嘛还要撒谎?”卡达达衣的老伴不高兴地说。
飞鸟急得几乎要发誓,可偏偏他们都不相信。飞鸟只好掂了些人家的心意离开了。“草原上的人太善良了,镇上的人奸诈多了,可他们好多还要到镇上去住。”飞鸟一边走一边总结,说这话的时候早忘了和生猛发生的不快,不但有得了好处卖乖的嫌疑,还有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忘性。@@
第一部刀花马浪 第四卷 十七 一人不恤,天下皆贼(3)
更新时间:2009…5…2 0:42:42 本章字数:2544
飞鸟再次出发了。约摸一个星期后,他终于接近了防风镇。这里的住户也多了起来。三三两两的土房群落,埋在厚厚的雪地上,远远看去,如同拉在棉花上的牛粪包。
这种近家的感觉最让人难熬。
飞鸟挺不住了,看着熟悉的一切心中激动到极点,心中酸酸的,总是想掉眼泪下来。
终于,他在环顾周遭之后,忍不住跳下马趴在雪地上,先抓狂发泄一样打上几个滚,又崩溃地叫。好一会儿,他这才又上马赶路,抓耳挠腮,急着一下子到家,这种焦躁的侵蚀让他感觉到,自己如何拼命赶路都慢如蜗牛。
在看到镇外的小河后,这种感觉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