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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杀-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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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他泪如泉涌。在爱情上,他就像是那个生活在永不岛上永远也长不大的彼得潘,因为他不想也不愿长大固执的用自己的眼光看待爱情,即使与自己心爱的人背道而驰也赌气的不回头。
日记一页页翻过,原本有些模糊的夏雨逐渐清晰,她的笑她的好她的哭她的闹她的撒娇她的沉默……爱情随着她的身高体重一起成长,即使有一天不再长高不再变重,这份带着童年誓言的爱情依然会成长。
思绪像潮水般蔓延开来,将他淹没:每次情人节她都会求他写一首诗或词,而她每次都会用亲自挑选的巧克力作为交换,虽然她知道他并不喜欢巧克力的味道,但她就是喜欢看到他为她做他不喜欢做的事;每次愚人节她都会用左手在一张信纸上写“我爱你”然后偷偷夹进他的书里;每次植树节她都会拉着他来到后山找一棵小树,将自己的愿望写在纸上装入玻璃瓶中埋在小树旁,因为她说这样愿望就会随着小树一起成长;每次有流星雨的夜晚她一定会拖着他在天台上等待那份他曾识之为不真实的璀璨,然后虔诚的许愿……
她的楚楚动人和温柔纤细,就像一谷深山含烟的溪水,潺潺流过心头,将相思捎到全身每个角落。
窗外下起了大雨,漆黑的夜,孤单的路灯,寂寞的街道,似乎都在嘲笑着他的可笑和悲哀。他固执地要寻找童话般的爱情而在爱情的旅途上跋涉,她也傻傻得跟着他只希望能看着他的影子踩着他的脚步,直到有一天,她哭了累了停下来休息了,他在地球上绕了一圈才看到她曾经的脚步,才发现她的爱和自己的爱,但此时的她已经消失在他的视线。
也许《诗经》的书页已经泛黄褪去,水晶也摔碎了一地的晶莹,而哭泣的百合花,终于在他的泪水中绽放。
有一天他收到一条陌生短信:在遇到我之前,请不要恋爱!
抬头看了一下深邃的星空,他突然发现为夏雨找的那颗星辰依然在他那颗身边,不曾改变。
夏雨,其实你从不曾离开过是吗?
于是他开始写小说,只为了去祭奠那些逝去的青春和错过的人。




史记。陈冠希列传
陈公冠希者,江东上海府人也,龙额准目,骨骼清奇。冠希年尚垂髫,肆意狂放,不拘礼法,世人奇之。时有名士宋祖德者,见冠希,异其貌,讶然曰:“此子治世之情魔,乱世之淫棍也!”
冠希之父,岭表巨贾,家资亿万,然冠希少时父弃其母,携小蜜而去,独遗巨资与冠希。冠希遂得日糜金二千,恣意放浪,悠游裙钗之中,狎戏脂粉之间。
既弱冠,冠希携巨资而入梨园为伶,未几,声名鹊起,名动香江,粉丝甚众。香江梨园,佳丽甚众,纯女熟妇,万紫千红,环肥燕瘦,婆娑婀娜,浅笑轻颦,极尽瑰姘。冠希见之,怅恨良久,叹曰:“不入此间,不知天下佳丽何其多也!吾必一一御之!”左右皆笑,以为妄言,冠西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时有丽姝曰钟氏欣桐者,或谓之“阿娇”。冠希见之,曰“吾必御之!”或曰:“此女甚纯,常自比贞女烈妇,恐不可得也!”冠希笑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诸君徒知其貌,安知其底?!吾且为诸君尝之,诸君但作壁上观,温酒以待吾归!”遂入阿娇金屋,倾而,执阿娇亵衣以归,而镬酒尚温,左右皆拜服!或赞曰:“温酒之间,斩将夺旗,古有云长,今有冠希!”
冠希既得阿娇,意尤未平,偶遇熟妇曰张氏柏芝者,魂动心醉,情难自禁,遂提枪而往。或劝曰:“不可!阿娇很傻很天真,然此女黠甚,公今虽得之,异日恐受其害!”冠希不纳,拔枪而上,鼓而攻之,粉肠一现,柏芝束手!
冠希既收柏芝,遂欲如洪水,一发不可再收,终日游荡梨园,渔艳猎色,遇花弄花,见柳戏柳,半截粉肠,无孔不入,所御之女,虽罄南山之竹,难以数之。
冠西好画,尤嗜春宫,其御百女,皆以相机摄之,存之电脑,或邀朋共阅,或举杯独赏。后电脑崩坏,与修,冠西春宫遂泄。好事者闻之,以千金购之,散于网上,遂天崩地裂,百兽惊惶,中外侧目,香江鼎沸。夷人闻之,皆惊曰:“中国者,冠带之国,礼仪之邦,圣人之所在,而蛮荒之所慕也!孰知黄暴若此!”众女皆自危,或以千金购冠希之头。冠希闻之,急亡之东夷曰美立坚者,不敢复出。世人谓之曰“艳照门”。
阿娇、柏芝闻事泄,皆惶然。阿娇泣告世人曰:“很傻很天真”。柏芝之夫霆锋闻之,仰天叹曰:“吾识柏芝三十年矣,孰知其贱若此,反不如芙蓉姐姐也!”遂意欲休之。
是时,冠西身败名裂,梨园索冠希之财,社团购冠希之首。冠希途穷路尽,遂告天下曰:“某今退出香港梨园,永不复出!”众人乃罢。
或谓曰:“公何以自断后路?既出梨园,复能何为?”冠希笑曰:“此吾之计也!吾所誓出者,唯香江而已!浩浩中原,煌煌美夷,安得无为?今中原大豪张公纪中,已以千金聘吾饰西门庆矣,得无可乎?”左右皆服之。
复五十年,冠希卒,终前曰:“吾纵横半世,阅女无数,所不得者,惟西施、貂禅、昭君、玉环而已!今吾死,虽上追九天,下穷九泉,终当觅而御之,方无恨矣!”言迄,大笑而卒,左右皆汗颜。既卒,谥曰“黄品源”。然世人叹冠希之才,皆尊之为“黄帝”,礼祀与轩辕氏同。
太史公曰:“中国自和谐后,奇事纷呈,惊世骇俗者甚众,然黄暴若冠西者,未之有也!奈何冠希之生不逢国,设投身东瀛,安知不可为倭国宰辅乎?”




发烧,请假
发烧到三十九度,头晕呼呼的,尝试码几个字,发现是痴人说梦,请假两天,就这样



强烈推荐一本书《谁与争锋》
本书为荡瓜这西瓜真二……哦不,是这西瓜真大所著,绝对热血,绝对爽,梦入神机的风格,也是梦入神机推荐过的书,已经五十多万字,可以痛快的杀了,下面有直通车



另一本未发表的书第一章
昆仑界,是人间界的修武者在达到一定境界之后,飞升而去的所在。
这里曾经全是修为高绝的武者,他们在通过飞升雷洞时经过雷电淬练之后,身体之中生出仙脉,在昆仑界吸收仙气,进行修炼,期待着再次突破,达到更高的境界。
后来这些武者在修道之时,与飞升到这里的异性相亲相爱,生下一个个凡人。慢慢的,昆仑界的凡人便多了起来。
他们有的不喜修武,便开始极其平静的生活。
慢慢地,昆仑界的凡人便越来越多,武者也越来越多,并且这里的武者,由于大多是破碎虚空的,有着极丰富的修炼经验与战斗经验,所以无论是自己本身,亦或是教授出的徒弟,都比人间界的武者要强上许多。
而且昆仑界的一切都比人间界要高上许多层次,无论是生物,亦或是石材。所以这里的一件极其普通的兵器,都比凡间界的一些上品,要好上不止几个层次。
林白甫便是昆仑界的一个凡人。
他是一个孤儿,身上没有背负什么杀父灭家的血海深仇,成为孤儿的原因仅仅就是他的父母要修道,加之他只是他们一时兴起而制造出的产物,所以将没有丝毫感情可言的他抛弃了。而后他就成了一个孤儿,在一位老阿婆的抚养下慢慢长大,直到三岁时老阿婆死去。
从那时起,他便开始靠乞讨为生,然后慢慢的长大,直到遇到一个年迈的盗贼。
于是自然而然的,他成了一个小偷儿。
盗贼是个极其危险的职业,被人抓到一般都只有被打死这一条路可走。所以收留他的老偷儿在收留他没多久之后,便在一次失手被苦主发现后给活活打死了。
当林白甫去为他收尸时,只在这个平常极为吝啬的老头儿身上搜到一对在昆仑界极普通的一对逃跑装备神龙靴——当然,这么风骚绝世的名字是老头儿给取的,其实这靴子的档次已经低到连个名字都没有的地步了,就是昆仑界低级武者在刚开始杀妖兽进行实战练习时用来逃跑的玩意儿。
靴子是紫色的,似女人穿的一般。
林白甫看着从老头儿脚上脱下的靴子,不由大摇其头,暗道这老头儿偷盗一生,到最后落到这个下场还没给自己这偏宜徒弟留下一点财产,真是太失败了。
林白甫把神龙靴穿上试了试,发现挺合脚,除了颜色有点鲜艳味道有些腥臭之外,倒是没有其他问题。
接着他想了想,从怀中掏出了一瓶墨水。
这瓶墨水,是他在偷不到东西饿肚子时,用来化妆成乞丐讨钱的东西。
他将墨水瓶拧开,然后倒在了靴子表面,随后用手涂了涂,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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