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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真是会享受的种族,几乎可以说他们的时间一点一滴都没有浪费掉。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有着他们恣意享乐的身影。
现在的番宜镇,正笼罩在初夏的气息里。夜风微凉,很是舒爽。伏央想起了远在北方的奇?镇。
他们从那里逃出来已经将近一个月了,现在那里应该还只是潮湿的春天而已吧!在那儿住了那么久,伏央从没有注意过那里的气候,却没想到刚离开没多久,就这么有意无意地时常想起那儿的一草一木。
伏央露出了个温柔的笑容,抬头望了望深邃的夜空。
今晚的尔莎还是没有要清醒过来的迹象。伏央背靠着窗台,借着月光望着床上的尔莎,脑中回转了众多的可能。
想了很久,伏央最终又是深叹了一口气。他轻轻走到床沿,坐了下来。尔莎睡得昏天暗地的,跟昏迷不醒没有多大的区别。伏央很怕她就这么一直睡下去,不打算醒过来了。
月光映着伏央手中的小刀。锋利的刀刃闪着幽幽的寒光。
伏央径自划开了自己的手腕,碧绿的血液随着他的动作而滴落在地,他毫不在意地扶着尔莎坐了起来。伏央低头含了口血,缓缓地覆上了尔莎小巧的嘴。
伏央并不急着将口中的血渡给尔莎,而是很有耐心地轻轻摩擦着尔莎的唇。**的感觉让睡梦中的尔莎很不舒服。她朱唇轻启,想要抗议这扰人清梦的行为。
可惜她抗议的声音还没有出口,一口散发着鲜甜的芬芳气息的血便顺势流进了她的口中。尔莎本能地想将口中的血液吐出,伏央自然是没有让她如愿。
就这样,尔莎被迫乖乖喝下了不少伏央的血。也正是因为如此,隔天尔莎便清醒了过来。
第二天天还朦朦亮的时候,伏央突然觉察到怀里的人儿动了一下。他急忙睁开双眼一看,恰好望进了尔莎转醒的眼眸中。
尔莎醒了,她那双眼睛熠熠闪光,明亮得让人心动不已。只是,那双眼睛似乎鲜红的色泽比以前强了点。但怎么说呢?她醒过来了,就是好事一件。至于眸色嘛,无关紧要!
伏央开怀地笑了!这么多天来,他首次真正感觉到了放松。他紧紧地搂住怀里不满挣扎着的尔莎,不住地用自己的下巴摩擦着她的头发。她真的醒了呢!不再一动不动,全身冷冰冰地躺在床上睡大觉呢!
伏央现在是一点也不担心尔莎的模样变成什么样。他们现在是在番宜城,一个大城市。在大城市的好处就是,各种不同种族的人类聚集在一起,其中也就不乏有长相特殊的人。
尔莎刚刚醒过来,眼前是什么情景她都还没有看清楚就被伏央一把搂在怀中。她觉得不好意思,也有点恼羞成怒。于是,尔莎羞愤地捶着伏央的胸膛,企图逃到一片自由的天空下。
不过,尔莎这么做无疑是白费力气的。
睡着前的一点一滴逐渐回转脑中,尔莎的记忆开始清明。他们逃出来了?他们真的丢下苏镜、莫默和蜜娜不理,两个人就这么逃出来了!
尔莎突然变得愤愤不平起来。她一把推开伏央,想要理直气壮地痛骂他一顿。可她一抬头,眼前的伏央没有了初次见到时暖暖的笑意,取而代之的是满身的沧桑与担忧。尔莎静默了,她一时记不起刚刚想要说些什么来。
伏央被她推开了点距离,有点诧异地低头望向了尔莎。然后,他便看到了一个满脸通红的尔莎。伏央唇边的笑意更浓了!他一时忍不住低下头去,在尔莎唇上轻轻印下一吻。
“早安!你终于醒了!”
心绪混乱的尔莎因伏央的这个动作,白皙的脸庞更是如同着火了一般。她着急着要将伏央推开。
“你趁我睡着占我便宜!小人!”
尔莎急急的指控让伏央嘴角的弧度更深一层。温柔的笑声从他口中传出,尔莎怔了怔,终是跟着开心地笑了出来。
“早安!”
两人一起静静地躺了一会,尔莎最终还是忍耐不住心中担忧的煎熬而问出了口。她担心还留在那里的人们会有危险,却惟独忘了担心自己之后的命运。
伏央将她揽在怀中,感受着由她身上传来的些许暖意,思考着要给出怎么样解释尔莎才会释怀。
“他们不会有事的。最后汤蜜娜不是来了吗?”
尔莎睁大了双眼认真地听着,企图从中找到些许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反驳伏央。伏央望着她那模样,有些无可奈何地笑出了声,接着说道。
“汤蜜娜出现,就说明他们不是放我们走,而是阻止不了我带你逃走。这两种做法,意义可是大不相同。说不定现在,他们都成了被人称赞有加的英雄呢!不会有什么大麻烦的。而且,玄灵还在那儿。”
尔莎听着,点点头。玄灵还在那儿,这个可以让她放心好多。知道了苏镜、蜜娜他们没有事,尔莎也就放下了心。
尔莎把自己蜷缩起来,整个人几乎都嵌入了伏央的怀中。她把头深深地埋入伏央的胸膛中,看样子似乎又要睡着了。伏央一动不动地任她躲在自己怀里。
明媚的阳光从窗**入,洒了一地的光明。伏央心满意足地勾起了嘴角。
屋里飘荡着尔莎压低后模糊不清的声音。她呐呐自语着,又像是在跟伏央抱怨着什么。
断断续续的低语,包含着不甘与惋惜。既舍不得离开奇?镇,可又深觉不得不离开。尔莎心中郁结。可如今,不逃也逃出来了,但以后要如何呢?真不该把伏央带出来的!尔莎恨恨地想。
伏央任着她胡思乱想也不阻止。他紧张多时的精神一经放松,倦意很快就漫上来。伏央敌不过困意,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呵欠。
在尔莎的时轻时重的叨叨念声中,伏央沉入了香甜的睡梦中。过了一会,尔莎也不再说话了。她就那样抱着伏央,等着什么……
第十二章 玖梅吉市 '本章字数:3016 最新更新时间:20110621 20:19:19。0'
一晃,又两个星期快过去了。不得不佩服伏央的计算能力。在伏央喂完血、尔莎醒来没两天的时间,追兵就出现在他们四周。没有过多的停留,伏央直接带着尔莎逃出了一个又一个的埋伏。他们从番宜城一路蜿蜒向东前进,途经布斯肯城,如今逃到了玖梅吉市。
玖梅吉市是靠近布克骐达思国的地理中心的一座较小的城市。那里不若番宜城繁华,却也有它自成一格的韵味风情。
城市中的街道设计合理、采光不错。在玖梅吉市里,不到夕阳完全沉入地平线下,街道是不会出现黑暗的角落的。这儿的房屋不高。平平常常的两层结构的小楼建筑,便已经算得上是这儿豪华的住宅了。
尔莎拖着伏央的手,一路东逛逛西晃晃。她无论见到什么,都会带着一脸惊讶的表情硬跟着人流凑上去。伏央温柔的笑着,搞不懂尔莎为什么会那么像个初次进城的乡下女孩。她不是为了找同伴跑了很多的地方的吗?如此的尔莎,怎么现在反倒对这个不大的城市产生那么浓烈的兴趣了?
尔莎向来不在意周围人群的目光。她是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中长大的人,所以她总能在不合时宜的时候,在人群中旁若无人地发出声声惊叹。她是没什么感觉啦,不过站在她身旁的伏央可就不一样了,他一直被动地处于微微的困窘之中左右为难。
伏央放心地望着距离自己一两步远的尔莎,稳稳地跟在她的后头。就这一路走来,他们少说也遇到了十几二十批的追兵。只是,那些追兵的程度……不说也罢!
玄灵派来的人好打发,那全是些不成气候的人,三两下就全被打趴下了。而对于长老派来的人,那可就要看运气了。如果追兵里边有以前纪委会的伙伴的话,那可就比吸血鬼容易打发;但如果不幸遇到个陌生同族人……不用说,那自然就是一场惊险的战斗了!
只是……不得不感慨一下,这一路走来尔莎的运气实在是好得出奇!这么多天来,他们也就只是被一批等级很低的陌生猎人逮到。其余时候遇到的,都是些很容易打发的家伙。尔莎基本上是站在一旁纳凉观战,闲闲地等着伏央解决掉追来的那些人,然后继续前进。
生活不停地这样重复着,倒也不算是太无聊。
尔莎现在正挤到一家热闹的玩具店里,与一群半大不小的孩子一起兴高采烈地争相观看最新出产的新玩具。就尔莎现在的外貌而言,她挤在那群人中,倒也不会显得很突兀。
伏央看着她一刻不停地东走西闯的,不禁为血液对尔莎的力量的修复程度感到惊叹。
就在前不久的那场战斗之前,尔莎还是一副病恹恹的睡美人样。她需要很多的睡眠,但逃难的时候有怎么可能睡个恣意呢?所以尔莎总是处在神游境界中,想帮伏央对付敌人都没力气。伏央很担心,同时他也的确是想出了个很奏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