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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仙狐传-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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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怔了怔,细细回想了一下,才想起紫绣说的是他将她收房的那一夜,在书房里问她的话。她是想说她后悔了么?
半天,见李世民没说话,紫绣再次开始自言自语:“公子,我不叫紫绣,我叫庄秀,庄子的庄,秀丽的秀。你要记住,我叫庄秀。”
“好,我记住了,你叫庄秀,你是我的秀儿。”李世民更加紧地抱住紫绣,他觉得紫绣的身子在不断地往下滑。
紫绣满足地笑了笑,重新继续刚才的话题,显得十分执着:“公子,再问我一遍吧,问我一遍,你会不会后悔,好不好?”紫绣的眼神渐渐有些迷朦涣散,李世民紧紧抱着她,再也不敢拒绝她,只能依着她问道:“跟了我,你会不会后悔?”问着,那在虎目中隐忍许久的泪终于滑落下来,滴在了紫绣苍白青灰的脸上,再顺着她的脸颊滑下,仿佛那泪原本就是紫绣流出的一般。
“我悔!”紫绣眼睛突然亮起光芒,青白的脸上也隐隐泛起红晕。李世民看到她这副模样,知道她终是不能再救,这已是临死前的回光返照了。紫绣借着这最后的力量突然重重一口咬在李世民的手臂上,直到咬出血痕,尝到了满口的血腥才张开嘴,李世民任她咬着,一动不动,这是他欠她的。
留下这大概会在李世民身上保留一生的印痕后,紫绣才微笑着躺回李世民怀里,最后呢喃道:“我悔,我很后悔为什么当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就爱上了你,若像玉瑚一样,从来没有爱上过你,也许你就不会这样对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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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业十二年春,李府亡故了一个小妾,因为无子,死得又不够体面,所以不能入葬李家祖坟,只能随便地葬在了晋阳城东南的一块高坡地上,墓前简陋的石碑上刻的是――李庄氏。
……
《盛唐仙狐传》第四十回“夜色深沉月如钩”完,欲知后事,且听下回分解。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是我写得最长的一章了,好累啊……
第41回 玄狐逐师随晋地(一)
碎云点苍山,孤雁掠寒潭。
昔歌东风里,今醉杏花殇。
吾已恋千年,君视皆漠然。
怎知两离苦,唯吾尝辛酸。
……――《玄狐寻师》·鉴天
……
杏花小栈离着新开的官道不算太远,小店的老板很有几分生意头脑,前堂用于卖酒,后院的一排七八间房舍便做了客栈,虽然不大,但是胜在够清爽干净。酒店的老板娘和家里的两个姑娘都是勤快又朴实的女人,把个不大的小店收拾得十分整治。连来往旅客的衣服给些银两都愿意帮忙浆洗,所以常在这条道上行走的小客商们很喜欢在这里落脚。更何况,这小酒店的老板酿得一手好酒,只是这官道新开,店小人稀,往来客商不多,所以尚未打出什么名气,但凭着老板这独家的酿酒秘方,待这官道来往的人越来越多,小酒家迟早必成为一个大酒坊。
玉狐就是嗅着那股酒香跑来的,他问那老板这酒叫什么名字,憨厚老实的掌柜抓抓头笑笑:“汾河的水酿的,就叫个汾清,咱不识字,也不会取名。”
玉狐呵呵笑着,汾清,不错啊,借了汾河的灵气,这酒能不香么?
于是他便在这小酒家里住了下来,就住在最靠近院东一棵大杏树的旁边。这个时节杏花开得正艳,紫研鲜丽,树下摆了张圆石桌子,几个石礅,原是让暂住的客人们闲暇时摆龙门阵用的,这几天却全被玉狐占了去。他总是懒懒地把脚跷在石礅上背靠着大杏树,一壶一壶地喝酒,虽然喝得很慢,很优雅,但仍旧很是吓人,因为他就这样一直喝酒也不见他吃饭,也不见他醉,仿佛真的能拿酒当饭似的。
老板家的两个女儿,大的那个二十岁,出嫁才两年丈夫就病死了,因为无子被夫家赶回了娘家,小的那个才十四,还没婆家,两个女孩子长得都算清秀,手脚麻利又勤快嘴巴又甜十分讨喜。此时民风尚算开化,没有过多的男女大妨,像他们这种商户人家的女子更是没什么太多的禁忌讲究,院子就那么丁点大,玉狐坐在院中喝酒时,她们俩洗洗涮涮总要和玉狐照面。一开始的惊艳过后,就是浓浓的好奇,好奇这么清俊的一位贵公子怎么会跑到他们这个乡下小店里,还一住就是好几天,整天抱着个酒壶像在想心事,看上去又迷茫又困惑,又像是在和谁赌气,不知道遭遇什么事了。
终于有一天,姐姐再也忍不住好奇,有些局促地走到玉狐的面前,送上一壶从前堂拿来的酒,很诚恳地问道:“我看公子喝了好几天的酒了,也不吃些东西,这样喝酒会把身体搞坏的。”
玉狐抬眼看了这个凡女一眼,细长的眸似醉非醉地泛着盈盈波光,浅浅勾起的唇角带着醉人的笑,零零星星的杏花雨洒在他的鬓角襟上,那小女子险些被眼前的绝色勾去了魂魄,腰膝一软便要摔倒在地。玉狐目光一转,离那女子最近的一个石礅顿时无声无息地前移一尺,堪堪将那女子接住,没让她丢乖露丑。
那女子终于察觉自己的失态与孟浪,涨红了脸颊便要离开,却被玉狐柔声唤住。
“姑娘,谢谢你的好意,我没事。”
“不,不用客气。”这还是入店以来玉狐第一次和她说话,她觉得自己的脸像要烧起来一样烫得吓人,再不敢站在玉狐面前,急急忙忙便跑回了房间,直到回到自己房里还一直觉得心口呯呯呯呯急跳如鼓。这个男人――他实在是太漂亮了,若不是他就住在父亲的这家小店,若是在山间林地里遇见她一定会以为遇见了神仙或者妖怪,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美的人呢?远远的看着他时便觉得他俊美得出奇,当站在他面前尤其是当他的眼睛看着她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忍不住地便想跪下去,生出一种强烈的要膜拜他的欲望,那简直就像是对神祇的畏惧。这种感觉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傻乎乎地在小酒馆里喝了三天酒,玉狐有些坐不住了,他不是那种喜欢自怨自艾的人,自己想不通就找人来帮忙吧。
想起帮忙来,他突然记起,之前李世民送他的那件皇赏的狐裘披风他还没来得及处理,反正这会儿有了时间,不如先去帮把那张狐皮给那个妖狐送回去。
心念一动,也不管是不是已经三更半夜,放下一锭黄金便腾云而去,心思缭乱的他却没发现小酒馆里有一双眼睛正躲在门缝里看着这一切,当看到玉狐驾起祥云飞去时,那圆溜溜的双眼睛惊讶得好像眼珠子都险些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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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将妖狐的皮送还,玉狐当然不会用满世界找没皮的狐狸这种笨办法,他踏着祥云一路穿州过县很快就到了天山脚下。天山的灵狐姥姥相识已久,那只白毛狐狸是只修行千年的大妖狐,不过因为一直对天界没什么好感,所以施了手段硬是不渡天劫,算是――相当有个性的一只狐狸。
“公子你找谁?”一个十一二岁灵巧漂亮的小姑娘突然从林子里钻出来,瞪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玉狐。
“我找你们姥姥。”玉狐笑笑,一眼就瞧出面前这个小姑娘是只修行才两三百年的老虎精,一只老虎给狐狸看门,也只有灵狐才会想出这个点子。
“那你是谁呀?”小姑娘坚定不移地不肯放陌生人进家门,伸着手臂拦着要向里走的玉狐。
“我是她的……”玉狐话还没说完,突然一道白光闪过,玉狐还来不及躲,就见一道青光比那白光还快地拦在了玉狐身前,眼看着本来已经快要撞入他怀中的一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便硬生生被另一个青衣男子怒气冲冲地给抱在了怀里。
“都怪你,我差点就抱到玉狐上仙了。”那已经被尊为姥姥的女子仍是一副十八九岁任性少女的模样,因为被自己的夫君拦住了没有非礼到玉狐,很是不高兴地嘟起了嘴。
“玉狐上仙也是你能随便抱的,老老实实给我一边待着去。”素风呲了呲牙,居然当着他的面占别的男人便宜,就算是她天生就是狐狸精也不行。
“灵狐,素风。”玉狐看着眼前一幕忍不住笑出声来。“你们还是老样子。”
“素风(灵狐)拜见玉狐上仙。”素风和灵狐正了正颜色,齐齐敛衽施礼,深躬高拱,玩笑归玩笑,面对玉狐他们其实并不敢有丝毫怠慢。
“不必多礼,我来是为了将这个送来,此物乃我无意中所得,希望你们能够帮我把这身皮毛送还给它的主人。”玉狐开门见山,直道来意。
素风面色凝重地双手接过那件狐裘,面上一片悲痛,微颤的手轻轻抚过那火红的皮毛,“这――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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