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方是莽莽草原,微风吹过,草原翻起层层青灰色波浪,一望无际…尽管叫苦连天,众人内心却非常明白,穿过眼前的大草原,是唯一的出路,没有办法,休整片刻后大家只好硬起头皮,抬脚踏入这片绿海。
四周没有路,指南针就是方向标,扎紧裤脚、手拄木棍,深一步、浅一步地成双列队向正西方走去…此时大家才真正体会了世界本没路,只因人走多了便有了路的深刻含义。
大草原广阔无边,如海的草被层上,散生着一些枝桠众多和扁平伞状树冠的乔木,愈往深走,草被愈浓密,各种各样的动物也愈多起来。天高气爽,蓝天白云下,成千上万只的斑马群、羚羊群、角马群、野牛群等等,悠闲地吃着草,快乐地嬉戏着…各种动物群、鸟群,其数目多得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令众人大开眼界,时常咋舌不已,壮阔的场景为大家枯燥的行程平添了几分生气,王一夫整日更是乐不可支,抢拍了不少的照片,后来为了节省胶卷,不得不忍痛割舍一些他认为平生难得一遇的景色。
探险队日升而行、日落而止,饿了就捕杀一些动物,好在火具、简易锅、食盐等物品还有,只是苦了三位美女,捂得严实的双脚、裤腿热痒难耐不说,仅是顿顿的大锅煮肉,已经叫她们直反胃了。
白龙马(一)
在大草原中行走的第七天,昨夜,众人夜宿在一处较干燥的山坡上,今早,每人吃过几块天鹅肉,略做休息后,便都聚到营地中间的一棵树下,望着东方冉冉升起的红太阳,众人一时无语…朱沂雯望望脚下的包裹,叹口气:“咱们整日漫无目的的行走,什么时候是个头啊?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人啊?我真不想再走了!”抬起头看眼栗志,继而又一笑:“没事,栗哥到哪我就到哪。”脸上是一半的信任和一半的幸福。
毛贞堂看一眼朱沂雯,又看栗志一眼,此时,栗志正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东方,毛贞堂深呼一口气,纳闷地问道:“栗哥,奇怪,这几天怎么没看到食肉动物啊?”
栗志回过头,说:“我也琢磨这件事呢,这里一定会有食肉动物,只有这样才符合生物链的规律,咱们都得小心点,尤其晚上。”武泽龙左右看了看,半笑:“没事,要是碰上了,咱们也尝尝狮子肉的味道。”
胡浩天拍了下胸前的微型冲锋枪,毫不在意地说:“就是,再凶猛的动物也怕枪!”这枝枪为探险队立下了汗马功劳,远的不说,单这七天众人的顿顿食物,就是靠它获得的,朱沂雯向胡浩天胸前看了一眼,叮嘱道:“胡总,节省点子弹,前面说不定还会发生什么事呢。”最近,胡浩天是枪不离人、人不离枪,黑夜、白天都如此,把这枝枪当作了至命宝贝,他的枪法不好,打动物时,往往一搂就是半梭子子弹。
胡浩天无所谓地说:“没事!还有好几个弹匣呢。”众人弯腰背起包裹,毛贞堂向前方扫了一眼,怀疑地说:“咱们是不是走错了?都好几天了,怎么还走不出这草原呢?”
四周是一望无垠的茫茫大草原,景色都一致,目前能识别方向的,只有手中的指南针,到底向哪个方向走才是出路,天都不知道,栗志没说话,迈步向前,丽莎、王一夫、朱沂雯白了毛贞堂一眼,紧跟了上去。
望着纷纷离去的人们,毛贞堂挠挠头:“胡总,你看,我也没别的意思。”商诗崎向前推了他一把,催促道:“行啦,你快走吧你!”
王一夫、栗志边走边用木棍拨打着面前的草丛,一来是探路,二来也是为了惊走诸如蛇类等爬行动物…走过一个下坡,又走上一个上坡…在众人眼前二百米处,出现一庞大的羚羊群,大约有几万只的样子,阻挡了大家前行的路,绝大多数羚羊在低头吃草,还有几只在四周驻足竖耳凝望,场中央十来米宽处,有一对雄羚羊正相互拼杀,低头、奔跑、相撞…一次次后蹄奋起,一次次角与角碰撞…争斗非常的激烈。
白龙马(二)
看来,两者是在为部落的首领权而拼斗,来来往往杀了几十回合,其中一只的脚部受伤,动作有些变缓,但仍旧没停下来,正当两者征战不可开交之际,西北角担任警戒的那只羚羊左顾右盼,双眼流露出紧张、恐惧之情,口中连连发出呜、呜的叫声。
从北、西、南三个方向忽然窜出数头狮子,以迅雷之势扑向羚羊群…羚羊群急向东方奔散,场中央那对雄羚羊马上停止了争斗,也随之加入奔跑的行列中…正当羚羊群向东跑出有一百多米的时后,在它们前方的草丛中,忽又跃起几头狮子…受到围截的羚羊群,仓促间急向狮群包围圈的空隙突围…刚才在场中央争斗的那只白尾巴尖的雄羚羊,因腿部有伤而落到了队伍最后面,被一只狮子高高窜起扑倒在地,随之被赶上来的狮群牢牢地摁在地上,没用多久,被呃住喉管的它窒息而亡。
狮子们低声吼叫着,七嘴八舌撕开白尾巴尖雄羚羊的皮肉,只片刻功夫羚羊就变得血肉模糊…正当狮子们抢食羚羊肉的时候,嗷!嗷!从远处传来两声低沉的吼叫,一头雄狮子从草丛中奔了出来。
雄狮高大,约有七、八百斤,样子极其彪悍威猛,头部两尺来长的鬃毛随风而舞…聚集在羚羊身上的几头狮子见之惊恐四散,有些恋恋不舍的最后那只,被走上前的雄狮狠狠抓了一巴掌后,急速逃开,躲在一边捂着受伤的脸低头嚎叫着。
雄狮自顾自、旁若无物般爬在羚羊肉上大吃起来,嘴部沾满了鲜红的血迹…几分钟后,它从肉堆上慢慢退下来,回过头看一眼,晃晃脑袋低吼一声,一只雌狮子应声而出,满脸喜悦,几步来到羚羊肉前,而其他的雌狮虽感不忿,但只有在原地低吼,没有一只敢靠前,雄狮把身子趴在低首吃肉的雌狮身上…
探险队三名女人的脸一下变红,忙把脸扭向别处,朱沂雯低声骂道:“呸,真是畜生!”
爬在草丛中的毛贞堂小声说道:“喂,这时的狮鞭可是好东西啊!”王一夫不解:“为什么?”毛贞堂看了他一眼,感到有些意外:“你真不知道啊?只有发情时取的鞭才管用,知道吗?他们取鹿鞭都这样取。”胡浩天双目发光:“是吗?!狮鞭可比鹿的好啊!”
白龙马(三)
武泽龙回过头,手一伸:“那有什么,你把枪给我,我去给你取!”“真的?!”胡浩天面露喜色,见武泽龙不象是开玩笑,忙低头去摘枪,栗志压住他的双手:“别,咱们不说这样做有多么残忍,你们好好看看,这么多的狮子,过去不是送死吗?!咱们赶紧绕道走。”
众人看一眼呆在一旁饿得双眼冒绿光的狮群,头顶不由得直冒凉气,王一夫拍拍胡浩天的肩膀,安慰道:“胡总,别着急,有机会我给你搞条龙鞭。”说完,猫着腰紧跟在栗志身后。
八个人低着身子,悄悄离开狮群,向远处绕过去…费了很大力气,走了很远的路,终于把狮群避开…时近中午,朱沂雯用冲锋枪打死了一只山羊,它便成了探险队的午餐。
吃过午饭,继续赶路。脚下虽没有路,但草原的环境显然比沙漠好了许多,探险队员们不仅吃喝不愁,而且空气也很凉爽,全没有沙漠中那种窒息的躁热,所以,八个人情绪也渐渐好了许多。
众人爬上一个坡梁,习习微风吹拂着每个人的脸颊,胡浩天呼口气,甩甩头说:“今晚,就在这里宿营吧。”一天又结束了,远方西沉的太阳已有一半埋入地平线,天空出现血般彩霞…盯着它们,许久,没人说话。
王一夫高高竖起耳朵,嘘道:“听,什么声音?”从远处传来雷鸣般的声响,并且声音越来越大,正当大家疑惑不解的时候,商诗崎忽向坡下一指尖声道:“快看!”
从坡坳拐角处飞奔出一野马群…跑在最前面的两匹神态俊逸,一为赤红如日,一为银白如雪,红的高大强壮,白者相对幼小一些,野马群如同一枝从拐角处射出的利箭,踏起的尘土如飞速移动的云…在开阔处,领头的两匹马放慢了速度,其余的马也随之停了下来,野马群非常的庞大,大约有几千匹的样子。
王一夫惊喜地喊道:“好壮观啊!”他两下扔掉包裹,迅速举起相机,武泽龙目不转睛地盯着野马群,向后伸出手着急地说:“一夫,快把绳子给我!”王一夫并未做动作:“要绳子干什么?”武泽龙回过头:“拿绳子套马啊?!快点,要不,一会儿它们该跑了。”
其他人这才明白,毛贞堂调侃道:“行,晚上,咱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