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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世-第2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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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顺也介绍自己:“我叫李顺,给袁哥打下手,嘿嘿,今后教我两招呗?”

周圣华笑了笑,一口白牙,他说:“有机会一定,一定!”说着就拉袁朗,“咱们快点走!”

袁朗问道:“走什么走?”

周圣华指着地上的几个人,小声说道:“再不走,一会儿□□来了,咱们就倒霉了,这些混混流氓们别的本事没有,就会讹人,别说他认识□□了,就算不认识,□□为了息事宁人也会让我们赔钱的!”

他话刚说完,梁晓磊就笑了起来,他说:“周哥,你恐怕不知道我们袁哥的厉害吧?”

周圣华看向袁朗,目光中带着疑惑。

袁朗笑了笑,说:“放心,放心,不会有事的,不就是一个派出所长吗?你好歹也是中校军官退役的吧?怕他做甚?”

周圣华说:“这不都退役了吗?”

袁朗却是不由分说的把他拉向烧烤摊,说:“哥几个好久没见了,来喝酒,来喝酒!”

 第三百四十三章 五虎变五猫(2)

周圣华被袁朗拉的移动了几步,连忙喊道:“哎,哎,我的吉他!”

袁朗对李顺说:“去,帮周大哥收拾下去!”

李顺立即屁颠屁颠的过去了,他收拾好吉他之后,想了想,拎着吉他就向一虎走去。 

一虎连忙求饶:“哎,哎,你干什么?不要过来,我要报警了!”

李顺鄙视的说道:“把钱拿出来!”

一虎连忙从口袋里掏钱出来,一大把钱,有零有整,双手奉上。

李顺却只是从里面拿了一张一百的,他说:“该多少就是多少,人家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总不能让你这样拿走吧?”

到了烧烤摊上,周圣华还有些拘束。

袁朗看不过去,对烧烤摊老板老王喊道:“老王,啤的不够劲,给我来几瓶白的!”

老王“好嘞”的吆喝了一声,他是知道袁朗厉害的,因此也不为袁朗担心,没一会儿,几瓶白酒就上来了。

二两的塑料杯,五十六度的白酒。

袁朗说道:“来,来,各人自己倒,都别客气啊!”

说完就率先给自己倒酒。

等四人都倒好酒后,袁朗举杯说道:“来,来,干了!”

说完一饮而尽,二两的白酒一口气喝完,他说了声:“爽!”接着拿起一串羊肉串,啃了下去。

白酒就羊肉串,那叫一个过瘾。

没给众人歇息的时间,第二轮二两就上来了。

如此这般连着来了三轮,周圣华总算是不拘束了,话也开始多了起来。

李顺以前经常流连于会所之中,虽然喝的多是洋酒,但度数也在那里放着呢,所以喝白酒也是能喝个一斤多的。

梁晓磊在土石方公司整天没事就是和一群五大三粗的爷们们一起喝酒,酒量自然也不会差。

正喝着呢,袁朗看到五虎相互搀扶着站了起来,一虎还拿出了手机。

他笑了笑,说道:“得,我先打个电话,免得一会儿有人来打扰咱们的酒兴!”说完他拿出手机,翻了下电话簿,找到秦东的电话号码。

“小秦哇?我在佳苑小区这边吃烧烤呢,快点过来,哎呀,别废话,让你过来就过来,啰嗦个什么啊!”袁朗说着就挂断了电话。

看着被挂断的手机,秦东一脸纳闷的表情,心想这袁哥估计又喝高了。

不过对袁朗他还是比较敬佩的,袁朗做的一些事虽然不算合理,但绝对合情,也符合他心中的正义。

于是他把自己的警服往办公室的衣架上一挂,换上便装就走了出去,他出去时开的是警车。

如果是极端守序的人肯定不会私用公车的,这在他们看来也是不合规则的。

由此可以看出,秦东的正义,是他内心的正义,而不是绝对的依照法律的正义,这也符合大多数人所说的正义。

挂断电话后,袁朗又倒了满满一杯,和周圣华碰了一杯后说道:“周队,我,我就不明白了,你好歹也是中校军官吧?就算受伤专业,起码也会给安排公务员的工作吧?怎么就那么撂倒了?”

周圣华叹了口气,说道:“唉,一言难尽啊!”

 第三百四十四章 羊腰子,越骚越好(1)

第三百四十四章羊腰子,越骚越好

周圣华今年只有35岁,退役时就是中校军衔了,虽说特种兵的军衔普遍比较高,但在他这个年龄这个军衔也能称得上年少有为了。//

本来他是可以一直服役到退休的,但受伤后就没办法,只能转业。

按照规定,他是能分配到他老家,北方一座城市做公务员的,一般来说,从事行政的军官转业,地方政府不是很欢迎,因为级别高,却不会做什么事,很难安排。

但周圣华这种有专业技能的,地方派出所、武警部门是很欢迎的,哪怕有些跛,也能当教官不是?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周圣华说不准能够在人民□□的战线上再获奇功呢,但世事弄人,在他转业时,他的女儿琳琳病了。

医生诊断是急性淋巴白血病前b型,简单的说就是白血病啦,不过这个型号的病并不是绝症,能够不断的注射血小板以及化疗,就还是有很大几率痊愈的,尤其是像琳琳这种年纪还小的早期患者。

按照规定,周圣华军龄15年,且干部军龄满6年,如果不选择分配的话,他的退役金是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照每年5。4万计算,转业后每月还发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李顺算了算,惊讶道:“光退役金就有五十九万了?可真不少啊!而且每月还有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那岂不是拿两份工资?”

袁朗瞪了他一眼,说道:“对我们这些出生入死的人来说,为国家卖命十五年,你觉得这些钱算多?”

李顺想了想,如果换自己去南疆那种枪林弹雨的地方,别说五十九万了,就算五百九十万肯定也是不去的。

于是就缩头不说话了。

不过他也说出了袁朗想问的问题,他说:“周队,这笔钱也不算小数目了,而且每个月还能发给你两千来块吧?治病还不够?”

周圣华叹了口气,说:“回到家后,老婆说跟我太累了,要走,我心想走就走吧,算了算钱应该也够,给了她十九万的分手费,也算好聚好散对吧?咱们这些年光为了祖国,欠她的也是够多的!”

他这话让众人唏嘘不已,都说夫妻之间不离不弃,但对军人来说,本身就是离开了妻子,又怎么能要求对方不离不弃呢?

为了祖国,总归是有取舍的。

梁晓磊听的眼泪都流了出来,他自斟自饮了一杯,也是二两的满杯,他说:“周哥,别难过,回头我给你再找个媳妇,保证不到二十岁的!”

这话说的周圣华那叫一个窘啊。

李顺却很是赞同的点头:“老梁,你这话我赞同,其实我觉得十八的也可以!周哥身体那么壮,对吧?”

袁朗不想听这俩牲口继续说女人,问道:“周队,那剩下四十万,应该也够吧?”

四十万其实是够的,但自古就是病急乱投医,周圣华家里是小县城,医疗条件不好,就听人介绍去了河北某地的一家医院,在那里治了半年,花了三十多万,病情反倒是加重了。

 第三百四十四章 羊腰子,越骚越好(2)

不得不说特战部队里出来的大多都是肌肉疙瘩,像袁朗这样的毕竟是少数,直到这时周圣华才知道那座城市的支柱产业就是治疗血液病,城市不大,医院就有十几家,全都是很豪华的大医院。|

这还不算什么,关键是,这些医院从没治好过人。

“还有这种事?”袁朗问道。

“嗨,我以前也不相信,但事实就在眼前!”周圣华越说越郁闷,一杯酒又下去了,“我去找□□,退役证、伤残证都给他们看了,可不管用啊,没人管,全市过半人口都是靠医院吃饭的,谁管啊?”

袁朗无语,现实有时确实是比较让人郁闷的。

之后的故事就很简单了,周圣华辗转到了江宁,在江宁倒是找到了靠谱的医院,但此时他已经没多少钱了,化疗的费用每个月都要小万把,周圣华无奈之下只能开始卖唱了,之前他还因为卖唱和地痞流氓起冲突,被送到派出所交了两万块钱才出来呢。

也正是如此,五虎如此欺他,他也不敢动手,当时打的是爽快,但每一拳打出去都是钱啊。

袁兰问道:“治疗的话,还需要多少钱?”

周圣华说:“大概还要三十万吧!唉,我也真是笨蛋,早来大城市大医院,琳琳的病不就好了吗?”

袁朗笑道:“没关系,你遇到我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咱侄女受委屈不是?钱我拿给你!”

周圣华下意识的要拒绝,不过没有说出口,良久他才喃喃自语道:“谢谢!”

“哈哈,咱哥俩还谢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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