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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短刀,佣兵水壶,魔法火种以及两套贫民的衣服是一个月前黄天拜托达焦亜准备的,在地球游戏玩多了,自然也知道些野外生存常识,他知道独自出门这三样东西是必备的,准备这些足足花了黄天数十个银币。
短刀的用处大了,防身兼砍树枝剥兽皮都用得着。
在这盗贼横行的大陆上,贫民衣服是防止财不露白的,如果穿套贵族衣服独自行走,只怕不出百里便会横尸当场,对出门在外极其不利的。
记得黄天让达焦亜准备时,当知道了这些用途,这骑士阁下居然佩服得五体投地。
现金方面,除了买东西和给姵莨留下的五个金币外,黄天手上还有九个金币和数十个银币的盘缠,银币中三十个是达克给黄天准备的盘缠,恐怕是忘记收回去了,至于黄天,他可不是那种顽固不化的人,又便宜不占那才是傻瓜。
钱的放处黄天也是很有讲究的,彻底的分散存放,万一招贼也不至于被一锅端。
黄天这种人,上了一回当就多一个心眼,现在他全身上下,几乎所有的物件里都伪装着存放有钱,如水壶底,短刀手柄,靴子鞋底里,衣领里,包括魔法火种里都放着金币银币,做这种事儿他可是费尽了心机啊,外人很难发现。
至于光明正大的悬在腰间的钱袋子,里面只放着数十个铜币和几个银币而已,对于这身贫民打扮,钱袋子里面有这些钱也算是平民中大户了,即使被人抢了去也不会惹人怀疑。
这倒不是黄天守财奴一般的小气,而是被逼之下的谨慎,现在要本事没本事,这点家当如果再不好好保存好,一旦出问题,到时候还真是哭天无路,沦落到沿街乞讨的地步了。
他在这里生活了两年,知道一个残酷的事实,一个一无是处的魔法白痴是无人会同情的。
出了镇子找个地方黄天便把以前穿过的贵族衣服扔了,这些东西是身份的象征,留恋只会惹下更多的灾祸,看看再没有其他的遗漏,黄天才算是真正的踏上了征途。
天黑之前黄天终于到了基石镇,比起自己生活了两年的小镇,这里大了不知道多少倍,基石镇也是附近上百个小镇的中心地带,是人流集散地,大风帝国的巨石堆砌的厚实沉重的建筑风格在这里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
普通人都可以在这里可以找到去往省城琰城的合租马车,路上有专门的佣兵队伍保护,而且价格还不贵,一人只需要两个银币的路费,也是黄天最好的选择。
说起黄天要去的目的地琰城,也算是幅员辽阔的大风帝国数十个大城市之一了,交通四通八达,是历来兵家必争之地,政治文化都相对发达,建设规模也是颇为壮观的,这些东西在黄天行囊里的大陆志上有介绍。
而且他那两位同父异母的哥哥就在琰城魔武学院上学,虽修的是最普通的单手大剑武士专业,对于目前境地的巴托家族来讲也算是骄傲了,两年来母亲姵莨在黄天耳边没少提到,他对这座城市也算是耳熟能详了。
生意是这次黄天去往琰城最大的目的,经过两年来的深思熟虑,黄天唯一能找到的一项出路就是做生意了,倒买倒卖是地球人做生意的强项,在网络游戏上当初黄天这种事情也没少干,既然魔法没法修炼了,武士当不成【斗气是吸收了金系元素练成的,所以魔法白痴连武斗气也都没法学习】,要想好好活下去,生意才是最好的出路。
在黄天心里商者同样能称霸天下!不过凭良心说,他也是在被迫无奈之下的选择,就为这,他白天黑夜不知道多少次狠狠的咒骂过那可恶的“神灵”了。
在镇子上找了一个小摊用两个铜币卖了些吃的,问清了在镇里佣兵分会能找到去往琰城的马车。和老板闲聊两句才知道,在这种镇子上,驿站和佣兵分会根本就是合二为一的,这里来回琰城的运送业务也基本上被几个大型的佣兵工会垄断了下来。
走进佣兵分部,路上行人也逐渐多了起来,其中大群大群带着武器身穿戎装的武士在黄天眼前晃悠着,许多人身上还带着一股挥之不去的血腥气,只要站在这些人面前就能感受到一股杀气腾腾的味道,迎接着他们的眼神,几乎都能感受到一股嗜血的狂野。
而这些,在同样是武士的达焦亜身上是无法感受到的,让人望而生畏,也让人热血沸腾。
这些都是从血与火中洗礼回来的感觉吗?在地球上,哪能有这种机会。
还没走进佣兵分会,里面喧嚣吵杂的声音所感染,大门口迎面扑出一阵汗味儿酒味儿味道,谁也说不清那是一种香味还是臭味儿,那种味儿是男人的兴奋剂,黄天这个时候居然突然想起了一个地球上耳熟能详的名词:江湖。
走进大厅,里面人好多,在这两三百个平方的空间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张飘摇破烂的桌椅,以至于大部分的人都席地而坐,有坐着假寐躺着睡觉的,喝酒打屁的,铺得满地的垃圾上横七竖八放着各种各样的武器,三五个人各自为阵高谈阔论,简直就是乱得一塌糊涂。
呸!这哪是人待的地方!和地球上垃圾堆有得一比,黄天心里厌恶的唾弃了一声,径自走到一个长长的柜台前。
他早看见柜台里面有两个浓妆艳抹的大胸女人,正用自以为娇媚的语气和时不时走上去办事儿的佣兵们聊天打诨,媚眼频传,收了钱送上一杯朗姆酒,偶尔也让那些随处伸过来的咸猪手占占便宜,再附送一阵咯咯笑声,笑声会很大,足以传遍整个大厅,令几乎所有的男人送回一双双血红的眼神,狠狠的舔着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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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第四章 家族耻辱
黄天摇摇头,绝对不行,但是以自己现在这副身体,这个年龄,即使出去了又能怎么样?
这是个魔兽横行的世界,这也是一个以强者为尊的世界,我黄天现在还能怎么做,忍辱偷生,锻炼自己的身体才是最重要的,今晚的险境不知道是什么人救了自己,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再说,人家救人不露面,有什么阴谋也说不定。
人总要有自知之明,本事只有自己有了才算是自己的,求别人,迟早有一天要翻船。
黄天紧握两只软弱无力的拳头,狠狠的想:我黄天从明天开始,将开始锻炼这副被人称之为无可救药的瘦弱皮囊。
心里下定了这种决心,黄天原本有些懵懂的心思也逐渐的清醒了起来,他也给自己定下了这个异世人生最基本的目标,首先是让身体强壮起来。
要说这人也是,不逼不成材,逆境中才能激发斗志,乱世出英雄也不是没有道理,要是黄天现在还在地球上,指不定还在哪个网吧里泡着的呢,哪还有这份心思锻炼?奋斗就更别提了!
于是,从第二天早上开始,小镇上就多了一道特有的风景线。
无论是刮风下雨,无论是雷鸣闪电,一个弱小的身影都会在凌晨和黄昏奔跑在小镇干涩的街道上,从最初的一个来回,到两个来回,甚至五六个来回,最后延伸到镇外,围着镇子跑着圈圈,今天一圈,明天两圈……
回到家里,压腿,马步,踢腿……,这些基本功也在默默的继续。
黄天不会什么内功,更不会什么武功,但是这些基本锻炼身体的方式方法,以及锻炼自己韧带能力及灵活度的动作方式还是知道的,这些当初在学校里不屑为之的郁闷动作,现在到了黄天的身上居然做得有板有眼,中规中距。
时间在无情的溜走,两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镇子上,包括巴托府里除了姵莨和达焦亜之外的几乎所有人,虽然偶尔还会有人去议论乌拉这个魔法白痴废材,但是一个废材的变化在别人的眼里是看不到的,废材终究是废材,无论干什么都属于无用功的行径。
姵莨当然不这么认为,两年时间她感觉到儿子翻天覆地的变化,身材高了,足有自己高,身子骨壮了,皮肤有了血色,身子骨也壮实了,偶尔帮助儿子换衣服时可以看到那根根冒起的肌肉,那可是男人力量的象征。
达焦亜也有自己独特的观点,经过上一次野外遇狼屠狼事件之后,他更加确定这个小少爷的不凡之处,从多方面关注起来,仔细观察之下,他平日里的那些动作似乎和锻炼武技有关系,而且效果比较明显,可是这些东西是谁教他的呢?
是那屠狼的神秘人?不久后达焦亜就确定了自己的想法,因为他从黄天的每一个动作中可以看出,那些狼绝非这个小少爷可以搞定的,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小少爷身后有高人,真正的高人。
值得一提的是,上次村外屠狼的事件,并没有在村子里流传开来,达焦亜原本想好好宣扬一番的,可是黄天并没有出名的意思,毕竟他并不适合出名,事实上自己也太弱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