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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孽,请自重-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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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她的两团绵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身前还有一个男人啊啊啊啊!
两个男人在两边,一个女人夹中间的格局就此形成。
肖宋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实在是太柔弱了,心里忍不住暴走——话说,谁能告诉她,这另一个男的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她刚才怎么没有看到他?话说,这究竟是个怎么回事啊?
有种累觉不爱之感。
撇开那些有的没的,如今细细想来,便可以发现不对了。她原本以为这胡铃铛胡姑娘只是行事作风特别豪放,所以才会跟自己的手下厮混在一起……可是,再大方再豪放的姑娘那也有个限度——好吧,作为一部肉文小说,限度神马的都是浮云!有限度才不正常。
可是,这是男主种马肉文小说啊有木有!
→_→或许那作者是个女汉纸……毕竟从种种迹象显示,主角虽然是个男的,但怎么都不像是个男作者塑造出来的。
当然,现在不是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
当前的问题是——胡大姑娘也许是被人给阴了。
她就说觉得不对,可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现在这么一看,这姑娘身体虽然情动,但是眼神却极其呆滞,简直像是被下了药控制了行为似的。这倒也解释了她现在这么放浪形骸的原因——她明明那么喜欢萧秋,怎么会愿意跟别的男人那个什么的。尤其是这两个男人还长得很不怎么样←_←!
果然恶人自有恶人磨。
她想要害她,结果她还活着,她自己反倒是清白不保了——这个世界虽然是没节操没下限了一点,但是对于女子的贞洁还是一如既往地看重的。闯荡江湖的虽有女子,总归还是男子占了多数。
这姑娘就算以后能够如愿嫁给萧秋,恐怕也不可能得到想要的幸福了。萧秋那货就算是忍气吞声娶了她,以他那种性格,几番猜忌下来,只会将这原本就糟糕的事情弄得更糟糕——尤其,这姑娘再怎么恶毒霸道,也不过是个还未长成的女孩子,等她清醒过来之后,首先要面对的便是自己清白不保……且还是葬送在两个男人身下的残忍的现实。
肖宋的手指摩挲了一下手中的菜刀,突然便放弃了宰了她为派中老小报仇的念头。
她这么善良的姑娘,怎么能够一直去做那些个打打杀杀的糟心事呢!
她杀人时的感觉虽不算太差,切豆腐般也没什么异样,但是事后回想起来,还是有些后怕的——毕竟不是土生土长的姑娘,在那种法制健全的时代活的这二十多年并不是白活的,现在想想,她都有点隐隐可以称之为内疚的情绪——总感觉自己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犯了错,要被捕快叔叔们抓起来了。
喔,忘记了。
在这个纯江湖时代是不存在捕快这种职业的,唯一有的也不过是盟主旗下的一支飞鹰小队,个个都是武林高手,为的便是捕捉那些个罪大恶极之人,为江湖除害。
尼玛差点忘记了在这个时代她杀人是不犯法的——只要她武功够高,或者逃得够快,不被报复就完全没问题了有木有!
……
至于胡铃铛胡大姑娘,她现在这副模样,这样一刀杀了她反倒是太便宜她了,她要她好好活下去,清醒地面对这些不堪回首之事,一生都难以释怀!
……
翌日,天蒙蒙亮时,街上已经很是热闹了。
古人们一向睡得早,起得更早。如今天虽还未亮,但是早点铺子里已经传出了各种香味,吃包子啃馒头的人不在少数,大街上热闹了起来,吆喝声叫卖声从大街上的各个角落里响起,谱成了一曲古代清晨的乐章。
而正在此时,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着火了!着火了!万源客栈着火了!”
有热闹谁不爱看,大家纷纷站起身来望向街尾的客栈,只见那里确实是着了火,客人们住的房间里冒出了一大片浓烟,隐隐夹着火光。
这可真真是了不得了!
大伙儿竞相奔走,大清早起来的人们纷纷涌向客栈,连粥喝了一半的都舍下了那半碗粥,跑去看热闹了……
在一片喧闹之中,一个穿着普通灰色衣衫束了个发髻的年轻男人低着头,反其道而行之,离人群渐行渐远,走向了镇外的段柳河。

第二十四章
因着段柳河四通八达的缘故,水运交通相当便利,吉香镇虽说不是太大,但因处在南北水路的中段,来来往往过路的客商极多,大多会选择在这里歇歇脚,换身行头,是以极繁华。
肖宋一袭普通灰色的男式衣衫,头发束起,用根极平常的木簪簪住,乍一看就好似一个平凡至极的商贩人家——连那张原本漂亮白皙的面孔也随着一双手被她涂了一把锅灰,弄成了均匀的黑色。再加上她身上的气质有些冷冽,隐隐带着点说不出的戾气,也没人敢往她身上仔细看,来个一探究竟。当然,萧夏姑娘身材本就高挑,也不指望像胡铃铛胡大女主那般妖娆,腰上系上几圈布,裹得粗一些,也没人会将她当成女人。顶多,也就是个瘦弱些的男人!
说起胡大姑娘……
肖宋冷冷一笑,好心情地撩了一把船边的河水,河水沁凉,带着晨起时分的寒气。
这个时间点,胡大姑娘那副丑态应当是被看在众多镇民的眼里了吧。在这个人来人往以并不定居的商贩占多数人口的城镇里,消息传播尤其地发达,不一会儿功夫恐怕整个镇的人都得知道这件事,然后便是这些个路过的商贩们……想要封口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她胡铃铛便是再厉害,便是要杀光那些个人也得愁白这一头青丝!
这个时间点段柳河的码头上有南下的商船,运货的,载人的,各种都有,很是热闹。
肖宋如今便在这么一艘普通的乌篷船上,坐在船尾,看着段柳河两岸的明媚风光。这船不大,船上除了一个划桨的老渔翁之外,便只有她一个客人。肖宋不想暴露行踪,也嫌麻烦,是以仗着身上有钱,财大气粗,便将这船包了下来。
那渔翁只是个普通人,虽说老当益壮精力不错,但是气息浑浊,并无内力傍身,虽处在这江湖之中,却也非江湖中人。
肖宋问了一下这个世界的大体情况,北方是胡铃铛的势力范围,胡盟主的势力基本就扎根在那个地方,那些游侠们也基本是在那个地方崛起的。萧秋的两年多的历练似乎也是从北边开始的。南方则是自顾自发展着自己的小农经济,贸易往来很是频繁,城镇极多,人口也多,是个繁华的去处。虽如此,但也远离了江湖尘嚣,是个可以定居所在。
肖宋自然不会将自己往虎口里送,剩下这两个月的时间,她不想去冒这个险,直往江南地区。人多的地方虽然嘴杂了一些,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有很好的隐蔽作用。
将一个人藏起来最好的办法不就是将他扔进人堆里么?
不管有没有道理,肖宋都深以为然。
小船行了五日时间,速度极快,基本就是一日千里之势。原本准备的干粮第一天便吃光了,两岸又都是崇山峻岭,剩下的几天基本都是吃鱼过日子,肖宋有些吃不消了。阴阳双煞掌的掌力虽已被萧秋吸走,但那刀伤却是没有好的。她临走前的那个晚上特意去偷了一些金疮药,敷在伤口之上,看那处血肉模糊其形可怖,连自己都不敢细看。
最终决定走水路除了水路速度快,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水路比陆路要稳当得多,不会像陆路那般颠簸,使伤口再度开裂。
到了第七日,肖宋没办法继续支撑下去,伤口感觉不对,她又没办法查看。恰好遇见一个城镇,只得别过这个老渔翁,草草下了岸,在这城镇里整顿一番。
找了家普通的客栈住下,肖宋简单敷了药,又调养了好几日,终于觉得好了一些。虽说如今所在之地离吉香镇已经很远很远,远到这周遭的景致都完全变了个样,花花草草也从原本颇为粗犷大气的变为了如今的小家碧玉。但她心里还是不太放心,怕太容易被顺藤摸瓜查探到,趁着赶集的日子,换了一身装扮,混在人群中出了城去。
接下来又那么辗转颠沛了十来天的时间,她从一个城走到另一个城,靠着一身轻功神出鬼没,基本没有再露过面。
直到觉得关于她的线索已经断得差不多了,而离回去也不过是一个半月的时间,她才决定停下来,好生休养一番,可别还没有回去就将自己先给折腾死了。
肖宋停下来落脚的是个小小的四方城,名字也很言简意赅,就叫四方城。
小城虽小,每天来来往往的人却是极多的。肖宋的银钱还剩下许多,也不想呆在客栈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便在城中的居民胡同里买了间独门独户的宅子,住得舒服随意不说,还比较安全。毕竟别人便是想要查她的行踪,也只会在客栈那种地方查探,怎么都不会想到她竟然会突然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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