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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是时候!
大家才又你一言我一语的接着袖标的事情谈论起来。我知道晴喜欢我,同时这让我感到女人的厉害,她不动声色就能左右你的行动,扰乱你的的思想,夺取你的灵魂。
我是怎么喜欢她的能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终于有一天我知道了。那是我第一次接母亲洗衣归来,见她右手臂卡着陶盆,左手拎着衣追,从远出款款走来,夕阳的余辉从母亲身后照来,包裹着他健美的身子,使他的身影成为一轮跳动的火焰,带来儿时的偎依在她怀里的温暖。后来晴也从这里走进村子,也是落日残阳时,只不过他更加年轻漂亮,在他柔弱的身影中点燃我青春的激情。于是母亲走来时我感到温暖,她走来是我感到爱情。不能简单的说我因母亲而喜欢她,只是母亲带给我男人对女性温柔的渴望,晴的出现使我感觉她不但适合陪我出去打猎,更能体味到如同母亲怀里那种温柔,就像母亲晚上走进我的房间给拉紧被子一样,给我默默的关怀,而晴填补了内心的孤独,所以男人内心都是孤寂,别看他们站在战场时是那么的坚强,可骨子里却脆弱的不堪一击,男人是不能摧毁男人,女人却能直达他们的内心深处。至少我是这么感觉的。从此在晴身上我只是感觉,晴在我心中是一个呵护林中小动物的女神,她手里提着银白色的长弓,身体依靠在丝柏旁,注视着成群的小鹿在她身旁快乐的吃着草。
什么时候能和晴单独的说几句话啊,这是在我掉进比赛学问魔掌中的唯一心愿。但族人间是不能直接互相表白的,只有在三月一次的对歌会上才能表白。男人们女人们面对面站着,交替着唱起舒缓情歌,如遇合适或早已暗定私盟,就双双走出队列,并肩向远处的林子里走去。对歌会那天就这么巧,一大早爷爷说,今天不出去打猎,你学学推演的学问吧。天载难逢!我拿着羊皮书,偷偷溜出家门,来到对歌会上。
场面热闹及了,但现在的歌会场面和爷爷以前对我的绘声绘色的描述的有很大区别。舞台和人们的装束完全模仿蒙卡族的式样,这些式样我曾在爷爷的草屋里收藏的成捆的羊皮卷里看见过,但今天却被这些人拙劣的模仿,不但没有蒙卡族的华丽连自己的氏族粗旷特点也抛弃了。一群人盛装打扮,脸上画着红灰蓝相间的条纹——也是袖标上的符号,男的头上插满了红色的羽毛,手中挥舞着大刀,有的则拉着弓,嘴里哇啦哇啦的唱着什么,但一句也听不懂,爷爷常常开玩笑的说:你们年轻人总喜欢看着不知所谓且袒胸露乳的舞蹈和听吱哇乱叫不知所云的歌曲中练习射箭,真不知道这些到底能给你们多少灵感。台上的女人则穿上缀满花朵插着长长的孔雀羽毛的短裙,活像只活蹦乱跳的鸵鸟。她们跟在火鸡一样的男人身后甩着头发,抛抛媚眼,要不就噘起屁股面对台下的观众摇晃几下,好像是表示自己消化良好排泄通畅。台下是拥挤的人群,都是些年轻人,毫无秩序,也不唱歌,只有台上的临时拼凑成的乐队演奏的舞曲声和淹没在曲子中的乱哄哄说话声。人群里站在原地不动的都是女人,但是她们的眼睛动,而且是滴溜乱转,好在女人的眼睫毛长挡住一部分眼睑,要不这些光闪闪的末子刺瞎人眼。一个个四处游走的是男人,他们找到三个月里相识不得见的情人后就会站在肩并肩的站在一起,专心的看起表演来,当然这只是借口。
我刚走到人群跟前,就一眼看到了晴,见她底着头,不过我明白他肯定早以看到我了,以她三个月如一日在村在村头守望的功力怎能看不见我这高大魁梧的人呢?我挤进人群,快步如飞,就像拨开灌木林的枝条轻松找到让砰然心动的美丽的衫树。我来到她身边时,与我同时到达她身边的还有一只手,而且这只疲软无力,惨白的手居然向伸向晴的肩膀,我几乎是下意识的伸手抓住五根白面条,把它们紧紧的纂在自己粗大的手掌里。顺着手看上去是一个长的比手还要惨白的脸,因疼痛而变了形,两片土灰的嘴唇里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晴见状,赶紧对我说到:
哎,你是弓手村家族的吗?等你很久了。
我松开劲,那只手像羊皮般瘫软的掉了下去。白面人一边揉的自己的手一边紧张仔细的看着我的胳臂,然后用手摸摸自己左胳臂上的袖标,哼笑一声,说:
别以为你认识她就能得到她。说完白面条转身离去。
别理她,这里这种人太多了。晴低着头说。
我和晴肩并肩站着,默不做声。我不时用余光看着晴清澈眸子,不觉神魂荡漾,天底下只有女孩子的眼中闪动的光泽最能摄人心魄。许久,晴说出一句让我永生难忘的话:
你做好比赛准备了吗?说完他张开嘴,丹唇后露出两排皓齿,调皮的看着我,其容貌宛若一朵盛开的秋菊,素淡优雅,睹之难忘。可当这句话传入我耳朵里时,我却猛的一下惊醒了,像发疯的酒神信徒从杀人的混沌中苏醒,长叹一声:诸神显灵,事不可测。
我打小和爷爷进林子之前时,爷爷有时生气的说:如果今天再没有进展,就别回家了!当然爷爷也就说过这么一回,但对我来说,爷爷毕竟生气了,我知道我必须好好练习,至少为了让他不再生气,但晴的这句话,没有任何生气严厉或者是埋怨的感****彩,即无爷爷的横眉冷竖,怒目圆睁的样子也无父亲大人的严肃冷漠,无法申辩的口气。女人只淡淡的略存温柔的一句话,就足以让男人感到腿发软,好似千斤巨石负肩头。
我和晴算是相见了,但彼此没说什么话,尤其像我成天在林子里与各种鸟儿做伴的人是很难有什么好的人话的,对于诸如把女孩子逗的直往你怀里钻,略施小技哄女人原谅男人一次又一次的不忠诚等等之能事我怕是一辈子要当门外汉了。临走时晴主动拉住我的手腕,然后放到她的手腕旁比对一下彼此家族图腾差异。还是你们练射箭的家族图腾好看。晴自言自语说着。我敢一阵局促不安,因为手腕被一只娇小的手抓着,全身都瘫软了,好像中了自己设下的陷阱,求生不得,求死更是枉费心机。晴主动的向我告别,我只说了一声好吧,立刻无话可说了。晴离开对歌会后我站在舞台下看着周围一对对情人毫无顾忌的热拥嬉闹,觉得有点自惭形秽,男人在这方面应该主动点,画眉鸟引吭高歌吸引雌鸟,雄孔群展开巨大羽屏,但我的话到嘴边总顺着肠子溜下去了,所以女人要是没有一双善解人意的眼睛是很难接受我这个见到女人就语失的弓箭手。自从我见了晴便在内心腾出大半个位置安放下晴的影子,不容忍任何人索要走。我回来后,听见爷爷的第一句话是,以后隔天去练箭吧,爷爷老了,跑不动了。我看可那手里皱巴的羊皮卷,不知所措。
第二章 第二节
歌会无疑是单调的溪流里的一处急弯,加速了水流,加速了时间,却消弱了爷爷的精神,加强的父亲的怒火,母亲的冷漠,难道这就是成长的代价?那天快要结束的时候,也就是星星最明亮耀眼的时候,我脱了衣服准备睡觉,就听见大门咣铛铛被打开,父亲的脚步声像鼓点般打破的夜晚的安静,把我从床上震了下来,我双脚落地,但地板猛烈颤动使我重心不稳,东倒西歪,这时老父脚步声逼近了。
老父的手轻轻的推开卧室的门,但脚掌仍然用力跺着地板,进门后看见我摇晃在原地打转的样子,怒气冲冲的问:白天去哪里啦?
去对歌会了,我四处寻找能稳定身体的东西,但除了床板没有别的可以依靠,于是坚持着在床边的打转,
见谁去了!?父亲语气稍缓,但双脚还是在不自主的踏着地板。
在那里认识了东村家族一个姑娘。
什么?你……大多数父亲在得知儿子在外面艳福不浅时,第一个反应就是怒火中烧,过去爷爷对父亲也是如此,但对孙子的婚姻大事却持默许态度,所以我必须和晴在一起,要不然父亲在老态龙钟之时就没有在自己孙子面前对过去的借以关爱的名义横加阻拦儿子婚姻大事的做法作出弥补的机会了。
父亲看到爷爷一声不响的坐在大厅里,迷着眼睛看着自己即将爆发出的蓄谋已久的雷霆之怒,便强压着心中怒火,把自己使劲的包裹在厚重的衣服里,浑身微微颤抖,像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