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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过去问她,可我知道,她不会跟我说实话,所以我觉得这事儿还是你亲自去问她比较好。”
云焕一脸凝重,“我在罗布泊的时候还跟她发过信息,她对我都只字未提,至于欧少华,我也很少听她提及。她现在在学校么?我去找她。”
“是,她在学校。她知道爸妈要回来,昨天就回学校了。现在都这么晚了,你好意思去打扰人家吗?据我所知,欧少华确实有喜欢过晓夕,每年她生日,他都会从意大利将礼物寄给晓夕,但晓夕对他好像从来就没感觉,在我们面前,她也很少提到那小子。这件事说到底,就是那老顽固在从中作怪,他想攀个有权有势的女婿罢了。
“我看他真是疯了,为了权、为了钱,可以连自己女儿的幸福都不管,算哪儿门子父亲啊。兄弟,不可否认,你的对手他很强大,整个欧式家族的势力绝对是你不容小觑的,他们那种富家公子哥儿我知道,一向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
云焕听后毅然决然的应道,“那么,我接受那个人的挑战,我明天就去找晓夕,告诉她,我的决心,我是不会让她受一点儿伤害的,相信我。”
哲瑞一拳打在云焕的胸口,“废话,我们当然相信你啦,而且是超挺你的,如你须要援助,尽管告诉哥儿几个,我们定当全力以赴,为你和晓夕的幸福而战的。”
“兄弟,谢了。等我明天找晓夕谈了再与你们商量对策,如何?”
“行,没问题。好了,回去吧,你该好好睡一觉了,这几日,辛苦了。对了,这事别告诉爸妈,他们一掺和进来,事情会变得越来越复杂的。”
“好,我知道。哥,你呢,那么晚还回球队吗?最近都没打球了,感觉空空的。”
“我明儿再回球队训练,我跟教练说明了情况,他也让你休息两日再回球队练球。”
“喔,这样也好,有时间多陪陪晓夕了。呵呵。”
“小子,晓夕该是你的初恋吧?”
“初恋?”
“哦,忘了你是穿越时空的人,对于这种新名词你还不太懂,初恋就是你的第一次恋爱,晓夕就是你目前为止爱的第一个女孩,对吗?”
“嗯,是的,之前在梦华王朝的时候我还真没爱过一个女孩,原本姐姐说让我击溃龙鳞神后,娶冰极城公主为妻,我没见过她。但众人都说她冰雪聪明,美丽善良,当时我没爱情这概念,就应了姐姐,来日娶她为妻。
“不料,我却穿越时空到了北京,遇见了晓夕,这也算是一种上天注定的缘分吧。有缘之人就算相隔万里也会彼此相遇相知相爱的,可无缘之人,即便近在咫尺也无法相爱。”
“不错,不错,看你小子平时呆头呆脑的,总算开窍,领悟到一些真谛了呵。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像你和晓夕那般纯洁的爱已是屈指可数,真可谓是弥足珍贵了。现在的女孩找对象要求忒高,没房没车你想要找个逞心如意的女朋友那就是痴人说梦。而且,车子你得有辆奥迪吧,房子你得有套小户型公寓吧。这年头,经济高速发展,物价节节高升,可人均工资还是那么点儿,男人压力忒大,还是你好,不用受这个现实社会的束缚,又找到晓夕那么好的女孩子,福气啊。”
“哥,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你也会幸福的。”
“嗯,一切随缘吧,我有那群挺我的球迷就早已心满意足了。你去罗布泊的时候我就专门去了北京电影学院为我的一位球迷过了生日。
“她从我大一打篮球的时候就开始支持我了,真的算是一位很令我感动的粉丝。所以我在得知她生日后就花血本为她举办了一场生日宴会,那小女生当场喜极而泣,看着都叫人心疼呢。”
“挺好的,球迷和球员就应该这样,没有谁崇拜谁的区别。大家都是有缘相遇的朋友!对了,差点儿忘了,我已经很多天没更新微博了,我的那些粉丝应该等急了吧。待会儿把你笔记本借我用用,我得写写微博。我那笔记本没电了,之后我也没充电就走了。”
“你这小子怎么说起风就是雨啊?现在都凌晨了耶,难不成你还真想熬夜?快上楼睡去吧,休息好了再去写你的微博。不听劝的话我可就让老爸收拾你咯。”
云焕好是无奈,“好,好,好,还是哥厉害,小弟甘拜下风了。我这就去睡。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晚安。”
“好,GoodNight!”
“哟喂,看不出来你小子还学英文呢。不错不错,有发展空间。”
“嘿嘿,柏然教我的。英语其实挺有趣的,我准备好好学学。”
“好,有志者,事竟成。加油。”
第十七章 夜雨
更新时间:201142616:54:08本章字数:5110
说是睡觉,回房间后,云焕躺床上也一直没睡着,毕竟他确实遇上了前所未有的难题。
他不想因为欧少华也喜欢晓夕而就去伤害他,同时,他也不忍心看着晓夕那般痛苦,不管对谁,欧家也好,晓夕父亲也罢,他始终是不想去伤害、诋毁任何一个人的。
他想要凭自己的真本事真正的让晓夕幸福,而不是靠武功,他很清楚,身处之地不是梦华王朝,很多事情不是用功夫就能解决的。而他如今,除了会打篮球之外,他一无是处。论实力,他是远输给欧少华的,论家世,他更是输的一塌糊涂。
所以他思来想去,也只有全方位发展,才能以综合实力彻底的,光明磊落的打败敌人。他要为了幸福而战,以爱的名义去走完那段无比艰难的征途。
天亮之后,云焕就搭哲瑞的车一起到了学校,他起早就给晓夕打了电话,约她在学校见面,晓夕大概也知道是瞒不了云焕的,便也早早的在校门外等候他了。
可她连续几日强度的工作令她脸色苍白,原本就因淋雨发着高烧的她为了节约钱而不吃早餐也不去买药吃,在云焕下车的时候,她就已经坚持不住,倒了下去。
云焕连忙抱起她,唤着,“晓夕,晓夕,你醒醒。”
哲瑞下车一探她的额头,惊呆了,“天,她发着高烧呢,怎么回事?之前还好好的,快抱她上车,学校不远就是医院,必须去输液将烧退了才行。”
倒了医院,医生才告诉他们,晓夕是因劳累过度又贫血导致的昏迷,而外感风寒又引起高烧不退,情况不容乐观,当务之急是将高烧退了,此后再慢慢调理。
在哲瑞伟晓夕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站他身旁的一名男子突然问他,“年轻人,住院的可是安晓夕?我无意间看见了你病单上的名字,那女孩是不是眼睛很靓,样子也很乖巧?”
哲瑞一脸诡异,转身,打量了中年男人一番,“先生,难道你认识安晓夕?”
男人和蔼的笑了笑,“如果没认错,她是我们传媒公司的兼职人员。她如今做的是内勤,这份工作的工作量确实很大。当时我看她那么柔弱的一个小女孩来应聘这份工作,我感觉很惊讶,本想将她推荐到编辑部的,可她又还是在校大学生,没有文凭。
“在她再三的恳求下,我才将内勤的工作交给了她。她是个工作很认真的女孩,有时我们的员工看她累了让她去休息休息,她都婉言拒绝。当时,她对我提出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按时付她工资,我就跟她说那是肯定的,一个公司的信誉是最重要的,我们不可能拖欠员工工资。
“如今社会竞争如此之大,能像安晓夕那样踏踏实实干一份基层工作的大学生已经不多了,她的毅力确实非常让我佩服。今天本该她休假,没想到她却住院了,严重吗?”
“喔,原来是这样。那我想问问,她平时都几点下班?”
“五点啊,她和我公司的正式员工一起上下班的。”
“那就奇怪了,就算她瞒着我们去工作,五点下班,最迟六点也该回家啊。可她几乎要到深夜了才回家,我们问她,她也不说。难怪她会病得那么严重,本来就有轻微的贫血,加上连续强度的工作,怎么会撑得下去?而且还发着高烧,到现在都没醒来。”
“深夜才回家?我想她可能五点下班后还在别的地方干了什么工作吧,她家里是不是发生什么变故了,她看上去急需用钱。你是她哥哥吧,这段时间好好照顾她,让她安心在医院养病,这月的工资我会照常发给她的,也替我告诉她,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不能累垮自己的身体。”
“嗯,谢谢你对晓夕的关心,还有,我不是她哥哥,我是她大学同学。”
“哦。这样吧,等我将我母亲的出院手续办了,我随你一同去看看她,她毕竟是我公司的一名员工,关心她那是理所当然的。”
“好,没问题。”
她似乎很累了,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