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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缘:总裁,离婚吧!-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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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开始想方设法的了解叶贝贝,接近贝贝。只不过,学的人,总是太浪漫了些,他只是想着慢工出细活,想着总有心到佛知的一天,并没有把自己的爱意明明白白的直接告诉叶贝贝。

江越宁的胸有成竹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他在追求叶贝贝的事情上,得到了叶贝贝父亲叶之初和母亲冯秋鸿的默许。冯秋鸿是b大理工学院的教授,年轻时也是校花级别的美人,只是身上有着学理工科人特有的严谨理智,给人的感觉总是有些清冷。

对于祖上出过几辈翰林的叶家,现在的一些亲戚也是要么在高校执教,要么在学术界担任要职,如此的世代礼仪之家,叶之初和冯秋鸿在女儿的婚事上自然是讲究门当户对的。只不过他们眼里的门当户对不是朱门对朱门,柴门对柴门,而是要跟他们一样的书香门第。

江越宁这个孩子虽然出生豪门,但是他们知道,江越宁家里的一切经济运作和涉外交往都由他那个名声赫赫、无所不能的大哥江越舟一肩挑。

叶之初和冯秋鸿虽然生活在象牙塔内,还是依然知道江越宁那个能力超长,精明练达的大哥的,江越舟不仅做生意厉害,做人更是厉害,是b市人大代表,经常上新闻的。叶之初也曾当选过人大代表,跟江越舟有过几面之缘。

江越宁因为有了一个这样独挡一面的哥哥,他就可以随心所欲的做他喜欢的事情,跟他的那个家庭几乎没有太大关系。

比较难得的是,江越宁并不依仗自己的家世,做哪些花花公子的行径,身上没有一点儿纨绔子弟的风流轻浮,为人谦和有礼,有才,却不恃才傲物,一派潇洒飘逸的人气度。

为人处事向来自命清高的夫妻俩,几乎是从一开始就喜欢上了这个有着儒雅的内涵,王子一般尊贵气度的年轻人,在看见他追寻着女儿的眼神里,透着没有一点儿掩饰的喜爱时,他们都能看得出江越宁的情意。

在叶之初和冯秋鸿的眼里,只有这样优秀的年轻人,才能配的上让他们引以为傲的宝贝女儿,以江越宁的才华相貌是他们当仁不让的东床之选。

对于父母和江越宁的这些想法叶贝贝一概不知,她还在专心致志的进行着她的考研准备。只是她慢慢的发现,在她和高群芳经常出现的大礼堂,图书馆,自修教室里总是能遇见江越宁。

第八章 郎有意

江越宁每次都会彬彬有礼的跟叶贝贝和高群芳打招呼,然后和蔼可亲的跟她们聊天,说笑。叶贝贝在江越宁那张万人迷的脸前,偶尔也不免也要被逗得昏头转向,但是却没有心头鹿撞的感觉。

她看着身边笑的花枝乱颤的高群芳,想她如果跟江越宁在一起,也算是般配的。

可是高群芳每次都幸福不了太久,总会有无数美女巧好出现,围在江越宁身边讨教各种关于学方面的问题,一个个甜美大方,大方的媚眼横,爱慕之心丝毫不加掩饰,气的高群芳直翻白眼,冲着叶贝贝不满发泄:“春天终于来了!”

叶贝贝看着江越宁,此时的他就如同会发光一样,熠熠生辉,在女孩唧唧喳喳地围绕下,江越宁旁征博引,侃侃而谈,一点儿没辜负才子之名。

江越宁在对叶贝贝进行一段时间的围追堵截后,发现自己不但没有靠近叶贝贝一步,反而被随时会出现的层出不穷的女生们给隔开了。

苦恼的他终于发现跟叶贝贝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高群芳,堪称一支很具潜力的绩优股,只要善加利用,她自然会在自己追求叶贝贝的路上提供最大的帮助。

江越宁在某些方面,还是很具有江家人机智地潜质的。

他利用自己的人脉,给下面的师兄师妹们拉了个赚钱的活,有些人想评高级职称,已经在出版公司搞到了书号,但是自己又没时间写,于是就请些学院笔出众的师生,给他们当枪手,而且薪酬可观。考虑到叶贝贝是外语专业的,他还特意为她量身定制了两本外书稿。

他把这个消息透漏给高群芳,她立刻踊跃报名,随后又自作主张的给叶贝贝抢了个名额

因为这个工作,江越宁经常要跟这几个枪手师弟师妹们聚在一起开会,每次他都会大方的请客,带着他们一起吃饭,聚会,参加各种活动,每次活跃的高群芳都会参加,而只要高群芳参加,她自然会把叶贝贝拉来。

一来二去,他们这些人形成了一个小圈子,只要是业余时间就会聚在一起。

这天去报告厅听金庸的讲座,江越宁利用自己搞到的贵宾票,给自己和叶贝贝弄了个相邻的座位,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坐在叶贝贝身边。

这还是他第一次这样近距离的靠近叶贝贝,闻着她身上少女特有的淡淡的清新气息,金庸先生的语言魅力如同对他失灵了一样,只是心神激荡的傻傻的坐在那里,如同第一次约会的惨绿少年。

他无数次用余光偷偷瞟着全部注意力都集在金庸身上的叶贝贝,看着她那近在眼前的粉嫩嫩的面颊,真想用手摸一摸,看看是不是轻轻一碰就会滴出水来。

那种从来没有过的心动感觉,超越了心跳。让他产生一种与她相守一生的渴望,他就这样像着了魔一样,难以自拔的迷恋着叶贝贝。

听过讲座出来后,江越宁又说请客,带着这群心情振奋的人一起去学校附近的茶餐厅吃饭。

大家都嘴里喊着要阔少放血,可轮到点菜的时候谁也不好意思下手了,尤其是那些小姑娘们,一个个静秀气的,点的除了水果沙拉就是青菜,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江越宁见此,很少豪爽的点了一桌子菜,叶贝贝看了心下大喜,水煮肉片,辣子鸡丁,香菇炒肉,沙锅羊肉,基本都是她爱吃的。大家一边吃喝,一边热火朝天的议论着刚刚结束的讲座,欢声笑语。

江越宁坐在叶贝贝的对面,不时的用他黑漆漆的眸子瞄着叶贝贝,叶贝贝吃饭的姿势很好看,不太说话吵嚷,一看就是家教很好。

江越宁的好朋友向子路笑着问:“你们女生都喜欢金老爷子笔下哪个男人?”

女生们有说喜欢郭靖的,做人憨厚,做事精明,最重要的是对妻子从无二心,嫁人就该嫁这样的男人。

也有人说喜欢杨过的,英俊倜傥玉树临风,对爱人生死相许、忠贞不渝。

“贝贝,你觉得金庸笔下哪个男人比较有魅力?”江越宁的语声低缓得悦耳,宛如大提琴在悠悠奏鸣。

低头吃菜的叶贝贝本来没想参加到 这个活动的环节,听见江越宁问她,她抬起头,见桌上有好几位男士都在以一种期待的目光看着她。

叶贝贝人聪明,长的也不错,从小就有小男生喜欢她。但是拜身边那个阴魂不散的混世魔王所赐,从学到高,没有一个男同学敢追求她,见到她都低眉敛目的,如果多看她一眼,就会惹来天大的麻烦!

她上大学那年,魔王终于慈悲的给了她喘气的机会,去祸害外国人了。

在大学校园里,她这种模样清纯甜美,性格活泼开朗的女孩子简直就是老少通吃的对象,加之她是大名鼎鼎的叶教授的女儿,哪个男人能不喜欢青春可爱的小公主!

因为有人追,自己又不想太伤人,叶贝贝慢慢的学会了用装疯卖傻不动声色的将对方的爱意掐灭在萌芽状态。她平时可以和这些人一起谈笑自如,但总会给人种可远观不可亵玩焉的感。

她的父亲严谨的叶教授也看出了女儿的的苦恼,于是放出话来,他的女儿一定要读完研究生才能交朋友。所以除了几个自认条件不错又冥顽不灵的人外,大多数追求爱慕者都只能望美兴叹。

叶贝贝看着众人探寻带着兴奋的目光,忽然有所领悟,笑了一下:“我喜欢一灯大师!”

桌上众人立刻爆笑起来,江越宁一双深邃漂亮的眼睛,含笑看着叶贝贝,这个小丫头还真是个滑头!

眼泪都笑出来的高群芳,在好不容易止住笑后,立刻卖友求荣,对江越宁爆料,“贝贝喜欢萧峰,从小学就喜欢!”

叶贝贝气的都想回头抽她个白眼狼!还有这么重色轻友的人!

“萧峰?”江越宁微微皱皱眉,叶贝贝怎么会喜欢萧峰!

他还没有开口,早有嘴快的向子路说:“贝贝,你喜欢萧峰可不好,萧峰这个男人确实是个大侠,可是在他心里有很多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比如说仁义,仇恨!”

“是,我知道喜欢萧峰不对,所以后来痛改前非,开始喜欢一灯大师了!”叶贝贝面色严肃的检讨自己的,如同浪子回头。

屋里人再次哄堂大笑,江越宁也开心的笑了起来,他爱的女孩,是那样的天真无邪,又是那么的灵动慧黠,他一定要把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还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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