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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该是我室友大东写的剧本纲要。
我觉得剧名很暧昧,忍不住拿起来翻了几页。
正琢磨着为什么要叫做荒地有情夫时,大东正好回来。
“喂,你怎么取这种名字?”我问他。
他看了看我手上的纸,说:“名字很俗,是吧?”
“俗?”我很纳闷,“这名字不叫俗,只是有点限制级。”
“限制级?”
大东似乎也很纳闷,走到我身旁坐下,我把那叠纸还给他。
“荒地有情天。”他念出来,然后问,“这名字哪里限制级?”
“啊?”我很惊讶,“不是荒地有情夫吗?”
“夫你个大头!”他站起身大声说,“荒地有情天啦!”
我不好意思地陪个笑脸。
其实这不能全怪我,大东写的“天”字稍稍出了头,
看起来也像“夫”。
不过在这方面,我倒是满迷糊的,从小就是。
例如童话故事《卖火柴的小女孩》,我老是念成《卖女孩的小火柴》。
我的个性有时跟穿袜子一样,根本分不清左与右。
“你的小说进展如何?”
大东把“荒地有情天”放下,转头问我。
“刚想好主角的名字以及一开始的邂逅而已。”
“太慢了。”他摇摇头,“我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已经开始接吻了。”
“你又不用上班。”我不太服气,“可是我要上班啊,当然写不快。”
《亦恕与珂雪》第二章 迷糊(2)
“上班?”他一脸不以为然,“你上班时大概都在偷看女同事吧。”
“你……”我脸颊发烫,说不出话来。
我的个性是如果被别人说中了糗事,就会开始结巴。
“对了,我女朋友晚一点会过来找我。”
“咦?她不是不理你了吗?”
“哪有。我们只是发生一些小误会而已。”
“我知道了。你一定又跟她下跪道歉了吧?”我贼兮兮地笑着,
“男儿膝下有黄金是真理,女朋友代表爱情;你跟我不一样,当真理
与爱情发生冲突时,你会站在爱情那一边。”
“你……”大东也开始口吃。
我的个性是如果开始说别人的糗事,就会口若悬河。
我再嘿嘿两声,就拿起公文包回到自己的房间。
这个房间没啥了不起的,只是床上特别凌乱。
因为我不想让自己有事没事便躺在床上睡觉。
我的个性是如果不想让自己死于安乐的话,就会想办法生于忧患。
打开计算机,整理一下思绪后,便开始在键盘上敲字。
我写得算顺,不过由于打字慢,还是花了不少时间。
写完要存盘时,想了几分钟还是想不到适合的档名,
只好暂时先把档名叫做:亦恕与珂雪。
看了看表,已经很晚了,但大东的女朋友还没来,所以我还不能睡。
说来奇怪,别人都是女友要来时,把室友赶出去,
可是大东却是坚持要我在场。
大东虽说是我室友,但其实是我房东,这屋子是他父母留给他的。
他是戏剧系毕业,当完兵后,在广告公司待了两年。
但我搬进来时,他已经离开广告公司好几年了。
这几年他靠做些广告文案和写些剧本过日子,一直待在家里工作。
我伸个懒腰,觉得有些累,走出房门跟大东说我要先睡了。
“你睡客厅好不好?”
“有房间不睡,睡客厅干吗?”
“你睡客厅的话,我可以唱歌或说故事哄你睡。”
“你有病啊!我又不是三岁小孩。”
“拜托啦!”大东的语气近乎恳求,“你在的话,她比较不会骂我。”
“我在客厅睡的话,她还是可以骂你啊。”
“不会的,她会怕吵醒你。”
“那我还是可以回房间睡啊。”
“不行啦。你房间隔音太好了,外面发生凶杀案也吵不醒你。”
“要我睡客厅可以,不过我要抵一天的房租。”
“好,没问题。”
“而且我醒来时,要看到我的早餐。”
“你别得寸进尺喔。”
“那我回房睡了。”
“你早餐的饮料要牛奶还是豆浆?”
“豆浆好了。”我走回房间拿出枕头和棉被,躺在沙发上说,
“烧饼上的芝麻,黑的要比白的多;油条要酥脆,不要太软。”
“是。”
“跪安吧。”
“混蛋。”大东骂了一声。
我的个性是如果开始捉弄人,就会一发不可收拾。
我一觉到天亮,梦里并没有听见大东被骂,醒来后只看到我的早餐。
漱洗完后,我开始找袜子。
对于袜子这东西,我始终是迷迷糊糊的,常常找不到另一只。
后来干脆所有的袜子都买深色无花纹的,只要凑两只穿即可。
虽然深色有很多种,但幸好色差都不大,不易被发觉。
不过袜子看起来都一样了,我却开始分不清哪些是该洗的,
哪些是刚洗完的。
穿上两只袜子,再穿好鞋,却发现身上穿的是短裤。
只好再脱掉鞋子、短裤,换长裤,穿鞋子。
通常要出门前,我一定会提醒自己要细心,不要遗落东西没带。
但还是常会忘了某样东西。
《亦恕与珂雪》第二章 迷糊(3)
今天还好,忘了带的只是早餐而已。
其实我上班的地方,刚好在那家咖啡馆附近。
以前每次下班经过咖啡馆时,都会学大禹,过门而不入。
直到我的下班时间从五点半提前到四点半,我才偶尔进去喝咖啡。
因为公司状况不太好,但老总又不希望裁员而造孽,
所以从上个月开始,我们每天少上点班,但月薪也少了几千块。
为了弥补这失去的薪水,我开始帮大东工作。
但我能做的有限,除了帮他处理一些杂务外,
顶多在他肠枯思竭时,帮他想想广告文案或是广告的slogan。
像护肤中心的“人尽可肤”、面膜广告的“人尽可敷”。
有次广告公司要找个畅销作家拍洗发精广告,我还跟他建议:
“我就是用这种洗发精洗头,愈洗愈有灵感”这个文案。
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大东都没有采用我的建议。
虽然如此,他还是会依据我的贡献程度,酌量抵消掉几天的房租。
最近大东接了一个电视台的编剧工作,每天忙着写剧本。
他们那个编剧团队常常要开会,开会的时间也不一定。
一来我不会编剧;二来时间上不能配合,原本是帮不上忙的。
不过有一天我跟他坐在客厅看足球赛时,他问我:
“篮球、棒球、网球等都是一个颜色,为什么足球却是黑白相间的?”
“喔。”我随口说,“足球本来是白色的,但因为老是被人踢来踢去,
久而久之被踢成瘀青,所以才会变成黑一块白一块的。”
他转头看着我,打量一会后,说:“你有天分喔。”
“什么天分?”我也看着他,“踢足球吗?我太老了。”
“不。”他说:“你的想像力不错,应该有写小说的天分。”
“是吗?”
“嗯。小说的英文叫fiction,原本就有想象的意思。”
大东拍拍我肩膀,“怎么样?要不要写写看?”
“可是我没写过小说。”我对他摇摇头。
“谁学过抢银行?但第一次抢银行的人,还是可以抢到钱啊。”
“这比喻好怪。”
“别管这比喻了,反正写小说像吃香菇肉羹一样简单。而且如果写得
好的话,也许可以赚到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房租喔。”
“真的吗?”我想了一下,“那倒可以考虑看看。”
“不必考虑了,就写吧。”大东说,“不过小说的主题必须是爱情。”
“爱情?”我摇摇头,“我没什么经验,怎么写?”
“写推理小说的作者杀过人吗?写武侠小说的作者是武功高手吗?”
大东笑了笑,“所以写爱情小说的人,干吗要有丰富的爱情经验?”
“说得也是。”我也笑了笑。
“你写完后,我再改编成剧本,说不定有机会拍成电视。”
“听起来好像不错。”我还是有些犹豫。
“当然不错啊,而且女孩子容易对写小说的人产生好感呢。”
“好吧。我试试看。”
我的个性是如果举棋不定,就会让女孩子帮我下棋。
我毕竟是学科学的人,遇到问题时的第一个反应便是收集资料。
我到租书店租了很多小说来看,试着研究小说这种东西。
小说跟我以前写的研究报告差异好大,充斥大量的形容词和副词。
像什么“刚强的骑士坚毅的外表中有着冷峻的嘴唇”,好多形容喔。
而且如果把所有的形容词重新排列组合,
改成“冷峻的骑士刚强的外表中有着坚毅的嘴唇”
和“坚毅的骑士冷峻的外表中有着刚强的嘴唇”,好像也不会差太多。
我还看过“坚定的骑士坚强的外表中有着坚忍的个性和坚毅的神情”,
《亦恕与珂雪》第二章 迷糊(4)
这种一路坚到底的形容词。
连续看了几天的小说后,我便决定放弃这项研究的工程。
因为我很害怕在耳濡目染下,我会把“我在海边等你来”这句话,
说成“我默默地在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