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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香,有些忍不住呢。”
他抱她上了龙背,瞬间冲上高空。叶默这才真正见识了龙的速度,气浪直直地压迫过来,她不能呼吸,胸骨似乎都要断了。原来平时雷诺带她骑龙兜风,都将飞行速度压到了最低。
“这么弱。”这只鬼感到了叶默的瑟缩颤抖,把她拢进斗篷里,她这才好过了一点点。
“你是谁?”她挣扎着钻出头来费力地问。
“雷诺没教过你对贵族要用敬语么?”
唉,这种时候不低头是不行的:“对不起,请问您是谁?”
可这只鬼不再理她,凝神看着前方。叶默气结,也扭头看去,他们竟然在红海上,向着北岸飞去。红海是内海,三面环绕着陆地,但站在沙滩上眺望,海天无边无际。而现在,她竟望到了北岸的礁石。
叶默怕极了,冲着他喊:“你要带我去哪?”
“这么快就忘了我的话?我不喜欢重复。”
“您,您要带我去哪?”
“我的城堡。”
“我是雷诺的。”
“别忘了我救了你,忘恩负义的小家伙。”
现在,叶默宁愿他没有救她。她宁愿被吸血兰花拖走,等着雷诺来救她。
“你这软软的身子,用不了一刻钟就会被血兰消化掉的。”这只鬼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嘲讽地说道,“吸血兰花是极品香料,这种东西很独特,讨厌干旱却生在紫漠中。它们的枝干矮小,根茎却极其发达,在地下能延伸几十米,紫漠中的动物杀手都是它的食物。那些猛兽潜伏在沙子中等待猎物,却没想到自己会被吸血兰花猎杀。根茎从沙子下面钻出来一卷,什么巨蜥、沙蟒、三足兽都挣不脱。雷诺家的这株是改良品种,它被移植到肥沃土壤里,环境改变根茎很快退化了,但枝干变得粗壮高大,枝条在风中摇曳,能伸得很长很长。昨天的一场雨,更让它加倍精神起来。它竟然穿过了半径五十米的草坪,就为了捕食你这个香甜的小家伙。知道它会怎么做么?那些枝条会直接从你的眼耳口鼻钻进体内,没人能救你,等有人找到你时,你早就干了。”
叶默不再说话了,无力地缩在这个冷酷的怀里。
“乖,我喜欢听话的宠物。”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们降落在一座山间古堡前。一个英俊的卫官迎上来:“殿下,恕我失职,不查您外出没有派护卫跟随。”
“只是临时起意,不用责怪自己,史东。看,我捕获的猎物。”这只被尊为殿下的男鬼跳下龙背,极不温柔地把叶默扔在地上。
“天,这就是地球人么?闻起来真香啊。我向罗杰勋爵为您定购了两只,他答复说货还没有到。”史东兴奋地打量着叶默,“殿下从哪得来的?”
这只鬼不再开口,拉着叶默向石堡中走去。来到阴森森的大厅里,他放开了她舒适地坐在木椅上,饶有兴致地重新打量起猎物来。叶默惊恐地缩成了一团。
“脱了衣服转个圈给我看看。”冷酷的声音下了命令。
叶默震惊地瞪着他,一动不动。
“你是记性差还是装傻,告诉你,那些不听话的宠物没有不被我驯服的,何况你,还不如一只沙漠野鼠强。”
叶默蜷在地上,绝望抓住了她的心,雷诺会来吗?
这只鬼冷冷地注视着她,片刻,优雅地笑了,只是优雅背后隐藏着残忍和冷酷。他向后一靠,端起方几上的水晶杯呷了一口血酒。
叶默一直警惕地望着他,却没想到始终跟随着的史东轻轻一击掌,不知从哪里钻出了两个侍从,扑过来干净利落地剥光了她。
、十八、劫持〔下〕
石棺中,雷诺睁开了眼睛,心头有些莫名的烦躁,这种感觉很奇怪。即使在黑暗中,他也能精确地判断出现在的时间,人类的正午、血族的子夜时分。怀着希望,手臂伸向一边,真可惜,小东西不在这里。她坚持要搬回去,他同意了。
不是因为她的顽固态度,而是因为他也需要独处的空间。目前,他对她有一种狂热的痴迷,是因为血么?日子久了,这些情感会不会变淡?就像数万年来,他阅人无数,但最终的结局都是厌倦。不是他厌倦了那些女人,就是那些女人厌倦了他。
血族是一个没有家庭概念的种族,孤独的生活对每个血族成员来说,早就习以为常了。当然,他们不是不能在一起过日子,血族社会的男女也有自己的伴侣,他们自由选择喜欢的对象,然后上床做*爱。不过,血族男女不大可能长时期地居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不用多久他们就会分手,再去寻找新的玩伴,几万年来都是这样。是啊,伴侣这种关系没有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没有任何维系的纽带,很容易就结束了。不像地球人,男女结婚需要注册登记才会被承认,法律、某些宗教以及道德都要求夫妻之间相互忠诚。当然,他们也会厌倦,或者出于种种原因,家庭解体。不过,还是有很多夫妻维持了长久的伴侣关系,彼此忠诚,直到他们死亡。就像小东西的父母,那么恩爱,至死不渝,并把这种爱传给了孩子。另外,地球人还有一种感情,叫做亲情。亲情,本来很好理解。地球人能繁育后代,父母对子女的爱、兄弟姐妹间的爱自然就是亲情。可是,夫妻之间似乎也存在这种感情。爱情随着时间的流逝可能变淡,而另一种感情却滋生了,那就是亲情。夫妻关系维系的时间越长久,亲情越深厚,越难以割舍。有了这种感情,家庭变得更加稳固。神奇的地球人啊。其实,西萨星人和地球人的社会风俗很接近,但血族并不热衷于研究他们。原因很简单,西萨星人是马人族,身体特征和他们相去太远,自视高贵的血族懒得去深入研究他们。
而地球人就不同了。他们可以成为血族的后裔,就如同血族都是霍曼天神的后裔一般。自霍曼帝国建立以来,血族社会管理体系越来越完善,人口统计精确到毫无疏漏的地步,所有血族成员都登记在案,无论醒着的还是休眠的、活着的还是死了的,无一例外。血族的人口在下降啊。下降的原因包括天灾和人祸。血族内部从来没有发生过战争,他们只对不肯臣服的毛人族和雪人族发起过镇压,血族获得了全面的胜利,但也付出了血的代价。除此之外,血族的意外死亡占据大多数,谋杀这样不可饶恕的罪行也是存在的,只是案例非常少,在血族数万年的文明史上可以忽略不计。而地球人就不同了,野蛮和文明并存发展至今。他们是个复杂的物种,血族比起他们单纯多了。
地球人能够成为血族的后裔,到底是不是天神的恩赐呢?
哦,想得太远了,都是因为小东西让他心烦了,仅此而已。那个小东西本不该来到这里,他第一次品尝了她的鲜血就知道了。这就是独属于光之族的异能。卡帕特里希一族的读心术让人无法隐藏自己的思想,莱森蒙德一族的意念控制术能够驱动意志薄弱者做任何事情,而沃恩弗里特一族能够从血液中追寻记忆。你做过什么、你想做什么、你将做什么,也就是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掌控在光之族手中。
所以,他无需学习小东西的母语,饮下她的血,掌握了她曾经的一切。
其实,很讨厌这种能力呢,雷诺皱着眉。好的记忆、坏的记忆,只要鲜血流进他体内,他都必须无选择地获知。而他的能力高超到闻一闻那些鲜血,就知道是否纯净的地步。那些肮脏的血液真的让他恶心。好在他能够通过冥思修心来摒除那些可憎的记忆。
小东西之所以让他着迷,归根究底,是她的血很纯净吧。她给了他一种美妙的感受,那是整个血族社会都从未经历过的美好感情,家庭、爱情、亲情的温暖如此令人向往。而她被人为地消除了这些记忆。不是他不愿帮她恢复,而是恢复之后,她对血族的成见会不会更深?她那么迫切地想回地球,在恢复记忆后这种愿望会不会更加强烈?但霍曼星球的法律不允许,地球人只要来到本星际,就不能再回去了。兰特亲王执政时就颁布了法律,血族不与地球人进行官方接触,不能让地球人发现霍曼星际高等智慧生命的存在。
这项法律不光约束了血族的行为,实际上是将本星际所有星球的种族都划在保护之内。因为目前只有霍曼人的科技水平能够开启太空隧道,霍曼人掌握着本星际的太空运营权,为签订星际友好邦交的星球提供空际旅行服务。他们不能把危险或潜在的危险带到本星际来。但是把地球人偷渡到本星球,本身就具有潜在的危险。而血仆若回到地球,即使霍曼人消除了他们的记忆,地球现有的科技和医疗水平也有可能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