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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人越少越好,诸位兄弟,难道不相信我?”
繁遇,其他人,十几双眼睛翻着瓷白色,无法理解相信这个麻子脸儿的年轻人。他一个人就要去刺杀黄三爷,牛知府,庞指挥,王匪首?
中午时分,安阳城,一家偏僻的饭馆里,三三两两的食客用完餐都出去了,店老板哭丧着苦瓜脸儿,手指娴熟地蹂躏着算盘正在叹息:“三捐两税,加加房租,伙计工钱儿,还能剩下几个?不干了,真不容易能再干了!”
老板娘在另一间屋子里打落了一个年轻英俊伙计的手,嗔怪道:“快去洗碗筷!”
这时,一个大银锭子拍在老板半趴的桌子上,把他吓了一大跳,“呀?客官?您?”
一大锭银子有多少,老板居然猜测不出,太大了,太多了,简直,至少有五两?十两?哪里来的大块银子?莫非是绿林好汉?
战战兢兢的老板赶紧伺候,将之让到了雅间:“客官,请问您要什么?”
“三两酒,两盘菜,还有馒头,哦,剩下的或多便少,都不用找。”
“啊?您真是我的爷!”老板高兴得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东西整来以后,你就在这儿伺候,哥儿们有几话话问你。”
“好啊,大爷,小的对这安阳城,可是,里里外外上上下下,疙里缝道儿,都熟悉呢!”
半个时辰以后,那位客官出去了,老板兴奋地盯着他安然离去,这才冲过去,一把抱住了自己的徐娘半老的媳妇:“行啊,姐姐,你真行!”
老板娘用花手帕在男人的脸上打了一下,“怎么不行?对付这号小男人,老娘的手段,嘿嘿。”
老板脸上的肌肉抽了一下:“他吃了你多少豆腐?说。”
老板娘揪住男人的鼻子,狠狠地扭转,疼得老板肥胖的脸上,变成了血红:“吃个屁,人家连正眼都不瞧我,只问些城里的一些事情,哪些胡同哪些街道,黄三爷和知府衙门什么的。我倒是愿意被这样的有钱人吃了豆腐,那也得人家高兴!”
“问个做什么?”老板悚然一惊:“莫非他是盗贼?”
老板娘道:“盗贼?或许是!我看他神色之间,凌厉凶狠,肯定不是善类!不过,就真的是盗贼,要盗了黄三爷知府大人头上,也好得很,那些王八蛋实在太坏了。”
老板一愣,半晌才醒悟:“对对,管他什么人,只要给咱钱儿就中,老婆子,你知道那一锭银子多少吗?我刚才称了,足足九两多!我的娘呀!这下大发了,一天顶两个月的营生。”
那个大把银子花的客人不是别人,正是毛仲,将繁遇等人安排在乡间,他一人独闯了安阳城,将坐骑变卖了,在城中乱走,多方打探消息,经过整整三天,终于摸清了目标的活动规律。
让他高兴的是,几个家伙都在城中。
“该出手了!”毛仲站在寒风中,握紧了拳头。
第四天夜里,黄三爷家,象征富贵的双狮威武地守候在大门的两侧,寒风在街道旁边的大杨树上呼啸,阴云死死地压在头顶,不见一丝的星光,毛仲的嘴里,衔着那枚匕首,静悄悄地来在了院墙外面,距离黄三爷家的院门二十数米,就停滞,窥探了片刻,向着高达两丈的墙壁愤然而起。
两串灯笼固定在院墙外的走廊下,两名家丁瑟瑟颤抖着,掖着腰刀,不停地跺脚,“这鬼天气,鬼天气,要了爷的命了。”
毛仲平地跃起五尺多高,借助着强大的冲击力,双手飞快地攀登着硕大的青砖缝隙,两脚尖儿也配合行动,就象壁虎一样,蓦的已在墙壁之上。
这一带富豪区域,无一不是高墙大院,精心策划,其坚固美观,让伏在墙壁上的毛仲,叹为观止。
四百多条人命,今天,要来讨还了。毛仲盯着下面院落里乌黑的夜幕,悄然滑动手脚,在墙壁上向着那面走动,踩在坚实的壁顶瓦上,毛仲无声无息,迅捷得象一只狸猫。
终于到了黄三爷的家,这位叫做黄浩的家伙,在安阳城里,也是赫赫有名的恶霸,仅仅不动产,就有十几处,而且,他模仿皇帝的风格,在每一处宅子里,都布置了一大堆的丫鬟,家丁,老妈子之类,自然还有女主人,他每到一处居住,吃喝玩乐,全由性子,要不,毛仲也不会这么费尽心机地确定他的行踪。
两顶大轿,停在那面的轿房里,还能恍然看到轿杠,从木格子纸上透过来一些隐隐约约的人影,还能听到一些说话声,估计有至少十六名轿夫,白天,毛仲曾亲眼看到八抬大轿的黄浩得意洋洋地横过大街。前面的行人纷纷避让,犹如见到了阎王无常。
“走,外面看看去!”忽然,从正中间的屋子里,闯出来三个家伙,一色黑衣小帽打扮,该是黄府的家丁,挂着腰刀,神气活现,在院落里转了一圈儿,又打开了院门,出去了,不久,两名家丁转了回来,兴奋地跑着:“赶紧烤烤火。”
毛仲已经滑落院中,急忙就地一滚,隐蔽在角落里,借助着一堆杂物隐身,他没有动,一直等到两名家丁奔驰到屋子里,才站了起来。
不用说,黄家的家丁们,轮值换防了。
吃了一惊的毛仲,继续窥探着动静,寻思着时机,他不能等到这些家伙全部睡了,一夜时间要干掉三个目标,往来十里以上,太紧张了。
黄浩,牛文坚,庞大德,这些人渣,全部上了毛仲的黑名单。至于那个盗匪头子王大毛的,暂时还没有功夫理会。
毛仲也不是没有犹豫,要在一夜之间刺杀三个头面人物,是惊天动地的大案子,他曾经是特种兵,但不是刺客,不是专业杀手,对于这样的行动,并没有十足的把握。他一度动摇过,决定到了京城面见了皇帝以后,再痛痛地奏这些家伙一本,可是,崇祯皇帝是什么货色,自己能不能幸运见到,尚是未知,自己宰杀山东博山县令等人的事情,会不会闹到北京朝廷去?如果山东的事情,甚至还有秘密会见张献忠的事情先传到了北京,不定皇帝那个狗日的怎么对待自己呢。
四百多条人命,血债要用血来偿。
毛仲咬着牙,稳定了一下情绪,向着那面走过去,但是,他刚行动,就见那边七八个人走了过来,因为打着灯笼,显示出一团明亮,使周围的地方视野,对比之下,黑暗了一些,于是,毛仲顺势一倾,贴在了墙壁上。
“娘的,这么冷的天哦。”
“对呢,老子的鼻子快要冻掉了。”
“嘻嘻,那不打紧,要是小鸟鸟儿给冻掉了,才不值得呢!”
“什么值得不值得,黄爷今天高兴,咱们就不能扫兴。否则,兄弟们吃饭的家伙可就难说了。”
“对对,赶紧去!”
十来个家丁,两顶大轿,还有十几名轿夫,都乱作一团地哄闹起来,不久,一阵风儿似的消逝了。在毛仲的面前,只有漆黑一团的夜幕,两盏昏黄的灯笼。
四十一章,危机四伏
毛仲还是没有行动,尽管心里非常着急,可是,这黄三狗屁的家里,人也太多了些,万一直接闯进去,撞到了太多的人,那就不成了,他是来报仇的,是正义的惩罚,不是恐怖分子,人肉炸弹。想杀谁就杀谁,想杀几个就是几个。
“如果有几颗炸弹或者一枝狙击枪的话,就好了。”
回忆着那无限美好犀利的现代生活,毛仲想象着自己手持无声手枪潜伏前进的情景,如果有那样的准备,哪里用这么费劲?
院落很大,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多,假山就有好几幢,树木也不少,还很粗大,都是他良好的遮蔽物,于是,他向前滑动。
不过,他没有再动,因为,有一个人出来了,一面拿着什么摇晃,不时抬头往口里灌溉,一面间歇性的狂笑:“哼,敢跟我拼酒?没门!”
酒鬼。
毛仲突然出击,一拳头砸在那家伙的颈弯处,将之颈动脉进行了暂时阻断。脚下一勾,手已经抓住了他的衣服领子,两相结合,顺势将之轻声放倒在地。
“哦!”试图挣扎的酒鬼在毛仲的又一重击下彻底地老实了,瘫软在地上,酒葫芦也骨碌碌地滚动着跑远了。
毛仲的手抠在那家伙的咽喉里,突然向上一顶,扭住了他的下巴,喀的‘一声,将之卸掉,同时,又先后卸掉了他的胳膊,然后,拖进了墙壁角落里,剥落了他的衣服。
要想在这里顺利地办事,最好的方式是鱼目混珠。
打扮一新的毛仲,找到了酒鬼的葫芦,摇摇欲坠地朝着那面屋子走去,这院落现在看得更清楚,确实很宽大,正面就有二十间房子,还都是两层的木楼,要是在现代的都市里,这些地皮都能值得数百万上千万了。
这是前院,中间和左面,各有一个门,可以通行前后,中�